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汇编(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催化料车间4号库
工程地点:皇马工业园一区
工程内容:土建及钢结构、不包括地坪、水电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零柒零伍拾肆元(人民币)$:1070054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10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隆市场C区58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鉴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车间外墙翻新刷乳胶漆及车间外围护栏除锈防腐进行施工,并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作业范围及内容
生产车间外墙乳胶漆粉刷、生产车间外围护栏除锈防腐。
第二条 合同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所有用具,所使用的乳胶漆为多乐士牌,防腐油漆所使用多乐士牌。
第三条 合同承包金额
1、 护栏防腐按50元一米,共计350米:17500元
2、 外墙乳胶漆(包工、料)共计:22310元
3、 两个门卫室(含包工,料,刷乳胶漆,清洗)共计1900元
4、 本合同总金额:41710元
5、 本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条 结算方式
甲方在保洁结束日起7天内为乙方结算所有工程款。 乙方开户行:施工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时间为 天。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对乙方保洁粉刷进行监督、检查。
2、 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水、电、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且免费使用。
3、 在乙方工作中帮助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4、 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的保洁粉刷承包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粉刷的墙面,要求颜色一致、表面平整、无裂纹
2、 乙方粉刷护栏油漆,要求颜色均匀,厚薄一致,无裂纹,无鼓包
3、 粉刷时不得将乳胶漆滴落在物件上。
4、 乙方要确保安全作业、若出现事故皆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办公秩序。
6、 粉刷完毕后,要将物件表面及地面立即清扫和清理干净。
7、 乙方要爱护甲方所有公司财物,不得有损坏和盗取、否则按原价或加倍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将视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有效。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自己开发建设的 小区沥青道路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 小区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事项协商 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市政道路。
2、工程地点:四川省开发小区。
3、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沥青道路的基层和面层施工)。
2、工程承包范围:小区内市政道路的①片石基层(约30cm厚)、②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5cm厚)、③沥青面层(4cm厚),④两侧路沿石安砌(1230100)施工;其中6m宽道路为4km、9m宽道路为2km、12m宽道路为1.3km;具体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不包括道路的标志、标线)。
3 小区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和施工全过程涉及的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相关施工内容。
4、其中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提前按设计要求将路基的土石方开挖及清边捡底工作处理到位,不得因甲方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三、工程计价方式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为:① 6m宽路145万元/km(不含税),②9m宽路205万元/km(不含税),③12m宽道路290万元/km(不含税)。
2、因甲方、设计方或市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及价款增加(如: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增加道口、加宽带、雨水井、检查井、雨汅管道、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的10%等情况),对增加部分的工期相应顺延,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按四川省20xx年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市政工程相应工程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综合单价按下浮5%处理(不计税)。
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施工和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出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共66天。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的或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达2天以上,甲方将有权从第3天开始按每延期一天处罚1000元,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若遇地震、瘟疫、暴雨、暴风、洪灾、泥石流、骚乱、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及道路中断、4小时以上的停水停电、连续下雨等,则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因此所发生的增加费用除设备损坏部分由乙方承担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并就类似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在2日内给予答复。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验收,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为止。
六、合同价款:
¥: 约13670000.00 元,竣工后按实结算。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变更处理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费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临设场地及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
2、乙方工作
(1)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 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3) 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4) 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
(6)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 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8) 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担保
