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合同[精华]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验收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验收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电动车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动车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型号:
6-dzm-10(12v12ah 10hr)。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6-dzm-10:长(152±2). 宽(98±2). 高(97±2).参考重量(4.25±0.05)。
1.4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20xx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3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36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44.1±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41.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也可采用脉冲方式充电,充电最大电流不大于2.2a;最高电压不超过44.5v)
2.2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验收内容:
3.1.1外观:
a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b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c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性能:
a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b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c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电压31.5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检验方法:
3.2.13.1.1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以3×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3.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使用天数(12月计) 90 天180 天 270 天360 天
放 电 时 间110min 105 min95 min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 35~ 55 km 30 ~ 50 km20 ~ 40 km 15 ~ 35 km
使用天数(15月计) 90天 180天270天360天450天
放 电 时 间120 min110 min105 min95 min 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 40 ~60 km 35 ~55 km 30~50km 20~ 40km15~35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4.2.3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代胶体环保型”出厂 15个月;使用12 个月
。(2)“代胶体环保型”出厂18 个月;使用 15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a/电池出厂 8 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b/电池出厂 8 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 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高邮,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验收合同2
验 收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 (合同号为LZ2010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验收。
第一条 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安装的位置,核对商品数量、规格,颜色,保证商品符合使用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产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方法,明示质保期。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 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颜色、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日,是产品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本次合同所有剩余款项。如不按此合同执行,逾期每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验收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1、协议内容: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某某有限公司建设的`调度中心及铜管车间、铜杆车间、仓库楼四个单体工程,组织验收资料承包给乙方制作。资料自签订协议起,2、资料总费用:_____ 资料费、试验费等有关验收资料的一切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______ 首付资料费______________万元,资料完成,经甲方认证验收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4、甲方责任: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善验收资料
5、乙方责任:
(1)资料内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乙方负责甲方资料验收合格,并协助甲方办理完成资料验收。
(2)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甲方在办理房产手续期间,出现的有关资料问题,乙方付全部责任,并退还所有费用,并给予甲方双倍赔 偿。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东营区人民法院起诉____天内完成,交付甲方进行资料验收。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验收合同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项目具体情况,达成协约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验收办证名称:
2、工程办证地点:
二、工程验收办证范围:
1、《消防工程设计审核合格证》及网上备案申报如随机抽取应办理取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
2、提供设计图和消费审核合格图。
三、承包总价款:
1、合同总价款:贰万伍仟元(¥)
含(①装饰平面、天花、隔断、地面电箱图纸、及盖装房甲级设计资质出图章。②消防烟感、喷淋、消防栓、手报广播系统布置图纸及盖消防设计甲级资质出图章。)③消防报建费用。④电器检测费。⑤办证费用。
2、假如随机抽查,抽中甲方需多支付地毡及天花材料检测费共10000 元。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50%,即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正 。
2、取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或网上备案证号,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 50%,即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正。
五、办证时间:
设计社会意见书为15 个工作日,出齐所有图纸并加盖出图章为5 天,申请办理验收现时间为5 天,随机抽查时间为15 个工作日。
六、违约责任与处理:
如乙方因素,不能办妥《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乙方需向甲方付违约金贰万伍仟元正。
七、其他:
1、今后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的.,应以本协议书准则。
2、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验收合同5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型号
_________
_________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宽(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宽(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1.4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____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____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____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jb/t10262—____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4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55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
2.2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验收内容
3.1.1外观
(1)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2)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性能
(1)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2)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3)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____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420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检验方法
3.2.1311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以4×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5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
使用天数(12月计)90天180天270天360天
放电时间110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35~55 km30~50 km 20~40 km 15~35 km
