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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经纪合同

时间:2024-05-29 09:17:04 合同 我要投稿

艺人经纪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艺人经纪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艺人经纪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篇1

  甲方:_____

  联系地址: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_____

  联系地址: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鉴于甲方为品牌经营者,乙方为艺人全约经纪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艺人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品牌向用户提供信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

  第一条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_____

  1、信息推广服务:_____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_____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1)信息推广内容:_____信息推广内容:_____“ ”相关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关素材。

  2)推广产品:_____产品名称 。

  3)产品销售形式:_____。

  2、直播平台:_____。

  1)发布形式/发布位置:_____。

  2)发布时间: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介绍产品时长:_____不得低于分钟。

  3、关于视频直播物料,甲方有权自信息推广内容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进行使用,超过上述日期,甲方如仍有需求,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使用时间及费用。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_____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含税服务费共计¥_____ 元,大写人民币 _____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 _____日内(最晚不迟于_____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_____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归于甲方,%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_____

  户名: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4、甲方开票信息:_____

  公司名称:_____

  税号: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_____

  1 )不包含中国法律法规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侮蔑等违法内容或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悖的内容;

  2 )不包含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3 )不得包含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4)符合法律法规、其他相关部门及推广平台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乙方、乙方艺人、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因此给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 _____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艺人为甲方产品/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线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权随时终止。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甲方拒不纠正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前述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视为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素材、产品质量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甲方应自行承担因甲方产品、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

  修改、调整。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20%、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_____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应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调查或其他程序)时,在可能且合法的情况下,披露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并做出必要说明。除上述情况,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尽的措施挽回损失,并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而失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费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

  1 )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软件、系统等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情况;

  3)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网络通讯)中止;

  4)服务器或乙方渠道因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推广平台政策变更或推广平台管制等;

  6)发布账号被封禁。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5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2、甲方地址:_____

  授权代表:_____

  电话:

  电子邮箱:_____

  3、乙方地址:

  授权代表:_____

  电话:_____

  电子邮箱:_____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_____甲方资质文件

  附件2:_____甲方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单方终止。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 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 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 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 经纪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甲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9、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应当向甲方指派的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事务再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可以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外代理。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有权不支付佣金。

  5、甲方应听从乙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6、甲方应对乙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7、在代理过程中,因乙方过错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如果甲方对乙方指派的经纪人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指派经纪人,但甲方的要求以两次为限。

  9、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交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相关当事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保证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保证其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他方签约;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艺人经纪合同 篇4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 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 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UID ;

  乙方直播平台IP: ;

  其他自媒体IP: 。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 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 任何个人和 单位不得行使第 1-2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 确认权在甲方, 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乙方确认对自己的形象影响和发展定位无误情况下配合执行甲方方案。

  1-2-5 所在媒体宣传、广告活动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 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 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 2-1 条不用填写下列内容):

  2-3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 (上述 事项除外,没有请用斜杠划掉) , 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乙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其他的经纪公司开出同等价格报酬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 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 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 名称 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为了线上自媒体等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3-1-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3-1-2 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 根据不同需要, 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 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3-2 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不损害乙方正面积极形象前提下且不违背法律情况下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收益分配比例 按照 5-1中收益约定分配)。

  3-2-1 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 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3-2-2 合同期间, 乙方形象的摄影、 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四.名誉

  4-1 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4-2 甲、 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 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 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 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4-3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4 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微博,直播,自媒体等活动过程中, 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4-5第 4-4 条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5-1依据本合同和其他附则约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4-5-2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4-5-3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而与法律纠纷无关的相关资料。 4-6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6-1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4-6-2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4-6-3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 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 损害的。乙方有权对甲方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而甲方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及违约金赔偿。

  第三章 佣金 代理费和税

  五、经济收益分配

  5-1 经济收益包括第八条所列佣金和代理费,乙方因经纪代理业务而获得的报酬,甲、 乙双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经济收益。乙方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产生的收入及线下活动出席、商业演出、电影电视剧、节目视频录制的收入,甲方应按照尽利润的60%支付给乙方。电商合作,乙方获得双方所经营店的的尽利润的50%,其它收益以双方共同商定为准。甲方每月须支付乙方(税后)1万元整 人民币底薪。每月底薪(税后)由甲方负责在当月 号支付给乙方。支付周期应该在10日内。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拖欠乙方底薪和劳动所得收入,拖欠费用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当下费用的双倍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

  开户行:

  银行卡号:

  账户名:

  5-2 全权经纪代理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条所列各项经纪代理事务,因本合同存续期间产生 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停止,另有约定的除外。

  5-2-1 合同期间甲方为乙方制作的自媒体视频,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影响约定的收益,视频版权归甲方所有,但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关系后,乙方因合同变化而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应该获得的报酬和经济收益;具体收益分配双方再协商解决。

  六、特别约定

  6-1 甲、乙双方经纪代理业务关系可采取不同经纪代理费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内容可 另行制定特别约定条款。

  七、税金

  7-1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八、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8-1 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 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采取 按项目或每个自媒体演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 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自媒体演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8-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 □ 打 √)

  8-2-1现金支付;?

