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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厂房租赁合同

时间:2023-12-29 09:05:14 合同 我要投稿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合集】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合集】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 甲方将位于 的生产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定为 4346平方米。其中:厂房 0 30平方米、宿舍4060平方米、门卫室及配电房 56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1、2 本租赁物原规划设计的用途是工业企业。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甲方作为租赁物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租赁物的产权清晰并保证该厂房未设定抵押。甲方保证能够向乙方提供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所需要的租赁物的产权证明和其它合格文件。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十日内完成修复。逾期不完成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 租赁期限为 5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满如乙方欲延长则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租赁期限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3 乙方必须保证 5 年的租赁期,如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必须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甲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也要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乙方,同时,甲方要按剩余月份的相应比例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该厂房或土地造成合同终止的不属双方违约)。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上调或下降租金、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 租金

  租金每月为人民币(RMB) 05000元(含管理费及租金税费、政府或其它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甲方保证不再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足额税务发票、乙方须于签订合同( )日内缴付首月租金及( )个月的房屋押金,甲方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后三日内退回押金给乙方、

  3、2 物业管理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有该租赁物及设施的管理责任,甲方不负管理责任。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租赁物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乙方对该租赁物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需要甲方提供协助或配合的,甲方不得拒绝。合同期限内,乙方有需要甲方合作的其它事宜,需事先提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管理费

  在合同期限内,所产生的一切废料及垃圾处理费、计生费、治安费、电梯维修保养年审费及因自然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向村委或相关部门支付。

  第四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4、 租赁物免租期为 2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满次日即 年 月 日为起租日,自起租日始计收租金(厂房下沉的地板由甲方负责修复,应该在 年 月 日前修复完好,起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另外一半地面如在租赁期内自然下沉,由甲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 乙方应于每月xx年审。在本合同终止前,本租赁物及设施除正常的磨损、消耗的因素外,乙方保证完好交还给甲方。

  6、2 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租赁期内,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如承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廷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做出书面材料通报甲方,由甲方及时做出处理、乙方有权限定维修期限、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 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东莞市的有关消防条例规定,安装合格的消防系统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甲方必须在交付租赁物前负责将喷淋系统安装好,并提供可证明此系统合格的相关证明交付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 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及原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所属设施完好交还给甲方(自然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乙方应该事先向甲方通报装修、改建设计方案。甲方不同意相关设计方案的,应该在收到设计方案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如果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甲方应该无条件并及时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0、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尚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将追收拖欠租金的 0%滞纳金。

  0、2 若乙方欠交租金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0、3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0、4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0、5 若租赁房地产发生质量问题,经东莞市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鉴定为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 有关税费

  2、 2、 按有关规定,因本合同需要公证所产生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2、2 本合同生效后的 5日内,甲方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 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通知

  3、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含书信、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通知一经发出,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 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程序解决。

  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 的生产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定为 14346平方米。其中:厂房10130平方米、宿舍4060平方米、门卫室及配电房156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1.2 本租赁物原规划设计的用途是工业企业。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甲方作为租赁物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租赁物的产权清晰并保证该厂房未设定抵押。甲方保证能够向乙方提供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所需要的租赁物的产权证明和其它合格文件。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十日内完成修复。逾期不完成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5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满如乙方欲延长则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租赁期限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3 乙方必须保证 5 年的租赁期,如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必须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甲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也要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乙方,同时,甲方要按剩余月份的相应比例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该厂房或土地造成合同终止的不属双方违约)。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上调或下降租金.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 租金

  租金每月为人民币(RMB)105000元(含管理费及租金税费、政府或其它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甲方保证不再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足额税务发票.乙方须于签订合同( )日内缴付首月租金及( )个月的房屋押金,甲方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后三日内退回押金给乙方.

  3.2 物业管理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有该租赁物及设施的管理责任,甲方不负管理责任。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租赁物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乙方对该租赁物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需要甲方提供协助或配合的,甲方不得拒绝。合同期限内,乙方有需要甲方合作的其它事宜,需事先提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管理费

  在合同期限内,所产生的一切废料及垃圾处理费、计生费、治安费、电梯维修保养/年审费及因自然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向村委或相关部门支付。

  第四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4.1 租赁物免租期为 2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满次日即 年 月 日为起租日,自起租日始计收租金(厂房下沉的地板由甲方负责修复,应该在 年 月 日前修复完好,起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另外一半地面如在租赁期内自然下沉,由甲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每月20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在本合同终止前,本租赁物及设施除正常的磨损、消耗的因素外,乙方保证完好交还给甲方。

  6.2 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租赁期内,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如承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廷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做出书面材料通报甲方,由甲方及时做出处理.乙方有权限定维修期限.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东莞市的有关消防条例规定,安装合格的消防系统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甲方必须在交付租赁物前负责将喷淋系统安装好,并提供可证明此系统合格的相关证明交付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1 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及原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所属设施完好交还给甲方(自然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乙方应该事先向甲方通报装修、改建设计方案。甲方不同意相关设计方案的,应该在收到设计方案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如果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甲方应该无条件并及时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尚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将追收拖欠租金的10%滞纳金。

  10.2 若乙方欠交租金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3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0.4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10.5 若租赁房地产发生质量问题,经东莞市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鉴定为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 有关税费

  12.1 12.1按有关规定,因本合同需要公证所产生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12.2 本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通知

  13.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含书信、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通知一经发出,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14.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程序解决。

  1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厂房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甲乙双方商定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物业管理

  9.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装修条款

  10.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一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2.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3.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3.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五条广告

  15.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5.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8.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九条其它条款

  1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9.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4

  出租方(甲方)

  地址: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年___月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_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_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的。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的、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的,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的,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费支付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 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出租方代表:_______

  承租房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范本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概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交割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

  乙方提供: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1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含 2 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开办厂房进行家具加工生产,并达到当地环保要求;供部分员工进行居住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否则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租金

  租金为5万元一年。

  第六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评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交付、使用

  (一)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

  (二)房屋使用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房屋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结构性改建。

  3、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主体形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和形象设计,其设计、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及物业公司共同确认,同时乙方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施工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对施工的安全监管,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除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的规定设置公司标识外,若乙方需设置任何广告、标识、招贴或其它资料,需事先征得甲方及相关政府管理机关的同意和/或批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乙方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

  第八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附件四《附件四:房屋交割清单》所列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自行改造建设或因乙方非正常使用导

  致损坏的状况除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维修房屋不及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按实际影响的天数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由乙方自行装修改造建设的结构与设施及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维护维修。

  3.甲方应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房屋进行修缮,且不得影响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但若遇紧急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或起房屋内管线损坏对相邻房屋产生严重影响的,甲方可以协调消防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进入房屋进行修复工作,而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4.租赁区域内部的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按租赁范围由甲方负责;房屋外部乙方标识部分的清洁工作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房屋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变相转租、转借或对外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第十条:房屋的返还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7日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出租房屋物品搬迁,视为乙方放弃对房屋内物品所有权,甲方可以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收回出租房屋。 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经营项目未通过当地工商局、税务机关、环保机构审批的。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达日;

  (7)拖欠租赁费用万元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 30 日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三十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如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日以上的。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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