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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协议

时间:2024-05-18 12:42:21 合同 我要投稿

留学服务协议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留学服务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留学服务协议

  留学服务协议 篇1

  甲受托方(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委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广州市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内容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为 办理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事宜。

  二、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加拿大学校申请和留学签证的相关政策咨询,指导乙方及时正确地准备有关文件材料和缴付学校申请费用和学费,并在乙方提交所需相关申请材料后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并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为乙方设计申请方案与组织申请材料。

  2.在乙方的签证申请成功后,协助其联系学校安排住宿,接机等。

  3.阶段性向乙方报告申请进展情况,如申请中出现任何特别的情况,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问题。

  4.为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保密(除了向需要办理公证评估等机构提供所需文件的情况)。

  5.本合同效力及履行中,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甲方方向乙方赔偿的损失仅以乙方所支付的服务费为上限。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要在全程办理过程中,按甲方的指导下按要求在提供的限期前提供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及补充资料以配合甲方的申请。

  2.乙方需在甲方的指导下,及时安排体检。

  3.乙方需在签约后一个月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规格的基本申请文件,否则,由于加拿大政策改变而导致乙方不再符合留学条件的,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此前所交的所有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四、服务费用及缴付方式

  1.乙方将向甲方缴付总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_),此费用不包括需向加拿大学校缴付的有关费用。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署此协议时,乙方须在5个工作天内支付给甲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 ),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五、退款协定

  1.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学生签证申请被拒,甲方将保留人民币¥大写:),剩余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将在收到移民局拒签信后一个月内退回。

  2.因以下情形而终止申请或导致申请失败的,则所有已缴付给甲方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1)乙方在申请过程中决定停止申请或单方面终止甲方的服务;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配合甲方提供申请相关资料;

  (3)乙方在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提供虚假材料;

  (4)乙方隐瞒过去刑事犯罪记录;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双方的联系方法可通过电邮、书函方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直至甲方完成乙方签证服务为止。

  3.甲方在接受乙方委托之前,已把留学方案及流程、收费及收费使用性质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乙方表示认可接受。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移民政策变更等)。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供来自主管部门或者中立第三方的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商议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已充分认识该项目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风险、项目方的违约风险、道德风险、该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如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未能解决争议,可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广州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必须有广州市XX公司经办人签名才正式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2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中介服务范围

  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可在以下范围内选择服务项目,委托受托人提供自费留学中介服务:

  □向委托人提供中国国家留学政策咨询、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留学政策、院校、院系、专业及收费等信息,并为委托人确定留学方案提供相应的咨询及建议;

  □向委托人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并提供申请文书的准备、修改等服务;

  □指导或代理委托人向确定的留学院校提出留学申请并提交、补充相关资料;

  □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代为与申请留学院校联系、协调,代为办理入学、签证申请等手续;

  □为委托人提供申请留学院校组织的面试指导以及申请国家使(领)馆面签指导;

  除委托人选择的以上服务项目之外,双方还确定了以下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二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参考受托人提供的信息和咨询、建议,决定申请留学的国家、院校中英文名称、留学层次、就读专业或专业方向,确定留学方案并签署本合同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

  2.有权选择自行缴纳院校申请注册费、材料寄送费、签证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填写受托人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信息表》,并向受托人提供留学申请所需的全部文件、材料,材料应于合同签署后日内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4.配合受托人及时完成申请准备及向申请学留学院校提交申请、寄送资料等工作,如遇前往国家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入学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5.按照留学院校要求,如期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6.按期办理护照及签证;

  7.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

  8.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要求委托人及时提供办理委托服务所需信息、文件、资料及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留学服务行业规范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

  4.向委托人提供的留学信息,应真实、准确,如遇前往国家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入学标准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委托人补充相应材料;

  5.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留学服务事项并向委托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7.对委托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及保密义务;

  8.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用

  1.双方协商确定,委托人申请的留学院校在本合同附件一《院校及专业确认表》范围以内,中介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委托人申请的留学院校超出《院校及专业确认表》范围,每增加一所学校,委托人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