  8-2-2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8-2-3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8-2-4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8-2-5 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代理制服有 关费用。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的权利:

  9-1-1 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9-1-2 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 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9-1-3有权安排与自媒体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9-1-4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安排;

  9-1-5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9-2甲方的义务:

  9-2-1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9-2-2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9-2-3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9-3乙方的权利:

  9-3-1有权在甲方的制作的节目中优先表演和演出;

  9-3-2参与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对经纪代理内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议;9-3-3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4乙方的义务

  9-4-1: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9-4-2 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9-4-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自媒体机构、组织 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9-4-4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 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十、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0-1 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自媒体视频拍摄等活动,乙方必须 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0-1-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1-2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10-1-3通讯、联络地址;

  10-1-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10-1-5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10-1-6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10-2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10-2-1社会关系和背景;

  10-2-2从艺经历;

  10-2-3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10-2-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10-2-5个性特征、爱好等。

  10-3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 有充足理由, 可以提出更换指定经纪人。

  10-4 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 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一周前告 诉乙方说有关自媒体演艺活动的安排。

  第五章 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二、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2-1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2-1-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12-1-2 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12-1-3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2-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条第 16-1 款所指所有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12-3 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2-3-1甲方的业务活动;

  12-3-2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12-3-3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12-4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 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 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4-1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摄像视听材料;

  12-4-2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12-4-3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 3-2-1 款约定,乙方应对其签约前及签约期间的所有乙方和与乙方有关的肖像文字等资料交甲方保存,未经甲 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发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关的文字、图片。对乙方的肖像和形象,甲方不得作有损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展示、复制出版、使用, 并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

  第六章 违约责任

  十三.违约及违约金

  13-1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 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追究违约责任:

  13-1-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推广、宣传等运作活动;

  13-1-2将部分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13-1-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具体活动情况收入分配比例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13-1-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13-1-5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免责条款。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3-2-1甲、乙双方协商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3-2-2因一方违约或过错、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3-2-3 享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 由乙方个人承担。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十四、合同的修改

  14-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4-1-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 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14-1-2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14-1-3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14-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4-2-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14-2-2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14-2-3 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但违约因依第十七条有关条款 承担相应责任;

  14-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4-3-1 如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乙方的包装推广、形象宣传、活动安排、经纪业务代理、自媒体及电商运营,则乙方有权要求中止甲方合作且提前与甲方解约。并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任何费用。

  14-3-2 如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损乙方形象和声誉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提前与甲方解约并不承担违约金。

  第七章 经纪代理期限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六、 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 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2年。

  十七、 依据第二十条所规定情况,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第八章 术语定义和界定

  十八、 本合同有关术语定义和界定为:

  18-1 “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 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 的影像权。

  18-2 “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 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 收益权。

  18-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4 “本合同的“以上 1-5 ”、“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 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18-5 本合同的“期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十九、 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 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九章 附 则

  二十、 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20-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20-2 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公开恋爱,结婚。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损形象的言行。

  20-3 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20-4 没有正当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维护相关权利:

  20-4-1 要求乙方支付历年收入总额的100%,并继续履行合同。

  20-4-2 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

  二十一、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后前 6 个月为双方试约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测试 评估,演艺活动。如乙方达到甲方要求双方按本合同 条款正常实施,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则另行协商。

  二十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定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 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 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一份保存甲方作为副本,以备查用。本合同三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五、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及甲方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或参股的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相关联公司包括: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第二条 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 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 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 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 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代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艺人经纪合同 篇6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7)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 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 年。

  3.2 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 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 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 收益和分配

  4.1 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 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 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4.3 甲方代理乙方事务成功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和支付,甲、乙双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甲方 %,乙方 %.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甲方 %乙方 %.