使用天数(15月计)90天180天270天360天450天
放电时间120 min 110 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40~60 km35~55 km 30~50km 20~40 km 15~35 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4.2.3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ⅰ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
(2)“ⅱ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1)电池出_________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2)电池出厂_________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_________,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验收合同6
项 目 名 称: 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
委 托 方(甲方): 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受 托 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签 订 日 期: 20xx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国家发改委、重庆市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独立承担“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县级验收事宜,具体验收内容以20xx年1月21日“采购第三方验收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验收内容为准。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甲方应协调项目实施业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应为乙方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甲方应协助项目业主向乙方提供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基础数据、图纸资料、文字材料及相关附件等资料及竣工资料。提供的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甲方应支持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验收规定开展验收工作,让乙方完成验收工作具有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 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验收规定,组建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有关专家为成员的验收组,按照项目验收相关技术及质量要求,按时完成验收工作,其成果内容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与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 验收方式及成果
乙方应按甲方及项目相关验收标准制定验收方案,并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投资效益。项目验收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成果:
1、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结果及完成投资汇总表。
2、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建设内容完成量及完成投资详细清单表。
3、编制《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县级验收总结》。
4、向甲方提供《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县级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所有资料一式5份。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单个项目的.完成情况通知乙方进行验收。在验收前向乙方提供项目验收所有必要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计划资金批复文件、竣工资料等。乙方在收到资料后要认真核对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资料不齐或对资料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协助项目业主及时修改。确保在接到通知后20天内按时完成验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成果。
第七条 资料保密、保管要求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础资料,乙方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落实专人保管制度,防止资料丢失和损毁。验收结束后提交成果时一并退还全部基础资料。
2、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成果,必须保证不能侵犯第三人的权利,若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成果,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提供。
第八条 本验收工作为有偿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验收费 万元(最高限价3.222万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贰拾元整,正式合同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第九条 费用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验收费 万元。
2、报酬分二次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3、乙方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 户 名: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验收合同7
分承包方:
日期: 年 月 日
质 量 验 收 协 议 书
甲方:钱江集团整车事业部
乙方:
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明确甲乙双方的合同产品质量问题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满足甲方经有关程序审批的图样、检验指导书(检验规程)、技术协议、封样标准以及双方洽谈的有关记录等标准及要求。
2. 乙方应严格进行出厂产品的检验,保证将合格产品交付甲方,并在每批产品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的检验合格证、检测记录等合格证明资料。同时,对甲方的其他标识要求乙方也应严格执行。如乙方交货产品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合格证明或未按甲方要求进行产品标识的,则在当月质量考核中扣分,同时,每批索赔该批零件总价值的0.5%。
3. 乙方出厂产品应根据供销合同要求,使用包装箱,应在包装箱外知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数量、生产日期、企业名称等必要信息;对易生锈易碎零件应采用防护包装;对特殊产品(如塑料件、焊接件等)应逐步采用周转箱,减少运输、装卸过程中磕碰伤。若未按购销合同中要求进行产品的包装和防护,则在该分承包方浜月质量考核中扣分的同时,索赔该批产品总价值的1%,以进行包装或防护达不到要求的索赔该批产品的总价值的0.5%。
4. 乙方送交甲方的产品的处理:
a、 经检验的零部件,需提出评审的,评审后确定为让步接受、降级使用或返修的外购外协件,按项目重要度对乙方给予该批零件总价值5~20%的索赔,即C类评审索赔5%,B类评审索赔10%,A类评审索赔20%。 b、乙方在送交前要求评审的,由甲方检验判订情况属实后,将在a款索赔的基础上减半索赔。乙方应积极整改,在双方协商的整改期限外仍未整改到位的按a款索赔。
c、 对可以挑选或返工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立即进行挑选或返工,但不得在甲方厂区内进行,该问题在以后零部件交验收重复出现的,成倍收取检验费,若委托甲方挑选或返工的按50元/人、小时。
d、经检验判为不合格的退货的零部件,甲方有权作出销毁处理。
e、 当产品在交验、装配过程中出现的单个不合格品,经甲方检验判定为乙方责任的,则按不合格零件价值的两倍由乙方负责赔偿。
f、 由于乙方的一般质量问题,市场退回的零件对乙方按该零件价值以一赔三,乙方应负责由此引起相关的损失及其它一切附加费用。
5. 质量事故的处理:
由于乙方配件的质量问题,致使甲方产品投放市场后出现批量或严重的质量事故时,乙方除承担由于质量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且应接受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6. 机房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所供的产品(包括到生产现场)进行随机抽样和全面的性能检测,若甲方测试条件不具备,可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有甲方委托的其他测试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所需的配件(包括甲方正常检验所需的配件)均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检验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一定的索赔。
7. 乙方供给甲方产品中所需的关键原材料、二次配套件、工艺协作单位须经甲方认可,乙方须从认可的定点单位采购。如未按此规定办理,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索赔一万至十万元。
8. 要求乙方就质量问题来甲方协调,乙方应予密切配合。对甲方发放的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信息反馈单中的有关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以后交货批中不再出现,并将采取的改进措施及到位时间书面回复,否则扣除质量改进分,整改后若在以后交货批次中重复出现的,每次给予400~1000元经济索赔。
9. 按封样件验收的产品,以双方签字认可作为验收依据,乙方交验产品达不到双方协议保准或封样件要求的,第一个月扣该批零件总价值的5%,第二个月仍未达到的扣当月交货零件总价值的10%,第三个月人未达标的扣当月交货零件总价值的15%,依此类推。乙方修复模具或重开模具、生产工艺、工装设备、材料等作重大更改时都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过重新封样认可,同时每次更改后都应与甲方协商后做相应的标记。若未经甲方认可便交货的,一经查出,将给予更改后产品交货总价值的2倍进行索赔。
10. 乙方接收甲方技术文件的资料应按时填写《技术文件受理回执》回复并妥善保管技术文件和资料,未按甲方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基础《技术文件受理回执》的,按每份绘制索赔100元。乙方丢失或损坏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按每份(张)索赔200~1000元。
