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买卖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样品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样品买卖合同1
上诉人(原审原告)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富强北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汤x,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今荣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吴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安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上诉人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空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房地产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XX)丰民初字第204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周荆担任审判长,法官芦超、郑亚军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空调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9月13日,xx空调公司同xxx房地产公司签订1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价款为: 21 000元。当时双方约定:xx空调公司送货到xxx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一区16号楼。xxx房地产公司预付定金30%、安装调试后付40%、运行3个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xx空调公司按约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货安装义务。但是xxx房地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xxx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21 000元和债务利息9525.6元,并承担诉讼费。
xxx房地产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xxx房地产公司先后付给xx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xx空调公司的货款,xx空调公司也给xxx房地产公司开具了发票。尽管xx空调公司对xxx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16 800元存有异议,xxx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16 800元货款是xx空调公司拿走的。但是,xx空调公司现在起诉要求xxx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 16 800元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xx空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13日,xx空调公司与xxx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xxx房地产公司购买xx空调公司的排烟补风机和风机,合计价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设备到现场后进行安装,后即试运行(1个月)达到使用要求后方认。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现场通过合同第七条标准付40%,运行3月后付35%,余下满1年付清。合同签订后,xxx房地产公司给付xx空调公司4200元。XX年底,xx空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及安装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xx空调公司、xxx房地产公司在XX年9月13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xx空调公司、xxx房地产公司自愿协商达成,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xx空调公司、xxx房地产公司均应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xxx房地产公司提出“先后付给xx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xx空调公司的货款”的答辩意见,对于xxx房地产公司给付xx空调公司4200元,xx空调公司予以认可。对于xxx房地产公司给付xx空调公司16 800元,xx空调公司予以否认,且xxx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xxx房地产公司已给付xx空调公司16 800元货款,对此该院不予采信。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xx空调公司供货时间,xxx房地产公司向xx空调公司付清余款的最迟时间是XX年4月底。此时,xx空调公司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而xx空调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诉讼。xx空调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该院不予采纳。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实质约定的是xx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也可以说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实际上,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只存在XX年底xx空调公司向xxx房地产公司提供并安装价值21 000元风机这1笔买卖,此后双方就再没有过依据该合同的买卖关系。而xx空调公司向xxx房地产公司供应的价值21 000元风机在XX年底已安装完毕。故xxx房地产公司关于xx空调公司的主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xx空调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诉讼请求依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驳回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xx空调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xx空调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xxx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合法合理。二、一审判决错误理解和适用了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三、双方签订的合同是xxx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应从不利于xxx房地产公司方面解释。xx空调公司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xxx房地产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其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其在本院庭审中口头答辩称:一审判决对合同有效期的认定是合理的,认定诉讼时效已过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xx空调公司提供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解释,也超过了诉讼时效。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xx空调公司提供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xx空调公司与xxx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xxx房地产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货款,但xx空调公司只认可收到4200元,否认收到16 800元,xxx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付清货款,故对此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间,xxx房地产公司最迟的付款时间应在XX年4月,xx空调公司XX年提起要求xxx房地产公司支付货款的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xx空调公司关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上诉主张,因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实质是xx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双方只在XX年底发生了1笔xx空调公司向xxx房地产公司提供价值21 000元设备的买卖,且已安装完毕。故xx空调公司关于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上诉意见不成立,应予驳回。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百八十一元,由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五百六十三元,由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样品买卖合同2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质量标准:乙方所购甲方产品属于:定制产品。定制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封样的产品质量指标执行。
二、交货时间、地点: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货地。
三、收货与验货:乙方指定的收货人1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收货人2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指定收货人代表乙方收货验货并签发《收货单》给甲方,作为双方甲方交货和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乙方在收货后日内自行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逾期无书面质量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质量异议期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应对货物进行封存,甲乙双方派员按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质检,按质检提供报告结论解决。如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四、付款时间、方式:乙方应在收货后天内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用电汇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约定的交货期限和质量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未交付货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未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甲、乙方如发生争议纠纷,均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以及相关凭证上的签名和代表人,均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传真件与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样品买卖合同3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货物,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页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________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购字第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市____区
甲方(买受人):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方根据与丙方签订的编号为租赁()直字第号的《融资租赁合同》之约定,并根据丙方自行指定的供应商和租赁物,与乙方签订本租赁物买卖合同(以下称“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
一、合同标的物
1、由乙方售出、甲方购入的标的物如下:币种:人民币单位:____元
2、丙方在此确认:
(1)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以及标的物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供应商及租赁标的物,系丙方自行选定,并未依赖于甲方技能或者受到甲方任何影响。
(2)供应商和指定的标的物规格、式样、质量、价款等与融资租赁合同规定完全一致。
(3)标的物详细配置以乙方和丙方的约定为准。
二、标的物的交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将本合同所列标的物在
直接向丙方交付,乙方在向丙方交付标的物时须同时提供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附件。
2、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并及时交付给甲方。
3、乙方将标的物交付丙方之时,标的物所有权自乙方转移至甲方。
三、价款支付方式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下列条件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标的物价款支付给乙方:
(1)(乙方和)丙方依约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了保证金、手续费等款项;
(2)甲方收到乙方和丙方共同出具的付款通知;
(3)甲方收到丙方出具的租赁物品验收证明。
2、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3、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相关法律、市场行情等发生变化,致使各项税负其他费用增加时,其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购买价格等其他条款不变。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1、标的物交接时,丙方应当场对标的物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若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出;对其他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
2、标的物的验收标准为: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标的物,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标的物,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车辆。
五、甲方保证和索赔权
1、标的物的保修期限执行乙方提供的保修手册的规定。在上述保修期内,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依约对标的物进行修理和保养。
2、本合同订立后,国家若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3、与标的物有关的瑕疵担保、租赁期限内的质量保证、保修服务以及其他作为卖方应提供的保证或应履行的义务,乙方应向丙方直接承担责任。
4、当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或性能不良、规格或式样不符及其他瑕疵时,或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或者无法交付给丙方时,甲方将索赔权转给丙方,由丙方直接向乙方索赔。无论丙方向乙方索赔进程及结果如何,均不得影响丙方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支付货款,则每延迟一____日,甲方应支付乙方标的物价款的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期提供和安装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则每延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标的物价款的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保证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投入正常营运,向甲方及丙方赔偿由于延期营运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本合同载明或者乙方与丙方特别约定的质量条款,甲方应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减少价款或退货的违约责任。
七、侵权
1、当标的物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时,乙方有义务且应自行承担费用,解决纠纷,并赔偿给甲方及丙方造成的损失。
2、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标的物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的解除从标的物订货到交付,因非甲方原因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时,或者融资租赁合同被解除时,甲方可以无条件地取消订货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甲方已付款项。
九、标的物灭失和毁损风险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灭失和毁损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并经丙方验收合格之前由乙方承担,标的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后由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和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当事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15天内,提供有效证明或公证。按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各方另行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特别约定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元,手续费____元,首付租金____元,合计____元,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该款项由乙方代甲方直接向丙方收取,以抵扣部分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标的物价款,即甲方还需支付给乙方价款____元后,乙方视作甲方已足额支付标的物价款。
十二、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作为编号为租赁()直字第号《融资租赁合同》附件,具有与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所称的标的物即为租赁()直字第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之租赁物。
2、甲方仅承担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价款的支付义务。
3、本合同所列标的物在技术上有需要补充的事宜,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协商。
4、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样品买卖合同5
甲方(卖方):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装载机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_________
一、装载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柳工装载机
型号:50C
车辆识别代号:50CXXX
二、转让价格:20元
三、付款方式:由甲方欠乙方的借款中扣出。
四、甲方承诺对上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装载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装载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装载机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装载机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装载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装载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六、装载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广汉顺兴XX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装载机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七、装载机交付后,因该装载机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装载机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交付后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违法事故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甲方在装载机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因履行装载机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本装载机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品买卖合同6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设备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设备,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设备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尽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设备,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乙方有损害者,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7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货物,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页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________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8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设备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设备,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设备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尽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设备,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乙方有损害者,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9
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富强北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李英宽,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汤涛,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今荣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吴山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安亚利,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上诉人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空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房地产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XX)丰民初字第204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周荆担任审判长,法官芦超、郑亚军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科力空调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9月13日,科力空调公司同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1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价款为: 21 000元。当时双方约定:科力空调公司送货到日月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一区16号楼。日月房地产公司预付定金30%、安装调试后付40%、运行3个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科力空调公司按约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货安装义务。但是日月房地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21 000元和债务利息9525.6元,并承担诉讼费。
