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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时间:2024-05-27 17:28:06 合同 我要投稿

旅游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行社与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租用车辆时应当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用车辆的车型、数量及租用时间、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就接团时间、行程、路线、报价等通过书面或口头加以确认。为防止出现纰漏,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存传真或记录备查。如果临时改变租用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车辆配备和服务上要达到旅游团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不得破坏车上设施,否则负赔偿责任。

  3、 甲方有义务按照一月一结算的原则付清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25号,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结款,当月车费累计到下月结算,依次类推。

  4、 甲方原则上不另付司机小费,游客自愿支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的费用(景点景区对司机有免费规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费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机故意违规、违章操作。

  二、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保作好相应的出车准备,保证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所派车辆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无故障运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 乙方派出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有营运证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如因车辆原因、人为技术原因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及违章而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直接对游客负责。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及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代替乙方做紧急处置,事后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体,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导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如因车队和驾驶人员的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造成旅游团队投诉、扣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出车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违章要求。

  6、 车辆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预计在一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另派车辆接送游客,必要时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产生的问题,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结款时,所持车费结算单上,无辽宁凤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团队确认章、计调签字、导游签字,视为无效!结款方式为现金和支票两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描述旅游车辆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__________,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2、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5、此次包车乙方____提供司机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订酒店则由甲方承担师傅住宿费用,大假期间除外;)

  16、如只包单程车,则返空车费也按返空时所需要的天数计算车费。

  1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19、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旅游合同2

  旅游服务公司与酒店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星级:_______星

  甲乙双方就乙方加盟甲方运营平台: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各成员单位提供优惠客房,并成为甲方网络平台的加盟会员酒店,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客房协议价格(酒店也可自附《房价表》等相关说明,无建议售价可不填)

  1)房间类型门市价结算价建议售价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早餐:份;加床:元。

  2)为了更好的推广乙方酒店,乙方应在签约价格上无倾斜政策,建议返佣金额在____元以上。

  3)奖励政策:甲方每月完成()间次奖励____元/间次,完成()间次奖励____元/间次,完成()间次奖励____。

  4)团队含义:同进同出____间以上为团队接待,价格为一团一议。

  二、关于客房预订:

  1。甲方各成员单位免费为酒店进行客源招徕与必要的促销,乙方负责协调酒店销售部、预订部及前台,配合好甲方各成员单位预订单的落实确认与到店客人的入住安排。

  2。甲方各成员单位在客人抵店前通过传真方式通知乙方销售部、预订部,乙方按订单上传真号码回传各成员单位确认。

  3。对于遇销售部、预订部休息下班,在无法联系到乙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下,甲方各成员将直接发传真到乙方前台,由乙方前台按甲方各成员传真内容先予以接待。总台或商务中心传真号码:________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各成员单位预订客人不能顺利入住,乙方应负责免费给客人升级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将甲方客人安排同星级酒店,佣金应照常返还。

  5。甲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____点,如客人要求延迟退房,乙方视当天房态情况尽量满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6。当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延住时,乙方可按甲方原先的传真预订价格给客人续住,佣金应照常返还。

  7。乙方____点为正常保留时间,(特殊情况请在预订单上注明)____点以后甲方成员单位取消预订客房,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

  销售部休息日期:____下班时间:____预订部休息日期:____下班时间:____

  三、关于夜审跟单:

  1。为减少noshow给乙方酒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各成员单位每天在______前后,以电话形式直接与酒店前台或预订部联系对保留至______的客房进行跟单,以便保留或及时取消,酒店应通知前台或预订部给予配合,正确告之甲方预订的客户是否到店、入住房号的情况。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关于付款、结算:

  1。当甲方客户入住酒店时,乙方总台按甲方传真所指定的协议价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费。房费差价(佣金)归甲方所得。乙方佣金差价税____%

  2。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员单位客人入住详细资料(包括客人姓名、入住房价、入住日期、离店日期、夜次、及返佣金额)经双方核对确认后,订房佣金由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汇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备注:扣差价税的酒店,甲方只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收据),未扣差价税的酒店甲方提供收款发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协助甲方接待好客人,为客人提供优质的全方位服务,做好预订、财务结算工作。

