采购合同6篇【精】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1. 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
1.1 软件版本:(乙方的最新版本)
1.2 用户数量:
1.3 合同金额:
2. 乙方提供的服务
2.1 乙方提供“软件安装和使用培训”服务。如果甲方和乙方不在同一个城市办公,那么甲方承担乙方讲师的差旅费、住宿费。
2.2 乙方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远程维护和使用指导。
2.3 乙方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远程升级服务。之后如果甲方需要升级软件,每年升级费用为采购费的'20%。
3. 交付物品
乙方的交付物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款后,交付如下物品:
(1)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的光盘(含软件包和使用手册);
(2)赠送著作《IT企业项目管理:问题、方法和工具》1本。
4. 费用和支付方式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支付方式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款后,一周之内提供交付物品,并根据甲方安排的时间去甲方现场提供培训服务。
乙方银行帐户
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汇款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户 名: 上海漫索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上海市北蔡支行
账 号: 1001195209006818541
其它费用声明
如果乙方工作人员从其它城市到甲方现场提供本合同内的服务,则甲方承担乙方的差旅费。如果乙方通过电话和Internet提供远程服务,或者双方人员在同一城市工作,那么甲方无需支付差旅费。
4.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含有“上海漫索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文字或图标的文件,归属乙方。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文件内容。
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的知识产权属于乙方。甲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款项给乙方后,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对方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公开发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壹万元违约金给对方。
5. 盖章签字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和乙方各保留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地址:
邮编:
甲方授权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签字
地址:上海市东绣路xx弄8号xx4
邮编:2xx27
乙方授权人签字:
日期: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定点釆购供应商。
二、乙方提供的物品价格均为市场低价,并不能高于其他公司采购价格
三、 物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所物品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批次采购物品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四、 订购期限
乙方保证根据甲方要求,保证在甲方指定日期内提供物品,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五、 付款方式
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1、甲方验收入库,收到发票后于 日内结算货款;
□2、提货随即付款。
六、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满时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2、双方约定实行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报价制度。如甲方有有效证据证明乙方的报价或现实供应价髙于市场平均价格,或高于其他单位采购价格,甲方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对造成的差价部分甲方有权力要求退还,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承担差价款的五倍违约金。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物品存在质量问题,除立即退货外,应按所供物品价格的 5 倍支付违约金。
(2)、乙方实施给予甲方釆购人员提成、回扣、等行为的,除取消供应商资格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销方): 乙方(购方):
建设使用材料,现经与乙方 协商,最后达成材料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土工格栅、土工布、土工膜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尽可能按整车计划申报购货计划。
2、交货方式:甲方将材料汽运至乙方工地,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卸车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对本材料需要完毕止。 五、供货要求及计划:
1、乙方应根据工程用料需求,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供货,具体所需 规格、型号和数量以书面、电话短信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
2、乙方向甲方发出单批(次)的书面购货计划后,甲方应在 7 个工 作日内将材料送至现场, 甲方按乙方的购货计划配送到工地的材料不 予退货。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材料的连续需求量。 六、验收计量:
1、计量方式: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验收标准和方法:以到工地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材料进场抽检 合格后使用,检验参照甲方提供的货物出厂检验报告,不低于国家相 关质量标准,材料送到现场在三日内验收完毕,不合格产品由甲方负 责处理,费用由甲方负担。甲、乙双方对材料质量有争议的,可送至 业主指定的建材质量检测部门检测认定。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供给乙方的材料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甲方将乙 方的签收单连同所供材料发票一并送至乙方财务部门, 乙方向甲方付 清当月所共的.材料款。若乙方未及时支付货款,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延 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付款方式:汇票或银行电汇至甲方的指定账户。 八、争议与仲裁: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 决,如协商不成,则按业主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九、购货计划、传真及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十、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章后具有 法律效力。 十一、签订合同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用其他品牌产品。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 期:日 期: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在20xx年1月8日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城建局委托组织的对用户单位所需的汽车辆采购中确定为供货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供货项目、金额:经算货币:人民币、元
二、交货时间:20日内交用户单位
三、货到地点:长子城建局,由供方代运。
四、付款约定:甲方按照供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期限,交付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付清货款。
五、质量要求:
1、所供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所供设备配置不低于丙方委托协议书的质量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并附有合格手续的全新产品;
