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房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房合同1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买房:(乙方),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xx,房屋占地面积约为xx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xx平方米,房屋为x楼,一楼为x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xx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xx);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xxxxxxx 住 址:xxxxx 联 系 电 话:xxxxx
乙 方(签印):xxxxxxxxxx 联 系 电 话:xxxxx
签订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购房合同2
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额:00元。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
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3
甲方(房屋出售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房屋购买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小区独院,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四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契约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房合同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XXXXXXXXX签订:
甲方(赠与人):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法人代表: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受赠人):员工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赠与见证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XXXXXXXXX区XXXXXXXXX街XXXXXXXXX楼XXXXXXXXX层XXXXXXXXX号的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XXXXXXXXX平方米(商房、住宅)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因甲方赠与房产系共有产权,此赠与行为由共有人确认并在此赠与合同上签字。
第二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不正当目的,甲方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如有隐瞒导致乙方受赠后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根据法律规定和甲方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如因乙方用赠与财产从事非法活动,甲方有权撤销赠与,并收回赠与财产。
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XXXXXXXXX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XXXXXXXXX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五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如赠与协议有附加条件,可在此处填写附加约定)
第六条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利益的。
第八条本协议生效后如双方为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履行本合同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XXXXXXXXX乙方(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购房合同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20_年7月10日至20_年8月10日止付拾万元(¥元)。第二期20_年8月11日至20_年9月11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整(¥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6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39;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三、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特别约定: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电话: 电话:
购房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区_______大街_______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对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也进行认真阅读,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____元整,此房价包括以下附属设施:整体厨柜、消毒柜、跑步机、太阳能及一切不动产。
第三条: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交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____万元整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暂押于丙方。剩余该房屋售房款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整自房管局办理过户之日起一个月内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乙方将全部售房款人民币捌拾万元给付甲方后的三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丙方应积极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手续的交接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交给乙方钥匙前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钥匙后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一时办理不清应给乙方留够足够的费用由乙方代交。
第五条:乙方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元整,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纳。
第六条: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中途毁约,甲方中途毁约给付乙方16万元违约金并赔付丙方壹万元;乙方中途毁约给付甲方16万元违约金并赔付丙方1万元。乙方延期付款给付甲方违约金5万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利率计息。
第七条:该房屋过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过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交易服务费、产权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印花贴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等。以上该房屋过户的一切相关费用在过户前由乙方交付丙方,办完手续后乙丙双方凭票结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房合同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xxx,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二)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xxx,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xxx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xxxx万元整(大写:xxx拾xxx万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
第三条乙方已在日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xxx元整(大写:xxx佰xxx拾xxx万xxx仟xxx佰xxx拾xxxx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付购房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为: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乙方付完放款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若家具无法马上搬移可以暂放一段时间。
甲方应在xxx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特殊情况须顺延一天后办理,保证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承担一半。
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xxx。
第十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xx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xx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xx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xx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xx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xx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xx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各执一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购房合同9