  2。甲方各成员单位的订房,乙方正常保留当天______整(视当日房源情况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

  3。乙方遇门市散客价格调整或推出特惠价格时,应及时以传真形式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要确认好的开展工作。

  5。双方签约人员如有离开原工作岗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原协议有效。

  6。在设置甲方名称时,请统一用“中国订房联盟”名称设置,便于甲方成员单位客人查找预订信息。

  7。乙方若有装修、停业等影响会员入住的情况,务必提前通知甲方。

  8。甲方不为任何客人和各成员单位承担欠款和担保。

  六、特别说明

  1。所有用《中国订房联盟—客房预订通知单》入住的佣金,由中国订房联盟法人单位:____________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结算。开户全称:上海蓝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2。中国订房联盟平台:已为酒店免费开通了,无须传真确认,无通信费用的.e—booking和e—confirm(即时房态、即时确认系统)和移动商务平台(手机短信订房、即时短信确认系统),酒店可免费申请开通

  3。为便于更好的合作,双方合作协议期为长期有效,甲方各时段房价以乙方的调价通知为准。

  七、管辖法律及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应当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______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该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遵守。此协议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__________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旅游合同3

  甲 方:

  乙 方:

  1、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2、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4、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旅游合同4

  甲方:xx市旅游局

  乙方:

  为了指导xx旅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加强政府协调、整合资源市场、推进开发保护,把霸州培育成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吸引力强,影响力大的旅游目的地,从而带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xx市旅游局(以下称“甲方”)委托xx(以下称“乙方”)编制《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达成以下协议:

  1.项目定义

  1.1项目名称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2规划界定

  1.2.1规划范围:xx市境全域,总面积784平方公里。

  1.2.2规划期限:20xx年至20xx年,重点20xx至20xx年。

  1.3规划主要内容

  在国标《旅游规划通则》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贯彻落实《xx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充分衔接《河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廊坊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把《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做成融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为一体的高质量高水平的规划,指导霸州市旅游业“十一五”期间的旅游开发与发展以及为中远期旅游发展确定框架和战略。主要内容包括:

  1.3.1全面分析xx市旅游业发展历史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以及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3.2分析xx市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预测规划期内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

  1.3.3提出xx市旅游形象标识、旅游主题口号和发展战略;

  1.3.4提出xx市旅游业发展目标及其依据;

  1.3.5明确xx市旅游产品开发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

  1.3.6提出xx市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对其空间及时序作出安排;

  1.3.7提出xx市旅游要素结构、空间布局及供给要素的原则和方法;

  1.3.8提出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保护开发利用的关系,提出合理的措施;

  1.3.9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3.10提出xx市旅游业发展近期行动计划(含重点项目投资概算)。

  2.项目时间

  2.1工作时间

  本项目自收到首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时间延后,则项目工作时间顺延)。

  2.2时间分配

  2.2.1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项目款之日起1个月内,开展实地考察、资料收集、调研等工作;

  2.2.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项目款之日起2个月内,开展调研总结、资料整理分析、内部研讨工作,制定总体框架,形成总体规划纲要,递交甲方讨论修改;

  2.2.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项目款之日起第3-4个月,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纲要,形成总体规划初稿,并进行初稿汇报;

  2.2.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项目款之日起1个月内,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制作并递交评审稿;

  2.2.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三期项目款之日起1个月内,对评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制作并递交最终成果。

  3.项目费用

  3.1项目标的: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3.2费用支付:

  3.2.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项目款,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3.2.2初稿汇报会通过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项目款,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3.2.3专家评审会通过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三期项目款,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2.4乙方向甲方递交最终全部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项目款,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3项目款通过银行汇票或转账支付。

  3.4项目组成员考察调研、纲要汇报会、初稿汇报会、专家评审会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专家评审会聘请的评审专家的评审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的成果符合上述要求,并对乙方提供的成果进行验收;

  4.2甲方义务

  4.2.1落实规划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项目款;

  4.2.2提供项目组需要的相关资料和图件;

  4.2.3安排项目组在霸州工作期间的交通工具和食宿等;

  4.2.4联络安排项目组的考察、调查、座谈等工作;

