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合同集合(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热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热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热运营管理基本情况
供热坐落地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供热建筑面积:㎡。
第二条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三条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四条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五条供暖费用的结算
1、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遇政府对供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供暖费。
第六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年,即20xx年12月xx日起至20xx年12月xx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营权。
第七条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5、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供热合同2
合同编号: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
供热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xx年x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
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 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
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xx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标准温度:是指采暖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采暖计算温度。
(5)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缴纳的基本采暖费用。
(6)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缴纳的采暖费用。
(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8)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
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9)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 符合节能标准;
□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 不符合节能标准;
□ 其他:。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供热合同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
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____年__月__日起至次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人参数。
第三条供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
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限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____年__月__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用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额外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供热人通知用热人,比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反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提前小时通知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要求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人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消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即使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期间。
3.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从__年___月___日___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供热合同4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
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
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__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标准温度:是指采暖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采暖计算温度。
(5)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缴纳的基本采暖费用。
(6)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缴纳的采暖费用。
(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8)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9)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符合节能标准;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不符合节能标准;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______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
□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
□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
□供热设施二次支线;
□楼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采暖期
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
□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次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
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暖,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3.甲方(含甲方负责管理的采暖用户)按热能供应方案,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1)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签订时,基本热价为______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为______元/千瓦时(或______元/吉焦)。
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热价标准的,应当按调价方案的规定计算采暖费。
(2)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时间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计量热价为______元/吉焦。
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基本热费足额缴纳给乙方。
计量热费的缴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计量热费的逾期违约金计收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缴纳:
□直接向乙方缴纳;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 。
4.双方应当在供暖起、止日,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5.热计量装置损坏、出现故障等不能正常计量时,甲方按热计量装置损坏前一个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热量计缴热计量装置损坏期间的采暖费。
6.甲乙双方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产生争议的,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经检测,热计量装置准确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不准确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热计量装置。
第五条供热采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供热采暖设施管护责任分界点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按分界点承担各自负责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具体划分如下:
(1)从热源至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之间的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至甲方户内散热设备之间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相应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的责任,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对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热计量装置首次检定和安装后,其运行、周期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热能供应方案供热,并对乙方的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采暖期内,应当指派具有供热运行调节、维修技能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供热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采暖系统进行调节,执行乙方的供热调度指令,做好节能工作。
采暖期内,甲方负责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填写运行调节、维修记录,按乙方要求提交有关供热运行参数。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缴纳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4.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采暖设施进行管护,排查安全隐患,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
5.负责管护责任范围内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急处置。按本市供热管理、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在应急处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或改装供热采暖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确需改动供热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和采暖设施的,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7.依据本市有关规定,在管护责任区域内公告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8.乙方根据计量管理、供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需要改动、更换热计量装置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9.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热能供应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供热参数符合双方的约定。
2.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3.对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运行进行指导。发现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甲方存在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运行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伪造运行记录、自行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或整改。
4.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暖前20日,应当与甲方沟通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约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进度。
6.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乙方报修电话号码为:。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管护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应甲方要求,协助、配合供热采暖设施抢险、抢修作业。
