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精品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四川省雅安义兴藏茶有限公司
乙方:名山县新店镇 村
为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我县区域主导产业——茶业,建设好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更好地将茶叶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发展我县茶业经济,走茶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收,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茶叶产业化经营模式。雅安市茶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雅安义兴藏茶有限公司与名山县新店镇 村经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乙方所有茶农的茶园生产的边销茶原料原则上由甲方按采摘标准随行就市,分级按质论价,优先全部收购。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不得再与其它方签订茶叶供销和茶叶基地合同。若受市场变化或加工能力影响,为减少茶农损失,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茶农可以对外销售茶叶。
三、乙方茶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茶叶生产标准和技术进行茶园管理(包括农药和肥料品种的使用、低改、采摘、修剪、病虫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办法实施的,特别是造成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或在茶树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茶农,甲方将停止收购该茶农的茶叶原料,待改正后并经审定合格后方可收购。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考虑到茶叶生产受气候影响特殊性和市场所需产品数量、种类变化,双方每年在新茶收购前签定当年茶叶原料收购定单,确定收购原料标准、数量,甲方在收购茶叶原料时按随行就市提前公布茶叶原料价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叶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六、为了提高茶农科学种茶技术水平和自身素质,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茶农每年提供无偿茶叶生产技术培训。
七、乙方茶农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应及时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视经营状况,对基地内困难或有残疾的茶农无偿提供一定的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补贴或赊销。
九、若甲方与乙方茶农发生纠纷,乙方村委会有责任主动积极出面解决。
十、本合同执行不受甲、乙双方领导人人事变动的影响。
十一、甲、乙双方如不按上述合同条款执行,造成另一方损失,根据损失情况,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协商补充。
十三、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时间为10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依形势变化而重新议定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
村长:
村支书:
购销合同 篇2
2x05年4月,江西省吉水县国税局稽查局对吉水县某电梯有限公司2x02年~2x04年度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实施专案稽查。该公司成立于2x02年3月,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常某,主要经营电梯、扶梯等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业务。该公司开办至2x04年底,账面反映销售收入1344.2万元,销项税额22x.5万元,进项税额221.5万元,期末留抵税额1万元。
近3年来,该公司的纳税申报一直为零负申报,即从未申报缴纳过增值税,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稽查人员在对其提供的总账、明细账及有关报表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核对之后,并没有发现问题。
稽查人员决定另辟蹊径,从企业的购销合同入手,寻找证据。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销售、维修、保养等程序要求较为严格。为了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购销双方订有对产品规格、质量、供货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日期等都有具体明示的购销合同。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这也是确定该公司实现销售,产生纳税义务的有力证据。因此,核查购销合同就成为稽查工作的突破点。
稽查人员通过内查外调,内审企业与客户签订的相关购销合同,外部到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终于弄清了企业经营的真相。原来该公司从开办至2x04年底,共为福建客户安装电梯68台,为南昌客户安装电梯2台,均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且大部分货款已收到,只不过公司故意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不申报销售,造成长期零负申报,累计少申报销售收入470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是偷税,除责令该公司补缴增值税80万元之外,还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因本案达到了移送标准,案件于是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案心得
税务稽查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大处着眼,就是要从宏观上分析可能出现的偷税问题,偷税的环节,利用相关经济指标来分析异常,要善于因素分析,从事物的因果关系中梳理出经营业务的反常行为,把精力集中起来抓关键问题的突破。如本案中企业近3年来的纳税申报均为零负申报就极不正常,我们分析出企业不是隐瞒了销售收入,就是扩大了进项抵扣。通过审核账簿及凭证,并没有发现扩大进项抵扣的`问题,稽查工作的关键突破点就转移到寻找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证据上。
小处着手,就是稽查人员要善于利用一切可用之线索,顺藤摸瓜,一查到底。本案中我们就是从企业的往来账及购销合同等小处入手,紧追不放,最终该企业利用长期挂往来账,无视税法中有关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故意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不计账,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而偷税的问题暴露了出来。
2x05年4月,江西省吉水县国税局稽查局对吉水县某电梯有限公司2x02年~2x04年度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实施专案稽查。该公司成立于2x02年3月,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常某,主要经营电梯、扶梯等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业务。该公司开办至2x04年底,账面反映销售收入1344.2万元,销项税额22x.5万元,进项税额221.5万元,期末留抵税额1万元。
近3年来,该公司的纳税申报一直为零负申报,即从未申报缴纳过增值税,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稽查人员在对其提供的总账、明细账及有关报表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核对之后,并没有发现问题。
稽查人员决定另辟蹊径,从企业的购销合同入手,寻找证据。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销售、维修、保养等程序要求较为严格。为了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购销双方订有对产品规格、质量、供货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日期等都有具体明示的购销合同。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这也是确定该公司实现销售,产生纳税义务的有力证据。因此,核查购销合同就成为稽查工作的突破点。
稽查人员通过内查外调,内审企业与客户签订的相关购销合同,外部到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终于弄清了企业经营的真相。原来该公司从开办至2x04年底,共为福建客户安装电梯68台,为南昌客户安装电梯2台,均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且大部分货款已收到,只不过公司故意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不申报销售,造成长期零负申报,累计少申报销售收入470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是偷税,除责令该公司补缴增值税80万元之外,还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因本案达到了移送标准,案件于是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案心得
税务稽查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大处着眼,就是要从宏观上分析可能出现的偷税问题,偷税的环节,利用相关经济指标来分析异常,要善于因素分析,从事物的因果关系中梳理出经营业务的反常行为,把精力集中起来抓关键问题的突破。如本案中企业近3年来的纳税申报均为零负申报就极不正常,我们分析出企业不是隐瞒了销售收入,就是扩大了进项抵扣。通过审核账簿及凭证,并没有发现扩大进项抵扣的问题,稽查工作的关键突破点就转移到寻找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证据上。
小处着手,就是稽查人员要善于利用一切可用之线索,顺藤摸瓜,一查到底。本案中我们就是从企业的往来账及购销合同等小处入手,紧追不放,最终该企业利用长期挂往来账,无视税法中有关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故意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不计账,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而偷税的问题暴露了出来。
购销合同 篇3
出卖人:xx黑猪养殖场(下称“甲方”)
买受人:xx畜牧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应当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第二条 种猪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种猪数量1500头,具体交付数量和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种猪,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根据种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潘清煜、乙方代表为徐美根)以签署《结算单》形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售后承诺
由于运输等原因致使种猪交付后七日内死亡或伤残的,甲方承诺包换,病死猪由乙方依照当地规定处理,但所获补助归甲方所有。
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饲养的,按母猪市场公允价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饲养的',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重新结算。对不能配种的公猪,经技术人员鉴定属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调换相同规格和数量的合格种公猪。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销合同 篇4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货物及费用
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货物明细如下:2、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元(人民币大写:)。此总金额是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交付及验收
