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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合同

时间:2024-05-31 12:09:10 合同 我要投稿

装卸合同必备(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卸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卸合同必备(15篇)

装卸合同1

  装卸搬运出包方(甲方):

  联系人:

  电话:

  装卸搬运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市场中所有甲方到货后的装卸搬运工作。

  二、双方职责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乙方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状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

  三、装卸搬运费用:按年预计为万元,每月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四、结算方式:甲方于货物到达并验收由乙方装卸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生效,新的合同未签署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装卸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容声冰箱、格力空调、三洋洗衣机等电器。

  二、乙方责任: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搬运费用:根据货物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按月结算费用。

  五、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

  六、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未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甲方有权拒绝相应服务报酬或要求乙方退款。

  七、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变更及解除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按原内容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卸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电气化铁路线路区段内捆绑、加固作业安全及人身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设置

  1.驻站联络员:__________名。

  2.安全防护员:__________名。

  3.安全管理员(由作业队队长兼任):__________名。

  4.对讲机:__________台,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安全管理员各__________台。

  5.绝缘用品:参与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绝缘靴、绝缘服及绝缘帽。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发运货物的需要,有权向乙方下达捆绑加固服务任务,并进行监督。

  2.甲方驻站联络员要严格执行《呼和浩特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区段货装作业安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车站联系确认作业时间、股道后,方可开始作业。

  3.甲方管理人员必须在距车列两端20米处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执行先防护、后作业的要求,装卸作业必须在安全警示标志之间的区段内进行。

  4.乙方作业人员到达作业场地,开始作业前,甲方驻站联络人员和安全防护员员必须确认作业股道正确、作业车辆在安全作业标志内侧,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结束,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防护信号已撤除后,方可通知车站作业完毕。

  5.甲方管理人员如遇雨、雪、雾天气必须进行接触网停电装卸作业,发现接触网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及时上报。

  6.甲方有对乙方进行铁路安全常识宣传的义务。

  7.对乙方现场作业中涉及安全、服务质量、装卸管理的各类违反规章、规定的问题,有制止、指挥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标准》等铁路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确定的作业地点、范围进行捆绑、加固作业,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作业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严禁未经电气化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进入电气化站场作业。

  3.乙方作业人员严禁作业人员未得到通知,擅自进入站场。

  4.乙方作业人员严禁私自带长大工具进入站场,捆绑加固、调整车门等作业工具,必须经装卸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使用。

  5.严禁乙方作业人员越区作业,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不得在站场内随意走动。

  6.严禁乙方作业人员在车列两端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

  7.乙方作业人员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严禁爬上车辆顶部作业,严禁向上投抛篷布绳索、绳网,严禁用竹杆等物测量货物装载高度、宽度,严禁用水流冲刷车辆。

  8.乙方装卸工组在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或进入带电接触网区域时,所携带的长型工具(如铁锹、撬棍、推拉杆等)一律保持水平状态;起重机臂杆、装载机铲斗、叉车门架等距接触网均不得小于2m,驾驶室外禁止坐人或站人。

  9.在接触网不停电的条件下进行装卸作业时,乙方作业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与接触网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并派人监护,必要时应在车上安装安全防护网。

  第五条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判断事故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遇有人员伤亡时,以及时救治为原则,实施对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救护。同时,向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2.人员发生触电立即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关闭电源开关。一是立即通知车站断电;二是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三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低压触电时,可采取切断电线、挑开电源线、拉开触电者等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对触电者现场进行紧急心肺复苏救治并及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铁路行车或货运事故、路风事件等有损铁路和甲方声誉问题以及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向乙方支付的捆绑、加固作业费,情节严重的,移交铁路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2.捆绑、加固作业中途乙方有故意捣乱和违反本协议规定事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劳动产生装卸费总额的50%;有中途弃岗的人员,甲方有权扣除该人员本次作业所得劳动报酬。

  3.在现场酒后作业,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作业。

  4.因乙方违章作业、不按规定操作等原因造成人员受伤,甲方不予支付其受伤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调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装卸合同4

  甲方:

  乙方:

