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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

时间:2024-03-23 07:12:50 合同 我要投稿

(荐)保证合同范本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荐)保证合同范本15篇

保证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 )银保字第____号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债务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保证人在此最高额度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在债权人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债权人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向债务人授信(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 )银授字第______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含美元__________元)。

  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根据综合授信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保证期间自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2.对于保函,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对外支付保函金额之日起两年止。

  3.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之日起两年止。

  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每张银行承兑汇票载明到期日后两年止。

  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第五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 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保证人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债权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债权人披露。

  第七条 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电话、传真,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3.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债权人要求,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人发生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等,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债权人。

  5.保证人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未经债权人书面认可,保证人不得在其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等资产上设立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出现本条第四款、第五款约定的情况,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8.主合同债务人未按约定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接到债权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按通知的金额、方式向债权人支付,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9.如保证人未按本条第八款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债权人直接从保证人在债权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债权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以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10.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可以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有关条款,而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而明显加重债务人债务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主合同债务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主合同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八条 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权人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第三人时,应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保证人。

  2.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应对保证人提供的有关保证人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具体授信业务签订具体业务合同时无须再通知保证人。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均有权宣布所有主合同全部到期并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任一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权人未受清偿的;

  (2)按主合同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3)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四、五款的事件时,债务人未落实还款责任或保证人未落实保证责任。

  (4)保证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债权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保证人在本合同第五条中所作声明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如因保证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累加性

  1.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或排除债权人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保证人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债权人书面表示,债权人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债权人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他权利的行使。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保证人根据法律以及其他合同对债权人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由于任何原因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连带保证责任延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及赔偿损失)。

  2.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保证人授权代表与债权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或者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债权人就本合同给予保证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包括但不限于电传、电报、传真等函件,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保证人;邮政信函于挂号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即被视为已递交保证人;若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日视为送达保证人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合同范本2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x]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x]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证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___

  债权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或“债权人”)

  保证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或“保证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 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其他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乙方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7.乙方涉及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承诺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第十八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保证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86680

  甲方(债权人):

  乙方(保证人):

  丙方(债务人):

  为了确保债权人对债务人的 债权按期足额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元。

  第二条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质押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交通费、文印费等。

  第三条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为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乙方提供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将积极办理挂靠公司同意对外担保的证明文件及相关登记部门抵押、质押备案手续。

  第七条甲方于债务人不能于____年_____月 日前未清偿全部债务时,甲方有权依法以抵押物、质押物拍卖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债权人同意,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范本5

  编号:

  甲方(保证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行:

  乙方(债权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若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华夏银行任何营业机构的账户中直接划收。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保证合同范本6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合同范本7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____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借款利率为2%每月,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小编提示:月利率2%以内受法律保护;月利率超过3%的部分,法律不保护;月利率2-3%的部分,已经履行的受法律保护,未履行的部分法律不保护)

  2、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 】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3、乙方返还的款项,应优先支付利息。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面积: 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双方因借款以及抵押合同引发的任何纠纷,均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交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条、送达地址:双方的法定住所地以及约定联系地址均为合法送达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经特快专递寄送,无论谁签收或退回与否,均视为已经送达;双方同意电子送达,任何法律文件一经发送到约定电子邮箱,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由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范本8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XX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XX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五、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XX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XX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范本9

  一、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详见《货物信息建档单》。内容包括货物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及单价等。

  2、《货物信息建档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按合同标的提交货物的生产、代理、批发、进口许可、质量检验等文件。货物涉及有专利、注册商标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二、货物质量

  1、货物质量标准:

  2、货物中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3、货物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在甲方货款中抵扣。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乙方对食品、化妆品等货物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货物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乙方送国家专门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

  5、由政府专门机构检验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6、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货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和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由甲方承担的检验费用,乙方须提供政府专门机构有效收费凭证。

  三、包装、条码

  1、包装方式:

  2、货物包装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3、货物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或乙方提供的内部条形码。

  4、乙方提供内部条形码,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本合同服务条款内明示。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________运输费用由________承担。

  2、验收:乙方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货物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验收章的收货凭证;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并在____验收完毕。

  五、价格、规格调整

  在合同期内,调整货物价格、规格等,要求调整的一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经对方确认之日起生效。

  六、退、换货

  1、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货物损耗,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滞销货物的退货率为____%。乙方承诺不退货的,甲方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奖励。

  3、乙方退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天内对所退货物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天内负责收回所清退货物。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天内负责收回所清退货物的,乙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置该货物,并将处理情况通知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于存在保保质期、有效期的货物,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款额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乙方提供的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商务服务,乙方提供商务服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须按照乙方有关标准以及统一形象方面的要求进行卖场标准化设计与制作。

