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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10-26 07:55:43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10篇(经典)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销合同10篇(经典)

购销合同 篇1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收购总量为xx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xx%。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xx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xx日至xx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xx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xx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xx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xx销售人(签字):

  地址:xx地址:

  法定代表人:xx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xx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xx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医用耗材购销新秩序,维护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20xx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从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采购;保证从中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采购医用耗材,合同范本《医用耗材购销合同范本》。

  (二)甲方根据使情况,每半年与配送企业签订一次采购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医用耗材。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合格中标医用耗材,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医用耗材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结算货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半年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实际货款结算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供货发票为准。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20xx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

  的中标医用耗材。

  (二)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医用耗材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使用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医用耗材或紧急情况用货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医用耗材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四)中标人在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中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可由其经销公司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二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或指定一家一级代理商配送,一级代理商可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由中标人持委托书、转配送合同到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医用耗材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资质文件。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甲方违反第1条、第2条、第3条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甲方违反第4条的,未按协议结算货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催款通知书,限期做出付款承诺,如有投诉,将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检查督促。

  (四)乙方无不可抗拒因素,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机构供货的,经批准,取消该企业所有中标品种本年度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备案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

  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

  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保证产品为厂家原装合格产品。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客户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铁路运输或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按照产品出厂标准,需方如对货物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一周内向供方提出异议。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见技术协议及装箱单。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T/T。

  九、付款方式:预付30%,发货前付70%验收后付清余款。

  尾款付清前此货物的所有权归陕西戴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采用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技术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5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

  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购销合同 篇6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精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技术指标

  1、

  2、

  3、

  4、

  5、

  6、 Fe 全铁≥ 65% Al2O3氧化铝≤ % SiO2 氧化硅≤ 8.5% S 硫≤0.2 % P 磷≤0.015 % H2O 水分≤ 9%

  二、交货期:

  三、数量:吨(+/-10%)

  四、交货地点:

  五、价格:

  开票干基单价人民币_____元/吨。

  六、价格调整:

  1、Fe≥65%,按每高1%价格上调10元/干吨,Fe≤65%,按每低1%价格下调10元/干吨,如品位低于 %,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2、Al2O3(氧化铝)含量超过2%的,每增加1%,价格下调 元/干吨

  3、SiO2(氧化硅)含量超过3.5%的,每增加1%,价格下调 元/干吨

  4、S (硫) 含量每超过0.01%,的,每增加0.01%, 价格下调 元/干吨

  5、P (磷) 含量超过0.06%,的,每增加0.01%, 价格下调 元/干吨

  6、H2O(水分)当矿石在105摄氏度下蒸发的自然水分超过第一条所承诺的最大

  值时,卖方应赔付买方水分运费及损失元/干吨

  七、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 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八、付款及结算

  1、

  九、货物发运:

  货物运输由()负责,运费 元/吨由 ()负责。

  十、违约及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了承担应有赔偿外,还需要按本合同金额的5%赔偿胜诉方其它损失费。

  十二、合同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双方协商变更此合同任何条款,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协议方可有效。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

  卖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 买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7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元/单斤)、金额:

  二、质量标准:纯净度/芽率≥82%,提供质检报告。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按上述第一条质量标准验收,如收货一周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产品外观合格。货物到后20天内不提出发芽书面异常,则视为发芽率正常。发芽率检测以取样填充存的种子作为检验样本。供方保证所出售的种子品种纯正,质量符合上述约定的标准。

  四、结算方式及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成立后,需方需预付20%的定金。供方须在 个工作日内发货,并开具正规发票和清单给需方,结算货到代收货款,货到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货款60%,技术人员到达甲方项目部需支付10%,剩余款项待工期完工达到甲方验收标准,支付乙方。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需方承担。

  需方指定到达地址:

  指定运输方式: 指定收货人:

