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工程合同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 发包方工作
1、开工前 日,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2、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指派 (联系电话: )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或主要联络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与业主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提供经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工程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其他技术要求等。
第三条 承包方工作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2、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单采购合格的工程物料,并由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3、指派 (联系电话: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对施工现场业主所滞留的物品、设施等采取保护措施。
7、施工中未经发包方或业主的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9、参加发包方或业主单位主持召开的工程进度协调会议。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发包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方同意,并支付承包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含8小时,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发包方、承包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承包方可自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但发包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或质保期届满时一次结清。
分期拨款进行的条件
拨款%
金额(元)
备注
3、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审查期满后 日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发包方提供设备的,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凡约定由承包方提货的,由承包方承担运输费用。
2、由发包方供应的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保管。由于承包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4、凡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或其他发包方提供的书面标准。
2、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3、由于发包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
4、由于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支付承包方 元。发包方不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发包方 元违约金。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用外,每提前一天,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 元作为奖励。
3、承包方按照发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 款外,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 元作为奖励。
4、承包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设备及堆放的各种物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发包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为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判。
2、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地震、火灾、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乙方供应商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2、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日内向对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5、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延期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方应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协议;若双方不能签订协议的,按照现行行规、惯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
3、发包方提供货物清单;
4、会议纪要;
5、设计变更;
6、其他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申请审批号: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
1.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2.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 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 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装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二、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本合同总造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四、甲方用转帐支票或现金到乙方指定银行交付均可。
第四条 甲方交款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60%,余款在通气前10天付清。
第五条 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甲方用气地点以及周围相邻区域的总平面地形图(1:500地形图、带城市坐标)、总平面布置图、用气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1:500或1:100)、标准层平面图(各层平面布置不同时需各层建筑平面图1:100)。用气位置建筑(厨房)大样图、用气建筑给水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电气线路布置图。用气庭院内隐蔽工程总平面图(水、电等管线)、成片开发用户的调压计量室(站)建筑红线位置图、干管所经道路地形带状平面图及纵断面图。
2.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免费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且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免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电源、水源,满足施工用电、用水量的需要,并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正常使用,提供施工料具准备间。做好红线内场地平整、拆迁及消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
4.施工前提供住户名单及相应的门牌号。
5.保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住户家中踏勘与施工。
6.提供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质检、消防部门验收该建筑合格的资料或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7.在高层建筑的燃气工程验收前,应安装、完善燃气电磁阀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8.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9.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
2.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
3.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
4.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6.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7.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
第七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_________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或停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
5.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7.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第八条 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2003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二、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
第九条 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存档备查。
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之日起生效。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__省__县__(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__省__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营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
(2)投资回收期:____。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
5.结论:____。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____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____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____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下余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5‰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备案。
委托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签名)
联系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报挂号:____
承包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签名)
联系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报挂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陕西宏方·庭香文府项目 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住宅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地上6层,地下1层,全砖混结构。
4、工程面积:约 ㎡(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认为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80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主使用。