  4.4 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 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 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 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 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第五条至今其它合作的项目

  5 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 工作,进行 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第六条乙方经纪人和助理

  6.1 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 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 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 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 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7.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1.1项下所规定的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的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并获得相应收益;

  7.2 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 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 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第八条甲方义务

  8.1 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 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 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5 为实现甲方独家代理的演唱经纪目的,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如下的宣传项目:

  以上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 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 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 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1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 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 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 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

  10.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 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 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 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 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

  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 年。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12.1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 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 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 , 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 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 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 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 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4.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4.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艺人经纪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约

  甲方是一家因网络而涉及到演员演艺事宜的公司,专门为艺人演艺事业发展提供一切便利。

  乙方是一位艺人,授权甲方成为其影视剧、广告及其它演出之合法代理人。

  授权委托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在互联网络上制作乙方的个人网页,并发布在甲方下属的网站上。

  甲方是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合法代理人,发布有关乙方的演艺信息。

  乙方同时授权甲方对国际互联网上任何非法盗用、刊登、转载、复制上述内容的公司、团体、个人或组织拥有全球范围的法律诉讼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获偿权。

  乙方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力代理签署有关其个人之演出合约,并且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利代其追讨任何有关合约上之收入。甲方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接受乙方之授权。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经由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可得收入中抽取百分之____________%)作为甲方服务收入,在双方约定之情况下,甲方也可收取乙方认可酬金以外的金额作为代理费。

  甲方义务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成为甲方会员,甲方将免费为乙方设计制作个人网页。

  甲方有权根据网站的整体风格和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进行技术性编辑、修改,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内容的原意。

  为更好的发展和推进乙方的事业,甲方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推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照片、vcr的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应以保障乙方的个人权益为基础安排乙方之工作。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尽力维护乙方的'个人网页,并进行相应的更新。

  乙方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全套个人资料。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在网页发布后,如因资料内容而引起的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争议,该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故意提供虚假、无效或违法的资料而使甲方受到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网站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接受甲方的采访、拍照、录像等,确认甲方所获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授权甲方网站发布该信息。

  乙方应遵守由甲方做出的所有合理安排,并全力把所有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同时以绝对之诚意作出时间上的配合。

  甲方为乙方代理之事宜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私下与客户协商和签署任何酬金等有关之协议,甲方绝不承认任何私下承诺。如因该等私下承诺造成任何纠纷,乙方应完全承受所有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或委托他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不通过甲方收取其在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中可获之演出酬劳,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以任何方式追回其应得之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入会类型:

  □乙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交纳_________元,制作个人网页(高级会员)。

  □乙方免费入会,订制手机包月招聘信息每月_________元(vip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vcr(钻石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vcr +网络媒体宣传超强型(钻石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5-7分钟vcr +像册+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豪华型(钻石会员)。

  注:(钻石会员享受vip会员的所有权益,同时还可免费录制vcr视频资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艺人经纪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1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的书面材料,并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本着合同订立目的和文本原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为打印页,手写无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故乙方已经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含义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经经过甲方的讲解再无异议。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艺人经纪合同 篇9

  甲方:_____法定地址:_____法人代表:_____

  乙方:_____名称: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鉴于:_____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_____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

  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_____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_____

  1.1.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_____演艺活动):_____

  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4.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5.电影配音、配乐;

  6.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录音、唱片发行;

  8.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任何类型广告、代言;

  10. 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1.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_____

  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1.2本合约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_____

  1.2.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约为独家排他性的合约。在与甲方签约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签定有效期尚未终结并与本合约冲突的合同;如发现与本合约冲突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约签定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合约1.1项下所涉及的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

  1.2.2甲方可在本合约期间为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有权以许可、授权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但本经纪合约的整体转让不在此列)。

  第二条合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权利:_____

  2.1.1为实现本合约之目的,甲方有权在本合约1.1项下所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地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并获得相应收益。本合约期内,对于乙方演艺活动的安排,甲方具有最终的决策权;

  2.1.2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和相关培训,对乙方不利于本合约实施的言行和习惯进行提醒和建议;

  2.1.3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合约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资讯,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2.1.4本合约期间,当甲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优先服从甲方的演艺活动安排;

  2.1.5甲方有权在乙方任何违反本合约规定的前提下,单方解除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

  2.2甲方义务:_____

  2.2.1甲方在合约期内对乙方及乙方授权给甲方使用的作品做如下推广:_____

  (1)网络平台推广:_____

  (2)电台:_____

  2.2.2甲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严格实施本合约,依据同行业标准全力实现本合约规定的目标,充分保障乙方的各项权益和收益的有效实现,完成对乙方演艺活动的经纪业务;

  2.2.3甲方在实施本合约时,应依据乙方自身的个人特点度身定做有关经纪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乙方意愿,友好协商;

  2.2.4甲方为保障乙方有效地实施甲方的经纪安排,将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和有关服务人员;

  2.2.5甲方承诺保守乙方所披露的涉及个人隐私的资讯的秘密;

  2.3乙方权利:_____

  2.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严格依据合约所规定的目标,全面实施为自己进行的经纪业务,并且依据合约获得在权益上的保护和收益方面的获取;

  2.3.2乙方在甲方实施本合约的过程中,应享有参与权、知情权,并且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应当获得甲方的充分尊重;

  2.3.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撤换为乙方负责业务和服务的不称职的服务人员;