甲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担责任。
第三条 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造成,在甲乙双方互不追求对方违约责任的同时,乙方前期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已到位甲方现场的所有物料全部无偿归甲方使用。
第四条 在签订此协议时,乙方已结清5月前所有相关人员工资。甲方如需继续聘用相关人员,乙方无异议并无权干涉。相关人员工资自5月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购房合同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省____市____区/镇______居民
甲方配偶: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址:__________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区/镇__________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村。设计用途居民自住用房,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该房房土地来源为:农村集体土地划拨,房屋建于_________年使用至今为______年。
第二条该房屋价款规定
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30万元,计叁拾万元(大写)。
第三条房屋交付日期
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5日内方可交付。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时,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2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5日内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约定为: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约定为:
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需要达到国家关于房屋居住的要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在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
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包括被征用、改造、迁移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所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对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将其作废,并在村委会的证明和市/区政府规定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农村集体使用证。
第九条公证人的规定
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村村委会的公证下签订,双方对于村委会的公证给与肯定和赞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11
甲方:(售房者)
乙方:(购房者)
甲方与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房,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购房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沟通和评估,并对解除购房合同事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经双方协商同意,购房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
2、甲方退回乙方已付房款人民币贰拾万玖仟玖佰叁拾叁元整,该款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退清。
3、乙方配合甲方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备案事宜,该项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担。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依据购房合同提出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请求。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购房合同1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______省_____市_____区/镇________居民
甲方配偶: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区/镇__________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村。
设计用途:___房,建筑结构:该房房土地来源为:
农村集体土地划拨年使用至今为______年。
第二条该房屋价款规定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30万元,计叁拾万元(大写)
第三条房屋交付日期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5日内方可交付。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时,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居民自住用,建筑层数为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建于__________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__。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5日内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约定为: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约定为:
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需要达到国家关于房屋居住的要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在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乙方。
乙方作为购买者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包括被征用、改造、迁移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所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对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将其作废,并在村委会的证明和市/区政府规定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农村集体使用证。
第九条公证人的规定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村村委会的公证下签订,双方对于村委会的公证给与肯定和赞成。
公证人(签章):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房合同1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甲方为___ ___省__ ___市__ ___区/镇____ ____居民 甲方配偶: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房屋地址: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区/镇__________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 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 市 ______ 区 _______ 村。设计用途 房 , 建筑结构 该房房土地来源为:
农村集体土地划拨 年使用至今为______年。
第二条 该房屋价款规定 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30万元,计叁拾万元(大写)
第三条 房屋交付日期 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5_日内方可交付。甲方 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 (如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时, 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2_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居民自住用 , 建筑层数为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房屋建于_________ _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 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__。 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_5_日内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 款。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 责任,约定为: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 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 责任,约定为:
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 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 承诺(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需要达到国家关于房屋居住的要 求) ,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在房屋 主体结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 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 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乙方。
