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供热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热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供热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民用建筑的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2.开发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签订本合同。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均应当向对方出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4.本合同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不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5.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6.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1)供热计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热计量,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2)供热计量装置:是指热量表以及对热量表的计量值进行热分摊的、用以计量用户消费热量的仪表。
(3)热量结算点:是指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按照该处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7.本合同约定的供热计量方式,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写入房屋销售合同,供热单位应当写入供热采暖合同。
8.本合同即为《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xx年〕98号)和《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京政容发〔20xx年〕19号)所指的《供热计量装置分项工程建设专项合同》,双方应当妥善保存本合同,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
供热单位(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热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北京市。
2.采暖建筑规划用途:□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其他:________。
3.采暖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________平方米,居住建筑________平方米。
4.热源建设型式:□外接热源□自建热源□其他:。
5.热源种类:□城市热力□燃气锅炉□燃煤锅炉□其他:________。
6.建筑物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
7.室内采暖系统型式:□散热器□地板辐射采暖□空调□其他:________。
第二条供热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约定供热计量方式如下:
1.在建筑热力入口、相应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和流量调控装置。
2.热量结算方式:
公共建筑: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热力站□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
居住建筑:采取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以单栋楼为整体进行热量结算,建筑物内采用分户热计量技术进行热量分摊。
3.楼栋热量表类型:
□超声波热量表□电磁式热量表
□其他类型:________
楼栋热量表安装在建筑热力入口专用表计小室中,专用表计小室设置在:□建筑地下室□建筑楼梯间
□其他位置:________。
4.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为:
□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执行器类型:________
数据采集方式:□手抄表式□远传式
□其他类型:________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热分配计类型:□蒸发式□电子式□电子远传式
□其他:________
□户用热量表法:
户用热量表类型:□超声波热量表□电磁式热量表
□其他类型:________。
□流量温度法。
如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供热计量方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5.室温调控方式: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地板辐射采暖恒温控制阀
□空调室温自动控制系统
□其他:________
第三条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除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外,经双方协商,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结合运行管理实际,本着计量精确、技术先进、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原则,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施工安装等方面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技术要求。
3.甲方应当对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一。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确定采购方案并首次检定供热计量装置。乙方确定的采购方案应当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承担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及首次检定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签订的进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货款。
5.乙方应当在签订进货采购合同之日起日内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并对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所采购的热计量装置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当将验收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供热计量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乙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退货所产生的重新进货费用及损失。
6.乙方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书面进货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要求、供货时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7.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单位,乙方应当指导该安装单位进行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
8.甲方应当做好乙方与设计、安装、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项目验收和移交管理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甲方应当提前日通知乙方参加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未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的,甲方不得组织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如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合格,乙方应当在《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和《供热计量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附件三)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不符合附件一中的'技术要求的,甲乙双方不得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自资料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运行、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文件资料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拖欠支付各种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违约金。
3.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对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采购的供热计量装置不合格或未按照约定时间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货款‰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________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组织)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
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正文、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热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______,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合作申购系统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
营业部合作申购系统
第二章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提供合同所规定的软件产品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硬件环境,并有责任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2.有责任为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内部各部门、各营业部的协调,调动相关资源,配合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实施。有责任按乙方要求与相关
第三方沟通。
3.按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软件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以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4.按具体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及按期交纳技术支持费用。
5.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收货义务并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及程序切实履行验收义务。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应的技术文档。
2.有责任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操作、使用及技术培训。
3.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与相关
第三方沟通。
4.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准备工作。
5.负责对甲方长期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实施完毕,一次申购业务完成_____周后的____日内,营业部一次性支付合同的全部金额即_____元整给乙方。
第四章逾期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逾期支付超过_____天的,甲方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期限完成实施,超过_____天的,乙方按迟延____日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承担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_____%。
第五章版权
一、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甲方应负责保密并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甲方的此项责任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及无效而解除。
二、乙方对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拥有独立版权。甲方不得许可
第三方使用或作他用,并不得向
第三方公开及转让。
三、甲方不得自行复制、仿制相关软件产品,并不得使用于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地点。
四、甲方不得对软件自行修改,对修改后软件的使用效果乙方不作质量保证,并且甲方亦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版本。
第六章验收
一、甲方应在系统实施完毕后一周内进行验收。若甲方届时未提出拒绝验收的合理理由,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二、验收标准:验收的`内容及功能以乙方提供的手册为准。
第七章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_____小时不间断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二、当出现电话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所不能解决的交易系统重大事故时,乙方相应技术支持人员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现场处理。
三、若甲方将来改用或增用
第三方产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甲方改用
第三方产品时,本合同即终止。
四、如因证券主管机关或交易所变更交易规则或数据接口,在甲方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及维护费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对乙方软件产品的修改。
五、对于甲方在使用乙方相关软件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个性化需求及由此产生的定制化开发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乙方应及时给以评估和答复,必要时另行立项开发。