  2.4乙方义务:_____

  2.4.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各项规定和规划安排;

  2.4.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2.4.3当甲方所做的各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对乙方的要求发生冲突时,乙方应优先服从甲方安排;

  2.4.4乙方应当服从由甲方安排的社会公益性质的活动,具体时间和内容方式由甲确定并实施;

  2.4.5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任意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在法律上或其他形式上的合作;

  2.4.6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合约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接受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提醒和建议;

  2.4.7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约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2.4.8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双方声誉。

  2.5共同责任条款:_____

  2.5.1甲乙双方郑重承诺负有以下共同责任:_____

  在本合约期间,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和商誉,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对方名誉的言行;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侵害时,甲乙双方应维护对方名誉,尽全力相互协助。

  第三条合约双方的权益和收益分配:_____

  3.1甲乙双方的权益构成和安排:_____

  3.1.1因本合约的签署和履行,以及由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合约的签署和履行、包括甲乙双方的其他相关合作而产生的`所有权益,除与双方另有的书面约定或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另有规定外,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约的规定分享:_____乙方拥有作品的作者署名权,甲方拥有作品的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

  3.1.2乙方拥有自己的肖像权,但其肖像权利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全权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

  3.1.3在本合约期间,甲方为进行本合约约定的合作事宜所签署的各种合同,及其所产生的甲乙双方所拥有的各项权益,除非另有合约规定或约定,该笔合约的履行及其项下权益的归属和享有将不会因本合约的中止、终止、解除或失效而发生变化。

  3.2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和支付方式:_____

  3.2.1

  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_____甲乙双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的毛收入,无论此项毛收入产生于本合约有效期内或之后。

  3.2.2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_____

  (1)所有毛收入由甲方向第三方先行收取;

  (2)所有毛收入在实际收到后,应首先扣除甲方代表乙方或为乙方利益所实际支付的费用:_____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从事此项收益直接相关的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等费用。

  (3)甲乙双方应将毛收入扣除上述费用项目后的余额,按以下形式分配:_____

  1.本合约生效之日起至本合约生效之日内:_____甲方:_____50 %、乙方:_____50 %

  3.2.3乙方收益的支付方式:_____

  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30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3.2.4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乙方获得收益之相关纳税事宜委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再负责相关税务问题,但因此产生聘请专业人员处理相关纳税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乙双方声明、承诺和保证:_____其各自拥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约;双方已向对方披露签署和履行本合约所应当向对方披露的全部信息,且该等披露是真实、准确且无遗漏的。双方同时向对方声明和承诺:_____本合约的签署和履行不与任何双方已经签署的合约或需承担的任何义务相冲突,并且也不会对合约双方外的第三方形成任何法律和商业上的冲突。如乙方和第三方有任何合约尚未解除,因此造成第三方和甲方出现法律纠纷时,乙方负责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包括律师费在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合约期限:_____

  本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年。合约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双方续签的提出,应在本合约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第六条保密责任:_____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约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约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均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合约的变更和解除:_____

  7.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约。

  7.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约:_____

  (1)甲方在本合约期间,未能保障乙方按合约约定比例所应得到的经济权益,经乙方书面催告后45日内仍未履行约定的;

  (2)甲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未提供双方约定的经纪管理合作服务,致使乙方受到严重(有证据表明直接受损额超过人民币15万元)影响的;

  (3)甲方对外透露乙方不实个人资讯,造成乙方声誉严重受损的。

  乙方因前述情况解除本合约的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受到的由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约:_____

  (1)乙方未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规定、规划安排或者甲方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合约的;

  (2)乙方违反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与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或形式的合作的;

  (3)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致使甲方认为其已经严重影响本合约的签署、履行或继续履行;

  (4)乙方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场合下,不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严重影响乙方或甲方形象和声誉,或者拒不服从甲方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甲方因前述情况解除本合约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前期的投入、推广宣传、包装、媒介、策略规划、出访和社交活动、签约和谈判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甲方预期利润和律师费等。

  任何一方有严重的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出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约。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约定的事实,即构成该方的违约;除本合约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补偿非违约方因此实际及可能承受或遭致的所有损失、责任、赔偿金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

  8.2甲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乙方有权提出相应要求和赔偿:_____

  (1)甲方在本合约期间,未能保障乙方权益,经乙方书面催告后45日仍未履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起诉甲方并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2)甲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未提供双方约定的经纪管理合作服务,致使乙方受到严重影响,乙方有权书面催告甲方,要求甲方立即履行义务,如造成乙方严重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3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提出相应要求和赔偿:_____

  (1)乙方未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规定和规划安排或者未严格实施甲方代理或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合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投入、签约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和甲方预期利润等;