  1、甲方将货物运输装卸承包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不违章、不损坏,货物保证安全到达目的地,验收合格为准。如乙方不负责任违章带来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卸货时必须找专业装卸人员负责,货物没下完需移动的,必须加盖布,捆好再动车。保证货物数量安全及人员安全。

  3、如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及不安全事故由车主及装卸人员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4、运输装卸费用以当车协议为准,当车费用应由车主当面结清。

  5、此协议自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

  乙方:

  证人:

  年 月 日

装卸合同5

  物流运输承包合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成品物资: xxxxx产品。

  第二条 包装要求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 货物起止地: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 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 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 运输方式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13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

  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

  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

  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

装卸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

  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参照 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

  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 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 ,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元 ;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 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 /车, 的车厢单价定为 元/车。

  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 。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运输距离。

  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

  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

  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

  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 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

  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 》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

  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卸合同7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水泥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_________。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白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教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十一、本合同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装卸合同8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____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____日未提,每超过____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合同范本

  《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XX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 位:

  职 位: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卸合同9

  甲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行包运输管理新体制、新模式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行包运输安全和装卸管理工作,有效约束双方行为,及时解决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包运输安全稳定和装卸作业质量的提高,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安全生产及路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劳动、设备、消防安全和路风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安全生产及路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路风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

  3.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预测工作。

  4.遇有列车晚点、停靠站台临时变化等非正常情况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互相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正常装卸工作。

  5.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路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设施设备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站内作业的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凡损坏甲方和站场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

  2.乙方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列队接车制度,服从车站行车组织,听到开车铃响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严禁抢装抢卸,严禁列车起动后扒车、跳车以及做有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台停放机动车、拖车时,应按指定位置、顺站台方向停放,严禁侵入站台安全限界。码放行包不超高、超宽,绳索、网绳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双方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产例会和服务质量例会。

  5.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路风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6.乙方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路风整改通知书和考核通知负有落实考核责任,并认真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按甲方需求配备岗位作业人员,确保行包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严禁挪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用于甲方正常作业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责任界定

  第三条 对由乙方责任范围内所引发的行车、设备、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对由于甲方运输指挥组织不当,造成的行车、人身、设备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对因乙方作业造成的旅客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按铁道部《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运[1995]52号)规定负责处理。

  第四章 路风问题责任界定

  第六条 由乙方负责的行包装卸、搬运、而引发的收高价、收款短票等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条七条 因乙方工作人员勒卡旅客财物、打人等而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承担。

  第八条 在行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等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 协议期限及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九条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如遇相关政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终止。一方或者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期限自行顺延一年;以此类推,一方或者双方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内不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延长本协议的,本协议到期即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十四条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某些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八章 补充条款或特殊约定条款

  如有要求,另行补充。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 受委托方(盖章):

  营业部经理: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装卸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类仓储管理操作中,货物进出装卸、库内货物整理等工作,需要乙方提供一定的劳务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1、装车: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甲方指定货物的部分或全部,由托盘或货垛搬运至甲方指定车辆上的货物堆码位置,并按甲方人员要求以及各产品的堆码规定及时限在车辆内将货物平整整齐密实码放。

  2、卸车: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甲方指定货物的部分或全部,从甲方指定车辆的货物承载位置搬至托盘,并按甲方的人员要求以及各产品堆码标准及时限进行平整整齐密实码放,运到甲方指定库区堆放位置

  3、扫码盖章: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产品出库发运至异地的逐件使用条码扫描器进行扫码,并在每件产品外包装箱指定位置清晰加盖经销商编码章或中转库库名章。

  第二条服务地点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限内,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

  如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四条服务标准

  1.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全天候劳务服务,根据甲方进出货计划、调度安排,及时足量安排劳务人员,保证甲方当天作业任务的完成。

  2.乙方应做到装、卸、码货物整齐、整洁,不给货物的外观造成任何污染;

  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乙方应保证装、卸、码货物的完整,保证在搬运过程中不发生包装破坏、货物损坏(由于包装自身质量的问题除外);

