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必备【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销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货给乙方烟酒:
总计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1)项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所供酒水不得有假,如发现假酒属甲方所供,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乙方为实现 需要,向甲方购买 ,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需求向乙方提供产品,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二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特殊行业的还应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 交货:
1、交货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全部产品交付给乙方。
2、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到甲方处自提 □甲方将货物运送至乙方之地指定点 , 负责运输,运费由 承担。
四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申请款项时,应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正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货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产品验收:乙方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验收,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异议。
六 质量保证内容、期限:
1、甲方应保证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在任何时候发现甲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都有权提出质量异议,要求甲方立即予以更换,更换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2、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7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3、甲方所提供货物经乙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立即予以更换,构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二款执行;产品无法使用或甲方逾期交付而乙方不再需要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4、除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擅自解除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八 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担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部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购买沥青事宜达成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沥青类型及标准
甲方向乙方购买由甲方指定供应中国石化XX公司70号普通沥青SBS改性沥青或中石油70号沥青。指标按国家JTG.F40-20xx标准,并且由乙方提供合格证给甲方,由甲方认定为准后乙方方能供应。
二、购销价格
沥青产品价格经双方商定,暂定70号沥青乙方不含税包到给甲方每吨按人民币¥ 元、改性SBS每吨人民币¥ 元(含沥青价、损耗费、到站运费)向甲方供货。价格按市场浮动升降而定,如果价格有升降,乙方必须提前以手机或传真盖章通知甲方,经甲方手机短信或书面传真确认后方可执行新的沥青价格。
三、过磅和验收
乙方沥青包送到甲方指定地,经甲方指定的人员过磅验收后方可卸货,乙方沥青经甲方过磅验收签字确认后,即为甲方确认已收货,其后一切质量与乙方无关。数量以甲方地磅或国家部门地磅过磅为准。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先供应 三 车(约 120 吨)沥青给甲方生产,待甲方循环生产后,甲方继续付款给乙方供应沥青,乙方以此类推供应给甲方。
2、乙方供应该批次沥青给甲方,因甲方未能在一个月内付款给乙方进行继续供应甲方生产,则乙方有权终止沥青供应给甲方,并追回乙方所供应给甲方的沥青款。(注:如甲方因工程建设、天气问题,甲方需要向乙方协商后,得到乙方认可,才能继续按此合同执行。)
3、乙方在供应沥青过程中,因甲方资金周转特殊情况,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项向乙方付清沥青款,甲方必须在每年农历春节前十五天内付清所欠乙方总额货款(含预发3车货款)。如甲方未能按时结清沥青款给乙方,甲方按欠乙方货款总额的日1%作为滞纳金计算支付给乙方。若甲方资金确实紧张无法及时结清给乙方,甲方及时向乙方解释清楚,得到乙方同意,甲方所欠乙方货款在逾期一个月内必须付清所欠乙方的货款。(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付款)
五、卸货、确认和通知
1、乙方沥青送到甲方工地后,甲方指定的质量检测员检验,甲方检验合格验收后,乙方司机按甲方人员指定才能卸货,并且甲、乙双方人员现场留样签字盖章封存,甲、乙双方各取一份,作为以后化验检测依据,如果甲方不化验和留样该批次沥青,甲方认为质量合格卸货,乙方司机卸货签收后,则为甲方认可乙方产品合格卸货。如果确定乙方提供产品技术指标与乙方提供合格证不相符,甲方有权卸货前退货。其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一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提前10小时通知乙方供应其所需沥青型号及数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甲方所需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按时供应除外。
3、乙方货未到甲方地前所一切的安全问题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卸入甲方储蓄罐后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及其造成的费用与乙方无关。
六、本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一律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在甲方整个工程所需的沥青过程中,如果甲方在工程后期沥青用量中,有资金周转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得到乙方同意按情况实施。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 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手 机:
办公电话:
传 真 号:
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法 人:
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餐饮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58117¥大写:五万八千壹佰壹拾柒
2、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确定付款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第三条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按以下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2、交货地点:甲方负责将货物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乙方负责装货费用,将所有设备装置甲方提供车辆上为准。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5、正常交付使用后乙方将不再承担维护和修理的义务。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现金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四川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 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的产品和设备,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购销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产品、金额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金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详见清单
合同总金额(大写): (¥ 元)。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供方开始安排设备进场施工,在施工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全部货款,即 (¥ 元)。
第二条 货物的交付与验收
供方交货前,需方应根据合同设备的安放或安装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环境条件,如因交货环境未准备妥当而造成供方交货延迟,供方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 需方在施工完成之日起 3 日内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产品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等是否与本合同或装箱单等文件相符;相符的,需方应予以签收,并向供方提供验收单,验收以合同第一条所列货物清单为准。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则应在供方施工完成后 3日内向供方书面提出,供方交货后 7 日内未收到需方的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第三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供方保证交付需方的.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和设备均符合生产厂商的相关技术规范。合同项下产品、设备保修期按照生产厂商相关标准执行,从需方收到合同项下产品设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免费保修期外,供方可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本合同产品保修一年。(详见产品清单)
第四条 货物所有权和保管风险
在需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本合同所列设备的无论在什么地点,所有权均归供方所有,供方有权在因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收回已交付需方的所有设备,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保险、设备磨损等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从本合同生效起,到供方将设备交付需方止,本合同中所列的设备的保管风险由供方承担。在供方将货物按本合同所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后,货物的保管风险自动转移至需方,供方不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供方无法按时交货,每延迟 5个法定工作日,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合同货物总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在延迟交货 30 个工作日以上,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已支付的合同预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如果需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 5 个法定工作日,需方须向供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在延迟 30 个工作日以上,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以任何方式收回已交付的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如果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依法视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无法按时履行义务时,不视为违约,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履行部分,不可抗拒之因素的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区的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同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定补充协议。
3、供需双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所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传真签署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供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 篇7
供方: (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新荣记XXX店,交货时间由需方另行通知。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由供方负责运输到工地,费用均已包括在单价内。
五、货款计算方法: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数量按实发货量结算。
六、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每月25日结算一次,供方负责与需方收货人员进行收货单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次月7日前支付本次货款的'90%;本合同供货完毕,一个月内付清尾款。(具体按双方协商为准)
七、违约责任: 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按时到货,如因供方原因未按时到货处于本批次货款4%的处罚金。如需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向供方支付1%的滞纳金。
八、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规,通过甲方所在地司法程序解决。
九、其它: 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支付给供方30%备料款。(具体按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9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窗帘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总计布306银灰色 269.18米 60元 16150.80元共计金额: 壹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捌角元整( 元)
一、 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 乙方责任:
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_______ 年__月__日前安装完毕。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 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与乙方。
3、 乙方于约定时间安装完毕, 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若因自身原因而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修(人为损坏除外)
六、 补充条款:
1. 窗帘高度实际: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接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张绍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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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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