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合同>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时间:2023-11-07 09:28:16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购销合同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购销合同10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xx广告有限公司

  兹有乙方就购买甲方的卡通玩具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特此签订合同。

  一、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小写):¥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三、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

  为货物到达双方商定的目的.地为准: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五、结算方式:

  交货时付清。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机关的证明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七、甲方把货物图片给付乙方确定做货的(公司有过的产品除外),确认后乙方以收到甲方定金日为生产期付款时间每推迟一日生产时间向后推迟一天交货。

  在生产过程中如有问题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如甲方没有按合同把余款付清则乙方有权不供货给乙方。如因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的原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自行承担,乙方有权不退押金给甲方并且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八、产品规格按照现有产品样式继续制作、

  九、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如出现违约,双方在第七条约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或按相关法律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汇款后生效,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符合需方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合同生效后十天内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国家标准验收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提供的发票内容需填写为钢制构件。

  需 方: 供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6 传 真:

  开户行:中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铁岭紫晶太阳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就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经友好协商,对系统设计达成了共识,现就有关事宜签字协定如下:

  一. 系统技术参数

  1. 太阳能系统采用工程用集热模块 型,即每组模块由 mm,长 mm全玻璃集热真空管 支,共 组,合集热面积为 m2.

  2. 系统在春秋季节光照充足的条件下,日产热水约8吨(温度在45度75度之间)

  3. 配套 只 吨保温水箱。(品牌为 、型号 、内胆材质为sus304不锈钢,外壳材质为 ,保温层为聚氨酯整体发泡)。

  4. 配套 组电加热,9kw/380v/组。

  5. 系统循环方式为 循环,光照不足及其它季节系统产水温度不足时,控制系统启动辅助加热。

  6. 控制系统型号为 。

  7. 室内冷热水管、电线管路由 方施工, 方派人技术指导。

  二. 工程验收方式

  1. 系统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

  2. 系统所采用的全部材料均为优质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3. 系统验收标准见 书中系统技术参数及验收规范, 中系统技术参数及验收规范的具体指标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指标或标准的,应以国家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三.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 ( )。

  2. 工程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工程50%( )作为预付款,货到工地,工程安装结束、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应付工程款 %( ),其余货款 %( )完工三个月内付清。

  四.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临时仓库提供乙方存放施工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

  3. 甲方应将系统的冷、热水接口,电源接至控制柜。

  4. 施工方案及安装位置确定后,甲方如需更改设计或增减部分工程,经

  双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5. 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五.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应保证系统配置及功能符合并达到“系统技术参数”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 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甲方屋顶原有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处理。

  3. 本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周期为 天(其中前 天为乙方生产、发运期),在施工时无大风、雨天、其它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下。

  4. 乙方应提前由甲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

  5. 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 双方违约责任。

  1. 甲方预期付款。

  2. 乙方按时交付使用。

  3. 如有一方违约,每天按总工程款5‰赔偿对方。

  七. 乙方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

  1. 太阳能热水器主机三年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

  2. 辅助器件及控制系统一年内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更换。

  3. 超出质量保证年限或非质量问题(人为破坏、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只收取工本费,终身服务。

  4. 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应在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5. 乙方承诺系统的正常使用寿命为15年。

  如需服务请拨打铁岭地区销售点的电话********,在接报修后24小时内,乙方应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八. 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工程可以转包,部分零部件可以外购。

  九. 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违约方有权诉诸法律。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两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规格。单价为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____________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以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____________。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

  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接货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货到交货地点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交货地点后______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组织验收。

  十、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比例超过%,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十三、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一方或双方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2、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购货(甲)方:

  供货(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型号、金额、尺寸要求

  详见尺寸单

  二、路缘石、平石单价与付款结算方式:

  1、 综合单价已包括成品石材材料,路途运费、卸车费,及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ㄒ约昂贤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付款结算方式:

  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2.2、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2.3、无预付款,货按时到甲方指定场地,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及付款

  申请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一次性付款。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石材正饰面机械加工光泽度≥85°。

  2、无原生性崩边、摔角。

  3、平整度:间隙≤1mm。

  4、成品板直线尺寸误差:1mm。

  5、对角线误差:2mm。

  6、其他方面标准参照以下所述部颁标准执行。

  大理石、花岗岩、异型装饰石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20xx)、《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20xx),《异性装饰石材》(JG/T847-1999)中的一等品要求为验收标准。