六、从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关服务及维护溶于柜台系统,但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供热合同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为: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占承包总价的10%;乙方保证按合同所签订的内容按期完成,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第三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内交付甲方。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质保金:占承包总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甲方有权没收其质保金。甲方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含税):人工费:;材料费:。
2、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____元,完工后据实决算。
3、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5日内提供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材料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部分按合同规定结算。
(2)结算时预留工程总结算价款的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保修金不付息。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二)安全文明标准: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评标准: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工程应具备施工条件;如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和安全施工措施,如果甲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直到甲方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5、甲方负责施工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6、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甲方承担返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成品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花名册》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评分制度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表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必须设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除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4、乙方应对工程进度负责,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工。如果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自备施工需要的小型工具。
6、乙方根据自行施工内容报材料计划或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与甲方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如材料丢失或亏损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的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在工程竣工前按甲方要求全部退还,如丢失按市场价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易耗品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其中,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作服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及其所属人员必须遵守与甲方所签订的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留其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驱逐出现场;如果乙方多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合同,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具体见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乙方在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应组织其施工人员接受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进度进行施工,如果乙方未按各项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其所进行的工作,乙方应承担由
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每天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甲方将不定期检查考核,按照相关制度兑现奖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杜绝野蛮施工,爱护甲方企业财产,节约用料,对损坏甲方企业财产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乙方除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外,还应做好工人宿舍、食堂及周围环境的管理,并教育职工遵守公德,维护企业形象,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做文明职工。
10、乙方所用施工人员自行招聘管理,并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化施工,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如实填写自检记录。若因自检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人有权让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甲方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有事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申报,以便综合控制管理。
1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12、因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不能延误工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进行施工。
14、乙方工程所用材料需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保险
(一)乙方必须为其在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并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施工验收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隐蔽工程等施工完毕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乙方隐蔽工程等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本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的初步验收而减轻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初步验收及对本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质量保修责任及保修期限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属于保修期内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复。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在3日内未修复,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三)本工程总保修期限:____年,各单项工程保修期分别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工期完工,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到本工程结束时或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本工程时止。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需返修,致使工期延长的,每延长一日,应当按照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赔偿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乙方未按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的处罚。
(四)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撤离施工现场或者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乙方所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交到甲方存档,增加人员必须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改变在册人数。
(三)乙方应做好职工教育,配合当地街道、派出所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法制教育、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本工程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本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置图示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三)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后,如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争议发生后,除非甲方同意或者乙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保持其工作的连续状态,并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1、合同订立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
供热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优质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水泵和材料配件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施工,确保施工安装的热水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塔吊给乙方吊送保温水箱、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热镀锌角钢、管材等所有施工材料到楼顶工地,并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上下班和材料、配件的输送。
4、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监督。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发现乙方施工安装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5、甲方负责协调给乙方堆放材料设备10 m2左右的库房,并免费提供给乙方安装调试使用的水电。如水、电不到位造成工期延长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系统用自来水引到楼顶保温水箱处,并将市电引到楼顶控制柜处。
7、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系统的屋面、供热水管路、回水管路以及入户的热水表、阀门配件工程的施工。
二、工程的施工
1、工程的设计、施工由乙方独立承担,实行包工包料。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重施工质量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保护甲方的现有设施设备和建筑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破坏。若需要改动楼顶墙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4、施工工期:天(不可抗力的天气除外),因甲方原因中断乙方施工造成的延误则工期顺延。
5、由于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工程延误,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工程完工并进行试运转后,乙方向甲方现场代表递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报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为合同包干总价。本工程造价含税,税率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20%工程款;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保温水箱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款;热水系统调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47%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工程的质保及售后服务
1、工程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工程的售后服务。乙方保证提供优质、及时、到位的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内的保修和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
2、乙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若出现系统故障3小时内服务到位,重大系统故障24小时内确定维修方案并恢复系统使用。
3、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用。
4、质保期内由于用户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系统损坏。实行正常的上门维修,但要收取相应部件的材料费。
5、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管理人员达到熟练操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水平。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日按500_____元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完工,每日按500_____元支付违约金。
3、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要赔偿给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鹤壁市淇滨区湘江时代花园小区 水源热泵机组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行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运行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热泵机组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管理。