日月房地产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日月房地产公司先后付给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调公司的货款,科力空调公司也给日月房地产公司开具了发票。尽管科力空调公司对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16 800元存有异议,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16 800元货款是科力空调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调公司现在起诉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 16 800元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科力空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调公司与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日月房地产公司购买科力空调公司的排烟补风机和风机,合计价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设备到现场后进行安装,后即试运行(1个月)达到使用要求后方认。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现场通过合同第七条标准付40%,运行3月后付35%,余下满1年付清。合同签订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及安装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在XX年9月13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自愿协商达成,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均应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日月房地产公司提出“先后付给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调公司的'货款”的答辩意见,对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科力空调公司予以认可。对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调公司予以否认,且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日月房地产公司已给付科力空调公司16 800元货款,对此该院不予采信。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科力空调公司供货时间,日月房地产公司向科力空调公司付清余款的最迟时间是XX年4月底。此时,科力空调公司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调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诉讼。科力空调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该院不予采纳。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实质约定的是科力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也可以说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实际上,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并安装价值21 000元风机这1笔买卖,此后双方就再没有过依据该合同的买卖关系。而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供应的价值21 000元风机在XX年底已安装完毕。故日月房地产公司关于科力空调公司的主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科力空调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诉讼请求依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驳回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科力空调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科力空调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合法合理。二、一审判决错误理解和适用了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三、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应从不利于日月房地产公司方面解释。科力空调公司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日月房地产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其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其在本院庭审中口头答辩称:一审判决对合同有效期的认定是合理的,认定诉讼时效已过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科力空调公司提供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解释,也超过了诉讼时效。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科力空调公司提供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科力空调公司与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日月房地产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货款,但科力空调公司只认可收到4200元,否认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付清货款,故对此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间,日月房地产公司最迟的付款时间应在XX年4月,科力空调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支付货款的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科力空调公司关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上诉主张,因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实质是科力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双方只在XX年底发生了1笔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价值21 000元设备的买卖,且已安装完毕。故科力空调公司关于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上诉意见不成立,应予驳回。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样品买卖合同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货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件,甲方应于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所购甲方产品属于:定制产品。定制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封样的产品质量指标执行。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货地________。
第四条 收货与验货乙方指定的收货人1: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收货人2: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乙方指定收货人代表乙方收货验货并签发《收货单》给甲方,作为双方甲方交货和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乙方在收货后____日内自行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逾期无书面质量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质量异议期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应对货物进行封存,甲乙双方派员按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质检,按质检提供报告结论解决。如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 付款时间、方式乙方应在收货后____天内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用电汇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如未按约定的.交货期限和质量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物价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未交付货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未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甲、乙方如发生争议纠纷,均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长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十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以及相关凭证上的签名和代表人,均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传真件与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人(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品买卖合同11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G-0502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上海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B2385-20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于____日内付清全额货款,甲方将于收到货款3天内发货。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 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样品买卖合同1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货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件,甲方应于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元,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约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受人(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样品买卖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版)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可另附表)
品种_____
性别______
数量(头)_______
规格(公斤头)______
单价(元公斤)______
单价(元头)______
金额(元)________
供种期限_________
合计金额:__________
备注: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选择计量单位。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一)即时结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讫所提该批种猪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一)甲方将种猪送到___________,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提货,运输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供种的,每延迟____日,应支付乙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____日,应支付甲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____日,应支付甲方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其他约定。
第七条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市生猪业行业协会调解;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样品买卖合同14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装载机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装载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柳工装载机 型号:50C 车辆识别代号:50CXXX
二、转让价格:20元
三、付款方式:由甲方欠乙方的借款中扣出。
四、甲方承诺对上述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装载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装载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装载机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装载机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装载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装载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六、装载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广汉顺兴XX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装载机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七、装载机交付后,因该装载机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装载机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交付后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违法事故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甲方在装载机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因履行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本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品买卖合同1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__________________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____货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付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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