乙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甲方交纳70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共管帐户,作为乙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其中的5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0日内返还乙方,另外的2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开始铺设沥青路面时返还乙方。同时甲方承诺: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应支工程款或返还保证金,甲方自愿用自己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按施工同期的销售价格打五折优先与乙方作应付工程价款及资金利息的抵扣处理(其中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2倍执行),同时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履行合同并将已完工程价款结清后退场。
十一、工程款支付
甲方以分四次付清的方式向乙方拔付工程价款:第一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片石基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50万元;第二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450万元;第三批工程款在乙 方全面完成沥青道路面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45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的结算并足额支付乙方的所余工程价款。
十二、违约金:
双方特别约定在违约情况发生时,违约方除需按上述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向守约方负担1万元/次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20xx年11月5日于公司订立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时效,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 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用地面积:
总投资(估算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共 个日历天,从 时开始计算。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
委托人以项目建安工程费(含建安主体、室外总体及其他配套工程费用,不含劳保统筹)、勘察费、考古费、规划设计费、检测费、监理费、咨询费及其他与代建管理相关的费用的 %作为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项目进度目标
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九、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总价合同是指在约定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的前提下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固定的金额即总价。在水电工程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转为业主负责制的市场条件下总价合同由于其众多优点受到业主的青睐。因此针对水电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全面分析总价合同的风险并有效地加以防范从而减少合同纠纷保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总价合同的类型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简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它以招标图纸及规定、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除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局部增减而调整合同总价。采用该种形式的合同要求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招标图纸及规定应当完整、齐全承包范围清楚、明确发包人对招标工作准备较充分一般在招标阶段施工详图已基本完成。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合同执行中存在的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地质条件较差、气候恶劣和其他一切客观不利因素造成的风险有全面、充分的估计并将由此引起的上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1年以内、工程量小、设计较细、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
可调值总价合同 该合同同样是以招标图纸及规定、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相对固定的总价的只是增加特定的调值条款合同总价在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予调整超出约
定风险范围之外的风险费用按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如双方对工程量增减范围、物价涨幅、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约定一个范围以对超出风险范围之外的因素所增加的费用进行调整。它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部分分摊。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工程建设工期2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总价合同的特点
1工程价款结算简单 由于总价固定只要业主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总价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从而节省了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
2工程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来说合同一经签订就面临以下主要风险①价格风险包括物价上涨风险和投标报价失误风险。②工程量增加风险。主要为投标时对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漏算、错算风险合同实施中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风险地质条件恶劣增加工程量风险。③气候、洪水、国家政策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带来的费用增加。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总价合同条件下业主往往会在合同中明确只有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部分所增加的费用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的索赔机会大大减少承包商靠“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来获取超额利润的方法便行不通了而对业主而言则更容易控制工程投资了。
4业主可以在最大竞争状态下确定工程造价并将自己的风险降至最低 由于建筑市场一直是“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处境艰难若报价过高没有竞争力无法中标若报价过低不可能盈利甚至亏损又会失去承揽工程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招标选择有实力、信誉好、价格低的承包商确定工程造价并使之固定下来。
5招标阶段的准备时间较长无论是固定总价斗合同还是可调值总价合同均要求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明确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可以做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因此招标的准备时间较长以避免日后由此引发合同争议。
水电工程实行总价合同的风险 水电工程由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征地移民范围广等特殊性使得水电工程使用总价合同时对承包商而言风险远远大于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具体体现为:
1工程量增加的风险 水电工程技术复杂除了有发电工程、还有泄洪、挡水、航运工程不仅有地面工程还有地下洞室工程既有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又有混凝土浇筑、灌浆、支护工程。因此施工过程中设计大量变更增加工程量在所难免同时各项建筑物的布置受地质、地形条件影响大由于地质条件的原因必然导致工程量大量增加。虽然招标时发包人也提供了工程量清单但会在合同中申明该量只是估算量而不是承包人实际应完成的工程量由于水电工程结构复杂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也只是凭经验估算漏算、错算的概率较大。这些都可能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差异较大。
2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少则2年多则10年以上。同时由于工程规模大工程本身需要大量的水泥、钢材、油料、炸药、砂石料等材料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资材料的价格不变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有涨总会有落合同履行期间承发包双方都可能承担物资、材料价差风险但承包人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
3自然界不可抗力的风险 水电工程全都在江、河上施工受水文、气象、地质地形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洪水、暴雨、塌方、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会大大增加施工的难度和成本。
4工期的风险 水电工程库区淹没面积广涉及征地、移民补偿范围大虽然征地移民工作由发包人完成但合同实施过程中往往还存在补偿费用和经济利益之争导致工程施工受阻使本就紧张的工期更加紧张。受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使得承包人不仅会增加人员、设备窝工费用还不得不增加各项投入进行赶工。再加上业主在合同中规定了节点目标奖惩条款未按规定的时间实现节点目标承包人还要面临工期延误被罚款的风险。
5对合同条款理解的歧异而增加费用的风险 由于水电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合同条款众多其中难免产生矛盾和二义性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如果承包人没有在投标前要求发包人进行澄清则承包人还要承担由于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而增加的费用。
水电工程总价合同的'风险防范 采取何种形式的计价合同决定权在发包人。因此如何主动适应水电工程建筑市场的竞争最大限度地防范总价合同的承包风险是承包人必须面对的现实。
1反复研究招标文件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 总价合同不同于单价合同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量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承包人合同签订后风险的大小。由于水电工程建设过程的复杂性业主在采用总价承包合同时承包人完全可以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详细踏勘计算和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准确性。最好采用“背对背”的计算办法由两名以上的预算工程师同时计算工程量以便减少漏算、错算的风险。误差较大的只是建筑物基础部分工程量的差异而这部分工程量可以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地质条件和承包人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适当计入发包人要求的风险费中或摊入合同总价中。总价合同的特殊性要求承包人必须重视工程量的计算和复核工作一般来讲工程量的计算工作要占投标商务报价工作量的40。
2约定工程量变动范围的合理比例 由于水电工程受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大再加上本身结构的复杂性施工中设计变更在所难免承、发包双方应约定工程量变动的合理比例建议35增减的工程量超出约定比例时只对超出部分所增减的费用进行合同总价调整未超出部分不予调整。
3对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单列不可预见费或风险费 水电工程在大江大河上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超标准洪水、大面积塌方或泥石流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一般的建筑工程一次自然灾害有可能将工期推迟一年因
工程合同 篇7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4条中,人民法院可依职权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若为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有权收缴吗?
答:有权。作出非法所得收缴裁决后,由法院执行。
2、施工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又签订补
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过后承包人又以补充协议违反招投标法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此时,应如何确定合同价款?
答: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因为合同价款为实质性内容,而《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确表明,实质性内容应以备案合同为准。这并不是说不能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只是说如果对其进行变更之后,要重新备案。
3、若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的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若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但是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事项记录,月进度款报告中也括了该月发生的变更工程价款金额,是否可视为承包方未违约?
答:关键看签证内容。若签证对具体价款变更明确记载,则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加入即可;若只是对具体事实确定而未确定变更价款的,则以图纸为依据确定变更价款,按《解释》16、19条操作,即当事人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提交鉴定单位确定。
4、当事人仅约定“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约定“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如何处理?
答:视为没有约定。实践中一般处理为:如果双方对结算不能协商一致,可提交鉴定单位,以鉴定结论为判案依据。
5、签合同时无图约,边设计边施工的合同,又约定了“一口价”,发生结算争议时,是依《解释》22条不予工程造价鉴定,还是依16条参照定额重新审价?
答:以施工图纸据实计价。无施工图纸的,按承包人实际施工量计算对价。
6、合同没有约定计息,但有滞纳金计付标准,可以吗?《解释》17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计付标准,而约定了滞纳金计付标准,对于这种情况如何适用?标准是否有限制?
答:可以约定,而且利息与滞纳金可同时约定,且两者标准也没有限制。只是在对方提出约定标准过高要求降低时,是否降低、降低多少,则由法院或仲裁员自由心证决定。同理,违约金、赔偿金、双倍利息等,均可自由约定,且一般没有标准限制。
7、当事人未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作具体约定,如何处理?
答:无约定,依法定。依《合同法》违约责任规定;依《解释》第8条解除合同,依《解释》第10条进行解除善后事宜处理。有关违约赔偿损失由守约方举证,也可将利息作为损失计算,利息起算依《解释》18条。
8、因实际施工人原因(如质量、工期、材料),转包施工企业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后,是否可以起诉实际施工人?
答:《解释》25条仅规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才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亦即可以在承担连带责任后起诉,向实际施工人追偿。而工期和材料应分情况对待。工期和材料问题与质量问题有因果关系的,也可起诉追偿;无因果关系的,不能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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