  六、违约责任:如供方所供种子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需方可将取样封存的种子送交国家种子检验部门检验,如确系种子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七、供方保证的'赔偿责任为购买该批种子中有质量问题的种子货款及样关运费和检测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证种子出芽覆盖率达到80%—85%,如若未达到乙方将承担甲方的种子费用及误工费用注(自然外界因素除外—恶劣天气、自然灾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其它未尽事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其它变更,以双方盖章的文字材料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合同编号:201002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山东泰鹏家居有限公司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质量标准:钢质散热器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GB50242-20xx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经八路高层住宅招标文件JAJB-0104的规定。材料进场后如需进行复试、检测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原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原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济南经八路高层住宅工地东楼。交货时

  间: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方式:双方按合同、国家质量标准及图纸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到经八路高层2号院工地东楼,甲

  方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卸车费用,在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工地负责人和工程监理进行验收,

  发现到货与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供数量结算,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供方出示正式

  发票15日内付货款5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交房验收合格后2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待质保期满,双方货款结清后,10日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 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甲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甲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 济南 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肆份,甲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出卖人(章):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买受人(章):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 济南市经八路2号院高层住宅工地 签订时间: 20xx 年 2 月 10 日

购销合同 篇9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地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中介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签订时间: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通过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一级白砂糖

  第二条 数量、价款及交货期

  交货期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元)

  第三条 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在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精制、优级、一级白砂糖。低于国标一级但符合国标二级标准的白砂糖也允许交收,二级糖对一级糖实行质量补贴40元/吨。

  第五条 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六条 交货地点:中介方指定并公告的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

  点由卖方在中介方公告的仓库范围内选定,不同交货地点的地区差价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但卖方和买方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在双方认可的其它地点交货,相关事宜由卖方和买方双方自行解决,并向中介方备案,中介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当

  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后的交货时间执行。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根据中介方的公告确认。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提供履约担保。

  第九条 卖方须向中介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因故

  暂不能提供有效提货凭证,须提供履约担保。

  第十条 在办理货物交接时,买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以及卖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的时间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监督双方的履约风险。当市场收市价格高于卖方销售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卖方的履约风险数额,暂未提供有效提货凭证的卖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并不得动用。当市场收市价格低于买方采购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买方的履约风险数额,买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结算部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该笔资金买方不得动用,但可一并算入买方的货款。同时,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对买卖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监督,由中介方根据市场情况公布履约风险警示点,在每一个结算日与交易商的履约风险数额合并计算出交易商的风险警示额度。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在中介方的.专用结算账户内的本日资金达不到风险警示额度时,必须在下一交易日交易前补足。

  第十二条 买卖双方均同意对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可以将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通过中介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交易商。买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买方履约担保。卖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卖方提货凭证或者是履约担保。转让合同产生的盈亏,由中介方代为核算和划转,并对转让盈亏按照(盈亏额/1.17×0.17)进行转让盈亏扣补。

  第十三条 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介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白砂糖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

  委托中介方代发运的,买方应委托专人对将交收的白砂糖质量等级进行验收,应签署《委托发货通知》或《委托代管申请》,中介方不承担代办运输过程中质量损益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货物交收异议处理:

  买方对所收货物中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中介方提出。书面报告应明确所收货物中有异议部份的数量、存放仓库及异议内容。中介方收到买方提交的质量异议书面通知后,在当日通知相应卖方会员。中介方将根据本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与买、卖双方对所提出有异议部份的货物进行协商处理或复检。质检机构由中介方指定,中介方与质检机构确定计划抽样日及规定到达时间后,中介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卖双方。 买方或卖方在抽样日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抽样现场的,则视为认可抽样过程。复检结果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时,买方会员承担质检费用;反之,由卖方会员承担。复检结果未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但符合合同要求时,卖方会员须按合同规定(40元/吨)补偿买方会员质量等级差价外,另按10元/吨的标准对买方会员进行额外补偿。复检后,交接货物按复检结果办理。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则为卖方违约,由中介方按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二”对卖方进行处理,并由卖方承担复检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商检费、搬运费、仓储费等)。