  (2)乙方违反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与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和形式的合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等未经许可的合作,乙方应将获得的全部收益加上10万元违约金赔偿予甲方;

  (3)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影响到甲方安排经纪管理合作、活动、制定规划、进行推广宣传和与第三方签署合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该等信息瑕疵可能蒙受的损失和丧失的预期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宣传包装活动方向误差造成的损失、与第三方合约中被迫接受的不利条款造成的利益损失等;

  (4)乙方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场合下,不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有因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影响乙方或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5)如果甲方在没有任何违约之状态下,乙方无条件提出解约者,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违约金三十万元整。

  本合约关于违约状态下的救济手段(包括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解除合约等)的条款是累加的,可以选择适用或同时适用。

  8.4违约

  8.4.1.若任何一方违背了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任何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具书面违约提醒,要求违约方履行合约或采取必要的经济补救措施后的5天,没有收到违约方书面回应的,除了在法律或资产方面应由违约方向对方做出赔偿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8.4.2.如由于一方违约而终止本合同,除非这种违约对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害并由有关司法机构作出了判决,任何一方向对方的赔偿不应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适用法律、争议及纠纷解决和司法管辖:

  本合约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补充合约

  在本合约签订后,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该补充合约构成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权利的行使

  甲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约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不影响甲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第十二条合约与效力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当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签字):_____

  代表:_____指印: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艺人经纪合同 篇10

  甲方:_____地址: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复印件见附件)住所:_____手机:_____电子邮箱:_____紧急联系人姓名:_____紧急联系人住所:_____紧急联系人电话:_____紧急联系人电子邮箱:_____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表演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娱乐业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_____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及方式:

  若甲方为乙方创造的工作机会及各方面相关综合收入于任一季度达到税前叁万柒仟伍佰元(¥37500.00)或以上,则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合作范围及合作内容。如未达到上述金额,则不限定乙方所从事除水上运动及水上娱乐产业之外的工作范围及方式。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全世界范围内娱乐业的独家经纪管理人,该经纪管理人具有独家排他性,即乙方为甲方旗下独家签约艺人,甲方全权管理和代理乙方在娱乐业的发展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亦不得委托、聘请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

  2、乙方委托甲方的独家经纪管理事项范围为:_____乙方参与的全世界娱乐业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演艺活动(以下统称为“演艺活动”):_____

  1)电影、电视、微电影等任何影视类;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戏剧、舞台剧、话剧等任何与声乐影响相关之演艺活动;

  3)任何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4)任何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任何平面、肖像)的广告、代言、剪彩及其他商务类活动;

  5)任何基于线上线下的娱乐活动、商业演出、网络剧出演、赛事、业务类;

  6)任何真人秀类节目、访谈节目、专栏等;

  7)任何线上线下相关体育赛事,表演,访谈等;3、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进行独家经纪代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_____

  3.1影视表演

  3.1.1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的内容、角色、酬金和其他各项收益;

  3.1.2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3.1.3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3.1.4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3.2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3.2.1第3.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_____

  1)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2)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3)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4)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5)电影电视广告;

  6)VCD、DVD、CD、CD-ROM、DVD、ROM、VOD;

  7)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8)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

  9)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0)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

  3.2.2第3.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3.2.3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3.3声乐代理

  3.3.1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3.3.2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_____

  1)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2)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3)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3.3.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_____

  1)国内外商业演出;

  2)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3)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3.3.4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_____

  1)乙方的公益活动;

  2)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3)国际交流活动;

  4)唱片制作代理

  3.3.5甲、乙双方在本独家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若甲方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唱片,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专辑制作活动,具体制作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唱片制作合同进行约定,因专辑销售所产生的经纪利益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分配。

  3.4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3.4.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3.4.2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_____

  1)传统传媒宣传推广:_____

  a.报纸、期刊、电视台、户外广告牌等;

  b、DVD、CD、广播、其他媒介或其它载体等;

  c.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

  2)新传媒宣传推广:_____

  a.互联网、手机等通讯设备;

  b.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c.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本协议中所有约定内容。

  3.4.3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3.4.4乙方对所有媒体宣传、广告活动均授权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进行法律诉讼。

  3.5舞蹈表演

  3.5.1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_____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3.5.2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_____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3.6体育运动类赛事、表演

  3.6.1体育运动类赛事表演包括但不限于:_____相关体育运动比赛,非商业性表演,其他演绎表演中包含但不限于体育运动类相关展示。

  3.6法律事务代理

  3.6.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3.6.2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3.6.3签署本合同,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3.7行政事务代理

  3.7.1行政事务代理是指:_____

  1)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2)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3)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3.7.2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订补充合同。

  3.7.3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关系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干涉甲方对乙方行政事务的管理。

