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合同>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时间:2024-02-14 07:40:06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精选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精选7篇]

购销合同 篇1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范本三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城阳时代广场工地。

  交货方式: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 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帐户)。

  第五条 责任承担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 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 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电话: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价格

  甲方提供饲料销售给乙方;大料豆粕100吨(单价:3000元/吨),小料玉米50吨(单价:20xx元/吨),中料麦片40吨(单价:1500元/吨),合计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元)。

  二、甲方交货时间为

  所订购限于20xx年06月23日前一次性供货。交货地点位于:平潭县岚城乡上楼村57号,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应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付款方式、金额

  分二期付款,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支付给甲方预付款人民币为叁万整,余货款打入甲方提供的账号:黄武龙开户行:平潭县邮政储蓄银行平潭县支行。

  四、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交货,按15%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不依法或不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总额15%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3

  被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 牌

  产品,乙方作为(□金牌 □普通 □代销)签订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

  2.商标:

  3.区域: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在甲方处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 甲方须保证乙方产品的供应。超过保质期未销售的产品 件以上甲方以成本费用回收。

  4.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5.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并维护好甲方品牌的良好声誉。

  6. 乙方年销售量:金牌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普通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代销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金牌代理商可共享甲方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金牌代理商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甲方公司的商标;

  4.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_______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3.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4.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5.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6.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7.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8.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9.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0.在合作中所获知的甲方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11.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 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 天内报甲方备案。

  五、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六、代理商行为规范:

  1.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价格规范:

  (1)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2)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3)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4.销售定额:

  (1)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2)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可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金牌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普通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代销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

  5.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1)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2)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金牌代理商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信息沟通:

  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七、代理商资格授权: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甲方则以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一)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 万元、市级城市 万元、县级城市 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2、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 %。

  (二)代理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或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三)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 代理商”的身份从事销售产品的相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四)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 个月。

  2.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五)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六)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其它分销商;

  3.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二级分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5.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6.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 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 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八、订货、发货及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产品名称、种类、数量、品质等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九、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十、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日 期: 日 期: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铅精矿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本着双方互惠互利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As≤1%,如超上述要求,铅金属单价按As品位每超出0.1度扣200元。铅精矿重量扣减袋重千分之六。

  三、计价办法(梯级计价方式):

  1、 主品位铅以上海有色网1#电解铅锭平均报价计算单价。

  ①、当Pb>60%时,每升1%金属单价增价20元/吨;

  ②、 当60%>Pb≥50%时,每降1%金属单价降20%元/吨;

  ③、 当50%>Pb≥45%时,先按②计价标准执行,50%以下每降1%金属单价降40元/吨; ④、 当45%>Pb≥40%时,先按②、③计价标准执行,45%以下每降1%金属单价降80元/吨;

  ⑤、 当40%>Pb时,价格另议。比如:Pb=48%时,实际减价等于-2750-20×10-40×2=-3030元/吨Pb=43%时,实际减价等于-2750-20×10-40×5-80×2=-3310元/吨

  2、 铅精矿含银计价以上海有色网白银2#银锭平均结算价乘以计价系数计算。

  ①、200g>Ag≥100g时,76%系数计价结算;

  ②、500g>Ag≥200g时,77%系数计价结算;

  ③、1000g>Ag≥500g时,79%系数计价结算;

  ④、20xxg>Ag≥1000g时,81%系数计价结算;

  ⑤、Ag≥20xxg时,83%系数计价结算;

  ⑥、Ag<100g时不计价。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在需方指定工厂交货,承运车辆由供方负责,运费由需方承担,并要求开具运输发票经需方。供方出具本公司开具发票或出具实际供货矿产品企业开具发票。双方在场取样,测出水份,并以击破方过磅重量、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化验结果有异议,以国家标准(GB8152.1~8152.8-87)为依据,如果超过其误差标准时,双方友好协商,如双方不能就化验结果协商达成一致,必须进行仲裁时,由双方协商一致选择在广西桂林地质矿产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或北京国家重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以仲裁结果为准。

