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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

时间:2024-03-04 10:57:18 合同 我要投稿

抵押借款合同15篇[精品]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抵押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抵押借款合同15篇[精品]

抵押借款合同1

  法律咨询: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x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xx。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抵押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于20__年__月__日前还款。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年结算一次。

  (三)借款人保证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四)本合同自20__年__月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要求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立即偿还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理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财产用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

  (二)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抵押借款合同3

  出借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因经济困难,提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现就有关事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甲方借给乙方现金人民币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_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到期及时清偿,否则按照本金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借人。

  2、乙方将其享有的完整产权、所有权的

  ①位于__________市(汝__________市字第__________号);

  ②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证字()第______号】共同作为本次借款的抵押担保,以保证出借人债权的`完整实现。

  3、乙方承诺上述房产、无瑕疵,无任何纠纷,权属乙方,无争议。

  4、保证人承诺对甲方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及时归还,愿将上述房产、抵偿给甲方,若需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义务无条件配合。

  6、本协议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路(街)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6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xx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xxx(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20xx年xx月xx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xx(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xx个月为一期,共分xx期,每期xx。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20xx年xx月xx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xx利息,即xx: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xxx。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并有处分权的位于xx、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建成年代xx、产权证字号为xx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xx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xx元,抵押率为xx。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xx元,抵押率为xx。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7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抵押人愿为抵押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抵押人自愿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的全部金额。

  (1)抵押权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贷款、应付款保函、担保等。

  (2)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尚未受偿本金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等其他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抵押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设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5、抵押人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2)抵押人改变资本结构或者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等;

  (3)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五条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分离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和权利。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者进行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以转让、出租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3、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并指定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与抵押权人保管。

  2、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抵押期间,抵押人未按约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垫付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3、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抵押权人,并负责索赔事宜。抵押人未及时通知或者索赔,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抵押登记

  1、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抵押权人占管。

  2、抵押期间,如需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3、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依本合同约定转让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抵押权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抵押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第十条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

  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抵押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2、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情形。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并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抵押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债务人、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债务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抵押人未按抵押权人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8)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9)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3、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债务人同时为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抵押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担保物权”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4、抵押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抵押权人确定。如果该抵押物同时为其它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债务进行担保,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到期债务的,而且没有其它约定事项,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亦由抵押权人确定。

  第十二条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拆迁的特别约定

  1、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物发生征用、征收或类似情形需要拆迁(以下统称“拆迁”)的,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抵押权人。

  2、若拆迁补偿采用权利调换补偿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偿债务,抵押人应以拆迁调换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抵押权人为调换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担保。

  3、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存入保证金专户或以存单质押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应担保协议。

  4、抵押人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按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四条解除权异议期

  抵押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抵押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抵押权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1、抵押人应主动了解债务人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类业务发生、履行情况。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不再送达抵押人。

  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住所或通信地址发生变化,均需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任何一方按本协议所载住所发出函件、通知,即认为对方已收悉。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权人份,抵押人各份,债务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声明: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知晓本合同《特别提示》的全部内容,抵押权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债务人声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对全部条款无异议。

  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收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抵押物清单

  合同编号:( )抵字第号

  抵押物

  名称抵押物

  证件编号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登记机关所有权或

  使用权归属

抵押借款合同8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小区)____栋____号____室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5、抵押物价值:__________ 6、购房合同编号:

  4.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5.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6.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7.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市______(区/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本合同经___________市______(区/县)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0.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9

  甲方________县土地开发中心。

  住所地:________县城为民路中段路东。

  法定代表人_______,经理。

  乙方_______县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____县____镇____村。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民,主任。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申请借款 ,并以自己享有合法处分权的位于________县城迎宾大道中段南侧的________县新世纪广场房地产一处提供抵押。

  为妥善处理抵押贷款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转让、出售、变卖、出租等,必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二、在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处置的,由甲方与相对人签订相关合同,并依法承担税费。

  三、合同价款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人收取,甲方不得自行收取,收取款项后,甲方向合同相对人出具收款凭证。

  四、符合上述条件后,甲方需要为合同相对人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应当出具同意产权分割转移的书面证明。

  五、甲方在乙方开立一般账户,处置抵押房地产取得的价款全部转入该账户。

  六、账户资金用于偿还借款本息,由乙方进行专户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七、转入账户的全部资金为1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在借款本息清偿完毕之前,该账户乙方不予办理销户手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账户资金转入甲方其他账户。

  八、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作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单位________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乙方主管单位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县土地开发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0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清偿债务,愿意将与确定的座落在X区以北、以南开发建设配套用地规划范围内控制用地中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

  其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抵押土地面积53333.36平方米(约80亩),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40/70年;(后附放线图)

  二、担保范围:___路及管网施工工程款约3000万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12个月,时间从_____年3月31日至____年3月30日止。抵押地块价格以X城市住宅用地三级基准地价或商业用地五级基准地价为准,总价为约人民币3000万元。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折合工程款,为甲方垫资施工。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土地征收拆迁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审批手续,申请土地利用指标,为区域开发建设与本合同履行提供准备。

  2、乙方在土地占管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抵押物的处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按合同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向X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按照基准地价处分土地使用权。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结合东花园提升改造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为基础,进行长退短补。

  六、附则

  1、本合同是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按约定支付了工程款,则本合同自行解除;如果再延迟三个月,即20xx年6月30日前,甲方仍不能履约,则乙方可以启动本合同赋予的权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1

  法律咨询:

  我想要向别人借点钱做生意,不过对方要我拿东西抵押,可是我不懂抵押合同怎么写,请问民间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抵押借款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样本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3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____份。(略)

  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借款合同1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甲方因与乙方签订的《》共同开发项目收取乙方前期启动资金,愿将享有产权的商品房抵押给乙方。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项目启动资金。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时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的从合同。抵押期限年,自抵押登记日起至甲方完成项目报批,登记手续后两年止。

  第二条抵押物

  (1)房屋坐落____区(县)街道(镇)路楼单元层号

  (2)房屋类型: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

  (4)房屋面积:________

  (5)房地产价值:________

  (6)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

  (7)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

  第三条担保范围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公证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的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即甲方签订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期间办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房屋总价款,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保险单须注明抵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

  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执管。

  3、被保险的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优先偿还启动资金。

  4、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抵押登记

  1、甲方以所购买房屋作为抵押,抵押当事人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在甲方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应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交给乙方执管。

  2、抵押登记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规定之义务即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乙方将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退还甲方。

  第七条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

  1、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内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是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物,或在日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出借等方式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抵押物的处置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时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转让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税款

  2、清偿甲方所欠乙方启动资金的本息。

  3、其余部分退还甲方,如有不足则向继续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任命法院提出诉讼。合同经过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房地产低级机构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约履行完主合同《》与乙方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结。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抵押人(甲方):________(签章)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签署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

  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第八条抵押物为________,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

  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

  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____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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