  3.8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3.8.1乙方同意本协议第一条中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授权委托不可撤销。

  3.8.2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必须与甲方协商,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取消该部分的授权。

  第二条、名称、肖像和名誉权

  1、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_____

  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称号、口号等;

  2)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旗下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2、乙方的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为盈利而使用乙方肖像,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权(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本协议第四条中收益约定分配)。

  1)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使用乙方肖像的完整性、合法性。

  2)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应对其签约前及签约期间的所有乙方和与乙方有关的肖像文字等资料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发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关的文字、图片。乙方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对乙方的肖像和形象,甲方不得做有损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展示、复制出版、使用,并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乙方可因私人目的进行摄影、摄像,但若因乙方私人管理不当而引起乙方肖像泄露,致使被任何第三方滥用,因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而甲方为消除此不利影响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名誉

  3.1本协议存续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和决定是否将甲乙双方的关系进行对外宣传,甲方将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3.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3.3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3.4乙方承诺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做出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甲方及关联公司雇员的名誉。

  3.5甲方承诺不在违背乙方意志的情况下因代理乙方演艺活动的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的宣传或营销方式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三条著作权

  1、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收益中取得相应代理费和酬金,比例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2、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其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就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有关权益比例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3、乙方表演权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4、乙方因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由甲方全权代理。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第四条佣金、代理费及税费

  详见合同附件(一):_____艺人佣金相关协议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以下权利:_____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代为处理全世界娱乐业领域中的任何商业机会,甲方代表乙方与其他方洽谈的相关合作等,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工作。

  甲方作为乙方的独家经纪公司,为乙方实施经纪业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限制甲方签约其他艺人,为其他艺人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将本协议项下的经纪业务部分或整体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运作。

  甲方对经其实施经纪业务、安排、运作、同意乙方完成的与乙方有关的平面摄影、立体拍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录音、录像等作品,以及甲方根据需要在自己或他人电子网络为乙方作推广宣传所完成的作品,享有版权及这些作品中乙方肖像的永久使用权,甲方有权将该些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甲方为宣传推广及其他需要,有权继续使用乙方的姓名,也有权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在本协议期间制作的包含乙方姓名、肖像的图片、广告、音像制品,且无需征得乙方的许可并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协议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状况、社会关系等资讯,并提出建议和相关安排。

  甲方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甲方因本协议约定享有的使用乙方的肖像权、著作权等均同时适用于甲方的关联公司(包括甲方控股及参股的公司)。

  当甲方安排与任何第三方冲突时,乙方必须优先且首先服从甲方安排。

  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且有权终止本协议。

  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二)甲方遵守以下义务:_____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立即展开乙方的经纪事务,为乙方安排相关培训、制作推广资料、宣传推广等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各视频平台的推广视频;出席各类活动;;全方位宣传推广,全新形象定位;根据个人优势策划推广计划;资金投入;商业表演推荐等。

  甲方应尽力为乙方发展娱乐事业,以专业和敬业的态度积极促进乙方的事业发展;在为乙方安排活动时尽量尊重乙方的意愿;同时甲方应爱护和保护乙方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应视乙方的身体状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活动。

  除双方确认一致为扩大宣传效果而使用必要的宣传手法外,甲方应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个人名誉和公众形象,对其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甲方保证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不会出现任何涉及危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或任何刑事法律的活动,对上述活动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对于乙方的一切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占有、披露、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两年内,甲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保证其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协议。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乙方应遵守甲方为其与第三方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同或协议等,服从甲方安排的演艺事业宣传活动,遵从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了解及遵守甲方签约艺人应有行为标准,(具体行为准则详见公司制定的艺人守则)遵照甲方安排参加相关商业表演、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并完成工作。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如因乙方不能克服的个人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为其安排的活动时,乙方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乙方的缺席或对活动予以调整;所有线下活动将根据乙方的具体时间和个人意愿进行安排,如若乙方拒绝此活动,甲方将会安排公司旗下其它艺人执行,乙方不得再次申请此活动机会。

  乙方对于自甲方处知悉的与甲方相关的一切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占有、擅自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两年内,乙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在本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及不得从事任何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开设、入股或参与到与甲方营业范围相同或者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或者工作当中(乙方与不存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不在此限)。

  在本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接受任何媒体以任何方式进行的访问、调查,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

  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应遵守甲方已提供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关联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如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协议期内签署,而本协议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完成该项工作。但如果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工作无法在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对于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乙方接到项目后应转交给甲方与第三方洽谈,甲方是乙方全世界娱乐业范围内就乙方的事业发展担任乙方的独家经纪公司。乙方应将任何形式的娱乐业范围内业务交于甲方代之洽谈、管理。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乙方应保持甲方为其进行的形象设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整形手术及其它导致整体及局部形象变化的活动。乙方保证不得私自对外公布私生活,如有需要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1.乙方承诺:_____至本协议签署时,未与任何第三人达成与本协议内容相同或近似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在先协议”,也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协议不能完全履行或产生其他纠纷之事项。