乙方作 为购买者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 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 购买该房屋后, 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 (包括被征用、改造、迁移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所产生的赔偿均 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对乙方及其后代进 行追偿) 。
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 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 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将其作废,并 在村委会的.证明和市/区政府规定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 的农村集体使用证。
第九条 公证人的规定 本合同在 ________ 省 ________ 市 ________ 区 ________ 村村委会 的公证下签订,双方对于村委会的公证给与肯定和赞成。 公证人(签章) :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对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 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 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资助乙方购买房屋,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甲方捐赠下列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现金:元
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
甲方赠与现金万元只能用于购置个人住房。
购置的住房地址为:
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乙方在购置住房前,双方约定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赠与款。
二、交付地点:安徽巢湖
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现金通过银行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以证明收到赠与款项。
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且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赠与用于购置住房的现金,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属于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购房合同15
一、填写范本合同,一定要认真阅读范本说明,按照说明要求的格式、图例填写。
二、合同内容填写指导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该当事人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
①具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和资质。
②是项目的所有人,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者住所。
④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真实、可靠。
⑤一定要填写全称,不得使用间写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填写。
在填写该出卖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区别开发商和投资商或者发展商:在投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按照契约关系可以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法人企业区别为开发商、投资商、代理商或者联建方,但是只有符合出卖人条件的当事人才能在本条出卖人一览中署名。
2、代理商即使具备包销资格,也不能作为出卖人在本览中署名,只能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署名关于包销问题涉及开发商和包销商之间的,对于商品房买受人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3、代理商必须具备代理资格和资质曾经有代理商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没有办理异地执业手续和备案,郑州市房管局为此停止了该代理机构的所有代理业务,还连累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甚至因此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姑且不问郑州市房管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但是这样做客观上影响了开发企业的形象和销售。
买受人: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应当按照法人单位的称谓填写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联系方式。另应当填写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无论是买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代理人,均应当填写详细的资料,地址和邮政编码应当填写,不得空缺。代理人和自然人买受人应当填写真实的住址,身份证与实际住址不一致,应当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填写实际住址。提供实际住址的责任在于买受人和代理人,该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供上述住址时,应当让其亲自填写,不能有销售人员代位填写。如果由销售人员代位填写时,应当让代理人和买受人提供手写的关于其实际住址的资料留在销售档案中。
自然人应当详细填写该自然人的情况如果属于未成年人购房,应当坚持要求其填写监护人,由于格式版本没有提供监护人的内容,可以要求监护人在共有人一览中署名。需要说明的事,买受人一栏中可以填写该未成年人,但是在合同后面签字页的签字行为不能由该未成年人亲自签订,该签字行为是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示,未成年人不能亲自行使。所以,未成年人购房必须提供 法定监护人的情况并由法定监护人代理。
如何确认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①该未成年人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证明
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察看其父母离婚的协议或者判决书,该协议或者判决书有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内容。
③未成年人与其父母为在一起居住生活时,由指定监护人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这种指定监护可能是生父母授权,也可能是法院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机关的指定。
④未成年人的父母去世后,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也可以由未成年人的兄姊担任,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公证机关或者民政机关的证明。
自然人购房,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购房事宜,应当要求办理该等事务的当事人提供委托手续,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可以是特别委托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处理一切事项。关键是如何审查这类委托手续的真实内容,如何区别是一揽子委托还是单项委托,这就比较麻烦。不要说不是法律专业的销售人员,就是律师有时候也不能准确辨别其委托的性质。尤其是有的委托书仅仅写明“委托某某代为办理购房事宜”,就很难判断是单项委托者这是一揽子委托。严格审查委托权限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签订、履行中款项支付、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办理房屋接收以及与此有关的合同撤销、变更、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和主张等事项。同时应当预留委托人(购房者)和受托人的全部身份和委托文件,纳入购房合同档案。
应当注意:有些事项无法通过委托行为实施,比如贷款银行要求贷款当事人亲自签订贷款合同或者保证合同的,这类合同不能由委托人代理。未成年人除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指定监护人之外,其他当事人不能作为委托人出现,道理很简单,由于其无民事行为能力,当然也就不可能产生合法有效的委托行为。
对于委托书的审查会涉及另一个更加专业的问题即具名代理和匿名代理的问题。在合同法上有两种委托代理关系。一般而论,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事项应当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所以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我们称这种代理行为为具名代理。如果代理人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合同法在第402条有如下规定: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天成公司与某购房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实际是合法有效的,检察机关的处理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注意以下内容:
1、属于分期规划,尤其是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规划,不要纳入本条填写内容。因此该条第二款的“地块”面积应当与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宗地出让面积一致。