  4.2.5负责纲要汇报会、初稿汇报会、评审会的组织工作。

  5.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利按照合同要求按时足额收取项目款。

  5.2乙方义务

  5.2.1按照项目工作时间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5.2.2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成果;

  5.2.3保证纲要汇报会初稿汇报会和专家评审会的.汇报工作;

  5.2.4协助专家评审会的组织工作;

  5.2.5吸收纲要汇报会、初稿汇报会和专家评审会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项目成果;

  5.2.6协助甲方实施规划的有关后续工作。

  5.2.7乙方收到款项同时应向甲方出具合法的发票。

  6.项目成果

  6.1成果内容

  6.1.1《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

  6.1.2《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图件,包括:

  6.1.2.1xx旅游区位分析图

  6.1.2.2xx旅游资源分析图

  6.1.2.3xx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图

  6.1.2.4xx旅游功能分区规划图

  6.1.2.5xx旅游线路规划图

  6.1.2.6xx旅游交通规划图

  6.1.2.7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表

  6.2最终成果数量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含图件)20套;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电子光盘(含文字文件、图件文件)10套;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挂图)2套。

  7.知识产权

  合同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8.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调研条件,或甲方未按期支付项目钱款,影响工作进度或质量的,甲方应立即纠正,乙方的工作任务同期顺延。

  8.2如果乙方所提出的项目成果没有通过验收,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求措施,继续修改完善直至项目成果通过验收。

  9.其它

  9.1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9.2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甲方支付所有项目款、乙方递交最终成果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而产生的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甲方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乙方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旅游合同5

  徐芳:

  乙方:

  为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合作的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租赁车辆时,甲方应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赁车辆的型号、数量、租赁时间和目的地。乙方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确认代表团的时间、行程、路线和报价。为防止错误,双方应保留传真或记录以备将来参考。租赁合同临时变更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车辆设备和服务方面应符合旅游团的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汽车整洁,不得损坏汽车上的设施,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义务按照1月1日结算的原则支付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日—25日,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结清货款,则当月车费累计至下月,以此类推。

  4、甲方原则上不单独给司机小费,游客自愿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等收费项目的费用(景区司机免费规定除外),但提供合理的住宿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驾驶员故意违章或违章操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做好相应的发车准备,确保车辆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派出的车辆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安全可靠、运行无故障、车内车外清洁卫生。

  3、乙方必须办理车辆调度手续,并有营业执照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因车辆和人为技术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事故和违章,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对游客负直接责任。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和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代替乙方进行紧急处理,并在事后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有驾照和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紧密合作,形成社区,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导游和游客索要小费。因车队和司机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导致投诉和旅游团队扣款的,乙方应承担损失。

  5、在驾驶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行为。

  6、如车辆因故障未能完成行程,估计一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乙方应及时派另一辆车接送游客,必要时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赁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付款结算时,乙方持有的无团队确认章的车费对账单、计划调整签字、辽宁凤凰旅行社游客接待中心导游签字视为无效!付款方式有现金和支票。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动词(verb的缩写)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参游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线:_________

  旅游团号为:_________

  旅游人数: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分项费用及标准附后。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代办相关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游览费:《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综合服务收取的费用(不含导游服务费)。

  专项附加费:经甲方要求由乙方安排的汽车超公里费、风味餐费、游湖费、特殊游览门票费、文娱费、专业活动费、保险费、不可预见费等。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各地机场建设费。

  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是否参加旅游意外险投保由游客另行自愿选择。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

  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相应费用。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准时出发(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要求赔偿相应费用。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一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两人以上的游客出游,签合同时,请至少留两人的联系方式。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如因个人原因发生问题,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在接受甲方签合同时提示甲方是否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旅行社责任险,并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

  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的30%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乙方原因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单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游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规属管辖权或事发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经协调处理不成的可选择:

  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第二十五条 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先后顺序。

  第二十六条 如遇服务质量问题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及所在地旅游质量管理监督管理所咨询或投诉。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7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境内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的《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以及旅行社向旅游者介绍产品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以及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甲方已了解和阅读了前款内容。

  3、本次旅游活动约定人数为 ;如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乙方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二条 【旅游业务委托】