3、内在质量保证、随设备附件及单证和资料完整、设备外观无漆片脱落、无擦划痕迹。
六: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五一节条质量要求验收,乙方收到货后及时进行验收。
七、售后服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保修、维修,甲方负责安装、调式、培训,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八、合同修改:未经甲、乙、丙三方同意(须签名),任何一方均不得修改本合同任何条款。
九、其他:
1、在本合同中涉及到有关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内容由供方直接向用户单位负责。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5
买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甲方的 所需墙纸供货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使用地点、数量、单价、金额
二、合同价格的说明
1、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人工费、胶粉、墙纸基膜辅材费)等各种费用。
2、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因市场性、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任何价格变动,均不影响合同执行,并不得调整合同包干单价。
3、因合同为暂定量,供货过程中乙方不得因为供货数量与合同不相符而提出异议,更不能以此为由调整单价。
三、交货及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合同数量墙纸备货于金典商务宾馆库房,场地具备安装条件后5天内铺装完毕。
四、产品结算
墙纸镶贴工程完工后,双方按实际使用的墙纸卷数进行结款。结算金额墙纸的实际使用数量合同单价。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甲方即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预付款后,合同生效。
2、安装完毕后,甲乙双方3天内结清剩余尾款。
六、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甲方应在乙方墙纸到货前完成墙面准备工作(清除墙面老旧墙纸、刮完腻子,确保基层合格),保证乙方到货后能正常施工。基层不合格,乙方可拒绝施工。
2、乙方职责
保证所供墙纸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按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墙纸供货和施工,并确保施工镶贴质量。
七、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市内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互惠互利、友好合作为基本原则,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
现就本合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做以下说明:
一、本合同是本着甲、乙双方充分合作的原则而制定,双方在签约前,均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同意签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及对其进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取消或终止,均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任何个人签署的或加盖双方其它部门印章的协议文件,均视为未经授权,属无效文件,双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三、在签定合同前,甲、乙双方均需提供双方企业工商注册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表明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代理期限和代理权限,并以书面方式明示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所有有效印章及授权人签字,明确有效方式。如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在接到通知前所发生的所有对方认可的有效方式均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四、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任何人员以个人名义或以乙方名义与甲方发生的任何业务往来(退货、借款等),如没有乙方正式书面授权的,均属该人员的个人行为,乙方对所发生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业务往来包括但不局限于进货、退货、借款等)。
五、在双方合作期间,未经对方认可,双方不得聘请对方在职业务及营业人员从事乙方的工作;甲方不得聘请在乙方离职未满三年的人员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任何人员不得在任何场合下做出有损对方企业形象的言行。甲方任何人员不得在乙方营业及办公场所诋毁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产品及企业形象,并服从乙方有关管理规定。
七、甲方保证产品的标识、质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及乙方验收标准和规定要求,如甲方在合作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且视情节严重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3000元的补偿金,乙方保留追溯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如受《合同法》定义的“不可抗力”影响,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一方有权无需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做出推迟、取消履行本协议,但须及时通知另一方。
九、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本合同(包括附件)的双方约定执行。
2、因产品质量原因给消费者造成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上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如一方不能在甲乙双方合同及相关协议(附件)中规定的结算时间向对方结算相关返利、广告促销、安装维修等费用、应由过失方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处罚款项,则双方应在15天内协商达成共识,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一方均可在违约、过失方的应付帐(货)款中执行扣款或罚款,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条款即为扣款依据。
十、本合同书分基本合同和附件,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是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遗留问题的解决:
如双方出现合作终止或需要解除合同时,须就有关合作以来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及善后事宜做出以下规定:
1、如双方终止合作,甲方须根据甲方已售出的商品数目、额度,就产品售后等事宜(已售出商品的维修等)的责任,做出明确说明、承诺及规定。
2、就以上具体情况,乙方负责对此做出评价并提出善后事宜处理意见,乙方就售后事宜,有权向甲方提出费用补偿、配件供应的要求。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异议或纠纷,可向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名词解释:
一、甲方:指本协议范围内甲方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及甲方指定的代理商售后、安装服务等机构。
二、乙方:指本协议所指范围内乙方所有直营及特许连锁店、售后安装网点等机构。
三、返利: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在规定时段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甲方按乙方销售其商品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乙方的现金奖励或补偿,并且应注明此金额是否含税。
四、供价:指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协议协商达成共识的,为甲方在当地执行的最低的,不包括促销费、当期返利、安装调试费等商业折扣及运费等费用的价格。
五、结算价:指乙方按照在甲方供价基础上,根据双方协议中规定的,直接在价格中扣除折让出的返利、广告费、促销费等支持费用后的,实际向甲方结算的单台价格,即厂方增值税发票价格。