“规划用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记载为准。如果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记载不完全一致,应当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记载为准。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城市规划法相对于土地管理法来说属于特别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规划用途按照下列用途进行规划: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教、科、文、卫、体育用地工业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年限(年月日填写)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尚未取得使用证时,在填写时一定要注意按照有关批准文家内容填写。比如没有土地证,只有土地出让合同,在填写时就应当注意从签订出让合同到区的土地证这一段期间的时间问题。
2、关于“商品房”的概念:虽然有关商品房的司法解释可以涵盖几乎所有的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建筑,但是我们建议对于本条第三款的内容,还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区别。把商品房定位在“商品住宅”比较合适,对于不属于商品住宅的其他商品房屋,应当分别给予明确,分别填写:比如:综合办公、物流商业铺面、工业厂房等。
3、建议在本条空白部位补充填写以下内容: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具体的修建性规划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具体规划文件执行。本条关于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的约定与本合同第三条商品房用途不一致的,按照合同第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条:如果出售商品房的审批机关,不是郑州市房管局,应当填写清楚其他审批机关。
第三条:本条填写内容注意以下几点:
1、户型设计比较复杂的商品房,应当在补充内容填写清楚:比如,有跃层的房屋应当分别填写清楚,有沉降设计的`部分,也要填写清楚属于内置楼梯的复式结构要与面积结合起来填写有飘窗结构或者顶层有老虎窗结构的房屋,应当给予注明是否计算面积,以及如何计算面积如果有连廊结构的房屋也应当注明是否计算面积以及面积计算办法。
2、对于层高内容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所谓层高应当是指商品房主体结构层高,并非所有买受人购买的面积层高全部为某一个数据,特殊面积应当说明,包括坡屋面结构,飘窗结构、沉降结构部分的房屋面积所对应的层高不属于一个数据的,应当分别注明。
3、商品房的结构形式:应当按照设计说明部分要求填写:一般情况下的商品房屋结构形式有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框混结构、全部框架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现代建筑结构形式变化多样,但是按照设计图纸填写,一般不会出错。
4、本条关于商品房的用途的填写,与第一条中土地使用权的规划用途不完全一致。但是在该条关于商品房的用途应当根据具体出售的房屋实际用途填写,在规划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仍然有个别楼栋或者个别面积属于商业铺面或者其他服务行业用房。
第四条 关于计价方式和价款:
按照商品房销售的规定,建筑面积是计算价款比较符合现实的办法。按套销售或者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目前都存在困难。不管是管理机关或者我们的测量规范,都存在不太可行的问题。因此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价格是必然选择,实践证明,按照其他销售办法销售的结果,仍然不能排除消费者的心理误区。
如果计价面积中的单价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当分别填写单价和总价之间的关系。计价方式中的价格内涵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1)房地产单价成本核算问题内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涉及成本组成,分摊面积和社区配套、共建面积等内容由于房地产成本核算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更没有统一执行要求,现行价格政策是备案制度,而不是审批制度,开发企业执行自己的成本核算制度,这样开发商在核算过程为了抬高价格可能把所有社区投资成本都纳入成本中并且在价格备案机关留下书面核算文件,而在销售过程中不可能把诸如小学、幼儿园、中学、会所、社区医疗服务等公建面积分摊销售,这样一旦政策变化,会产生对房地产企业毁灭性的后果。
(2)市政配套机关或者垄断性公司收费问题既然其集资费用、暖气集资费等。
(3)涉及向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交纳的税金等。
(4)国家和体方人民政府不断出台的物业政策以及法律风险问题比如公共(公建)物业管理规定,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对小区物业以及开发商的利益极其重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在价格政策、面积分摊、产权约定等方面未雨绸铆,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任何产权不明确的内容。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一般情况下,我们主张选择按照本条第2款执行。但是按照第2款执行仍然存在不明晰的地方:主要是因面积增建绝对值超过3%以上部分的面积所产生的契税、维修基金、燃气集资费、暖气集资费等与面积有关的税费承担的问题。示范文本仅仅提供了房价款处理的方式,没有提供与面积差异有关的税费处理的方式。因此,为了不发生争议或者发生争议后减少交易费用,应当明确补充规定关于这部分费税承担问题:“因面积差异产生的契税、维修基金、暖气集资费、燃气集资费(如果有)等据实由买受人承担,多退少补”。
2、如果选择自行约定,那么约定的内容可以如下填写:
①面积误差绝对值在1%以内(含1%)的部分,双方不在办理结算即多不退,少不补。
②面积误差绝对值在1%以上至3%的部分(含3%,其中1%以内部分扣除),双方同意据实计算即多退少补。
③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上至5%以内的部分(含5%),属于面积短少,出卖人退还该部分房款并按照两倍于该部分短少房款承担该约定违约金支付责任。属于面积增加的,产权归买受人,该部分房款出卖人承担。
前述情况下,双方约定均不主张退房,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④面积误差绝对值在5%以上的(不含5%),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在30日内退还所有已付房款并自付款之日起承担该资金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息,同时承担全部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面积误差绝对值在5%以内(含5%)的部分按照本条前述规定处理后,超过5%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照本款退房处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其他方式】本条其他付款方式是指银行按揭付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本付款方式的步骤如下: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买受人支付首付款计人民币:(例如)123456元其他应付款人民币123456元,出卖人提供银行按揭付款协助条件,卖受人向按揭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借款支付。
2)买受人必须在支付完首付款的同时,提交个人住房抵押借款银行要求其提交的全部个人法律文件,出卖人给予协助。需要出卖人提交的法律文件,出卖人按时提交(需要买受人提交的个人资料见附件内容)。
3)非出卖人原因,买受人自完成首付款之日起不能在30日内办理完毕个人住房抵押借款手续并将借款汇入出卖人帐户的,视为买受人付款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七条逾期付款约定处理。
4)买受人按照逾期付款承担责任后,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变更付款方式,出卖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约定,约定具体付款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增加: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买受人付款逾期或者付款的时间在房屋交付期限之后的,出卖人有权顺延交付日期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购房款。
付款预期的违约金,应当能够达到惩罚违约的目的。因此,违约金的约定不能太低,逾期在60日内(含60日)的,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应当保留在日万分之三(3)之上。
逾期超过6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款在扣除违约金后10日内退还买受人)(这里的违约金的比例与前述第一款违约金的累进结果有直接的逻辑关系)
出卖人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经出卖人同意的,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承担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应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四(4)计算。
本条约定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解除合同的通知: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通知买受人解除合同,双方关系终止,这是彻底终止双方关系的办法。这种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但是必须通知买受人并且最好是书面通知。如果买受人已经产生了部分付款,存在一个核算问题。扣除违约金后,剩余房款存在退还问题,但是示范文本没有约定退还内容,因此需要在合同约定。如果买受人根本没有交付房款,这种情况下,对于出卖人是没有任何担保的,应当尽快解除合同,防止损失扩大。