  1、乙方根据甲方报名的旅游行程,确定需要将旅游业务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前款规定,甲乙双方对甲方的委托按第 项处理:

  (1)乙方需要将本合同旅游业务委托(具体委托旅行社见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甲方是否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委托。

  委托接待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约定的旅游业务,由乙方独立完成,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旅行社。

  3、乙方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受委托旅行社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及接待能力,且须与受委托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接待游客的各项服务安排及标准;受委托旅行社违约、造成甲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委托旅行社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甲方合法权益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在保证所约定的旅游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按下列第 项处理:

  (1)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延期出团;

  (2)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将甲方转交给 旅行社组织出团(即转团),但乙方转团后必须通知甲方;

  (3)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将甲方转交给 旅行社并团,但乙方确保并团后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由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其他旅行社重新签订组团合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5)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三条 【产品类型与质量标准】

  1、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旅行社的产品类型包括A、B、C、D四类预制旅游产品及非预制旅游产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产品类型由甲乙双方在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旅行社产品类型”栏约定。《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关于“预制旅游产品”、“ 非预制旅游产品”的含义、范围及质量要求如下:

  (1)预制旅游产品是指由旅行社设计提供,事先制定的确定计划人数、出发日期、线路行程及价格等,并用广告或其他方法招徕旅游者而实施的旅游产品。其类型及质量要求见表1。

  表1 旅行社预制旅游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

  类型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客运服务导游服务景区服务

  A类预制旅游产品四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五星级特色民居客栈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金盘级餐饮企业四星级旅游汽车四星级导游AAAA级旅游景区

  B类预制旅游产品三星级饭店标准间,或四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三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金盘级餐饮企业三星级旅游汽车三星级导游AAA级旅游景区

  C类预制旅游产品二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三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二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银盘级餐饮企业二星级旅游汽车二星级导游AA级旅游景区

  D类预制旅游产品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二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一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一星级旅游汽车一星级导游A级旅游景区

  (2)非预制旅游产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单独设计行程、报价并提供服务的专项产品及服务,包括单项旅游服务、单项委托服务、会议旅游服务、奖励旅游服务、特种旅游服务等。非预制旅游产品各服务要素应达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①住宿服务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评定的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特色民居客栈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3)认定的一星级特色民居客栈、《经济型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4)认定的一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要求;

  ②餐饮服务餐馆达到《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的划分》(GB/T 26361)认定的'铜盘级餐馆,旅游团队用餐达到《旅游团队餐饮服务企业评定规范》(DB53/T 415)认定的具有接待旅游团队餐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要求;

  ③客运服务汽车达到《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42 )认定的一星级旅游汽车要求;

  ④导游服务质量达到《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24)认定的一星级导游要求;

  ⑤旅游景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要求;

  2、乙方的接待服务质量标准,在云南省内的,以本合同附件《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的约定为准,但不得低于《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执行《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标准。

  3、云南省外的接待服务质量标准,优先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旅游目的地地方标准;若无具体标准,则采用相似标准。

  4、甲方应当为乙方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履行必要的通知、协助、保密等辅助义务。

  第四条 【旅游团费】

  1、团费总额: 元(大写: )。

  2、团费包括:(1)交通费;(2)住宿费;(3)餐费(不含酒水费);(4)旅游景区的第一道门票费;(5)旅行社服务费;(6)导游服务费;(7)旅游项目费用。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大写: )。

  3、团费不包括:(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团费。

  第六条【旅游安全保障】

  1、乙方必须购买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接待服务达到相关旅游安全标准要求。

  2、乙方应当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因自身身体状况或者其他意外因素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按照已购买保险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七条 【合同变更】

  1、旅游行程开始前,甲方可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非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或由甲方与乙方委派的导游或经理、计调人员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3、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指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乙方能够证明已发生的、用于准备旅游活动的必须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承担举证责任。

  5、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更换导游人员的,不得降低导游星级标准,且需及时告知旅游者。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结束前,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团费总额的10% 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团费总额的15%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向甲方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3)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

  (4)造成甲方滞留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

  5、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3、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甲方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乙方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甲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甲方订立旅游合同的,甲方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转团、拼团、转委托的,或是不在具有相同游览时间、相同行程、相同价格和相同服务标准等条件下并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5%的违约金;甲方因前款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团费,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团费。