  2.中介服务费支付期限

  □一次性付款方式: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日内,需缴纳受托人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受托人在收到此款项开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分期付款方式: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日内,向受托人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受托人在收到此款项后开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委托人在收到符合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日内,向受托人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

  3.中介服务费支付方式:

  □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汇款

  □其他

  采用现金和信用卡/借记卡付费的形式,在受托人公司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受托人指定的银行账号:;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_开户银行: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五条退费条款

  1.委托人收到符合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留学申请成功。在双方都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如受托人未能协助委托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获得任一所约定的留学院校之录取通知书或留学院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附件一《院校专业确认表》中所载明的申请类型、院校、专业等不一致的,委托人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可以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的%,用来抵扣其已提供服务的必要费用支出,余款应当在年月前以方式退还给委托人。

  2.在双方未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委托人留学申请成功,但因委托人原因造成签证申请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任何费用。因非委托人原因造成签证申请被拒签的,根据拒签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受托人须将中介服务费中所含办理申请签证服务的费用全部或部分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退还给委托人。

  3.在出现本条第2项约定情形时,如委托人已向留学院校缴纳费用,受托人协助委托人按留学院校退款政策索还委托人支付给校方的费用。

  4.本合同签署后,在双方未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委托人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中介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委托人尚未提供任何入学申请材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_______%后,余额退还委托人,本合同终止;

  (2)在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已经提供入学申请材料,但受托人尚未向拟申请留学院校或有关外方提交入学申请或送交委托人材料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_____%后,余额退还委托人,本合同终止;

  (3)受托人已经向拟申请留学院校或有关外方提交入学申请或送交委托人材料,但留学申请尚未成功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______%后,余额退还委托人,本合同终止;

  (4)留学申请成功,但受托人尚未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服务的,受托人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_____%后,余额退还委托人,本合同终止。

  5.出现本条所约定退费情形,委托人可书面通知受托人进行退费,受托人于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予以退还。本合同约定受托人退费范围仅限于受托人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含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向第三方代缴的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因双方中任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退费条款中的第4项约定退费,同时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下列不同违约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迟延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未及时向受托人支付由受托人代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每迟延一日应向受托人支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 ____的违约金。迟延支付中介服务费超过____日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2)迟延提供材料或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材料,从而导致留学院校申请失败或被拒签,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受托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下列不同违约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并在年月前,协助委托人按留学院校退款政策索还委托人支付给校方的费用;

  (2)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并在年月前,协助委托人按留学院校退款政策索还委托人支付给校方的费用。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受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

  (3)导致委托人留学院校申请失败或被拒签,受托人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一种解决方式: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第九条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委托人(如委托人未满18周岁建议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及受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十条通知

  除特别书面声明外,委托人所填写的《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信息》中载明的住址即为受托人寄送书面文书的通讯地址。受托人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如按照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联络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时,受托人向该通讯地址发送的书面文书,即视为受托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委托人如更改通讯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的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组成,本合同和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执一份,受托人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 __

  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受托人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合同签约地:

  附件

  院校及专业确认表

  姓名:

  在读/毕业学校:

  专业:

  毕业时间:

  确定申请学校名单

  序号申请类型学校名称(标准)申请专业

  1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2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3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4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5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根据申请院校数量可增加表格)

  留学服务协议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以(书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 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 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 □现金 □信用卡/借记卡 □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整(¥ )。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申请新增院校的入学手续。

  二、其他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以外的下列服务,甲方须在中介服务费之外另行支付费用:

  1、甲方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乙方可为甲方联系,服务费标准为 ,涉及的第三方费用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可为甲方办理 次录取通知书延期申请,服务费标准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学申请时,则视为加申学校,延期结果由申请院校决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退款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费(乙方退费范围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中约定并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含咨询费、其他服务费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缴纳的费用)

  1、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 月之前未能获得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院校专业确认表》中所载明的申请类型、院校、专业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2、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签证申请被拒签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请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为甲方再一次申请同国签证,涉及第三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再次申请成功的,不退费;再次申请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协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还甲方支付给校方的费用,具体退费金额以学校政策为准。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学申请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该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学申请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签证方案设计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获得签证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义务,已缴纳的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8、其它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甲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按本合同第五条相关退款条款执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乙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全部退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涉及第三方费用返还的,则以第三方的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对甲方无法向第三方主张返还的费用承担责任。