2、乙方在委托运行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行协议书》及《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机房机组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技术服务等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 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供暖标准:根据本地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行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2、机组设备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机房设备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4、甲方提供的机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条 供暖费用的结算
1、甲方负责供暖费的收取及结算工作,并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向乙方购买供热服务的费用。
2、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本地市政府及热力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委托经行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行管理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行权。
第六条 其它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6、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热合同6
甲方(供热水方):
乙方(用热水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热水和用热水(以下简称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供水地点、方式
1.供水地点:
2.供水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第二条 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机械式热水计量表;供用水双方按照此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计量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要移位用水计量装置,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作不具备用水条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
4.乙方不得发生故意使计量装置失效、失真的行为,否则将视作盗用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供水管线同径水表额定流量与盗用时间的乘积予以赔偿。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恢复供水,按新用户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供水价格及结算方式
1.供水价格现由物价局核定为人民币40元/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物价局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供水费用的结算公式为:物价局公布供水价格×乙方当月用水量
4.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供水费用,乙方应在每 月 日前向甲方交水费,交费时甲方提供水费清单。
5.乙方对用水计量或水费结算有异议时,应先缴清水费,然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处理。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分界与维护管理
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以甲方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为界,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包括计量水表)管理责任由甲方承担;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正常情况下,甲方应当按照物价局文件规定向乙方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等原因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小时通过小区布告栏内张贴告示通知乙方。
2.乙方逾期不缴纳水费时,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收取水费滞纳金。
3.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4.因乙方表计被占压、损坏、乙方拒绝接待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在 日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算的水费。
5.乙方如跨越计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计量表不准的行为,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6.乙方的供水管线由于管理不善,串水、跑、冒、滴、漏损坏严重时,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属于乙方负责维修的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户内表)必须保证每个收费周期让甲方进门抄验水表。
2. 乙方必须确保与甲方联系沟通的信息畅通,手机或座机变更时及时告知甲方。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甲方缴纳水费,逾期缴纳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滞纳
金。乙方可以对甲方收缴的水费向甲方申请复核。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正常情况下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水温向乙方供水,如果乙方对供水质量存在异议,应首先向甲方报修并协调处理。
5.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甲方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如果发现甲方负责的管道和附属设施存在滴、漏等损坏现象时,必须及时联系甲方报告情况并配合维修。
6.不得操作属甲方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但遇到对人员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时除外,事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7.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供水或在甲方水网上私接管线。
8.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改动计量表及其位置,如需改动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不得私自启封、拆卸或人为破坏计量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抄错表造成多收水费的,甲方应当予以退还。
(2)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决策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由于水资源供应紧张或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进行检维修时,而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30日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
(2)乙方终止用水,未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供水。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供水设施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乙方自身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停止供水后,乙方要求重新恢复供水的,应在缴齐欠费、滞纳金和其他费用后,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用水手续。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受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
第九条 合同转让
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条 通知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发送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如果专人送达(张贴于本合同所涉的乙方用热的房屋门口视为送达),或传真发送,或用挂号信件或EMS寄送至下列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寄送至接受人已经提前十日书面告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则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 乙方:
地址: 邮编: 地址: 邮编: 收件人:收件人: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更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1_种方式解决:
(1)由 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 人民法院解决。
3.在协商和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正常履行。
第二条 合同解释
1.对本合同条款含义双方发生歧义时,由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及交易惯例共同解释。解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2.本合同中的标题为方便提示所设,并不对合同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及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四条 文本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供热合同7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见附件)。
2、合同预算金额(大写):整( ¥)(含税)。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其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_____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合格安装场地之日起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可在合同签订后提前进场进行管线铺设施工。
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招标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免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免费保养年(自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此标准的,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如有,可另附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当采购设备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设备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室内机进场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额的40%价款,室内机及管道安装完成及室外机进场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额的40%价款;整个项目货物安装完毕竣工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施工图纸等相关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及结算后,甲方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应提供本次所拨付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拨付最后一笔款项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包含质保金金额),否则发包方不予拨付该次工程款。
第九条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验收合格满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税票须为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安业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法。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详见本合同条款第七条要求,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若有质量保证金,费用从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给甲方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供热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__要保证用__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__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__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__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__与供__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__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__可先向供__提出测试要求,供__应在用__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__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__同意,也可转入其下________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 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到第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__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__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__支付违约金,由用__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__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__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__向各用__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__在当年或第________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__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__应在用__提出支付请求后____日内付清。