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汇编(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武川县誉农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
2、数量:
3、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20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
2、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开户行:武川县农业银行青山路分理处
账号:05-543201040000661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日期:年月日
供 方(甲方):河北嘉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需 方(乙方):郑州铂锐贸易有限公司
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空调机组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确认的机组,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设备进场。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损坏及缺损
由乙方负责。
5、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6、乙方
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王慧麟
三、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支付设备定金,即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收到货款 7 日内将全部设备交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清点合格,支付剩余的设备款,即人民币元。甲方的清点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本合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等的确认(本公司购买设备是全额付款)。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有产品均需达到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要求,均为原厂生产,且未经使用。设备质量问题按厂家三包规定执行。
五、保修期:
1、货物验收完毕后,乙方为甲方办妥有关保修手续,并将空调的随机保修卡交于甲方,保修期从发票开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保修期过后售后服务,详细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3、设备保修按生产厂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或乙方延迟交货的(除不可抗力外),应向对方支付每个履约期应付款项
0.5%/每天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总款项的5%。延迟日数超过守约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合同总金额为最终金额,甲方不再承担额外费用(除图纸外需增加变动的)。
九:附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年 月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1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产品名称:
1.2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需方仓库交货价。
2 质量标准:
2.1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3 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4 交货方式、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5 供货价格
5.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5.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6 违约责任:
6.1 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6.2 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7 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9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供方: 需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名称及价格构成
(二)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本合同之后30个工作日内,卖方将本合同所有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本合同全款的5%为定金给卖方。剩下余款在卖方按时保质将本合同所有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处,3个工作日内汇入卖方指定账户中。
(三)保健品质量:
1.保健品质量必须符合买方要求,如果因保健品质量,功效而造成的医疗事故,买方概不负责。
2. 如交付后,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提供的保存方法保存而造成的变质,卖方概不负责。
(四)保健品供货方式:
卖方须保证所采购的原料质量符合双方约定,若因原材料原因导致出现事故纠纷则卖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卖方须负责货物的制作及全部运输费用。
(五)保健品检验和交接:
1、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若检验包装或者药粉成色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则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并要求卖方三日内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
2、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卖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没有按规定的药物比例配置
(2)已变质
(3)超过有效期的;
(4)擅自添加其他成份的
(六)保健品的使用及责任赔偿: 保健品为内服,其他无特别禁忌。(如果有对什么人,什么特别的病不能用药,一定要他跟你说清楚并写在附件中)买方如已经按照以上方法使用,本药粉对使用者造成伤害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负责。如买方私自添加药品或不按卖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所列的要求使用,造成伤害的,由买方承担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单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本次交易所有金额作为赔偿金。
2 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自买方预付40%货款日起算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超过期限,则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若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自买方预付40%货款日起算一周))内交付全部货物,超过期限,则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买方。
3若出现医疗事故,属于卖方责任如保健品质量,保健品本身功效或因对买方告知不明而导致的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属于买方责任如不按合同所规定的储存和使用方法导致变质的保健品损失的由买方自行承担,若属双方共同责任的,则按比例承担,卖方承担90%赔偿责任,买方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购货单位:________ 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塑料制品的名称、规格、颜色、质量和价格 1.货品的名称、品种、价格
注:如果货物过多使表格不能列全,可以另行制做表格作为附件,经双方授权人亲自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准生效。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2.塑料制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以乙方留置在甲方的样品为标准。
第二条、塑料制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致甲方指定地点。即;
(2)乙方委托运输公司运输致甲方所在城市或地区。甲方按照运输公司指定的地点自行提货。
(3)甲方到乙方仓库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三条、塑料制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塑料制品货款的结算:塑料制品的货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需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塑料制品货款的结算方式:塑料制品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______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验收方法、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
货到48小时内甲方应组织人员会同乙方人员验收。
2.验收手段 抽样检查。 3.验收标准
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方式。实际交付塑料制品与样品或合同规定的颜色允许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_________%误差。
4.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乙方主管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
第六条、对塑料制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塑料制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两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塑料制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塑料制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标志、数量、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塑料制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数量、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塑料制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应及时接货,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向乙方偿付每日货款总额1%的顺延交货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
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塑料制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1%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延期一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1%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经盖章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购货单位(盖章):_________供货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税号: 税号: 财务电话: 财务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1.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下,一致同意达成由甲方供给乙方牛的供货协议。为确保双方的各项权益,义务的全面履行,特做以下约定,各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条款履行。
2.甲方卖给乙方大牛80头,每头6000元(陆仟元),小牛30头,以每头3000元(叁仟元),总价值57万元(伍拾柒万元)。
3.乙方向甲方购买的牛是必须先付款后收货。
4.甲方向乙方出售的'牛必须是健康的,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5.本协议自签字之日后生效,如有乙方违约的按照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6.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供方)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乙方:(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饲料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甲方购买 品牌饲料 吨,在 区域内销售。
二、价格:以乙方购料时甲方销售价格为准。
三、乙方提料应提前三日向甲方经办人通报计划。甲方按乙方计划组织生产,及时供料。如因乙方不提前通报或因计划不周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所供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在良好的保管条件下(通风、干燥、避免暴晒)粒料保存期为两个月,全价粉料为一个月,浓缩料为四个月。乙方应在保存期内积极销售、妥善保管。
五、如乙方在饲料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共同处理。如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如不属甲方产品原因或乙方发现问题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对超过保质期才提出的质量异议,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六、履行地点和方式: 。
七、结算方式: 交付货款必须以甲方开出的财务收据为准。
八、奖励方法: 。
九、如需设立担保,甲、乙双方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按未履行合同部分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十二、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申请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章生效。
十四、其他附属条件:
1、销售员与经销商或用户间的借贷关系属个人行为,公司一概不负责。
2、优扣、运贴在当月28日—31日结算。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8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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