1、承包单价: 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 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15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1、5%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1%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15日内付已完项目的70%,主体封顶15日内付工程量的70%、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15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0%,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确定 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 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 :按360元/T;钢材:按3800元/T计入。结算指标:钢材:21kg/㎡;水泥:180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8%的综合管理费。(变更手续齐全)
2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2、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规定10元/㎡费用的扣除。
3 用电及给水各施工单位自行安装用表,由甲方提供水源及箱变,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以当月水电表实际发生额加损耗由甲方代收代缴。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4、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其他议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有效附件。与此协议不相符的附件,均以此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所有的往来工作均以书面文字为准,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否则无效。
6、本工程如有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分包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经甲方考察后共同确定,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沉降观测、招标代理、节能检测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招标交易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地材供应及土方工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因素,施工中不予调整。
9、本合同的所有涉及条款甲乙双方都应该共同遵约,乙方若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中相应条款履行将由甲方进行处罚。
1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竣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楼内墙体涂刷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月日,工期为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工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
四、工程质量
内墙体保证粉刷质量,不褪色、不掉皮。
五、工程报价及拨款方式
工程报价:工程单价为23元/㎡。
拨款方式:该工程承包费用总价格为元。该工程项目开工前,由甲方预付给乙方百分之20﹪ 的`工程款,用于购买工程材料。按工程量进度,预支相应的工程款。工程刷完甲方验收后,甲方拨付乙方剩下的工程款。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
1.墙面颜色及分色种类层次:白色。
3.保修期为1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墙皮脱落或起皮、较大面积发花、脱色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刷漆。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安全文明施工;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整个施工过程及施工环节,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八、违约责任
甲方:
1.工程验收后若甲方无故拖延应支付款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乙方:
1.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由乙方承担;
九、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及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
年月
代表人: 年__月
工程合同 篇6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
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
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元。
17.4采用第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5采用第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 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元;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 元的违约金;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 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的违约金;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 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周记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确保伶俐镇路灯正常照明,便于车辆、行人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伶俐镇路灯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伶俐镇路灯维修工作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伶俐镇路灯维修
(2)工作内容:太阳能灯维修
二、维修、维护范围:
协议维修、维护范围为:采购太阳能控制器、LED光源、维修等。
三、维修、维护期限:
维修工作于20xx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四、维修、维护费用:
1、经双方协商约定材料供给、维修费用包干共计: 壹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121800。00元)。
2、此费用包括:
(1)维修、维护人工费;
(2)除高空作业平台车租赁费以外的所有机械费用;
3、光源、控制器、和小型电器元件费用;
4、管理、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
五、维修、维护要求:
1、乙方保障维修期间的`操作施工安全;
2、乙方应在维修结束后调试;
3、乙方保证所维修的电器设备质保,质保期一年;
4、如遇其他相关材料的更换工作需向发包方另行通知;
六、相关资料提交:
如涉及合同约定费用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需报经甲方同意并照像确认后实施,乙方应提供相关材料、机械费用发票作为报销据。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维修工作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在工程维修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70%;第二次支付待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至工程款总额的95%。剩余5%工程款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结清,工程结算款最终由审计部门核定为准。
2、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费用经甲方确认按实报销。
八、甲方的责任:
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按合同约定内容支付维护费用。
九、乙方的责任:
1、按照约定的施工范围、期限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路灯满足照明和相关部门要求。
2、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
十、特别约定: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停电计划等,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作为法律依据留存,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而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
三、 承包方式: 包清工。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围护桩桩笼钢筋的焊接与制作 。
五、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吨 ,单价为 元/吨( ),承包总价约为
元。完工时,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 本工程施工的所需工具、机械乙方自带。
七 工期要求: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应在甲方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满足每台桩基施工所需的钢筋笼,并通过甲方、监理的联合验收合格,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甲方施工员、质量员的技术质量交底和国家现行对钢筋焊接工程的施工规范施工,并必须做到:
(1)上下两节接头整齐,误差不大于2~3厘米;
(2)加强箍筋的焊接须牢固,主筋分布均匀;
(3)加强箍筋与主筋焊接须牢固,且不得损伤主筋,电流控制在320A左右;
(4)螺旋箍间距均匀,与主筋点焊要牢,且“隔一点一”
(5)严格按照配料单制作。并严格服从甲方施工员、质量员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质量缺陷,不按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甲方向乙方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2 乙方的.钢筋焊接质量必须抽样复试,抽样复试的接头不计入乙方工作量内。
3 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经乙方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测、复试验收评分,凡抽样检测全部合格得本工程的完全价格;凡抽检组数有三分之一不及格,加倍取样检测或返工重做直到合格,返工或整改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500元的罚金。
九 付款办法:
1 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 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全部完工,根据甲方验收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30%。其时,乙方如无后续工作,其所属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施工驻地。
3乙方剩留的工程余款,算时未达到“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的期限,甲方为照顾乙方对工人工资 兑现的实际需要,允许乙方可按工程承包总价的90%提前结算。
4 乙方应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并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并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5 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 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自愿交履约保证金5%缴纳),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十一、焊接材料的供应:本工程钢筋焊接的材料由甲方供应。