9.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缴纳采暖费,经乙方书面催交仍未缴纳的,除须按合同约定缴纳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
2.甲方擅自拆改供热采暖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积或采暖设施、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经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拆改热计量装置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不能正常计量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已足额缴纳采暖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甲方缴纳的基本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退费额=日平均基本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基本热费=采暖费基本费用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暖天数
2.乙方未尽管护义务,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供热质量未达到热能供应方案要求的,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
②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后,影响供热设施运行;
③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房屋租赁关系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用热量参数、双方法人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供热采暖情况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备案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供热合同5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供热合同6
(按面积收费版)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北京市 小区(街) 号 楼 单元 层 室。
甲方联络人 ,联系电话 ,手机 。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
(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 平方米。甲方取得房产证后,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采暖期时间
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如遇采暖期时间调整,则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8℃。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甲方对采暖期时间、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有特殊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提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及缴费期限
1.缴费标准乙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热价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向甲方收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3.采暖费采取方式交纳
(1)直接向乙方交纳供暖费,或将供暖费交至乙方指定的代收费银行;
(2)将采暖费交给乙方委托的收费单位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和质量供热。
2.按约定的期限、方式交纳采暖费,并要求乙方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费的银行开具采暖费发票,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如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注:室内自用设施是指室内支管、散热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管护,发现室内供热设施异常、跑水漏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当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甲方应当向建设单位了解住宅的建筑节能状况、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安装质量等情况。新交付使用房屋的供热设施,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两年。
4.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隐患整改的相关费用。甲方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留人监护;在乙方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室温检测、查表、收费或其他需要入户进行作业的,应予配合,并有义务提请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配合。
6.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进行室温抽测。
2.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在巡查中发现甲方的自用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受甲方委托对其户内自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关费用。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区、住宅单元门、电梯口等处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6.有义务按照北京市有关的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当在6小时之内回复甲方;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当告知用户,属于自身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具有录音功能且保留一个整采暖季,号码为: 。
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用热人公告。
8.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有义务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内自用供热设施的需求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碍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进行书面确认。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验收、巡检和供暖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属于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而影响供热质量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解决。
11.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暖,应当按照未供暖时间,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停供天数
停止供暖的天数是指: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延迟开始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的天数,以及因乙方原因擅自停止供暖的天数。
前款所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停止供热的天数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因乙方的责任使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供热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
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供热合同8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为: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占承包总价的10%;乙方保证按合同所签订的内容按期完成,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第三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内交付甲方。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质保金:占承包总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甲方有权没收其质保金。甲方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含税):人工费:;材料费:。
2、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____元,完工后据实决算。
3、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5日内提供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材料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部分按合同规定结算。
(2)结算时预留工程总结算价款的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保修金不付息。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二)安全文明标准: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评标准: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工程应具备施工条件;如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和安全施工措施,如果甲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直到甲方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5、甲方负责施工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6、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甲方承担返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成品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花名册》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评分制度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表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必须设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除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4、乙方应对工程进度负责,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工。如果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自备施工需要的小型工具。
6、乙方根据自行施工内容报材料计划或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与甲方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如材料丢失或亏损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的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在工程竣工前按甲方要求全部退还,如丢失按市场价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易耗品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其中,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作服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及其所属人员必须遵守与甲方所签订的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留其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驱逐出现场;如果乙方多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合同,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具体见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乙方在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应组织其施工人员接受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进度进行施工,如果乙方未按各项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其所进行的工作,乙方应承担由
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每天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甲方将不定期检查考核,按照相关制度兑现奖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杜绝野蛮施工,爱护甲方企业财产,节约用料,对损坏甲方企业财产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乙方除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外,还应做好工人宿舍、食堂及周围环境的管理,并教育职工遵守公德,维护企业形象,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做文明职工。