  4、如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条款时,乙方须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请后的 日内向甲方退还相应款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退款,属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如甲方违反所就读学校的规定或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书双方签订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邮寄合同汇款客户,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一种解决方式,其裁决结果对本合同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3、本合同的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组成,本合同和《院校专业确认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_): 乙方代表签字(盖_):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甲方代表签字(盖_): 乙方代表签字(盖_):

  日期: 日期:

  留学服务协议 篇4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为。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年月签字日期:签字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咨询服务人接受申请人的要求提供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申请人申请赴_________(国家),就读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等)。

  注:申请学校名称及数量以补充合同方式约定

  第二条咨询服务人向申请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学校的咨询、协助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缴付出国留学相关服务费,在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中申请人所缴费用均为留学服务费的构成。

  1.申请人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留学服务费用:

  方式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方式2:签约时先行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签订学校确认补充合同时,支付相应服务费。

  2.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按缴费标准最高的国家收费,不按国家累加收费。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的,按申请博士学位的标准缴费。

  4.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及以下学历层次的,按申请的学校综合排名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5.咨询服务人帮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学校提供的奖学金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奖学金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服务人缴付第一学年奖学金的15%。

  6.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院校申请数超过咨询服务人合同内规定学校数量及标准的,按增加学校的层次和数量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二、咨询服务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咨询服务人承诺向申请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留学层次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咨询服务人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咨询服务人指导和协助申请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咨询服务人指导或协助申请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要求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未能拿到录取通知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方式1:申请人可自动免费获得下一期的申请服务。

  方式2:咨询服务人按以下情况退费:

  (1)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硕士及硕士以下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90%。

  (2)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博士学位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50%。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但取得硕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的,咨询服务人在扣除相应的硕士申请服务费后,应当向申请人退回其余申请服务费的.70%;如均未能取得录取通知书,则按上述第(2)款办理。

  5.申请人的最终院校录取结果与申请人缴费标准不匹配,咨询服务人应当根据下述约定退还相应的申请服务费:

  (1)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2)申请人按申请学校排名增加申请服务费,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院校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6.咨询服务人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报告办理申请入学的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申请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向申请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咨询服务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进行面试辅导培训。

  第七条其他

  1.如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相关服务费中标明。

  2.咨询服务人收取申请人的相关服务费,应当为申请人开具有效发票。

  3.咨询服务人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申请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咨询服务人代申请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申请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请人义务

  第八条申请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咨询服务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与咨询服务人,或按咨询服务人员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申请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服务人和申请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咨询服务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退还相关服务费。

  第十五条咨询服务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相关服务费外,还应按相关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申请人。

  第十六条咨询服务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申请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咨询服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询服务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九条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申请人签约后,咨询服务人已按留学要求进行咨询、协办项目进行部分咨询服务,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务进展,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1)咨询服务人已开展申请人评估指导、留学全程策划、背景提升指导、语言考试指导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1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项服务外,已进行申请人个人简历指导、修改、写作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2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套磁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3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4)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3)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推荐信以及个人陈述写作、修改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8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已向申请人意向学校送交了申请人入学申请材料,申请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90%,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无论是否开展签证工作,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询服务人不退还咨询服务费。

  4.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达到申请条件放弃申请或无法继续申请的,依上述第十九条的第1,2项办理。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___第二十五条如申请人未要求咨询服务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咨询服务人、咨询服务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服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 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 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 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字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7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英国1.____2.____3.___

  _(院校名称,以外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分别为1.____2.____3.____)留学,就读______专业硕士学位,该学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承认。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x元),其中包括申请入学、办理签证以及与其相关的中介服务等费用。支付方式为:

  1、本协议生效的同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元整(x元)。

  2、委托人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的同时,向受托人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元整(x元)。