六、票据:结算所需各种正式(双方确认的有效单据),包括:增殖税发票,汇款收据等。所涉及各类票据在结算前或结算后7日内提供。
七、零售价:指销售区域范围内经销商的商品零售成交价。
八、滞销产品:指乙方自收到甲方产品后天未实现销售的产品。
九、付款结算时间:指乙方办理出各类结算票据之日,乙方收到甲方有关票据之日。
十、库存商品:指在合同规定区域内所有乙方未实现零售的商品。
十一、特价机:指在双方商定的某一时段或数量内,甲方提供,乙方以低于正常供货价的价格购进的产品。
十二、
1.销售额(量):
a、在合同中各项条款规定期限内的乙方提货额(量)
b、在合同中各项条款规定期限内的乙方回款额(销售量)
合同量
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地区范围内,在本协议期限内计划销售甲方品类品牌的产品,计划总体目标量为万元,约台(套)。
2、若乙方销量超出双方约定销量,或乙方在销售过程中达到了甲方相应额外奖励标准,则甲方给乙方特殊奖励为:
产品订购协议
1、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需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进货计划或订单,甲方在接到进货计划或订单后3日内应将货物发往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或订单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如遇缺货,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缺货未及时通知乙方,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对于乙方未提交进货计划或订单,甲方擅自送货的,乙方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对于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交的进货计划或订单数量送货的,数量少于定单确认的数量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就此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数量多于定单确认的数量,乙方对于多出的部分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
3、乙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乙方撤销或变更进货计划的,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价格保障协议
1、甲方保证乙方零售帐面利润不低于%;乙方在其销售区域内遵守当地的零售价格政策,并接受甲方监督。
2、甲方完全有责任维护协议区域内的市场零售价格的稳定性,如由于其他商场对甲方产品(同一型号)任何形式的低价倾销,给乙方造成的差价赔偿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依据乙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并在天内将补偿金按双方商定的方式提供给乙方。
3、对于其他商场在非协议区域内调货,并在协议区域内低价销售的行为,甲方应立即制止,否则甲乙双方按条款2执行。
产品运输、交货及验收协议
1、甲方送货时,应至少于到货前一天通知乙方验货。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进货计划或订单对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甲方货物在交付乙方并经验收(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货款结算
1、甲方给予乙方万元的铺底额度。铺底额度在本合同期满后可自动转入下一合同年度,并根据下一期的合同约定多退少补。如双方不再进行合作,则在双方核清往来账目,乙方将所剩余库存中的甲方产品退清后,将应付的所余款项退还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及销售网点发展情况相应扩大给乙方的铺底额度(调整铺底额度另行约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付账款高于铺底额度,高出的部分按账期结算,低于或者等于铺底额度不结算。
3、乙方从甲方进购的产品按账期结算,甲方给予乙方的账期为天,账期的计算起点为甲方产品进入乙方库房之日(以乙方入库单为准)。
4、当期货款的结算以乙方已到期的应付货款余额扣除乙方采用账扣方式向甲方收取的有关款项、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退残款、其它甲方承诺支付的款项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5、货款结算方式为(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a、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b、个月无息商业承兑汇票。
c、支票或电/信汇
6、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必须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增值税票可按以下办理:
a、乙方向甲方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差额付款,甲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商业折扣率和商业折扣额,不在价格中直接抵开,乙方不再向甲方开具发票。
b、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的,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甲方全额支付应付货款。
c、同城结算的,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增值税票后,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异地结算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增值税票;甲方迟延交付增值税票的或增值税票已过有效认证期的,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货款时加扣17%的代垫税款。
7、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按时交讫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同城)或下期(异地)货款。甲方提供的增值税票应与乙方验收入库的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相吻合,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8、每月日作为结算日,甲乙双方可进行对账,整理提供票据。法定节假日双方不进行结算,账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下一结算日。
9、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对帐过程中存在争议,甲、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解决争议。在此期间甲方不能停止供货,乙方不能停止销售及双方不能做任何影响销售的行为。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0、乙方如因个别特殊情况需延期付款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理解和支持。
残次、滞销产品的处理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残次品,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接到通知后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残次产品。
2、当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库存的时间达到天时的产品为滞销产品。乙方将滞销产品明细上报给甲方后,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一起协商滞销产品处理方案(退货、换货、促销处理)。
3、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促销礼品、赠品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的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a、对于乙方因售甲方提供的假冒产品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b、甲方对其提供给乙方但尚未售出的假冒产品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退货的一切费用。
c、对已售出的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假冒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乙方按已售产品总金额的300%向甲方收取顾客赔偿准备金,在诉讼有效期结束后或产品售后保修期结束,以两者晚者为准,进行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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