十二、乙方应履行的其他工作:
1 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 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 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类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 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机具、材料,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 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 乙方所有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 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擅自中途退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 其他
1 按创建文明工地需要,本工程职工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着短裤、拖鞋,雨天施工需用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由乙方负担。
2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乙方特殊工种上岗培训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因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十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条款,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工程总价的10%。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甲方需求,委托乙方施工xx项目SBS屋面防水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面积和价格:
1、本工程屋面大约为xx平方米,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结算。
2、本工程SBS防水层价格为拾八点元/平方米,大约工程造价为xx元。
二。材料要求
1、工程使用的SBS及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规定。
2、材料规格要求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单位及业主满意。
3、其它材料按设计图纸要求。
三。制作和安装要求:
1、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
2、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四、交付时间及地点
1、根据甲方需求情况,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工期前安装完成所有工序、全部竣工。
2、甲方尽可能的给乙方安装提供方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竣工后,乙方及时向甲方呈报验,甲方及时组织验收。
2、最终总价按实际制作安装的长度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_________
六、维修服务及合同责任
1、工程屋面防水保修为五年,工程验收后由于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负责维修(自然灾害,人为因素除外)。
2、如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渗漏等现象及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如期按合同要求付款,如不及时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双方约定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15天。(xx-xx)
2、本工程防水层必须xx年x月xx日施工结束。
3、如乙方没有按以上日期完成甲方罚款乙方500元/天。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0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
在我国法律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尚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中,该《解释》共有两条共三次提及实际施工人。分别为: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和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一、司法解释为何首创“实际施工人”这一非法律概念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可以说“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是由《解释》首创。笔者认为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所处的特定发展时期的产物,是一个过渡性的法律概念,其诞生是现实、政策与法律妥协的产物。
1、《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就业,但是建筑市场实践中,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途径是,一些资质等级低甚至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由包工头带领一帮民工组成临时队伍,他们依托大的建筑企业,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形式承揽建设工程,但由于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违法性,这些临时队伍往往难以追回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非常严重,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这些临时队伍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施工水平有限,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直接影响了发包人的利益,并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危及公共安全。基于此,国家法律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予以严格禁止,规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实践中,法律的禁止规定并未取得良好效果,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大量存在,而单纯的否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只会增加农民工追讨工资的难度,因为合同无效的话,实际施工人难以依据合同约定而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法院通常需要采取工程造价评估鉴定来核定工程款,由于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内,诉讼程序往往历时很长,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使得施工人往往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预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取证的不确定性都使得农民工向转包人追讨工资难度加大,造成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运作存在大量不规范之处,其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尤为严重,许多承包人取得工程之后并不进行施工,而是将工程再次转包或违法分包。由于这些承包人已经获得了相当数额的.管理费,工程完工后他们往往不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解释》出台之前,法律未对实际施工人问题作出规定,大量实际完成了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因为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无法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也因此无力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这一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为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六条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将发包人作为被告,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依据《解释》第二十六第二款判决发包人对转包人、违法分
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责任的案例不在少数。但是,是否所有参与了工程施工的主体都可以适用《解释》第二十六第二款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呢?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解释》第二十六规定的“实际施工人”应如何界定。《解释》共有四条提及实际施工人,其中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应该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而不包括承包人的履行辅助人、合法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意见也认为,实际施工人应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才准许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这一意见对《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进行了限定。
《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农民工利益的保护是一种间接保护,该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有限度的,农民工个人不能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讨工资的诉讼。笔者同意上述观点,虽然《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创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但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该条款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缺乏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通过加强对这些建筑企业和施工队的保护而间接的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因此,审判实践中,应正确理解《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真实内涵,严格控制实际施工人的范围,不宜单纯根据字面含义,将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主体都界定为实际施工人。对于因劳务分包、承揽、雇佣等法律关系参与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农民工个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向其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而不应简单适用《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加重发包人的法律责任。
指出的是,审判实践中,大量符合实际施工人条件的施工队往往以工头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法院在查明原告实际履行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与发包人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大多支持了原告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的诉请。这种情形与前述农民工追讨个人工资的情况是有着实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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