  二、受托人义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就读所在国硕士学位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必须于十五日内,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圆整(x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委托人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本协议以外的服务,受托人可免费为委托人联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其他

  1.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已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

  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万x仟整(x元),并在___年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x%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x仟圆整(x元)。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

  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二十条如非受托人原因而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凭使领馆拒签信原件,委托人可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经委托人同意,也可1、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再次申请同国签证不另行收取服务费;或2、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一次赴第三国的留学申请服务(服务内容同本协议),受托人已收费用用以充抵该服务应收费用(按第三国的服务费标准,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受托人应退还给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和应支付的违约金,应于退还和支付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退还和支付。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七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留学服务协议 篇8

  甲受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方(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广州市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服务协议,确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内容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为办理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事宜。

  二、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加拿大学校申请和留学签证的相关政策咨询,指导乙方及时正确地准备有关文件材料和缴付学校申请费用和学费,并在乙方提交所需相关申请材料后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并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为乙方设计申请方案与组织申请材料。

  2、在乙方的签证申请成功后,协助其联系学校安排住宿,接机等。

  3、阶段性向乙方报告申请进展情况,如申请中出现任何特别的情况,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问题。

  4、为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保密(除了向需要办理公证评估等机构提供所需文件的情况)。

  5、本协议效力及履行中,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甲方方向乙方赔偿的损失仅以乙方所支付的服务费为上限。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要在全程办理过程中,按甲方的指导下按要求在提供的限期前提供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及补充资料以配合甲方的申请。

  2、乙方需在甲方的指导下,及时安排体检。

  3、乙方需在签约后一个月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规格的基本申请文件,否则,由于加拿大政策改变而导致乙方不再符合留学条件的,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此前所交的所有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四、服务费用及缴付方式

  1、乙方将向甲方缴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此费用不包括需向加拿大学校缴付的有关费用。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在签署此协议时,乙方须在5_______个工作天内支付给甲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

  五、退款协定

  1、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学生签证申请被拒,甲方将保留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剩余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将在收到移民局拒签信后一个月内退回。

  2、因以下情形而终止申请或导致申请失败的,则所有已缴付给甲方的费用将不予退还:____________

  (1)乙方在申请过程中决定停止申请或单方面终止甲方的服务;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配合甲方提供申请相关资料;

  (3)乙方在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提供虚假材料;

  (4)乙方隐瞒过去刑事犯罪记录;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双方的联系方法可通过电邮、书函方式通知对方。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__直至甲方完成乙方签证服务为止。

  3、甲方在接受乙方委托之前,已把留学方案及流程、收费及收费使用性质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乙方表示认可接受。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移民政策变更等)。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当事人一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_______日内提供来自主管部门或者中立第三方的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商议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已充分认识该项目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风险、项目方的违约风险、道德风险、该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如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未能解决争议,可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广州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必须有广州市______公司经办人签名才正式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事项:科技创新资质—咨询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总则

  甲乙双方在咨询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全方位咨询服务,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指导甲方收集、归整有关材料,协助甲方达成咨询目标。

  二、服务范围规定

  本合同适用于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工作: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申请科技创新资质-认定所需的单位信息、资质荣誉证书、财务资料、科研人员资料、知识产权证明、科研项目资料、研发体系管理文件、科技成果转化资料等认定所需的附件、资料。

  2.负责承担办理各项认定所需附件资料(如查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等)的相关费用。

  3.所申请的科技创新资质获得通过后,按相应的管理要求开展后续的工作,按时提交年审资料,维护资质的有效性。

  4.根据本合同约定及业务办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其他各类资料、文件、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指定专门的业务对接人员,以便乙方联系沟通。如本合同相关的甲方内部信息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确保业务事项的正常开展。

  6.配合乙方业务工作,在必要的文书、文件上签名或盖章。

  7.可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随时了解本合同范围内业务事项进展情况,向乙方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及要求。

  8.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9.对业务合作过程获悉的乙方技术资料模板、商业信息及其他原创性劳动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讲解科技创新资质-的流程、资料提高要点及注意事项。

  2.根据甲方提供的各项项目基础信息,编写整套认定所需的资料,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认定申请。