  如果出现包装破损、货物损坏,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

  4.甲方在下达装、卸作业单后,由乙方指定人员进行确认。若乙方在甲方下达装卸作业单的当日未完成装、卸服务的,乙方除继续完成装、卸服务外,该工作量甲方不予计费结算。

  5.乙方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内容在原协议及《装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还必须对装卸过程中的品项正确性、数量准确性负责,即在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多发、少发、错发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查证属于装卸方责任的由装卸公司负全部责任、属于装卸和库管双方清点不明的,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发生盖章、扫码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查证属于装卸方责任的由装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属于装卸和库管在共同责任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6.乙方在进行装卸作业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装卸作业规范(见附件1)。

  第五条服务费计算标准及结算

  1、计费标准:

  1.1、xxx机械作业入库装卸元/件,xxx机械作业出库装卸元/件,xxx非机械作业入库装卸元/件,xxx非机械作业出库装卸元/件;

  产品不分大小,每件扫码、盖章各元/件;

  多品种、梅花桩、加高费、加班、选批次号、库内堆码整理(300件以内)、重新进行托盘堆码并移址等全部纳入出库单价里。

  1.2、如库内整理单个堆垛数量超过500件的,需提前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整理价格按元/件进行计费。

  1.3、当发生其他业务时,其费用按双方协商价格进行计费。

  2、计费方式:

  2.1、以每月各库、各生产线出入库量进行计费。

  2.2、以库管员签字的装卸作业单作为计费依据。

  3、结算周期:按自然月逐月结算。

  4、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的5日前整理上月的装卸作业单(按作业日期由先到后排列),并制作《月度装卸作业费用结算清单》(含作业日期,库点,作业类别包括装车和卸车数量、包材卸车数量,作业时间,费用金额等)交甲方黄舣项目部负责人。

  仓储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中有异议处应立即与乙方核对(对核对有异议的,应由乙方核对后重新报结算资料,若在15日内无法处理完毕则该部分转移至下个月结算),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交甲方财务部审核;

  甲方财务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仓储部日报表、仓储管理系统出入库量和装卸报表进行核对,并审核费用标准和费用金额是否正确(最后费用金额以在合同费用标准和金额的基础上乘以项目部考核得分后的结果),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通知乙方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交甲方财务部。

  5、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开据的增值税抵扣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至本合同载明的乙方账户上。若乙方延误开票期,则甲方可以相应顺延。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进出库情况向乙方下达装卸作业任务,并督促乙方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附件要求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返工及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3、甲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根据双方确认发生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原则上当天的装卸工作必须当天完成,包括日常工作和临时工作。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保证不损害甲方及其人员、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应胜任本合同涉及的工作。乙方应提供人员的基本情况,设专人负责乙方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进行操作。

  4、乙方保证进入甲方工作的人员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生产的疾病,如果乙方人员因身体疾病产生伤亡及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应为乙方在甲方工作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对其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或其他安全事故,属于乙方或伤亡人员本身原因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处理;

  属于第三方原因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监督管理。乙方必须对所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保证乙方人员在完成甲方工作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以及对货物的特殊要求。

  7、乙方应为所派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8、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的规定为其员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9、乙方应负责其在甲方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扫。

  10、乙方应负责对甲方提供作业工具日常的维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若未按本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服务费。

  3、乙方无法按标准完成作业时,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装卸(包括启用后备装卸队),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连续三次无法按甲方标准完成作业,甲方有权削减作业量。

  4、乙方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出现违反合同约定及附件中对服务和质量的要求的行为,经甲方查证核实确定是乙方责任的,按本合同附件规定予以处罚。

  5、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偷窃甲方财物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含在库区抽烟、动火)的行为,甲方将按附件规定对甲方予以处罚,并通知乙方将该员召回,该员不能再次派遣到甲方。若因该员的'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人员若发生向甲方人员(包括甲方运输供应商的司机)索取钱、物等,若有投诉,一经查实,无论该员是否实际收到钱物,甲方将按附件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并通知乙方将该员召回,该员不能再次向甲方派遣,如收取了费用公司将按收取费用的双倍处罚,若造成我司被老窖公司处罚,责任一并由装卸公司承担。

