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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1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七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免费保修一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元。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 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导致的得不到售后服务,也不负责保修。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8)其他任何笔记本官方保修规则上标明的不负责包修的事项也不负责保修。
(9)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保修机器承诺,只在官方保修地点保修,不私自更换配件。
(10)请勿私自拆开机器,请勿撕毁机器背后螺丝上的标签,有以上行为的表示自动放弃乙方的承诺!
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失误;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8.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订日起即时生效。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甲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的承诺,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承诺。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2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3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 (即: )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 ㎡,非住宅面积 ㎡。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
第三条 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 个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市房地产登 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 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 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 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4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 元;
b、 。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仲裁(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仲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仲裁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条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就乙方代理该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规定金额的律师费,此外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另由甲方据实支付。上述实际开销包括乙方发生的与该案相关的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中国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但乙方律师往返新加坡与甲方讨论案情收集证据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三条之规定所应支付的律师费及实际开销应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 第二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 第三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 第四期律师费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律师费支付给乙方。
4.5 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6
甲方:
乙方:
甲方与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广州市新锦龙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因运输事同二审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张锡深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乙方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则应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协助办理变更授权手续。乙方的代理义务、责任按《律师法》、现行律师执业纪律及道德规范执行。委托注意事项见合同附件《委托人须知》。《委托人须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事实材料,及时通报案情。如甲方隐瞒、捏造事实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本案件的有关通知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损失,乙方并有权终止代理。
三、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本案实行全风险收费方式:二审维持原判决,甲方不须支付律师费用,二审变更判决: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壹万两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行政、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以及乙方差旅费(广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担。
五、如发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项、当事人,或对方提起反诉、反请求等重大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时,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增加律师服务费。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六、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关系的,乙方有权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条收取律师费用。
七、甲方逾期缴纳律师费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经着手办理代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追收其未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无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权限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判决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 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案的第________ 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 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就 项目(具体采购项目清单、预算资金[ 万元]见附件)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 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
2、甲方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资料及项目有关的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甲方负责确认采购文件。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对外发售。
6、评审委员会除特殊组成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监督在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的专家抽取工作。
7、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的评审报告尽快(一般在收到评审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
8、甲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或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是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工作。在本次采购的全过程应接受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
2、乙方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修改、澄清、解释采购文件的各项工作。
3、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
4、在甲方的监督下,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按有关规定从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评审专家。
5、乙方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有关事宜,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6、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质疑或投诉的,乙方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中标(成交)人和未中标(成交)人。
7、乙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或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8、乙方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协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9、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和定标程序
(一)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助、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二)定标程序
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
三、代理费用
(一)乙方按照省财政厅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商(成交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承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9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 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件商标,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3。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 个工作日商标局受理, 个月内下受理通知书, 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币种:人民币):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
中文查询: 元/标/类、十项;
英文查询: 元/标/类、十项;
图形查询: 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費: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终止合同,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深圳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如达成和解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本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请求依照仲裁规则对和解协议作出裁决。各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书面审理。仲裁庭有权按照适当的方式快捷地进行仲裁程序,且具体程序和期限不受仲裁规则其他条款限制,并根据本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上述仲裁开庭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仲裁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10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公开/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_________。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负责技术招标和要求的审核。
4、对评标内容保密。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参与评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制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商资格。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论,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
7、招标结束后,负责将采购项目确认书、投标单位名单、供货企业名单、各投标企业所报技术和价格汇总表、采购合同等上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五、工作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2、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双方均接受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中标方收取_________%的中标服务费。本协议一式三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11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12
第一条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被代理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在期限内,支付代理____元。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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