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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产买卖合同

时间:2023-12-28 13:05:47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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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产买卖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济南市房产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济南市房产买卖合同

济南市房产买卖合同1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济南市房产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 (共有人: )

  买方: (共有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 区 街 号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已于 年 月 日签订草约)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含附属建筑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买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济南市房产买卖合同2

  卖方:(共有人)________

  买方:(共有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_____区_____街_____号房产,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附属建筑物(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草约)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含附属建筑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元)。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共有人:(签章) 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经办人:(签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济南市房产买卖合同3

  卖方:(共有人:)

  买方:(共有人:)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区街号 角分,(¥元)。

  二、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三、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契约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五、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六、本契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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