  7、在同一旅游行程中,乙方提供相同服务,因甲方的年龄、职业等差异增收费用的,乙方应返还增收的费用。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乘坐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直接经济损失20%的违约金。

  9、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

  10、因乙方选择的接待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餐馆、旅游汽车、娱乐活动经营单位等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安排的旅游项目与合同不符,乙方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

  11、乙方委派的导游人员未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或地方标准提供导游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3%的违约金;委派的导游人员达不到约定等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5%的违约金;非因不可抗力及特殊原因更换导游人员不通知旅游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的违约金,若更换导游后降低星级标准的,按前款处理。

  12、乙方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应按下述标准承担责任:

  (1)擅自增加旅游消费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2)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费用,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5%的违约金。

  (3)擅自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30%的违约金。

  13、在旅游期间甲方擅自脱团,乙方与其服务关系自动终止,未发生的费用不退;甲方擅自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旅游活动的,责任自负。

  第十条 【减轻或免除责任】

  1、乙方能够证明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应配合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未配合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乙方不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自愿购物与自费项目特别约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商定在以下经《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09 )认定的一星级以上旅游购物场所自愿购物,购物次数及时间符合《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

  2、自愿购物约定事项(购物场所名称、星级、次数、时间等):

  3、自费项目及价格:

  4、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参加上述 购物场所的自愿购物或自费项目活动。

  甲方签字:

  5、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同意,或者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的,甲方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并每次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行社的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约定的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达到本合同第五条要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8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概念及定义

  1.旅游费用:亦称旅游团款,是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用、餐饮费用(不含酒水费)、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领队人员的服务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旅游期间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转团:组团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

  6.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共交通经营者经营,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用于旅客运输的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各类交通工具。

  第二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要求旅行社出具相应的业务经营资质。

  2.有权要求旅行社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做出真实准确的说明。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旅行社擅自安排转团,拒绝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项目。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 旅游者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2.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条件适合本次旅游,并且不会危害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

  4.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5.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6.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旅游者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领队的书面同意。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8.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行社、其他相关经营者、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9.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入住酒店时,亦应随身携带上述物品或者将其存放在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处。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四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2.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4.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1)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2.旅行社系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签订本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中载明委托社的基本信息。

  3.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核实旅游者自行办理的签证(签注)的有效期及其提供的护照或通行证符合相关要求。

  5.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记载下列信息: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地接社信息及提供地接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的用语应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仅供参考”、“以为准”、“超豪华等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6.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

  7.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8.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9.对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10.要求委派的导游、领队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如有多种变更方案的,旅行社可以选择半数(含)以上旅游者同意的方案,如不存在半数同意的方案,由旅行社确定方案;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必要的费用包括以下两部分:旅游费用的10%作为旅行社行业预期利润损失;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预订金)、旅游汽车人均分摊的费用、住宿费、餐费、导游领队服务费等产生的费用。如旅行社购买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除合同后,机票价格即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旅行社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出发当日解除合同。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按照本条第1项的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4.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至少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合同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正当理由包括: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无法按时办妥签证、安排交通等事宜,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等情形。

  第九条 特别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疾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9)其他不适宜参加旅游的身体情况。

  第十条 老年、未成年旅游者的特别约定

  1.老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年满60周岁的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2)报名参加旅游时,应当如实填写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须特别声明根据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参加的行程、项目、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3)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游时,应当及时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旅行社应当协助其就医或者返回,就医及返回的费用由老年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七条第1项的约定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老年旅游者。

  2.未成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未成年旅游者独自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未成年旅游者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以下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

  (2)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 %;

  (3)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 %;

  (4)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5 %;

  (5)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

  旅行社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权根据《旅游法》第70条之规定获得惩罚性赔偿。

  3.旅游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的金额或时间支付旅游费用的,应承担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在旅游出发前3日尚未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依据第七条第1项要求旅游者承担必要费用,并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对行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滞留境外、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由此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5.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擅自脱团的,旅行社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将会造成旅行社被相关国家驻中国使领馆停止代办签证业务的后果,旅行社的该部分损失由旅游者承担。如旅游者缴纳了出境游保证金的,旅游者无权要求旅行社退还该保证金。