供__除按上述方法向用__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__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__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__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__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 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__应与用__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__提出,供__应向用__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__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__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__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__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__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__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__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__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__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__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__房间外(指用__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__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__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__应该于每年的____日前向供__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__应向供__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__取暖费的20%。
第五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__和用__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 供__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__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__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__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__,供__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__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__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__有权要求用__立即改正。用__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__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__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__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__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__应当通知用__,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__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__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__。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__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内通知用__。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__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__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__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__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__,供__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 用__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__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__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__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__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__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__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__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__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__。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__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__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__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__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__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__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__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__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__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__的违约责任
(1)因供__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__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__热费外,还应当向用__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__责任事故,给用__造成损失的,由供__承担赔偿责任。供__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__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__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__,给用__造成损失的,供__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__受到损失的,供__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__不承担责任:
(1)用__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__的违约责任
(1)用__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__违反合同约定,用__应当向供__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__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__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__应当赔偿供__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盖章):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确保甲方的供暖质量,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热源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连续(供暖期内)的热源,保证甲方对热能的需要。
二、 技术要求及责任划分
1、本合同所指热源,应达到原供热系统设计要求的供热能力,供水压力控制在0.3MPa-0.5 MPa之间,供热温度在50℃-60℃之间。具体参数根据天气变化进行调节,但要确保甲方的供暖温度。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供热负荷。室内温度:建设部规定温度为18℃±2℃,经甲乙双方协商,室内温度最低不低于18℃,并确保供热温度合格率为98%以上。
3、乙方自 年月日起接入甲方管网,方圆2#路以东去消防站支线由甲方投资施工,接入点以前为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接入点以后为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管理。
4、合同期内乙方供热时间为当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共 180 天。实际供热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起至年。
四、合同金额
甲方现有建筑供热面积为0.5万平方米。供热价格为24元/平方米(执行东营市物价局核定价格)。年费用为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每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热源费用。
合同期内甲方如增加供热面积,按增加的面积和本合同标准向乙方增加费用,
如果供暖期延长,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数的费用。计算公式:当期增加的供暖费=当年总供暖费/180天×增加供暖的天数。
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调整供热参数,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自行决定供热时间,并提前36小时向乙方下达书面供热通知。
3、负责自接入点起甲方资产的维护、管理。
4、有权对乙方供热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罚。
5、有权对乙方热源水质进行检查。
6、按时结算合同费用。
7、乙方严重影响甲方供暖质量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热源。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提供连续的供暖热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能按甲方实际运行要求调整运行参数,甲方应给予配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热,接到甲方供热书面通知36小时内达到供热要求。
3、乙方有权对供热设备按期进行保养,自行对供热负荷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甲方供热效果。
4、供暖期间系统出现异常,在30分钟内报告甲方,并在4小时内出具书面材料。
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热源。但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合同费用。每推迟一天,乙方应
收取甲方年费用3%的滞纳金。
2、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时间供暖或供暖期间中断供暖,每出现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扣除乙方0.1元/m2费用。
3、不执行甲方下达的整改指令,出现一次扣除乙方年费用的3%。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电、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
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结算全部费用后失效。
2、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供热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
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11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 (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留 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供热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制
_________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__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 写 说 明
1、合同空白处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2、字迹清楚,页面整洁;
3、合同条款中有选择项的,在选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在否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
4、合同中没有填写的空白处,用删除线划掉。
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
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热费金额
(一)用热地点: _________市_________ 区 _________小区_________ 街号_________ 栋(楼) 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层 _________室。
(二)用热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折合标准收费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三)热费金额: _________元。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期限: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二)供热期间居室内温度的确定及检测按《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 热费标准、收费期限