  3.资质认定成功后,指导甲方按要求开展研发工作及提交年审资料,协助维护证书的有效性。如首次申请认定未通过,乙方继续提供下次申报服务直至通过为止。

  4.满足甲方对合同约定业务事项的.知情权,及时将其进展情况,业务信息准确反馈给甲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如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对本合同范围内的业务事项行使监督管理权,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共同应对,协助甲方合理应答业务主管部门所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

  6.如本合同范围内业务事项产生各类归属于甲方的回执、文书、证书等资料,乙方有义务及时将其转达甲方,保障甲方合法权益。

  7.如本合同范围内业务事项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乙方代表甲方与其协商过程中,不得做出超出本合同范围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承诺。

  8.如有需要,乙方负责合同范围内业务事项所需文件材料的编制与整理、打印装订、报送、修改完善等工作(打印装订费用200元以内乙方负责承担)。

  9.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印章原件、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内部敏感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咨询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费用明细如下:

  略。

  1科技创新资质

  应付合计: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

  (二)费用支付要约:

  1.咨询服务费总额:科技创新资质咨询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2.支付时间:___________

  科技创新资质:甲方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待甲方通过官网公示后3日内,甲方结清余款共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3.上述价格含税金,乙方按实际收到咨询服务费的金额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直接汇入乙方对公账户

  开户名称: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五、终止条款

  (一)协商终止

  协议生效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提出终止一方应对已完成工作或因此导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可抗力因素终止

  若因恶劣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使合同中约定事项无法进行或完成时,本合同可自行解除,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形势变更因素终止

  国家及地方政策、行政规定、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变更,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有违公平交易原则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未履约导致终止

  合同签订任意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权责,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保留对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企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企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退费原则

  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特别说明

  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字等负法律责任;

  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11

  委托方(委托方申请人):_______ 委托方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受托方(咨询服务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

  第一章 服务通则

  第一条 本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二条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委托方接受受托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本合同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两方共同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明确表示对合同所载明之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歧义。

  第四条 本合同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本合同及其附加文件内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合同的条款与附加文件内容与细节。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五条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若有对本合同的附加或者修订条款,须在双方确定后,在本合同补充协议处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位填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若有附加条款需作为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确认后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签订双方均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条款、期限、金额及其附加表格、涉及合同双方的机密信息、各方情报、商业机密、数据统计信息、内部报告与分析资料信息、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文件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泄露未经授权的机密信息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一条 服务范围及方式:受托方的经营范围为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诊断评估、方案规划、培训指导、代理服务、心理辅导与后续跟踪;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国际教育咨询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基本服务项目:语言考试规划,学校及专业的选择,竞争力强化(科研及实习的联络),文书制作,递交申请,套词面试辅导,签证培训,行前指导。

  第三条 服务目标委托方赴美国、加拿大入学时间为 _______年 季,目标学位为 ,就读专业为 (中文)。以下为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确定的学校名单如下: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所申请的专业和学校名单应在签订合同后,由委托方在申请前最终确定)。委托方最终定校名单如下:

  第三章服务时间

  第一条 申请服务期:本合同签订后,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自动进入申请服务期。申请服务期在委托方寄出所有学校申请文件材料或委托方向受托方递交《申请服务期确认表》后结束。

  第二条 服务后期:双方在申请服务期结束后,自动进入服务后期,服务后期直至委托方获得可以接受的学校录取,并签订《留学申请服务结果确认表》为止。本合同包含签证服务步骤,服务后期在委托方获得签证并顺利入学后自动结束。

  第四章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

  第一条 委托方有权利了解受托方服务进度,并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进度并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条 在不涉及受托方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委托方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规划方案或相关资料;

  第三条 如果委托方由于个人原因,决定终止本合同服务,委托方有权利向受托方正式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合同退款要求申请退款;

  第四条 委托方对申请目标学校、申请创作文件、最终就读学校有最终决定权;

  第五条 如果委托方对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策划方案、具体申请服务细节有意见或者建议,可要求受托方进行修改;