  第七条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_____

  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3)通讯、联络地址;

  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5)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6)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2、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_____

  1)社会关系和背景;

  2)从艺经历;

  3)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5)个性特征、爱好等。

  3、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若有充足理由,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甲方为其指派的私人助理或经纪人。

  4、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三天前告知乙方有关演艺活动的安排。

  第八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可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乙方对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_____

  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2)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3)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3、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_____

  1)甲方的业务活动;

  2)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3)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4、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

  1)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剧照、摄像视听材料;

  2)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3)除经乙方同意且确认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发布可能损害乙方形象、名誉及隐私的相关新闻及个人材料。

  第九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陆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存在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_____

  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条款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15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

  若乙方触犯中国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

  乙方未遵守和执行甲方为实施本协议而制定的规定、规划、安排或者甲方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协议的,乙方应按该违约项目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除该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与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或形式的合作的,乙方因该合作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甲方所有,此外乙方除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廍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15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且甲方在收取违约金后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协议;

  乙方未向甲方充分披露真实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导致甲方认为其已严重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该甲方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由于故意及重大过失导致没有全面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并且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的成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乙方有意造成身体残疾或者容貌严重毁坏无法恢复,或严重违反中国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影响并且破坏了甲方之商誉和社会形象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20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向第三方(即:_____非甲方或其关联方雇佣、聘请或有合作关系的相关人员)泄露甲方机密,而乙方泄露之前该信息并未被社会公众通过其他方式和渠道所知晓,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消除影响;

  乙方不得违反甲方指定的相关艺人守则,如乙方违反艺人守则给其自身或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20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甲方在收取违约金后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或承诺,或乙方未向甲方披露充分且真实的信息,给甲方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20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甲方在收取违约金后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二)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_____

  甲方注销、破产、清算,或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协议资格或能力情况的。

  甲方被有关政府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或其履行本协议必须的其他经营资格的。

  未经乙方同意泄露乙方个人隐私及保密信息,且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一条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负担因诉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不存在过高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在争议解决的过程中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骚乱、海啸、雷电、政府行为以及其他类似的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时起七(7)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状况和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四(14)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证明文件。任何一方不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迟履约承担责任。但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经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之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协议双方并应尽快补救和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

  第十三条非劳动关系声明

  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乙方仅接受甲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的经纪服务,乙方不是甲方的雇员,双方之间不因为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而形成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为其缴纳相关保险为由要求甲方予以赔偿或对本合同的效力提出质疑。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一方违约或过错,基于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在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中,甲方尽力确保乙方的安全,若因乙方违规操作或意外或由第三方导致乙方的人身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尽一切努力帮助乙方维权及向责任人追偿。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第十五条协议的修改

  1、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书面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第十六章术语定义和界定

  1、“艺人”指因本合同而从事演唱、表演、舞蹈、创作、体育运动类赛事展示等演艺活动的人员,本合同中主要指签约的乙方;

  2、“演艺活动”指从事表演、演出、演奏、舞蹈、展示等行为的一切艺术的商业和非商业活动,演艺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演唱会、电视、电影、戏剧、广播、广告、摄影、出版物、体育运动表演赛事;

  3、“产品”,指艺人因演艺活动而形成的一切视听表现载体和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通过艺人表演和演出等借助一定介质或形式如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演唱会、舞台剧等所体现出的图书、VCD、DVD、CD、CD-ROM、VOD等其他数字化视听产品、服务;

  4、“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像权;

  5、“邻接权”,指因表演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归甲方所有,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6、“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第十七条协议的提前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后第1个月试约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测试评估,演艺活动。试约期内双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如在试约期内双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需像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3、本协议届满前,若甲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将协议期间内乙方应获得的收益分成支付给乙方。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中因任何原因导致其中某个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本协议及其附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签章:_____签章: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经纪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e_mail: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艺员)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e_mail: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该7%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盖):____________ 乙 方(签盖):

  甲方签约日期: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乙方签约日期: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日

  艺人经纪合同 篇12

  经纪方: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

  艺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法在_____市设立、专门从事______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系职业演员,愿意按照本合同委托甲方管理、经纪其演艺事业。

  3.本合同是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演艺经纪合同关系,不构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为此,经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市_区达成如下约定:

  1.合作方式:

  1.1双方依本合同约定确立乙方对甲方的独家演艺经纪委托合作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独家经纪方、代理人,处理和管理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乙方演艺活动并代表乙方与有关方签署和履行演艺活动协议。

