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合同>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时间:2024-05-19 12:17:43 合同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篇1

  出卖人: _  通讯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  通讯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 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 国籍: 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别: ___  通讯地址:  编码: __ 联系电话: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_ 国籍:____  【身份证】【护照】【 】: ___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编码: __ 联系电话: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_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 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_ ,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 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___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_ 。

  第三条 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 ,建筑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___ 层,地下 ___ 层。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___ 【幢】【座】第 ___ 层 ___ 单元 _ 号。  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 】:__ ;【层高】【净高】为:__ 米 , 【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 米,最高为:_ 米。  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 。  有 个阳台,其中 __ 个阳台为封闭式, __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____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_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_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 平方米。  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 ____ 。  (如:正负零、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封顶)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 。

  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__ ,抵押登记部门为:__ ,抵押登记日期为: ___ 。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 ,抵押登记日期为:_ 。  ( 2 和 3 可以同时选择)  __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为单套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为【独栋别墅】【整栋楼房】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 _____ (币) ____ 元,总价款 _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_____ 仟 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____ (币)____元,总价款 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3、按照套 ( 单元 )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_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亿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 米 以上(含 2.20 米 )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____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_____ %,其余价款可以向【 _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____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专用账户名称为 ,专用账户账号为: 。  商品房预售时,买受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  买受人申请抵押贷款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

  第八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

  第九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 10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_____ ;

  4、 _____ ;

  5、 _____ 。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 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 。

  第十一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_____%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

  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__ 。

  第十二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

  2、

  3、 、 、 、  项所列条件;同时,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适用于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

  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满足

  第十三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__年____月____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宅;或__年____月____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住宅,必选);

  4、满足

  第十三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适用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5、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6、___ ;

  7、 ___ 。

  第十三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本合同附件八载明的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出卖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本条款约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具体约定如下: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 __年 ____月 ____日达到_____ ;

  (3)供暖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4)燃气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5)电话通信线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7) ;

  (8)_ 。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

  (2) 。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_ ;

  (2)小区非市政道路: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__ ;

  (3)公共停车场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___ ;

  (4)幼儿园: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

  (5)学校: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6)会所: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7)购物中心: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8)体育设施: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9) ;

  (10) _____ 。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四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

  第十二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

  第十一条第

  (1)项中的时限),自

  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

  第十一条第

  (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

  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__ 。

  第十五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

  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__ 种方式处理。

  1、根据

  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 -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 ___ 100%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

  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3% 以内 ( 含 3%) 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 - 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

  _

  100%  预测建筑面积

  3、双方自行约定:   ;   。

  第十六条 交接手续

  (一)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  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二)查验该商品房时发现其质量或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_____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 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

  第十四条处理。  __ 。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 。

  (三)该商品房达到

  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 7____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

  第十二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

  第十二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

  第十二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

  第十四条处理。  (

  四)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   。

  (五)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 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代交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供暖费;

  (4) ;

  (5) 。  3 、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供暖费;

  (4) ;

  (5) 。

  第十七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 60____日),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 ____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3、出卖人交付的39;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 ;

  (3) __ 。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___ 。

  第十八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出卖人承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____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建筑隔声情况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118-8

  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

  7)、《隔声门》(C019-9

  8)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  商品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九。  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3、 。

  第二十二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

  2、 ___ 。

  (二)转移登记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____ 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 ___ 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 委托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

  (2)_ 。

  3、如因买受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 ___ ;  4 、 ___ 。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物业管____区域划分四至为:  东至___ ;  西至___ ;  南至___ ;  北至___ 。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X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X元平方米月;【会所】:X元平方米月;【 】:X元平方米月。

  (三)在交付房屋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  买受人入住前,应当与银行、出卖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按照上述费用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四)物业管____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出卖人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____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出卖人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

  六) 出卖人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其他约定见附件七。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 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三十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出卖人应当在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上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并打印联机备案表盖章后交买受人一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手续应当在____日内完成。

  出卖人 ( 签章 ) : _________买受人 ( 签章 ) :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 签章 ) : 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订时间: 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中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_____________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____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_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合同订立的同时,就该合同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该合同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

  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 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合同之规定终止该合同,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合同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____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须经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方可作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

  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

  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

  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

  第六条 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或于甲方要求时签署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 房产物业管理的公约、规则等文件,按章交纳有关管理、维修、服务等费用。乙方保证遵守上述文件之规定。物业区的所有房屋楼宇(包括乙方所购房屋)将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全权管理,直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条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条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

  1.因签署和执有该合同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

  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

  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产权和相关土地使用权而发生之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他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7.因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政策有关规定予以承担;

  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在该合同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合同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 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如将房屋转让、赠与、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证乙方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将书面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区内之其他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已经书面接受上述公约、规则、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后,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该合同第十三条及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是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该合同之时同时签署,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经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共同申请,由公证处对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

  第十六条 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七条 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互签。

  第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若有任何变化,该方均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合同载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对方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对方。

  第十九条 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有二份,公证处执有一份。

  甲方(签署):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签署):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篇3

  自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 _________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 为:____, 土地面积为:___,土地用途为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 _________结构为___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层,地下层数为层。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路《___》__幢 (号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包括-%),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 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帐户名称: ___、帐号:___)。  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

  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第九条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 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 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质量保证书》和《_使用说明书》。  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倍给予补偿。  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在退还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条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方已选聘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五)。  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使用公约》(见附件

  五)。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  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摧毁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

  第二十六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  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种方案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壹、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__、___各执壹份。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篇4

  出售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市用地面积_________㎡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_的第____幢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面积/㎡。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_售价为:单价______元/㎡,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_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须经__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_______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_____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_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_____只作__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_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_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_,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房内证字第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_%(含____%)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小写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________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________市住房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共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状况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

  附件三付款方式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相关文章: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04-27

商品房预售合同书05-17

商品房预售合同书03-29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03-22

商品房预售的合同书范本04-11

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书05-17

城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书05-07

毛坯商品房预售合同书05-07

商品房预售合同书5篇04-23

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04-11

Copyright©1998-2023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