11.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或模具等所生产的产品不得转卖他方,如发现有泄露(包括丢失)或转让甲方技术机密或其它资料的情况,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2. 对各具体零部件的特殊验收标准,具体见本质量协议书的附件,附件与本质量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重新签订协议为止;签订本协议后原已签订的质量验收协议自动失效。
14.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共同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电动车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动车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型号: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6-dzm-10:长(152±2).宽(98±2).高(97±2).参考重量(4.25±0.05)。
1.4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3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36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44.1±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41.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也可采用脉冲方式充电,充电最大电流不大于2.2a;最高电压不超过44.5v)
2.2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验收内容:
3.1.1外观:
a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b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c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性能:
a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b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c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电压31.5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检验方法:
3.2.13.1.1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以3×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3.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使用天数(____月计)90天180天270天360天
放电时间110min105min95min72min
参考续行里程35~55km30~50km20~40km15~35km
使用天数(____月计)90天180天270天360天450天
放电时间120min110min105min95min72min
参考续行里程40~60km35~55km30~50km20~40km15~35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4.2.3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代胶体环保型”出厂15个月;使用12个月。
(2)“代胶体环保型”出厂18个月;使用15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
①短路;
②断路;
③反极;
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a/电池出厂8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b/电池出厂8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高邮,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甲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验收合同9
【案情简介】
20xx年7月15日,原告武某与被告山东省日照市某家电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日照市某家电公司将自己有权对外转租的位于日照某路段沿街楼房B座一层的房屋租赁给原告武某,用于开电玩城,租期10年,租金每年30万元,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递增比例为上一年度的5%,合同还约定了其他条款。
合同签订后,被告即将该涉案房屋交付给原告。次日,原告即开始对涉案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供该涉案房屋的整体消防验收合格手续,被告一直未能提供。同年8月6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给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内容为:承诺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消防备案手续到位,过期承担一切损失。到期后,被告仍未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合格手续。20xx年9月3日,原告武某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签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因出租方到约定期间(20xx年8月31日前)未给承租方提供消防备案书(消防验收合格证),造成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给承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现要求终止租赁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自20xx年9月3日起出租方不向承租方计算房租。后被告迟迟不返还原告预交的租金并拒绝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租金并赔偿损失100余万元。
【意见分歧】
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本案所涉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对外出租,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房屋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因合同无效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原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应合法有效。因被告无法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手续直接导致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自愿达成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但导致合同解除过错在被告,被告应当返还原告租金及押金并赔偿原告损失。
【案例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第二条 “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消防机关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条“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的`规定,原告所租赁的房屋不属于必须要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的对象,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未将租赁房屋经消防验收合格约定为合同生效条件,故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具备合同无效的情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属有效合同。
虽然租赁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租赁房屋的消防验收是原告开办电玩城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之一,因被告家电公司在承诺期限内未能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手续,导致原告无法办理电玩城开业前所需手续,致使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家电公司亦同意解除,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导致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的责任在被告,被告应当返还原告所交租金及押金并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租金及押金165068元并赔偿原告损失268 865元。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验收合同10
工程名称:
竣工日期:
验收组织单位(章)______________
安徽省建设厅印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况一览表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单位(子单位)工程式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定,建设单位填写。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简单评价;工程质量等级(要说明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难以弥补的质量缺陷记录(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验收组成员名单
验收合同11
编号: _____________
甲方 : 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
(合同号为 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验收。
第一条
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安装的位置,核对商品数量、规格,颜色,保证商品符合使用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产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方法,明示质保期。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
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颜色、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 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_____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日,是产品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本次合同所有剩余款项。如不按此合同执行,逾期每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验收合同12