  7、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设备、工具或托盘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人员在甲方所属区域内未能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所有产品条码扫码规定作业造成漏扫错扫码比例控制在3‰以下,如超出该比例,乙方需将该批产品重新进行条码采集上传,直到不合格比例控制在该比例之内。

  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或诉讼期间,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没有争议的部分。

  第十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逾期完成工作年累计6次以上,或发生第二次罢工(在正常作业时间甲方下达作业通知后乙方人员超时半小时及以上未到达作业地点或虽人员到场但超过1小时不作业即视为罢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下列的严重错误,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违规装卸作业一次性造成产品破损损失在1万元以上;

  (2)以暴力方式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

  (3)收取甲方运输供应商额外费用;

  (4)在组织实施装卸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

  (5)乙方人员违反库区严禁烟火规定在库区内外抽烟或动用明火;

  (6)乙方人员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甲方正常工作。

  (7)乙方人员酒后上班;

  3、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偷窃甲方财物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甲方将依国家法律要求乙方给予赔偿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5、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按原内容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免责:

  发生如战争、大地震、洪灾等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2、新增其他类别的服务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

  3、合同附件:附件1、《装卸服务管理办法》,附件2、《公司为装卸供应商提供的工具清单》,以上附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代表人:

  代表人:

  ___年___月日

  ___年9月___日

装卸合同11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港口生产的特点,将部分装卸业务委托给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业务范围

  乙方承包由甲方委托的货物装卸作业 。

  二、生产组织

  1、甲方委托乙方的装卸业务,由甲方统一编制生产计划,包括设备投入的类型、数量、作业泊位和场所、作业的起止时间、工属具的类型和数量。

  2、乙方根据承包业务内容,按照甲方的生产计划要求,及时组织生产人员实施和管理。作业过程中,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质量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确保安全和质量,按时完成作业任务。

  三、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甲方按包工包任务的形式采用与乙方一船一结或一班一结的办法,按月支付装卸费。

  2、甲方按乙方每月装卸费总额的23.5%结算管理费,用于乙方劳务管理费开票税金、管理人员工资、日常工作中引起的经济赔偿以及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等方面的支出。管理费滞后于装卸费一个月支付。(装卸费结算价格如含管理费,则甲方不再向乙方结算管理费。)

  3、以上费用由用工单位结算经甲方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双方财务操作。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每批任务发生前按照调度计划安排通知乙方,乙方接此通知后,按计划安排作业人员。常规作业或小项目任务,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2、甲方应为乙方作业提供符合安全性能的工属具、设备和设施。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责任造成的工属具、设备、设施、货物的损坏和丢失有索赔权。

  4、甲方保留对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或规定的处理权和清退权。

  5、甲方配合乙方为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港口装卸作业的.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6、当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及时施救。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其所执营业执照准许的经营范围。

  2、乙方应根据甲方核定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作业人员,保证作业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不得将业务转包给他方。

  3、乙方应统筹安排职工轮流休息,每天保证不少于核定人数的90%在港待命,农忙和过节时不能影响装卸生产。

  4、乙方派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效身份证;

  (2)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具备港口装卸作业的身体条件,年龄20—45周岁,男性;

  (4)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甲方认可的上岗资格。

  乙方作业人员的工资乙方负责发放,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

  5、乙方应指派1-2名管理人员,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常规教育及日常生活管理。乙方人员患病可在甲方卫生所就诊,费用自理。

  6、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甲方的作业规范标准执行装卸作业。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督促务工人员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9、乙方的装卸效率、货物装卸质量、散货灌包质量执行甲方规定的标准,适用港口装卸质量标准、装卸工艺规程和安全质量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1、乙方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无特殊原因,每年人员更换的比例不能超过核定总数的15%。

  12、乙方必须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综合险。

  六、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中止,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方赔付违约金1000—5000元。

  2、在接受委托业务后,任何一方无故不认真履行合同,按所委托业务费用的30%赔付违约金。

  3、为确保务工人员的安全和装卸工作的质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任何一方违反规定的,违约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赔付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违约,不受上述三款内容的制约。

