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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1 11:07:19 合同 我要投稿

合同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合同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x(xx)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x(xx)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一、x(xx)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x(xx)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涉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合同;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具体实施

  第六条登记模式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x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x公司、x红木、x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x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x公司、x红木、x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三)合同实质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合同管理制度2

  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内部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流程,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内容概述:

  1.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在合同签订前需进行的审查步骤。

  2.合同起草与审核:规范合同文本的编写标准,强调法律合规性和商业条款的合理性。

  3.合同签订:设定合同签订的程序,包括签署人权限、印章管理及合同存档。

  4.合同履行: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控机制,包括进度跟踪、风险预警和纠纷处理。

  5.合同变更与解除:明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合同争议解决:制定争议解决策略,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7.合同风险管理:建立合同风险评估体系,预防和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

  8.合同档案管理:规定合同文档的保存、检索和销毁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3

  对外签订合同流程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避免市场经济中的风险,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建设工程承包项目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希各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对方是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2、公司经办人请合同管理员在公司网络上下载打印有关合同文本底稿,并结合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

  3、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标的、数量;

  〔3〕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情况下约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订合同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必须准确、清楚;

  〔2〕合同对标的的约定应明确无误。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数量等要具体;对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劳务、工作成果等尽量描述准确明白。

  〔3〕质量:国家有强制牲标准的,首先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按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必须约定质量保证期,一般不低于两年;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行业规定。

  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

  〔4〕合同价款。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订合同时,合同的价款应得到公司核算员及有关公司领导的批准。

  〔5〕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具体明确。涉及到公司对外给付价款义务的,应参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留有较充分的时间余地,尽量避免我公司违约。如因特殊情况,付款期限与公司财务规定不一的,应事先征求财务部门意见,可适当予以调整。

  〔6〕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一般采用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不应采用罚款的形式。

  合同中约定我公司违约责任的,可采用下列表述方式:

  a、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违约金;

  b、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

  c、每天按合同总价款(或已付款额)万分之1。84偿付违约金;(依据银行长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

  d、每天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逾期罚息计算违约金。

  〔7〕我公司是建设方主体,因苗木裁种、养护,或者室内装饰装璜,或者铺设路面、路牙、护栏等零星工程需雇佣劳务工人,我公司可与被雇佣人直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我公司是承包方,除了签订上述劳务用工协议外,还可签订内部工程承包协议,以规避转包、分包的风险。

  〔8〕如我公司与外公司合作,决定用某方名义投标、承接建设工程,双方应签订联营协议。但联营协议中应回避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表述,可采用互为母子公司等形式,防范可能的风险。

  5、经与对方当事人对合同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后,经办人拟定正式合同文本底稿,交各公司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备查。

  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应建立登记制度(登记簿登记或电脑登记均可),登记内容中应明确经办人或合同履行监督人。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6、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将合同登记编号后,依次将合同文本底稿报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公司法务室审核、审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同底稿最终由董事长审批签发。

  7、各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审核审批合同,并对其负责。

  8、公司法务室应当从法律的角度审核合同底稿,并提供法律建议,供各公司总经理参考。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法务室应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

  9、合同管理员对法务室审核合同中提出的法律建议,应报各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采纳、修改

  。

  10、合同底稿按程序审核审批定稿后,合同管理员将合同底稿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将合同底稿交集团公司内勤存档备案。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应留存一份合同复印件备查。

  三、合同的履行。

  11、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应由经办人或各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办人或合同履行监督人负有下列责任:

  〔1〕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文字、来往信函等资料;并在此项工作换人负责时,在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处办理合同材料交接手续;由合同管理人对更换经办人进行变更登记,未办变更登记手续的,经办人或接受人均可拒绝办理交接手续。

  〔2〕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行为或重大争议时,及时向各公司总经理汇报,并研究决定应对措施。

  〔3〕合同履行终结,应将合同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装订成档案,交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审核。

  12、公司财务部门对合同中的付款义务具有监督权和按合同付款的职责,尽可能地避免我公司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3、公司将设立档案室,指定专人兼管,负责接受和保管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归档的合同档案。

  14、合同履行中,经办人或合同履行监督人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合同生效后,发现合同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补充协议。

  (2)合同生效后,发现我公司对订立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或对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应在知道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合同约定对方当事人应先履行而未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双方应同时履行,对方未履行而要求我公司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我公司应先履行的,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c、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我公司可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时,我公司应恢复履行。

  (4)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我公司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我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5)买卖合同约定检验期的,我公司是买受人的,应当在检验期内检验,并立即将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我公司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或者收到标的物后的两年内通知出卖人。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两年的规定。