  6.旅游者因未遵守旅游目的地、途经地国家或地区的强制性规定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旅游者):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所或单位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

  乙方(旅行社):

  地址: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开户行及账号:

  本次行程的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如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填写委托社信息:

  委托旅行社:

  地址: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经营范围: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乙方委托以下地接社提供地接服务: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旅游合同9

  合同号:旅行社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证:

  地址:

  日期:

  电话:

  传真:

  手机:

  网址:

  电子邮件:

  旅行社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证:

  地址:

  日期:

  电话:

  手机:

  网址:

  电子邮件: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加盟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甲方的品牌和系统。

  2、 甲方的航空旅游服务。

  3、 甲方专有的技术支持,培训和部分信息资料。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秘密。

  4、 甲方的专用标识、网站。甲方独有的人力资源。

  一、合作方式和内容:

  1、甲方将上述服务组合成的经营管理体系给乙方使用,乙方接受甲方的经营体系,按甲方统一的模式从事航空旅游活动。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体系

  (经营管理体系即以甲方的名称、商标、培训体系、财务体系、标准化操作手册、VI设计等)进行活动的运作。

  3、乙方只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和范畴内从事旅游活动的经营,超出授权区域和范畴开展该活动的经营,就是对甲方经营体系的恶意侵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从事本项目的基础是乙方首先向甲方以及地接社付清全款,如果地接社由于接待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力要求地接单位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相关费用, 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在双方确定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质

  量保证金费用

  (即旅游质量保证金,存入当地旅游局指定银行),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将保证金

  (人民币 元) 汇至旅游局指定帐户,并汇入公司指定帐户 元保证金;乙方方可获得 区域独家代理经营权。同时可以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本项业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开发旅游活动及其他版本,乙方若愿意合作,不需要交纳策划费用,只需缴纳少许的广告费用。

  3、乙方汇总所辖区域的报名游客,由总部统一操作,统一财务,统一管理,统一咨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旅游活动品牌进行不断完善和提升。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所需的一切材料范本。为乙方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提供培训和指导。对乙方开展工作及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不妥之处甲方有权给予指正。

  2、为保证活动的统一性,营员服装及其他有形载体所使用图形与文字由甲方统一制作,甲方拥有所有权。宣传材料由甲方制作,乙方购买。全国实行统一标准。

  3、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对乙方以及乙方开发的市场进行旅游活动经营检查、督导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乙方解决经营活动中的问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定价权。乙方可以就本活动制定的价格提出意见。由甲方统筹考虑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可制定特殊标准。

  6、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活动传播所需的报纸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电视专题宣传片样稿。甲方根据乙方所辖经营区域策划费用收取情况,可以给予乙方一定的推广支持。乙方在新闻媒介的宣传和广告应当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展当地旅游活动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乙方可以在甲方活动的宗旨和各种标准基础上丰富自身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旅游活动管理体系进行营销活动。

  2、乙方在旅游活动经营开展前接受其营销活动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开展活动。如乙方需要开展培训,报甲方申请,其中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享有授权区域和范围之外旅游活动使用权,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旅游活动经营以外的活动中使用甲方名称和标志。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第三者进行类似的营销活动。

  4、甲方开发的产品,不论任何版本,在招收到游客时,乙方应将客人的详细档案如实向甲方汇报,同时乙方必须将旅游团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按周 在组团期间将旅游活动的人数及收入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虚报、漏报。如果由于乙方虚报、漏报,造成甲方接待困难或难以接待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负责。

  5、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制定好的旅游活动行程安排,如出现修改,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如擅自解除合同,则赔偿对方损失人民币万元。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不得在乙方的经营区域内许可给其他企业进行同业经营,否则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万元。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销售其他旅行社产品,否则赔偿甲方损失万元人民币。

  4、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旅游合同书》,否则,发生各种风险的赔偿由乙方负责。

  5、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即《旅游费用预收单》,否则,发生因收据不规范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六、保密:

  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两 年内,不将其所知的旅游活动所有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向其它人、组织、公司透露。否则赔偿甲方万元人民币。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使用甲方以上信息资料的,承担赔偿 万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解除与违约: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⑴自行制作或使用与甲方许可相同、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或标识。