  五、结算单价:

  铅精矿含Pb60%单价,上海有色网报价1#电解铅价格在17000元到时18000元时,以1#电解铅锭平均价减2750元/吨金属;上海有色网报价1#电解铅价格在18000元到时19000元时,以1#电解铅锭平均价减2850元/吨金属;1#电解铅价格低于17000元或高于19000元时价格另议,以当月需方价格委员会定价为准。结算价格以到货(到乙方货场或仓库过了重磅)当天上海有色网1#电解铅锭报价均价为准(周六、周日到货按下周一的价格结算)。

  六、数量:本批1200吨金属(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自签订起30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2500000.00元),此后需方按供方书面通知付款金额(根据供方预算产量及市场行情估算货款)每月5号前将当月货款预付给供方,并于每月底结清。如有余款转入下月预付款中。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有效期20xx年9月2日止。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备注

  第二条 付款方式:预付 货款,货到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供货方):

  乙方(订购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乙方向甲方订购油漆及其相关制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诚信履行。

  一、双方采用订单式购销方式,即乙方将所需购买的油漆及其相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颜色等必要内容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快递等双方认可的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如能安排生产,应于收悉乙方订单后个工作日内进行与乙方就报价等进一步沟通确认并回复乙方。

  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确认其订单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订单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先行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安排生产,并应于个工作日内完成订单生产(具体生产日期应以订单数量确定,由甲方收到乙方订单后确定,并经乙方确认)。

  三、甲方保证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乙方的订单要求和行业标准,生产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指派其专业技术人员(最好有乙方委托书)前来对产品进行检测验收,其在验收单上签字的行为即表示该批订单产品无质量问题、验收通过,甲方即可对该批产品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承担(包装要求由双方订单确认)。由于油漆产品对于储存、施工等要求较高,此后如发生任何与该批产品的相关问题一概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检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50%货款付清,甲方收到货款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包装好的产品交承运人运送至乙方处,运费由承担。乙方如需甲方提供技术指导的,应承担甲方技术人员的差旅费、出差补贴等合理费用)。

  五、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将剩余50%货款付清的,甲方有权留置该批货物,并书面催告乙方在日内支付剩余50%货款,逾期仍不付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订购的'该批货物采取转售、变卖等方式处理,且预付款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支付50%预付款后甲方已开始生产,乙方突然因故取消订单的,甲方可视实际已生产情况,如实际生产量不足50%的,甲方退还乙方相应比例的预付款,如实际生产量已超过50%,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货款。

  七、双方应对保守合同履行中彼此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情况。

  八、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以及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实现权利的费用。

  九、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太阳能电池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结算方式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余款:经验收合格后日内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二、产品的运输及验收

  1、运输方式:送货上门

  2、送货地点和接收单位(或接收人):

  3、甲方所在地到乙方所在地(运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货到后由乙方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规格、质量不合规定,由甲方负责免费调换。验收合格后乙方签收,签收后的产品损毁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拒不签收,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的安装

  1、产品的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为确保产品的安装质量,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原装标准化配件,如果乙方自行购买配件,不在甲方的服务范围之内,如需要维修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如因乙方配件造成产品损坏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保修期 年。保修期内,凡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产品。

  2、保修期内,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及保修期外故障的维修,甲方及时上门服务,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及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乙方逾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同时甲方供货期限顺延。甲方逾期交货,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退货(备注:除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外),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终止、合同变更与修改

  1、当合同履行结束且合同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动终止。

  2、若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这种情况下,双方均无例外地免去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尚未履行部分的责任和义务。

  3、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通知对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回复,否则视作合同终止且对双方有效。

  4、如合同终止是由于乙方违约引起,甲方有权获得合同终止日期前的.所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合同损失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合同终止因甲方违约引起,乙方有权索赔由于其违约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

  5、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本身同样的效力。

  八、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 月 日

Copyright©1998-2023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