如何做好先签订装修合同后验收?装修公司和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候,签订交工时间表,当中要约定超时的违约责任,提高延期违约金的比例。业主要封闭装饰面前验收隐蔽工程等。
每到春天装修旺季,由于装修的业主太多,装修公司往往忙不过来,因此最容易出现延长工期、装修质量打折扣等问题,给业主带来烦恼和遗憾。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以保证装修质量?对此,相关业内人士建议,较为有效的`办法是事先签订好装修合同,事后做好验收工作,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正规装修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同时,还会签订一份交工时间表,业主除了要求装修公司详细列明工程的进度外,还要约定超时的违约责任,并将延期违约金的比例提高至每天总款项的1%以上,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二,合同中会附上一份材料说明单,其中详细标明了所用材料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级,业主和装修公司都应根据该说明单对材料进行验收,具体验收的项目包括品牌、规格、数量等。如果业主验收的材料合格,则验收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反之则应拒绝签字,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第三,对于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管线工程和结构工程),业主必须在装修工人封闭装饰面之前进行验收,其中管线工程包括电器回路、给排水、煤气管道、空调系统等;结构工程包括用于固定、支撑房屋荷载的内部构造,具体包括水路、电路、防水等。验收时,业主、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都应参与,验收合格且业主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第四,装修公司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尾款,为避免出现增项漏项错算等情况,业主验收时要对装修过程中出现的增减项目进行测量和核实,并与装修合同和图纸仔细核对。验收时,应着重检查施工项目是否全部完成、家装设计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验收完成后,业主还应与装修公司签订保修协议。
验收合同13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合同号为LZ_______年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设备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收货。
第一条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日,是设备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本着共同发展和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为双方介绍客户和业务,作为长期合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验收合同14
颁布日期:20040304 实施日期:2004030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而无效,缺少法律依据。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
云高法报[20xx]45号
最高人民法院:
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较多。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对城市和农村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及是否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求并不一致。在我省,对农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并无强制性的规定。在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盖自用房屋,且所建盖的房屋未按《建筑法》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的设计,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后将自用房屋出租用于经营性用途;承租人使用房屋后,也未因为房屋用途的变更而进行相应的消防设计和完善或整改消防设施,或者因为房屋所有权人未按相关规定建盖房屋而导致承租人不能申报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另外,-些农村地区原来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范围而现在方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在审理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常涉及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而以此为据来认定租赁合同效力的问题。
《消防法》及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均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处以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改正或限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已经完工的,责令停止使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和租赁合同效力的关系问题上,我院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工程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应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简单地以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就一律以租赁合同违反消防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而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城市房屋,如果建筑工程从设计开始就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也未经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就开工,导致消防工程不合格而影响租赁合同履行的,应以标的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如果有消防设计并经审核施工,竣工后因用途变更导致消防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且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未责令停止使用的,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二)对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自建的房屋出租后作为公众聚集的场所,如果标的物的出租不符合《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可在责令相关当事人办理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后,认定租赁合同有效;对租赁等房屋虽未办理产权证但产权明确为出租人的,或者房屋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各方对房屋质量没有异议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上述两种意见,我们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验收合同15
发包人:天津亿安兆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承包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20xx年11月15日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发包人投资开发、承包人承建、监理人监理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亿安北美风情住宅小区二期二标项目4号、14号楼(原40#、41#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合同工期为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4月20日。现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对本项目4、14号楼进行甩项验收,现就甩项验收达成如下协议:
一、 20xx年8月11日,由五方责任主体进行的竣工验收因该项工程存在未
完、整改项,因此仅作为中间过程验收,不作为正式竣工验收的依据。正式竣工验收,待承包人完成所有甩项工程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为正式竣工验收(甩项工程明细详见附件内容)。
二、 承包人应于该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整改计划报送发包人,并于20xx年9月5日前按照有关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所有的甩项工程,并经发包人、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若承包人不按约定完成甩项工程,发包人除有权不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每逾期一天完工,向发包人支付《施工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
三、 《施工合同》及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包人办公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本协议是《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未尽事宜仍按原合同执行。
五、 甩项工程明细及甩项工作计划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甩项工程明细单
1、卫生间防水(闭水试验)、个别有漏水现象;
2、窗二次设计方案、>1.5㎡玻璃(是否为安全玻璃);
3、天窗(是否为安全玻璃、钢结构防腐处理);
4、排水通球试验;
5、暖系统差排气阀、部分分水器堵;
6、弱电无带丝、对讲系统未装;
7、部分插座面板、灯泡缺失或不亮,部分零火线接反;
8、二次填充斜砌部分有裂缝、坡脊处内角有锈点、内墙有空鼓开裂现象、墙面有返潮发霉腻子脱落现象;
9、管根、风道结构板处封堵不严;
10、平屋面砖墙勾缝,尤其雨落管口下;
11、室外垃圾清理。
发包人: 承包人:
20xx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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