  (6)以样品作为买卖合同质量验收标准的,我公司当时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对方交付的标的物虽与样品相同,我公司仍可主张对方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7)勘察、设计合同,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可以要求勘察、设计人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8)集团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也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发生纠纷的,可由公司领导协商解决;最终可上报集团公司请求协调解决。

  (9)合同履行中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准备完整的合同及履行资料和书面报告,向集团公司法务室咨询;法务室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地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为各公司领导决策服务。

  (10)合同履行中遇有紧急情形,需立即采取措施的,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后,邀请法务室人员参加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合同管理制度4

  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败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

  1、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责任。

  2、控制成本:通过严格的'合同执行,防止超支和浪费,提高项目效益。

  3、保障工程质量: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维护合作关系:通过公正公平的合同管理,维护与供应商、承包商的良好关系,利于长期合作。

合同管理制度5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合同管理制度6

  1、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严格控制

  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分包要进行严格管理。承包单位出于自身能力考虑,可能将部分自己没有实施资质的特殊专业工程分包,也可能将部分较简单的工作内容分包。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单位完成。

  承包单位选择分包人需要提请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通过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2、按合同质量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

  (1)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建设单位对部分或者全部工程质量有合同约定外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与顺延。

  (2)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达不到要求的,则与聚首,并要求承包单位返修。承包单位应按照建立工程师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单位承担翻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建设单位原因达不到标准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向应顺延。因双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的,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

  (3)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按合同工期进行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工程开工后,合同履行即进入施工阶段,直至工程竣工。这一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

  (1)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承包单位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由承包单位提交一份上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同时监理工程师还要进行现场的实地检查。无论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后于计划进度,只要与计划进度不符时,监理工程师都有权通知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以便更好地进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承包单位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修改进度计划并提出相应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由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所有的后果都应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监理工程师不对确认后的改进措施效果负责,这种确认并不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的批准,而仅仅是要求承包单位在合理状态下施工。因此,如果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承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由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合同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ⅰ建设单位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ⅱ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ⅲ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及危及人身安全。

  ⅳ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ⅴ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如后续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工程停、缓建;地方法规要求在某一时段内不允许施工等。

  无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在发生暂停施工通知后的48h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单位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承包单位实施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收到复工通知后的48h内给与相应的答复。

  停工责任在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向应顺延工期;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延期的管理

  施工过程中,由于社会条件、自然条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是否应给与承包单位合理延长工期,应根据合同责任来判定。

  ①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书面工程延期意向报告;承包单位因按合同约定,提交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工程延期事件终了之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

  ②监理工程师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因:

  工程延期事件属实;工程延期申请依据合同条款准确;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再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是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经确认顺延的工期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承包单位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确认结果,则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4、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变更,施工中承包单位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不允许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

  (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经项目监理部签转。必要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2)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变更文件,提交建设单位,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专程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转项目监理部。

  (4)承包单位只有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

  (5)如有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单位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建设单位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6)导致合同工期延长的,工期相应顺延。

  (7)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便于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

  (8)确定变更费用价款的程序

  承包单位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可提出变更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的要求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承包单位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未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单位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14天内,对承包单位的要求以与确认或做出其他答复。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资承包单位的报告送达14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因承包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单位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确定变更价款时,应维持承包单位报价单内的竞争水平。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

  5、工程量的确认

  由于签订合同时在工程量清单内开列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实际施工可能与其有差异,因此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或核实,按照承包单位实际完成永久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1)承包

  单位提交工程量报告

  承包单位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本阶段(月)已完工程量的报告,说明本期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工程量。

  (2)工程量计量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单位的报告7天内,按设计图纸和已完工程量,并在现场实际计量前24h通知承包单位共同参加。承包单位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果承包单位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量计量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对照设计图纸,对承包单位完成的永久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因此,属于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包括超挖、涨线)的工程量不与计量。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与计量。

  6、支付管理

  (1)合同价款的情况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施工中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合同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

  ⅰ投标工程量计算误差超过5%的部分。

  ⅱ单份洽商造价超过3000元或者单份设计变更造价超过1500元进行调整。

  (2)调整合同价款的管理程序

  发生上述事件后,承包单位应在情况发生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的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3)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合同管理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算情况和修复情况。建设单位应尽力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发生,承包单位应每隔7天向监理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合同管理制度7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合同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必须是本公司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合同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部门和合同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1)“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2)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4)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5)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6)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机构,由合同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四)责任

  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合同管理制度8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企业文化、团队建设、管理体系等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定期总结;

  3、推行并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统计核算员工工资,准时购买员工社保,及时发放员工福利;

  4、合理制定公司招聘计划,管理人才招聘渠道,做好人员招聘及人才储备工作;