(2)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问题:示范文本没有约定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只约定解除合同内容以及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因此,出卖人能否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回答是肯定的。问题是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在示范合同中有约定,但是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没有约定。
(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间问题: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没有规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间。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高法解释)意见中的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具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行使解除权,超出规定时间就不能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交付期限:
(一)关于交付条件:
5.该商品房经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出卖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联合验收并签署了工程合格意见的,本条约定不应理解为包含有任何取得备案或者取得合格证之类的意思表示。
(二)关于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延期交付:
1、遭遇不可抗力
2、遭遇重大市政工程施工,影响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的,出卖人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之买受人,并在此后每经过三十日,告之该事实解除或者延续的情况
3、持续大雨、大雪、低温天气影响工程施工的。
(三)关于本条第一款中“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鉴于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竣工验收是一项十分专业的工作,而且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是庞杂的。出卖人在提请买受人接受房屋时不能一一列举所有的验收规范和规定。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做修订,但应当注意违约金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增加:买受人接到规划、设计变更书面通知或者买受人逾期接到设计、规划变更通知或者房屋交付期限到来时买受人获得了设计、规划变更的事实时,买受人均有权决定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书面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月息5‰支付资金利息。买受人决定不退房的,双方应当自知道规划、设计变更事实之日起30日内,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协商过程,任何一方均未向对方提出继续协商的书面要求的,视同双方同意按照退房处理。
第十一条 交接
填写:视同出卖人已经履行了房屋交付的合同义务,买受人自出卖人通知接房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并对于房屋维护不及时产生的侵权责任、无因管理责任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
买受人应当在交付之前付清购房款而未完成支付义务的,出卖人将推迟交付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出卖人推迟交付不构成任何违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出卖人对出卖房屋的瑕疵担保责任)
增加:
发生本条前款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的,出卖人应当尽快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导致买受人在本合同约定办理产权登记需出卖人履行产权登记备案的期间结束后的180个日历天内或者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受人无法从本质上获得产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条欠款约定的“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包括本款约定的期间不能和本质上不能的情况。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增加:双方同意对本条第一款所谓“规定期限内”定义如下:①规定期限是指180个日历天②该期限的起始日为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履行备案日期结束日。
我们将本条约定的“规定期间”变成了双方约定期间,是否有效?这点确实容易引起争议。事实上这种约定有其不合理或者广义上的不合法之处。因为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xx年8月15日修订)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无论初始登记或者转移登记,上述部门规章的规定都是自事实(合同签订或者房屋竣工)发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我们约定180天,而且将该180天的起始日期前增加了出卖人的产权登记备案时间,确实不妥。但是我们也找到了客观依据和法律依据。
《高法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前述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排除双方当事人特殊约定的效力,也不否定合同约定的内容。
在实践中下列情况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人)的过错,造成买受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情况:
(1)没有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尚未解除抵押
(2)变更城市规划或者擅自修改房屋规划设计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3)没有办理房屋竣工手续或者办理竣工的手续不全
(4)房屋抵押或者被法院或者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出卖的
(5)预售商品房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超越预售范围销售商品房的
(6)商品房销售合同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7)没有委托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按照正常途径报发证单位的
(8)建设施工手续不全的
(9)出卖人是开发企业的开发手续和开发资质不符合要求
(10)商品房买受人没有交纳维修基金,开发企业没有代收上缴的。
(11)出卖人在房屋竣工后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
出现上述情况属于开发企业的责任和过错,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违约金的约定和违约金本质意义。
事实上本条关于产权登记备案的约定,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仅仅着眼于在规定时间内买受人没有取的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并没有约定在规定期间之外不可预见的时间内或者在根本上就无法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怎么办?为此司法解释显然注意到合同的不足,通过解释给予补充。这就是第十九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为此,司法解释把最后的解决方式放在了合同解除上。因为在所有的补救办法无效的情况只有使合同归于消灭,才能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在实践中,按照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买受人作为产权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提出申请时提供以下文件:
(1)产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文件
(2)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和审批表
(3)商品房交易审批表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筑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证书和其他与房屋竣工验收有关的消防、环保部门的验收文件
(8)商品房买卖合同
(9)预售(现售)许可证
(10)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书
(11)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表
上述登记文件中,除第(8)以及契税完税凭证应当由买受人提供外,其他登记资料均应当由开发企业提交,开发企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资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本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买受人因此在上述办证时间结束后的一年内仍然不能提供登记所需文件,应当按照本条解释承担合同解除的责任。出卖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违约责任,应承担买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或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责任。如果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原因是由于出卖人存在本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出卖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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