(一)甲方按照当地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收取热费;遇价格调整时,甲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收取热费。
(二)热费交缴方式:
( )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纳;
( )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银行交纳;
( )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交纳。
(三)热费缴纳期限:
(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 )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 )由甲乙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热,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停止供热: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
2、乙方擅自改变供热设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四)由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8小时以上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五)乙方已委托甲方负责室内用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洗、除锈,其费用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六)居民用户入户管网及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由甲方负责,其费用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止供热48小时以上未达到《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应当给乙方按日双倍退还热费。
第五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提供热力。
(二)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热费交纳办法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向甲方交纳热费,并有权对甲方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
(三)乙方需改变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增加、减少或停止用热,应当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热费结清。
(四)乙方申请停止用热,应按照《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当地政府规定,符合停止用热条件,履行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3、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室内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和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室内用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其费用自理。室内用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洗、除锈应当委托甲方实施,甲方不得拒绝。其费用已经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七)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测;对甲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乙方有权向供热主管部门或法定计量检测部门申请复检。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热,或供热质量未达到《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诉,并要求甲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甲方未能及时改正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乙方。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甲方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需要变更用热或更名时,未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的,仍由原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交纳热费;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自行停止用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接网或开动分户供热阀门用热,甲方可以停止用热,并收取自用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的热费;用热时间难以确定的,按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2)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3)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
(4)改变热用途;
(5)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或者有上述行为,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乙方盗用供热系统热水或者由于室内装修影响正常检修和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给甲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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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热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供热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常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龋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1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热换热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换热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总工期:**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元/m?(建筑面积、含税价)
b、换热站土建工作内容: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混凝土浇筑、基础防腐回填、换热站房砌筑、内外墙抹灰及装饰装修、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图纸设计建筑面积×****元/m?
(2)付款方式:基础施工及回填完毕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房屋主体完工付三日内工程总造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及全额工程发票后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2、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价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如果材料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用于工程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被拒绝的材料,以满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若系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的视为验收合格。
十、工程质保
1、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保修期限:1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义务而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维修费、材料更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按时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十二、其他事项
1、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热合同15
(按面积收费版)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北京市 小区(街) 号 楼 单元 层 室。
甲方联络人 ,联系电话 ,手机 。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
(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 平方米。甲方取得房产证后,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采暖期时间
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如遇采暖期时间调整,则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8℃。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甲方对采暖期时间、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有特殊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提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及缴费期限
1.缴费标准乙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热价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向甲方收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3.采暖费采取方式交纳
(1)直接向乙方交纳供暖费,或将供暖费交至乙方指定的代收费银行;
(2)将采暖费交给乙方委托的收费单位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和质量供热。
2.按约定的期限、方式交纳采暖费,并要求乙方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费的银行开具采暖费发票,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如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注:室内自用设施是指室内支管、散热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管护,发现室内供热设施异常、跑水漏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当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甲方应当向建设单位了解住宅的建筑节能状况、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安装质量等情况。新交付使用房屋的供热设施,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两年。
4.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隐患整改的相关费用。甲方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留人监护;在乙方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室温检测、查表、收费或其他需要入户进行作业的,应予配合,并有义务提请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配合。
6.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进行室温抽测。
2.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在巡查中发现甲方的自用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受甲方委托对其户内自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关费用。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区、住宅单元门、电梯口等处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6.有义务按照北京市有关的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当在6小时之内回复甲方;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当告知用户,属于自身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具有录音功能且保留一个整采暖季,号码为: 。
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用热人公告。
8.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有义务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内自用供热设施的需求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碍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进行书面确认。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验收、巡检和供暖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属于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而影响供热质量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解决。
11.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暖,应当按照未供暖时间,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停供天数
停止供暖的天数是指: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延迟开始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的天数,以及因乙方原因擅自停止供暖的天数。
前款所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停止供热的天数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因乙方的责任使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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