  第十五条 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交货当月20日(含20日)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当月20日后的所有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有效足额划付款项则为违约;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足额提供有效提货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则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后,买卖双方均同意由中介方代违约方与对方解除合同或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交易商,所产生的相应盈亏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并由中介方对转让盈亏按(盈亏额/1.17×0.17)进行盈亏扣补。

  二、交货当月15日下午15﹕00分(节假日顺延)之前,中介方仍未能代违约方解除或者转让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中介方根据违约方实际违约数量监督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中介方按该订货月份交货当月的月平均价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清算,并按(盈亏额/1.17×0.17)的标准对清算结果进行盈亏扣补。再从违约方的账户将违约部份按每吨400元计算违约金划归非违约方。

  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实际违约数量(吨)×400元/吨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成交时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第十九条 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诉讼,买卖双方约定由中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介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销售商) 联系人:________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__(单位名称) 联系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或_________(个人用户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就订购所需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事宜,与甲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车辆]规格及价款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车辆]的交付:

  1、交付方式按以下第( )项进行:

  (1)乙方至交付地点自提自运;

  (2)甲方将[合同车辆]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费为________,由________支付。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

  1、付款方式:乙方付款将按照以下第( )项进行

  (1)一次性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2)分期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 %即人民币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余下部分。

  (3)贷款付款

  乙方要求以担保方式贷款付款的,向甲方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消费贷款。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及相关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收到金融机构发出的《批准贷款通知书》后[本合同]方生效。

  2、支付日期以甲方帐户显示收到全部合同总价款为准。

  四、验收

  [合同车辆]验收应于交货当日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完成后,双方应共同签署验车交接单。乙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之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五、随车交付的文件

  1、[合同车辆]的产品合格证、首次7500公里免费保养凭证、使用维修说明书、排放控制用车载诊断(obd)系统简介及使用手册等;

  2、其它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甲方办妥的证件、凭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保证

  1、[合同车辆]已经过售前的调试、检验和清洁。

  2、[合同车辆]符合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

  3、不改变[合同车辆]的出厂状态,即不改动或改装[合同车辆],不添加任何其它标记、标识。

  七、乙方保证

  1、乙方是所购[合同车辆]的最终用户。乙方不以任何商业目的展示[合同车辆]或将[合同车辆]用于有损[合同车辆]品牌形象的活动及行为。

  2、乙方所购车辆仅在中国使用,不再出口至其它国家或地区。

  3、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不移去所购[合同车辆]上的徽章或商标等标志,或用其他方式来掩盖或替代。

  八、质量及质量担保

  1、乙方所购[合同车辆]为合格产品。但是双方明了,[合同车辆]的重量、功率、油耗、最高时速及其他具体数据只被视为近似值。

  2、[合同车辆]的质量担保范围及方式见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3、乙方及其许可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应按《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和/或引起[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合同车辆]以出租营运目的使用或转售。为此双方约定,乙方若有违反,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质量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免除甲方和/或制造商的质量担保责任及其它质量责任。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是,该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负有及时通知和拾天内提供证明的责任。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双方约定

  1、乙方提取[合同车辆]之时起,对[合同车辆]将承担全部风险,包括因不当使用[合同车辆]而造成的损坏和/或损害。

  2、如果乙方虽已提车,但尚有本合同约定的车款没有付清,[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且乙方不得将[合同车辆]用于抵押或其它债权担保。甲方据此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合同车辆]并向乙方收取车辆使用费。

  3、[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是自愿签署[本合同]的,对[本合同]项下各条款内容经仔细阅读并表示理解,保证履行。本合同为[合同车辆]买卖的全部法律文件。有关[合同车辆]的任何广告、宣传单张、推介资料、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乙方参考。

  4、[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壹份交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备案,经双方共同签署即为成立。

  5、甲方依据《排放控制用车载诊断(obd)系统简介及使用手册》的内容,已向乙方详细解释了[合同车辆]obd系统的配置和性能,并明确告知了相关使用要求,对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可能产生的后果也作了充分的提醒。

  6、乙方对甲方的上述告知和提醒已充分理解并自愿购买[合同车辆]。

  合同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或代表签字):

  代表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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