  七、事故处理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统计和上报。甲方应予以协助。

  2、乙方人员在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中列支,如实际处理费用超出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同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如双方不能就责任的划定达成一致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定为准,确定各方的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务工人员工伤、伤亡的,甲乙双方应协同处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责任。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装卸作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配备安全员,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上岗前教育可委托甲方进行。

  3、乙方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社会治安与综合治理责任状》,在甲方区域内工作的所有乙方人员,都必须遵守和服从甲方场区内的安全、卫生、治安、外事纪律和行业作风等各项管理,适用《泰州港务有限公司外包工管理办法》。

  4、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的损坏以及货物损坏和丢

  失等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交通部现行有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5、甲乙双方人员协同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以及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确定各自的赔付费用,发生事故损失的赔偿标准按照《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6、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装卸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搬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___________

  二、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损坏。在装卸、运输途中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搬运费用:__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五、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

  六、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甲方有权拒绝相应服务报酬或要求乙方退款。

  七、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变更及解除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按原内容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装卸合同1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合同工作的地点

  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为甲方工作任务受季节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劳务费按双方商定执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为 ,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罢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卸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组织装卸队在甲方港内进行劳务作业。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

  一, 承包方式与承包内容

  乙方组织人员在甲方的统一调度下从事港区内的装卸活动和劳务作业。另由乙方派遣门卫、食堂、港区道路清扫工若干名,从事甲方港区内门房值班、食堂做饭以及仓库、货场、道路的.清扫和作业现场的货物整理等勤杂工作。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劳务服务。

  二, 组织形式

  乙方负责组织装卸队,其作业人员应为18-45岁身体健康的男性。需确保人员服从管理和保持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 结算方式

  1、劳务费一律以作业量为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2、每月初,乙方将上月完成的各项劳务费登计造表,经甲方安全生产科科长考核核算并签字盖章,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后由甲方财务科一次性支付。

  3、在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原则上结帐由甲方直接对乙方凭税票隔月结帐。即当月收入下月清,当月结清上月帐。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劳务工,必须同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人员必须办理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应低于20万),费用自理,并将所交保险的复印件交甲方安全生产科备查。不具备该条件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不用。

  2、乙方所派遣的劳务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装卸作业技能培训后方能参加甲方港区内的作业。作业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和生活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核定额度内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甲方据实按月支付乙方从事的各项勤杂劳务计时工资费用,20元一个计时工。

  5、作业中因事故造成乙方劳务工受伤,由乙方承担工伤认定和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保险赔偿以外部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划分责任

  6、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无故拖延、推诿、挑剔作业任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7、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再另向其他成建制单位发包装卸劳务作业合同(个别特殊情况出外)。其结帐必须在乙方。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装卸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根据乙方申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生产的产品和产品原料(以下简称产品)的出入库装卸工作。为完备手续,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以下产品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条款如下:

  1、为确保装卸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乙方人员工作须岁时接受管理和监督。

  2、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分类摆放、排列整齐、垛型稳固"的基本要求,决不允许不同规格的产品混放、混垛。

  3、未经甲方安排产品出库装车,一律不准装车。装车作业必须在甲方安排发货并有仓库保管员在现场方可装车。出库产品装车时,要认真核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出现问题由从事装卸工作的人员负责。

  4。计费方式为重量形式,具体价格为: 元/吨(不含票单价),具体吨位以公司相关参数为准。乙方劳保用品自备。

  5、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标准装车、码放,甲方有权拒绝签单,不予结付当车次装车费。严禁损坏相关设施,属乙方人为损坏,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6、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礼仪以及个人卫生,作业操作时严禁向顾客索要钱物,否则一经查出,当即解除承包关系。

  7、乙方的装卸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和主管说明原因以后方可离开。有车辆进厂装卸货时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人员,乙方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装货地点,如无故离开或不能及时赶到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

  8、乙方应做到"服务第一、顾客至上",时时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装、卸,乙方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车或者消极怠工,出现让客户空等的现象。

  9、乙方装卸人员不得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不得随地大小便,否则每人次罚款 元。

  10、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增强安全意识,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11、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由双方协商处理。

  12、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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