  第六条 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有建议权和申诉权。

  二、委托方义务

  第七条 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委托方需配合受托方的信息沟通,保证受托方人员能顺利的与委托方及时联系;

  第九条 委托方有义务对受托方的服务流程、服务数据、相关涉及文件、资料、报告及其受托方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如果委托方有泄露受托方以上信息的实际行为,受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服务合同,本合同退款条款自动失效;

  第十条 委托方需按照受托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委托方对服务重要的阶段性确认文件、表格,如无异议,应及时予以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委托方需自行承担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由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如学校申请费,考试报名费、申请材料邮寄费、标准考试(TOEFL,IELTS,GRE,GMAT,SAT, LSAT等)成绩寄送费、成绩单评估费(评估机构一般为WES,ECE等),签证费用、学校要求的押金等;

  第十二条 委托方需按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委托方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者申请学校要求委托方进行面试,委托方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第五章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受托方权利

  第一条 受托方有权利将委托方的申请信息用于非公开性的内部研究体系。

  第二条 受托方有权利在对外发布的分析报告中包含经过隐私处理的委托方申请的数据信息。

  第三条 受托方有权利要求委托方及时准确的提供申请学校的名单及其最终申请结果以确认受托方服务的`进度。

  第四条 受托方有权利对委托方的备考情况、个人专业水平、英文水平进行测试,以了解和保证相关咨询服务进度和计划的准确。

  第五条 受托方有权利在委托方提交《服务终止及退款申请表》之后,审核委托方的护照,或要求委托方提供完整真实的学校录取状态证明文件和申请过程涉及申请资料副本,以确保退款审核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受托方服务协调与质量监管部门有权利在服务过程中,对委托方进行电话或邮件调查,了解具体服务细节与委托方意见。

  第七条 受托方有权利拒绝支付本合同退款条款外的其他委托方留学申请过程实际发生费用或任何委托方的精神或物质损失。

  二、受托方义务

  第八条 受托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

  第九条 受托方需根据委托方情况,为委托方设计合理有效的咨询服务方案并保障委托方的正确理解与有效执行。

  第十条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申请目标为委托方组建合适的咨询师团队及其相关支持服务团队,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留学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受托方应按照《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安排进行咨询工作的时间和进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减少服务内容或者拖延服务周期。

  第十二条 受托方应及时处理委托方的申请目标的变更,当需要更改、补充修订《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时,受托方应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受托方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受托方对委托方的留学申请的各重要环节有指导权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 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介绍委托方所要前往国家或地区的考试要求、申请难度、签证政策,学校状况并提供有效的文件供委托方参考,不作任何虚假陈述。

  第十五条 受托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推荐其他服务体系(公证、XX、ETS等)以保证委托方留学申请的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六条 受托方须对委托方的体系文件、有效资料和个人背景信息保密,用完的个人资料原件须立即归还,严守委托方机密。 不得擅自在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之后的任何时间,在没有获得委托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委托方的任何个人及其申请服务信息。若受托方有任何泄露委托方机密信息的行为,委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费。

  第十七条 受托方在符合本合同关于退费规定的前提下,在收到委托方正式的退款申请文件时,受托方应及时协助委托方确认退款流程并按时处理退款。

  第六章服务费用

  第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小___万元整(¥___元)。

  第二条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现金、刷卡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XX汇款相关账户由受托方指定。

  第三条 受托方需在委托方付款生效后向委托方提供收款凭证。

  第四条 委托方自行承担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如院校报名费、邮寄费、签证费等)。

  第七章 服务退款

  第一条 如果委托方最终获得了本合同第二章中目标学校和专业的录取并通过签证顺利入学,且委托方没有本合同本章条款中所提及的退费情况发生,则视受托方服务成功;

  第二条 如果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中的学校和专业均申请失败,或者申请成功,但最终签证失败,受托方将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

  第三条 在服务过程中由于受托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托方将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

  第四条 其他特殊情况的退款或由于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的委托方的退款要求,受托方和委托方需友好协商并确定退款额度与退款时间。