  (2) 降低旅游活动经营的组团服务质量或以其经营的组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3)乙方疏于内部管理,招收手段不当使得业务开展十分艰难,影响业务的进程。

  (4)没有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入相关费用。

  (5)乙方擅自转让活动许可权或擅自改变活动范围。

  (6)乙方不遵守旅游活动体系程序规范。

  (7)没有及时向甲方以及地接社汇清费用,则每天按所收全部营员总款的1%处于罚款付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为止。

  九、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 十 日内归还甲方旅游活动所有商业资料。

  2、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该活动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标志

  (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和标志)。

  3、在甲乙不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双方本项合作后,乙方在叁 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策划的相类似的旅游活动。否则应向甲方赔偿 伍 万元人民币。

  4、在合作终止时,甲方有权在当地报纸声明,与其他单位独家合作。但不得有损于乙方的名誉。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由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十二、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传真签字有效)。在合作期间,双方传真盖章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论发生什么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10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二、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三、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四、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六、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九、转让

  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十、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一、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合同1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正面甲乙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服务标准、游览时间等内容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本次旅游费用全部付清。

  第三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3、在旅游中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

  第四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对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有义务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不得强迫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景点。

  第五条甲方可以在本次旅游开始当天前(不含当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当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乙方不退还旅游费用。

  第六条乙方可以在本次旅游开始当天前(不含当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当天通知甲方或未通知甲方而擅自解除本合同,除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外,另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从签订时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12

  【教学步骤】

  一、导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尤其表现在契约方面,那么什么是契约呢?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买房、买车要签买卖合同,找工作要签劳动合同,租房要签租赁合同等等,那么我们报旅行团出去旅游,需不需要签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这就引出了我们这节课的内容:包价旅游合同。(1分钟)

  二、教学过程

  1、包价旅游合同的概念 (2分钟)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游合同就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签订的以旅游行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协议。那么“包价”是什么意思呢?包价指的是旅游者以

  总价支付旅游费用。

  包价旅游合同在各国的叫法有所不同:德国和日本称为“旅游契约”、“旅行契约”;欧盟称之为“一揽子包价旅游合同”;英美等国家称之为“一揽子旅游”、“一揽子旅行”。

  我国之所以采用“包价旅游合同”这个名称是为了强调总价支付的特征。我国的旅游合同都是包价旅游合同,以后在课堂上为了精炼呢,我们就直接称作旅游合同。

  2、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概述(10分钟)

  在半个多月前,也就是4月20日的时候,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自4.20日起在全国推广使用,这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的重要举措。推广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目的在于引导行业规范,逐步使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转变为行业的自律性规范。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自去年旅游法颁布之日起(4.25颁布、10.1施行)就着手修订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经过了一年的努力,20xx版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终于和大家见面了。在5.1前我就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传到咱班群共享里了,我相信大家也都下载看过了。刚才提到了旅游法的颁布和施行时间,在这里问大家一下,最近我国新颁布的哪部法律呢?20xx年4月24日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xx.1.1起施行,对于环境保护方面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网上搜搜这部法律看一下哈。

  言归正传,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原版的基础上,根据《旅游法》的规定作了较大的改动和完善。接下来给大家讲这其中3个比较突出的亮点。

  (1)不准出现不确定性用语

  哪些是不确定性用语呢?如“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等,旅行社热衷于使用这些不确定性用语目的就是迷惑旅游者、逃避责任。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不准出现不确定性用语。

  (2)强迫购物可要求退款(播放视频案例)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写明:如果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遭到强制购物,那么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货款。

  (3)旅行社惩罚性赔偿责任

  如果旅行社有能力履行合同,经旅游者要求后仍不履行合同并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或游客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3、《旅游法》对于旅游合同的规定(重点内容,30分钟)

  刚才把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给大家作了个大概的介绍,接下来我们来共同学习本节课的重点内容,《旅游法》对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分三个部分给大家讲,分别是合同的主体及订立、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合同的解除及转让,其中第三部分合同的解除及转让是本节课的难点内容,大家一会儿重点听一下。

