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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时间:2024-05-30 12:53:23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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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5.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计算。

  6.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补偿。

  7.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8.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9.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10.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11.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12.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1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_____。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乙方(签章):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地址:___

  联系电话:___联系电话:___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有意将其位于____地区的房屋出售,该房屋适用于普通住宅用途。乙方对该房屋表示购买的自愿,并在此提前支付了定金人民币____元。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就该房屋的预售事项以及预购事宜达成了本合同。

  甲方将该房屋出售时,同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包括共有和共用面积部分)为____平方米。甲方暂测该土地使用面积,但在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为准。

  1.甲方有义务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且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独立约定的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5.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经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以及测绘部门提供的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的房屋,则在交付时需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提供的实测面积数据。符合上述条件后,甲方将于__年__月__日交付房屋给乙方。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甲方除了退还乙方双倍定金外,还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照__利率计算。

  6.如果甲方交付的房屋装修、设备和附件与约定的标准不符,甲方同意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向乙方进行相应补偿。

  7.除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未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时间从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的第二天开始,直至实际交付之日结束。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若甲方超过__天(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仍未交付房屋,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内,甲方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方式与第五条相同)。

  8.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9.甲方同意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自乙方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提供房屋保修服务。

  10.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1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署后的30天内,共同携带本合同及相关证件前往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预售和预购登记手续办理。

  12.双方一致同意,在房屋符合交易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并申请领取房地权属证件。同时,根据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1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_____。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共三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备存档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3

  甲方:________

  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 甲方取得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建造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______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乙方取得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确认文件(编号:______),甲方向乙方出售座落于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号____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结构为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层,建筑层高为____米。(该房屋户型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及设施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第三条 据房屋调查机构________测量,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通过购买拥有划拨土地上该房屋的有限产权。乙、丙双方约定,乙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5年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规定转让该房屋的,乙方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

  第二章 房价款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该房屋有限产权的单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平方米;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三条载明的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乙方支付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应将房价款解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监管机构: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乙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时应开具发票。

  第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日次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二)甲方未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权或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已解除;

  (三)该房屋应由甲方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已缴纳完毕。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房屋验收交付手续。

  验收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要求提供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有关材料的,甲方应如实提供。甲方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签署房屋验收交付文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有权发出载明合理办理验收交付日期的书面催告书。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付日的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房地产登记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双方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价格申报、并申请该房屋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小产证)。

  第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条约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最后期限的次日起算至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止。

  第五章 房屋质量及保修

  第十六条 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不得少于2年。保修时间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七条 出现质量缺陷时,乙方可行使如下权利:

  1、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20xx版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别: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 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m2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m2,土地面积/m2(其中:基底分摊____m2、公用分摊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m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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