  5、随着公司发展,不断编制、更新、修正管理制度,并督促制度的落实执行;

  6、定期组织公司培训及员工活动,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提供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7、负责行政人事档案合同管理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务。

  职位要求:

  1、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人力资源6大模块,熟悉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熟悉相关的实际操作运用;

  4、具备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熟悉办理社会保险、招聘、培训、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等工作;

  5、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执行、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关系交往能力,对企业规范化运作具备一定的见解;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踏实稳重,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条 合同承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篇三

  1、“合同评审单”中的评审流程已完成;

  2、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3、对方应具有的条件:

  3.1 对新客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履约能力的有关证件经审查合法、真实、可靠;对已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应审查其以往付款情况,以及近期经营状况有无负面的重大变动;

  3.2 所需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计量合格证、建筑工程资质证、装修资质证、物业管理资质证、广告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证件齐备;

  3.3 正式规范的委托代理手续、签字盖章手续、审批手续;

  3.4 合同签订人的身份、资格,合法有效。

  4、合同内容具有合法性、严密性、可靠性。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准确,风险控制到位。

合同管理制度9

  劳动竞赛管理制度是一种激励员工提升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的管理工具,旨在通过竞争性的活动,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竞赛目标设定:明确竞赛的目的',确保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

  2. 参与人员范围:确定竞赛的参与群体,如全体员工、特定部门或项目团队。

  3. 竞赛规则:制定公平公正的竞赛规则,包括评价标准、时间框架和评审流程。

  4. 奖励机制:设计吸引人的奖励方案,可以是物质奖励、荣誉表彰或职业发展机会。

  5. 监督与评估:设立监督机制,确保竞赛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正性。

  6. 后续跟进:对竞赛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和完善竞赛制度。

  内容概述:

  劳动竞赛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竞赛主题:根据企业需求,设定具有挑战性和吸引力的主题。

  2. 组织架构:明确竞赛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评委角色及其职责。

  3. 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指标,既注重个人绩效,也重视团队合作。

  4. 沟通与宣传:通过内部通讯、会议等方式,确保员工充分了解竞赛信息。

  5. 过程管理:定期检查竞赛进度,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6. 结果公布与反馈:及时公布竞赛结果,给予员工反馈,促进个人成长。

合同管理制度10

  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与减少合同遗失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定以下制度,自颁发日起执行:

  一、领取人(签约人)须熟读理解合同条款,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

  二、各区域的合同编号均有分类(例:X村合同编号为x00000、l为LT00000、以此类推)、禁止交叉错乱使用合同。

  三、领取合同须登记签名,禁止个人擅自领取合同。已签合同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填写合同必须正笔填写、请勿留空。如有文字数字填写不清晰不规范将被拒收。填写注意事项请参考合同样本。交回合同(填写合同交回登记表),待合同专员对合同进行审查签名后证实合同已交回,后由合同专员办理存档工作。

  四、已领取合同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如合同未能按时上交视为逾期合同,需上报逾期原因同时禁止领取新合同。交齐清零后方可领取;如合同遗失、则罚款100元/份;作废合同需一式二份同时上交,不齐全则罚款50元/份。

  五、(房客合同)签合同时提醒住客保管好合同、退房房客需携带合同及押金收据方可退还押金,遗失者概不退还押金。

  六、签约人对合同有保密义务。

合同管理制度11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终止的全过程,旨在确保企业利益最大化,防范法律风险,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内容概述:

  1.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合同的起草、审核、审批权限,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合同签订规范:规定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清晰性,防止模糊不清导致的纠纷。

  3.合同履行管理:监控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变更、违约等问题。

  4.合同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合同文档,便于查阅和追溯。

  5.法律风险防控: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合同风险评估。

  6.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合同意识,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培训。

合同管理制度12

  一、工程施工合同(含施工分包合同)为约束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是公司的受控文件,必须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因此各项目、专业分公司要设立专兼职合同员、建立符合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的文件、党案管理制度。

  二、施工合同文件签订前,必须经过评审。项目经理部(含专业分公司)必须参加合同评审会议,并作好书面记录。

  三、各项目经理部(含专业分公司)负责人、合同员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研讨施工合同(含招标文件及附件),并有记录。使得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清楚合同的内容、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四、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每季度要对合同(含分包合同)进行实施履约分析会议,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经营部及有关部门。

  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会议记要、来往函件,均为制约甲乙双方行为的文件,为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必须按规定编号入册、存档。

  六、合同实施过程中,各项目经理部(含专业分公司)要在严格执行合同的基础上,依照合同搞好索赔工作。如发生合同内容需要修订、调整,则应及时报送公司经营部,并附项目经理部对合同修订、调整的意见,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七、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对分包商(资信、质量、工期、价款等)进行严格评审,填写评审表,报送公司经营部。待批准备案后方可签定。