  7、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

  (1)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按尺寸要求加工。

  (3)青石路缘石长向(纹理方向)机械做单边角10mm斜边。

  (4)石材为天然产物,石材不能出现掉角、断裂及黄石纹、黄石线、黄石斑。石纹、石线、石斑及色差不超过2%。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为。

  2、甲方需在乙方供货前2个工作日,用电话、短信通知乙方,乙方

  按时向甲方供货,每日供货量不少于 块。

  3、若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完工,则乙方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暂定日开始供应石材,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在提交时间内组织石材产品运至甲方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交货时,甲方应会同监理单位对产品和应附文件及技术资料审核。

  3、乙方石材到达现场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到现场对石材质量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对石材的几何尺寸及色差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甲方可以拒收,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石材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超过送货时间30%,甲方有权处以该批次总货款的10%的罚款;超过送货时间50%,甲方有权劝其退场;超过送货时间100%,甲方将勒令其退场,并按工程结算约定支付款项。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供货履约金,供货完成后甲方应将履约金一次性与最后一批货款无息支付乙方。

  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

  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1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并赔罚款5万元。

  3、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4、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施工现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甲方单位名称(章)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购销合同 篇6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汽车配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电动折叠镜、倒车影像,奥迪A6L原厂氙气大灯总成、太阳能天窗。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及价款: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应当符合安全运送条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当按时发货。货物由乙方送货到 ,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当支付货款30万元,余款于收到

  货物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第六条 验收时间、方法及异议期限

  购买方应当于收到货物之日起十日内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10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九条 其它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购销合同 篇7

  签订地点:华侨农场

  签订时间:20xx年5月1日

  甲方(果商):华侨果品商场法定代表人:任某乙方(果农):华侨农场法定代表人:王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由乙方用柳条筐包装

  2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3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商定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半个月内分三批交货

  2交货地点:华侨果品商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视质量好坏定等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用汽车运送,运费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第二天通过银行托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如果拒绝收购,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如因突发自然灾害不能按期如数交货,乙方应在灾害发生后一周内通知甲方并相互商修订合同。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上级单位备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果商):任某乙方签名(果农):王某

  地址:华侨农场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购方):

  乙方(卖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柴油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单价、计量单位、金额

  柴油价格和运输价格随市场变化调整,如双方不能合意,双方有权终止终止买卖合同。

  二、质量标准:柴油质量执行国家质量标准。

  三、交货方式、地点: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甲方需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送货地点及数量,如乙方没能在指定时间及地点把柴油送到位,所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的油质达不到甲方的要求时,甲方可以另选供应厂家。油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法和期限

  1、结算方法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提供真实有效合法发票,否则乙方付全部责任。

  2、柴油款的结算方式:每月25日计量,数量以实际供油量为准,下月10付款,周六、周日、节假日付款顺延。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由送油之日起生效,结算完毕之日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9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10

  供货方: (甲方)

  采购方: (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品,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及规格如下:

  电动车用铅酸蓄电池:600组共计35万元整

  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当日,交货期限次日计算生效,有效日期为10日内

  二、货款的交付方法:

  1、银行汇款方式入账,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后,启动款到发货

  2、乙方通过物流,货到付款给物流公司进行接货交易。产品运输到乙方地点后,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产品所有权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否则甲方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四、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甲方供货价为产品价格,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执行甲方同期公布价,及时通知乙方;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三证给乙方;

  2、产品必须符合实际标准,不得是虚标,若出现虚标或者重量达不到标准重量或现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一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换货;

  六、售后服务约定:

  1。保用期:18个月(以生产批号计前 7个月换新、7个月后到当地的`维修中心维护);

  2。以生产批号计两个月内(积压)新电池甲方予以调换,往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蓄电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担责任;

  4。因不符合《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输、安装、实用技术规范》要求,而造成蓄电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

  乙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负责人: 传真: 帐号: 负责人: 传真: 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购销合同02-26

购销的合同03-03

经典购销合同03-05

购销的合同02-14

(精选)购销的合同07-24

(精选)购销的合同07-28

(经典)购销合同10-18

(精选)购销合同10-18

(经典)购销合同10-27

[经典]购销合同10-24

Copyright©1998-2023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