  (1)合同的主体及订立

  旅游合同主体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也就是旅游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分别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在这里需要大家注意个问题,先问一下大家,假设历山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去旅游,并以历山学院的名义和青州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那么这份合同的主体是谁?假设在旅行过程中,导游看咱某位老师穿衣打扮比较有钱因此强迫这位老师购物了,那么这位老师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

  的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虽然这份合同的主体是旅行社和历山学院,但是每一位旅游者都有权利依据旅游合同向旅行社主张权利。

  合同的订立,在实践中,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时使用的合同一般是国家旅游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就是刚刚给大家讲的那几个示范文本,由于这类合同是事先制定好的,所以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合同时采取的是填空的方式,比如:旅游费用——元、支付方式——、最低成团人数是——等等,除了需要填的空外,其他部分都是固定的,如双方权利义务内容、法律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等。之所以采用这种事先制定好的格式合同呢,一是为了通过使用统一的旅游合同文本来规范旅游市场,二是为了防止旅行社随意在合同增加不利于旅游者的条款,也是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2)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旅游法》第58条明确规定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主要为了保留证据、降低纠纷解决的难度。但在实践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旅行社没有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实际向旅游者提供了旅游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也认定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是要提醒广大旅游者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维权的难度,在旅游开始前应当要求旅游社与自己签订书面的合同。

  旅游合同的内容在《旅游法》第58条中给大家明确列出来了,找位同学给大家说说旅游合同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大家都知道在去年的10.1之前我国旅游领域是没有法律的,有的只是法规,比较重要的法规就是经常和大家提到的《旅行社条例》,那么《旅游法》对于旅游合同的内容与《旅行社条例》相比做了哪些改动呢:

  A、取消了对购物场所名称、购物此时、购物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的名称和

  费用的.约定。因为旅游法规定不能强制购物以及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B、约定了最低成团人数。在合同解除部分会给大家详细讲到。

  C、增加了旅行社的合同内容说明义务。刚才跟大家说过了,一份旅游合同就有30多页,绝大部分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仅仅是在合同最后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有些是因为内容太多懒得看,有些是知识水平有限看不懂,针对这种普遍现象,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对合同内容有向旅游者说明的义务,假如旅行社不履行此义务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充分体现出了旅游法对旅游者的保护。

  (3)合同的解除和转让(难点内容)合同的解除

  A、旅行社解除(未达到成团人数、旅游者存在特殊情形(第66条))

  未达到成团人数解除合同时:境内旅游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为了让旅游者有充裕的时间选择其他旅行社,或做其他安排。

  由于未达到成团人数而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思考:为什么旅行社要再旅游合同中明确规定成团人数呢?为什么达不到成团人数就不能出团呢?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旅游团的价格是在旅游活动开始前就定下来的,那么这个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呢?是旅行社根据旅游团的人数与其他履行辅助人(酒店、饭店等)商定后确定的价格,为什么要和酒店、饭店商定呢?因为旅游团达到一定的人数会给相应的折扣。如果旅行社在没有达到成团人数坚持出团的话,可能就会因为履行辅助人没有给予相应的折扣而面临利润降低甚至赔本的风险。

旅游合同13

  甲方: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个。分别是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时至__时,下午__时至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元至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

  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

  向乙方赔偿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

  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

  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

  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

  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

  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

  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

  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律师:

  律师咨询:

  执业律所:

  律所地址:

旅游合同14

  本次去参观旅游,因学生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次参观旅游的学生必须有家长陪护,为了提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甲方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甲方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家长双方的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家长和学校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参观、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如有心脏病突发疾病不得参加本次旅游。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个人因素引起的突发疾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参观、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在参观、旅游期间听从导游的统一安排和指引。不得擅自行动。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次旅游由南阳和平旅行公司带团旅游,以国家旅游有关规定购买旅游保险。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学校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员工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

  乙 方:山西泰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旅游合同15

  甲方(聘用单位)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质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及考核目标

  全年任务为 月工资

  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发工资或押金,完成任务后按等级提取业务提成。

  干满一年后完成岗位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险。(具体任务标准如下)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 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连续 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 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签订后期满一年后,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公司员工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

  合同期满,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对甲方造成损失,并办理好财务移交手续,甲方在三天内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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