  八、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授权范围签定分包合同,不得超越所规定的权限。

  九、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均为公司保密性文件,因此按规定对合同文件资料进行保密,维护企业利益。

合同管理制度13

  合同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四、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情况,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六、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八、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九、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十、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住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绝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二、经济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十

  三、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制度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制定并保持劳动合同的安全监督的职责、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过程中,对制定并保持劳动合同的安全监督过程。

  2 职责

  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等对制定并保持劳动合同进行安全监督。

  2.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内外承包、建筑安装、产品修理等工程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工、返聘职工、员工与企业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采购主管部门负责采购、外包合同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供方在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 保卫主管部门负责外雇厂内机动车服务合同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6 工会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员工、职工代表参与制定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内外承包、工程合同的安全监督

  3.1.1 对于内外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产品修理劳务等,发包单位应按q/sz g57.11标准规定填写内外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同意、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与承包单位签定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建筑(安装)安全合同。

  3.1.2 承包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建筑安装单位除有必要的资质外,还要有企业安全资质证书、法人和施工队长安全培训证书。

  3.1.3 承包单位应与发包单位签定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按规定上缴工程费用1-6%安全生产抵押金,方可进厂施工。

  3.1.4 承包方进厂所协带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3.1.5 发包方和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规定对承包方的施工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隐患等,有权指令其立即整改,必要时有权指令其停止施工,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罚款。

  3.2 劳务合同的安全监督

  3.2.1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37标准规定,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合同,并监督劳务合同的实施。

  3.2.2 凡是特殊工作需长期雇用工人的,原则上应通过具有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及双方应承担义务、要求和责任。

  3.2.3 各用人部门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其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2.4 劳务人员从事的岗位有职业危害时,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8标准规定,组织用人部门按国家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通过健康检查发现劳务人员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时,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务人员,并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3.2.5 凡是临时用工、返聘用工都要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临时用工、返聘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健康管理。

  3.3 采购、外包合同的安全监督

  3.3.1 采购主管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组织各采购、外包部门同供方签定采购、外包合同。

  3.3.2 同供方签定采购、外包合同时,应充分识别、评价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提出必要的环保、安全要求。

  3.3.3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便于吊运、维修、更新。

  3.3.4 各采购部门应对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供方人员活动,以及自身携带或使用本公司的设备、工具、工装、原材料中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同供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

  3.3.5 当供方人员到本公司实施外包过程(包括运输、返工、返修等)时,相关采购部门应监督其实施必要的.安全、环保措施。

  3.4 外包运输服务合同的安全监督

  3.4.1 运输服务发包部门应按q/sz g57.11标准规定与运输服务承包方签订运输服务承包合同,同时签定《运输服务安全环保协议书》,要求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对运输的管理规定。

  3.4.2 外雇汽车进行厂内运输服务时,运输服务承包方应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厂内机动车标准要求,司机应持证驾驶,并遵守厂内交通、搬运、吊运等有关规定。

  3.4.3 保卫主管部门和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运输服务发包部门对外包运输服务承包方的运输车辆、运输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3.5 职工劳动合同的安全监督

  3.5.1 工会应按q/sz g59.42标准规定代表全体员工与公司签定集体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工伤保险等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5.2 工会应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5.3 工会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健康标准规定的问题向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必要时应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3.6 对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

  3.6.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6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的制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2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各项规定的情况时,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6标准的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处罚。

  3.7 记录的控制

  对劳动合同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应实施和保持必要的记录,并按q/sz g55.25标准规定予以控制。

  4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 内外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审批表

  4.2 内外承包(建筑安装)安全合同

  4.3 产品修理合同

  4.4 劳务合同

  4.5 采购、外包产品合同

  4.6 运输服务合同

  4.7 职工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15

  招商部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招商部门在合同签订、执行和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防止法律风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审批流程

  2.合同签订规定

  3.合同履行监控

  4.合同变更与解除

  5.法律风险防范

  6.违约责任处理

  7.合同档案管理

  内容概述:

  1.合同审批流程:明确从合同草拟到最终签订的各个环节,涉及的部门职责、审批权限和时间限制。

  2.合同签订规定:规定合同文本的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必备条款,以及签约双方的资质审查。

  3.合同履行监控:设立定期跟踪机制,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合同变更与解除:设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5.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法律咨询,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避潜在风险。

  6.违约责任处理:明确违约责任的界定,制定处理违约的程序和措施。

  7.合同档案管理:规定合同文件的保存方式、期限,以及调阅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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