10、乙方所用施工人员自行招聘管理,并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化施工,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如实填写自检记录。若因自检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人有权让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甲方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有事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申报,以便综合控制管理。
1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12、因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不能延误工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进行施工。
14、乙方工程所用材料需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保险
(一)乙方必须为其在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并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施工验收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隐蔽工程等施工完毕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乙方隐蔽工程等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本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的初步验收而减轻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初步验收及对本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质量保修责任及保修期限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属于保修期内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复。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在3日内未修复,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三)本工程总保修期限:____年,各单项工程保修期分别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工期完工,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到本工程结束时或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本工程时止。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需返修,致使工期延长的,每延长一日,应当按照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赔偿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乙方未按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的处罚。
(四)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撤离施工现场或者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乙方所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交到甲方存档,增加人员必须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改变在册人数。
(三)乙方应做好职工教育,配合当地街道、派出所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法制教育、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本工程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本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置图示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三)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后,如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争议发生后,除非甲方同意或者乙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保持其工作的连续状态,并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1、合同订立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
供热合同9
发 包 单 位(发包人):
设 计 单 位(设计人):
合同协议书
根据 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供热管网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及相关条规。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协议书;
2.2发包人协调有关部门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xx;
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xx;
3)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81-98;
4)其他与城市管网要求有关的文件及制度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项目规模: 供热管网改造设计
阶 段:施工图设计及参与工程建设勘察和各阶段验收
内 容: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详细)
3、设计图纸与预算书电子版各一套
第四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协调有关部门向设计人提供基础资料一份。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1施工图纸分别提供捌套;
5.2提交地点:阿克苏市;
5.3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设计人于合同签订算起10日内提交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价格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 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50%。人民币(大写):整(¥ 元);
7.2 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设计的所有施工蓝图并经审图中心或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十日内,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30%。人民币(大写): (¥元);
7.3 工程竣工验收无设计及施工问题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20%。人民币(大写): (¥ 元);
7.4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8.1.2发包人变更设计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8.1.3发包人按合同规定付款;
8.1.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8.2设计人责任
8.2.1设计人应按国家热力管线及设计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受损失部分所产生的一切返工费由设计人负责;
8.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2.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承担
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分部分项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
8.2.6设计人须派人来现场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一同作为设计依据。如工程开工后,现场施工中图纸有表述不清或有疑问,需设计院在现场确定相关事宜时,设计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九条 保密义务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为。
供热合同10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建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安全检查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 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组织每月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施工有关事项
3、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根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按第六条
2.3款规定提供施工用资金。
五.乙方责任:
1、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标准.
2、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安排好施工进度(包括每月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签证手续。
4、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施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由安全部办理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工程部办理工程管理目标书,并严格执行)。
5、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先由乙方自检,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录,整理、编制、归档。
7、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并接受因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处罚。
8、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拨付后再使用。
9、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等有关手续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上经济纠纷,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0、乙方负责归集真实的工程票据,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出现成本归集不真实而进行的.税务惩罚或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标准:
1、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2、工程款在收回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进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须经部队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3、本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全额工程款的50%,做为程材料费。
4、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35%。
5、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决算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10%。
6、剩余工程款5%做为工程保修费,乙方无条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时保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为一年。
七、其他:
1、是施工过程中,除上述条款外,乙方应接受甲方必要的检查和监督,配合做好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和安全监察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按原合同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项目经理,另行安排其他项目经理施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因施工原因,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也有乙方全部承担。
4、此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甲方向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乙方应予接受并执行。
6、甲方每月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交回上次支付工程款的真补票材料发票,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全面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电话: 电话:
签订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确保甲方的供暖质量,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热源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连续(供暖期内)的热源,保证甲方对热能的需要。
二、 技术要求及责任划分