  第八章合同结束

  第一条 待双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 若委托方未在服务后期与受托方确认《申请服务完结确认表》,也未在退款申请期提交正式退款文件。在退款申请期过期之后,本合同自动结束。

  第三条 双方在本合同退款条例下正常签订《退款确认协议》,在退款正常执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如在本合同生效后,若由于本合同未约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欲终止执行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与另一方协商,待双方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终止事宜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签章后,本合同的终止方为有效。

  第九章合同延长

  第一条若委托方在收到学校录取结果后,并决定在当年不接受此录取结果,而继续申请下年度的录取、或保留录取结果至下年度,受托方需继续提供下年度服务,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下年度申请。服务延续委托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

  第二条若委托方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放弃本年度申请,但有计划申请下年度申请,委托方可在签订《服务延续申请表》确认后,自动终止本年度服务内容,自动进入下年度申请服务阶段。服务延续委托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

  第十章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一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补充协议、合同的变更、修改

  第一条 补充协议、或者合同的修改、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接在本合同正文上的修改无效。

  第十二章生效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委托方(委托方未满18周岁的,由委托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咨询服务费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章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合同正文补充部分,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合同的变更及其补充协议内容,双方须共同协商确定。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文部分有冲突条款,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包括的受托方为委托方申请的专业数量、院校数量均不做限制,由委托方确定。

  委托方: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1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

  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

  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

  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字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13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方姓名: 法定监护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地址:

  邮编: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职责:

  向乙方客观介绍澳大利亚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亚大学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向乙方介绍申请澳洲留学院校的入学申请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帮助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签证申请,指导乙方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负责协助乙方准备使馆签证材料,如需面试,并负责进行使馆面试培训;

  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购买赴澳机票等手续,并指导乙方向澳洲院校汇交学费和生活费等到相关费用;

  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培训和指导;

  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澳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等事宜;

  乙方如未获得澳洲使馆签证,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合同“退款规定”部分)。

  乙方职责: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 提供真实的材料,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时与甲方积极配合:如使馆要求面试,应经过甲方培训后赴使馆接受面试;

  乙方负责根据本合同书付费条款,按时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乙方应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护照,并按澳洲使馆规定及时将签证申请材料交给甲方,确保及时去澳洲使馆申办签证;

  4乙方应向校方交纳澳洲院校学费押金(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

  5乙方如果被拒签,凭澳洲使/领馆的`拒签通知书、交款收据、合同书原件及大使馆退还的文件,按本协议退款规定,向甲方办理退款手续。

  乙方付款标准及程序:

  费用标准:

  整个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乙方在同时交清以上费用后才能开始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费用,仅限于在签证申请办理过程中甲方所发生的材料费、复印费、通讯费、邮寄费、及咨询服务所得报酬,乙方在办理签证手续过程中其它费用(如签证费、公证费、护照、体检费、学费、学杂费等汇出的银行费用、签证面试所需的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已经有拒签史的学生,须多交纳额外服务费,(A) 拒签一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 元;(B) 拒签二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 元。

  付款程序:

  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

  退款规定:

  如果一旦出现乙方向甲方领取退款的情况,乙方必须凭已经签署的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及当时付款的收据来领取款项。否则,甲方将不予退款。甲方根据付款收据注明的币种按以下原则办理退费手续,所有的退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未能获得使馆签证(经过2次努力),则甲方将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工本费的人民币 退还乙方;

  2、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所交甲方各项费用将不予退还;

  1)在委托签证申请服务过程中尚未结束时,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

  2)隐瞒拒签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馆发现拒签的;

  3)获得签证后,没有如期到申请的澳洲院校报到。

  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即终止:

  若乙方未能获得澳洲使馆签证时(经过2次努力),本合同即终止。一旦本合同在此类情况下终止时,乙可按照第四条第1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顺利获得澳洲使馆签证。

  有效期:

  本委托签证申请服务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书规定的协议终止之日结束。

  合同保管

  本委托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监护人(签字):

  签约日期:20xx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xx 年 月 日

  留学服务协议 篇14

  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编号: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

  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

  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 □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整(¥ )。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邮 编: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开 户 行:

  帐 号: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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