  1.2甲方作为乙方的独家经纪方,经营乙方的文化演艺活动,积极向有关演艺经营方、唱片公司及影视机构等推荐乙方,争取乙方承担相应演出任务。

  1.3乙方委托和授权甲方独家经纪活动限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该范围内有关活动均称为演出或演艺活动),具体包括:

  (1)国内外影视剧演出;

  (2)国,外舞台戏剧、话剧、歌舞、小品、各类晚会演出;

  (3)作为嘉宾、主持人等身份,参与国内外广播、电视节目和现场表演与宣传活动;

  (4)在国内外担任国内外厂家、品牌、商业或公益活动的代言人,或者在国内外拍摄有关厂家、品牌的.商业广告及其他公益广告;

  (5)在国内外参加唱片录制,或者MTV、MV等拍摄制作;

  (6)对包含乙方演出内容的影视制品、录音、录像制品或演出画面的经营、使用授权或许可;

  (7)涉及乙方在上述各项活动中形成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及其使用的一切活动;

  (8)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事务。

  1.4甲方在推荐和经纪乙方演出时,以甲方名义与有关接受或遨请方签署演艺方面的协议,但乙方应遵守以甲方名义签署的演出协议的约定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合作内容:

  2.1合作期限:

  2.1.1本合同项下的合作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如有必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时间。

  2.1.2合作期限届满时,如仍有未结清事项,则合作期限顺延至结清时为止;但在该顺延期限内,甲方不再开展新的演艺与经纪业务,并且乙方可另行委托其他方从事其演艺事业的经营与管理。

  2.2地域范围:

  2.2.1双方合作区域为全世界各个国家、地区。

  2.2.2如境外有关国家、地区对演艺经纪的法律规定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限制或障碍时,甲方可通过转委托等方式,签署和履行有关演艺协议或演艺任务。

  3.经纪事项种类:

  3.1在本合同约定经纪范围内的各种经纪事项。

  3.2甲方经纪的事项包括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活动,也包括公益活动等一切可能会影响甲乙双方权益及收益的活动。

  4.对外报价体系:

  4.1甲乙双方应对外保持统一口径报价,具体由甲方负责对外报价。

  4.2甲方本着乙方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谋求乙方演艺事业的长远发展,掌握和确定乙方演出活动的报酬,并尽量保持相对统一、稳定的报酬标准。

  4.3甲方作为乙方的经经人并且代表乙方与有关演出接受方或邀请方签署演出协议时,甲乙双方确定报酬和演出条件后再签署演出协议。

  5.演出机会:

  5.1甲方通过其各种资源、途径向乙方推荐、提供演出机会,并以口头、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报乙方,经乙方同意接受或愿意承担演出任务后,再由甲方与有关方签署协议,乙方按照甲方所签署协议的约定完成演出任务。

  5.2在甲方推荐、提供演出机会的同时,乙方亦可通过其自身资源、途径寻找演出任务,向甲方通报有关演艺信息或其他邀请信息,甲方与有关演艺组织方、邀请方商谈和安排演艺条件、签署有关演出协议。

  5.3乙方须保证在承接演艺任务时,能够提供满足演艺活动需要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拒绝演艺安排或不承担演艺任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上海所签署的关于乙方租赁甲方位于路号号楼单_____元(以下简称“该单_____元”)的租赁合同(编号:_____),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乙方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同意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元整;若该保证金低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第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还须补足其中的差额。

  2、甲方同意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提前结束该单_____元的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到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终止。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房屋退还之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物业管理费_____元、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房屋租赁费_____元。前述水电及其他费用应首先结算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同时乙方须另行支付押金_____元,根据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房屋退还之日实际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该押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4、乙方承诺,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返还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的该单_____元,并将该单_____元内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注销乙方注册于该单_____元内相关信息(如有,乙方须签署承诺函),与甲方办理该单_____元的交房手续(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注册于该单_____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等信息,乙方须于前述时间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注销办理证明。若未能在前述时间提供出相关注销证明的,则每迟延一日,视作延期交房一日,超过协议生效30日还未注销掉相关信息的,应当另外赔偿甲方相当于第一年3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乙方遗留在该单_____元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可搬离、丢弃或处理。如乙方延期返还、清空房屋或延期注销相关注册信息,则每延期一日,应按每日30_____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占有该单_____元并清空掉该单_____元的注册信息为止。

  5、双方约定,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在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持该单_____元正常使用状态的保证金_____元,在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在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篇14

  经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期_____年,自签约后生效。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摄录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可以安排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体育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体育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影象,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商业或非商业演出。

  4、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含吃饭、住宿、交通费)等资金应由主办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6、乙方有权与甲方相互约定所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体育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7、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经纪人。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按照_________分成。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体育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公司申请调解。

  3、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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