1、送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2、送货地点: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 ,运费由 方承担,所有权和风险承担自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时起,转移至甲方。
6、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型号、数量、包装、合格证、说明书等外观质量的对照验收,并不表示对其质量的认可。
7、质保期: 。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维修 □调整 □调换 □其他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包括委托第三方)自行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或汇票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
(1)月结:每个月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对帐单,经甲方核对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2)一次性结算:货物到达送货地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3)分期结算:首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的款项,即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期付款,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的款项,即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期付款,乙方在完成所有服务并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的款项,即 元(人民币大写: )。
(4)质保金:质保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 %,在质保期满并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5)其他: 发票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之合作内容相符。 发票性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服务业发票如果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或补充提供。
乙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甲方开票资料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交付货物。
2、甲方须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支付款项。
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质量瑕疵、缺陷,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款项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欠款。
2、乙方未按期交付全部货物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因此造成逾期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继续履行已无必要,或者甲方不同意继续履行,或者乙方逾期 日仍未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 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3、因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或隐患造成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受损害的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若因甲方对货物进行违规操作造成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保密义务
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在本合同订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内所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技术、营销、发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2、在合同期满之日起2日内,或经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除归还甲方的资料外,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他保密资料销毁。
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有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参与的工作,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项目的保密协议,如因第三方造成泄密,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双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的,双方免除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发出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通知困难的,应在困难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的3日内进行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3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合同正文相冲突的,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XXX有限公司XXX项目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XXX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
电话:XXX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订购用于“XXX”雨棚用不锈钢爪件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2、货物生产厂家:
3、材料性能要求如下:美国牌号316或中国国家标准0Cr18Ni9
4、合同总金额:
小写(RMB):XXX元(不含税)
大写(RMB):XXXX整(不含税)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乙方材料运输到交货地点,且落地经甲方验收并签认收货单后,付清材料款。
6、交货期限:
1)在乙方收到订金后3日内转接件(底座)到货
2)合同签订30日内全部到货
7、交货地点::XXX项目部工地仓库
8、运输方式及保险:
由乙方负责运输及保险。乙方须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输方式,并负责运输保险。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甲方只在交货地点进行最终验收,卸货由甲方负责。
9、乙方随货提供的资料如下:
1)质量保证书;
2)出厂合格证;
3)出货明细清单。
10、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对乙方付款,若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付款不及时,则乙方交货期限顺延。
2)若乙方未按约定日期交货,则每拖延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给甲方。
3)若乙方延期交货超过1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部分总额30%的补偿金。
4)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乙方交货延迟的,乙方须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提供由事故发生地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交货期可顺延,否则乙方还须承担责任。
5)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并返还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
11、其它约定:
1)乙方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商务活动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而双方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签订地点所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均受其约束并接受。
3)本合同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4)本合同自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该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章)
代表
乙方(盖合同章)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需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供货产品(联塑)牌PVC—U排水管、PPR给水管、电线管等。
二、供货产品价格以双方确认的供货产品价目表(单价附合同表)为依据,此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传真或亲自送达)书面订单。订单应写明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在收到订单并确认后应积极备货(常规产品),在5天内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工地),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若因不常用规格或乙方存货不足在上述期限内交货确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三十天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根据乙方每月供货数量金额,双方应在每月25日进行对账认可,并于当月付清货款的80%,余下15%的货款在竣工后2月内付清,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在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则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货款可以支票、电汇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结算,货款支付到乙方(或帐户)方为有效支付。
六、附随义务
1、乙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技术手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件。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手册规范安装管道。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装所需的焊接专用设备工具,并收取焊接专用设备工具的维护费及押金,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指导。甲方退还焊接专用设备工具时,乙方应退还甲方的押金,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的损失。
4、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内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否则,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乙方确认后予以退换,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因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保留追究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因甲方保管、设计、安装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3、一方违约,情况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订货人及指定收货人的书面委托书。指定的订货人或收货人变更的,应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权书,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订产品因计划误差需要退货的,应保证所退产品外观无明显污迹、斑点和划痕。壹万元以内按原价退回计算,壹万元以上按原价80%退回计算。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