  3、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及有关费用,另行约定。

  4、乙方不得无条件收取甲方销售反利。

  5、甲方可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 销售额、 进货额为前提,给予乙方相应的销售奖励:

  八、货物促销

  1、甲方可选参加乙方组织的 元旦、 春节、 五一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店庆日和______等促销活动。

  对上述促销活动,甲乙双方协议约定促销目的、方式、时间、特定的销售位置、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法等具体事宜。

  2、乙方同意甲方派驻促销员。促销员属于甲方雇员,主要从事与甲方所供货物有关的销售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其薪资、培训等费用。促销员在商场的行为规范服务从乙方的统一管理。甲方保证每月按时支付该促销员的薪资,如不能按时支付,由乙方代为支付,乙方代付后,在甲方的货款抵扣。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促销员从事与其工作无关的劳务。

  九、结算

  1、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结算单,甲方对结算单进行核对,如有异议,于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账申请,乙方应于3日内与甲方对账完毕。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等付款信息付款。

  4、付款方式: 支票、 网上支付、 电汇、 汇票、

  其它。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对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双方均有义务依法举报。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因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但尚未发生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由乙方返还甲方。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结算完毕后,乙方可留存该结算货款数额_____%或______元作为货物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______天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后退还甲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甲方应根据乙方有效单据支付。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将未售完的货物_____天内负责收回,逾期不收回,乙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置该货物,并将处理情况通知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人的民事权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恶意超出正常标准与频率大量订货的除外。节假日、畅销货物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另行约定。

  4、乙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货物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甲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票据符合国家规定。如因甲方提供假的证件、假票据等,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6、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货物,乙方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7、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对账、结算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货款的______%计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8、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对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应明确授权代理人及代理人的权限。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和合法凭证。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乙方

保证合同范本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__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证合同范本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丙方(保证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4、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5、 (公司)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二、借款期限: 日,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借款的具体起始日期以甲方银行转账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三、借款用途: 。

  四、借款利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日息为 ‰。逾期还款,按双方约定利率的200%计收利息,直至借款结清为止。

  五、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出借资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六、乙方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应转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七、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债权金额5%的律师费、催收费、执行费、公证费、拍卖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八、保证担保

  1、保证范围为: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如乙方未及时偿还借款的,则丙方保证自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通知后五日内清偿乙方应付的款项。

  4、丙方承诺,无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抵押、质押),丙方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

  九、特别条款

  在乙方未还清上述欠款前或还款期限界至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损失负责,同时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丙方为第三方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资产为自身其他债务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务的能力的;

  2、乙方发生资产转让、发生15%以上股权变更、涉及诉讼资产被查封、受到行政处罚等;

  3、丙方连续3天无法取得联系、提供虚假资料、发生重大疾病、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死亡、参与赌博、吸食毒品、涉及诉讼、发生违法犯罪遭受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等;

  4、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实现的其他事项。

  十、违约责任

  乙方或丙方如违约,应按未还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甲方有权根据担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是否生效,相关款项、费用是否支付,以及乙方、丙方的经营情况等,单方面决定是否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支付给乙方以及具体支付借款的时间、数额,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乙方追加其它担保措施等。

  十二、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丙方的地址为甲方文书送达地址,甲方各种文书一经以该地址寄出即视为送达。乙方更改地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署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成都市锦江区。

  4、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保证人):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范本12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监管人: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期间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何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具体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出借人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额度。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天)利率℅,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借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为,且出借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四条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季或年)付息,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整贷零还或整还,零贷整还或零还,按借据及银行对账单的实际发生额,点对点、日对日计收利息,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出借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借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出借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出借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出借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出借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出借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第十条监管方式: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管人的监管,委托监管合同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借款展期还款协议。借款展期后,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

  第十二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出借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条保证人如发生第十二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借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对挤占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出借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公司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出借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或给付现金,即视为履行了发放借款之义务。

  二、出借人收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六条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出借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额度指最高额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份,出借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监管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保证合同范本13

  编号:__

  保证人:__

  出借人(债权人):__

  特别提示: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为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于______年____月日签定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属性

  1、本合同为下述条款所称的主合同的从合同,除非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自然终止之外,本合同具有其独立性,因主合同借款人过错导致主合同无效、或因保证人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均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主合同之贷款人,下称债权人)与债务人(主合同之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

  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保证人承诺

  保证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出借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六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担保人应履行的义务,保证人应按其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保证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签字):__

  出借人(债权人)(签字):__

  合同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保证合同范本14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抵押人:电话:

  地址:邮编:

  __年__月__日

  中国农业银行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签字)贷款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保证合同范本15

  编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贷款人:×银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货单位)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一)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

  (二)借、还款凭证;

  (三)《个人消费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质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四)抵(质)押财产清单。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借款人:贷款人:

  (私章)(签名)

  年月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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