1、本合同所指热源,应达到原供热系统设计要求的供热能力,供水压力控制在0.3MPa-0.5 MPa之间,供热温度在50℃-60℃之间。具体参数根据天气变化进行调节,但要确保甲方的供暖温度。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供热负荷。室内温度:建设部规定温度为18℃±2℃,经甲乙双方协商,室内温度最低不低于18℃,并确保供热温度合格率为98%以上。
3、乙方自 年月日起接入甲方管网,方圆2#路以东去消防站支线由甲方投资施工,接入点以前为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接入点以后为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管理。
4、合同期内乙方供热时间为当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共 180 天。实际供热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起至年。
四、合同金额
甲方现有建筑供热面积为0.5万平方米。供热价格为24元/平方米(执行东营市物价局核定价格)。年费用为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每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热源费用。
合同期内甲方如增加供热面积,按增加的面积和本合同标准向乙方增加费用,
如果供暖期延长,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数的费用。计算公式:当期增加的供暖费=当年总供暖费/180天×增加供暖的天数。
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调整供热参数,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自行决定供热时间,并提前36小时向乙方下达书面供热通知。
3、负责自接入点起甲方资产的维护、管理。
4、有权对乙方供热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罚。
5、有权对乙方热源水质进行检查。
6、按时结算合同费用。
7、乙方严重影响甲方供暖质量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热源。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提供连续的供暖热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能按甲方实际运行要求调整运行参数,甲方应给予配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热,接到甲方供热书面通知36小时内达到供热要求。
3、乙方有权对供热设备按期进行保养,自行对供热负荷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甲方供热效果。
4、供暖期间系统出现异常,在30分钟内报告甲方,并在4小时内出具书面材料。
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热源。但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合同费用。每推迟一天,乙方应
收取甲方年费用3%的滞纳金。
2、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时间供暖或供暖期间中断供暖,每出现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扣除乙方0.1元/m2费用。
3、不执行甲方下达的整改指令,出现一次扣除乙方年费用的3%。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电、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
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结算全部费用后失效。
2、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供热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优质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水泵和材料配件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施工,确保施工安装的热水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塔吊给乙方吊送保温水箱、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热镀锌角钢、管材等所有施工材料到楼顶工地,并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上下班和材料、配件的输送。
4、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监督。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发现乙方施工安装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5、甲方负责协调给乙方堆放材料设备10 m2左右的库房,并免费提供给乙方安装调试使用的水电。如水、电不到位造成工期延长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系统用自来水引到楼顶保温水箱处,并将市电引到楼顶控制柜处。
7、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系统的屋面、供热水管路、回水管路以及入户的热水表、阀门配件工程的.施工。
二、工程的施工
1、工程的设计、施工由乙方独立承担,实行包工包料。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重施工质量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保护甲方的现有设施设备和建筑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破坏。若需要改动楼顶墙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4、施工工期:天(不可抗力的天气除外),因甲方原因中断乙方施工造成的延误则工期顺延。
5、由于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工程延误,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工程完工并进行试运转后,乙方向甲方现场代表递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报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为合同包干总价。本工程造价含税,税率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20%工程款;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保温水箱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款;热水系统调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47%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工程的质保及售后服务
1、工程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工程的售后服务。乙方保证提供优质、及时、到位的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内的保修和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
2、乙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若出现系统故障3小时内服务到位,重大系统故障24小时内确定维修方案并恢复系统使用。
3、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用。
4、质保期内由于用户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系统损坏。实行正常的上门维修,但要收取相应部件的材料费。
5、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管理人员达到熟练操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水平。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日按500_____元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完工,每日按500_____元支付违约金。
3、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要赔偿给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13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 (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留 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供热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常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龋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______,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合作申购系统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
营业部合作申购系统
第二章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提供合同所规定的软件产品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硬件环境,并有责任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2.有责任为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内部各部门、各营业部的协调,调动相关资源,配合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实施。有责任按乙方要求与相关
第三方沟通。
3.按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软件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以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4.按具体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及按期交纳技术支持费用。
5.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收货义务并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及程序切实履行验收义务。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应的技术文档。
2.有责任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操作、使用及技术培训。
3.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与相关
第三方沟通。
4.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准备工作。
5.负责对甲方长期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实施完毕,一次申购业务完成_____周后的____日内,营业部一次性支付合同的全部金额即_____元整给乙方。
第四章逾期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逾期支付超过_____天的,甲方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期限完成实施,超过_____天的,乙方按迟延____日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承担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_____%。
第五章版权
一、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甲方应负责保密并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甲方的此项责任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及无效而解除。
二、乙方对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拥有独立版权。甲方不得许可
第三方使用或作他用,并不得向
第三方公开及转让。
三、甲方不得自行复制、仿制相关软件产品,并不得使用于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地点。
四、甲方不得对软件自行修改,对修改后软件的使用效果乙方不作质量保证,并且甲方亦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版本。
第六章验收
一、甲方应在系统实施完毕后一周内进行验收。若甲方届时未提出拒绝验收的合理理由,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二、验收标准:验收的内容及功能以乙方提供的手册为准。
第七章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_____小时不间断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二、当出现电话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所不能解决的交易系统重大事故时,乙方相应技术支持人员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现场处理。
三、若甲方将来改用或增用
第三方产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甲方改用
第三方产品时,本合同即终止。
四、如因证券主管机关或交易所变更交易规则或数据接口,在甲方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及维护费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对乙方软件产品的修改。
五、对于甲方在使用乙方相关软件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个性化需求及由此产生的定制化开发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乙方应及时给以评估和答复,必要时另行立项开发。
六、从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关服务及维护溶于柜台系统,但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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