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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代持协议

时间:2024-06-05 13:48:22 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1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当事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依法自愿组成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挥股份制经济的优势,发展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搞活企业。现就成立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公司是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制企业,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而创立的新型企业。公司以发展生产,满足社会需求,搞好四化建设为宗旨。

  2.公司是一个军民结合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开发、生产经销军工产品、汽油机系列产品、摩托车系列产品为主,为装备部队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公司在横向经济联合基础上,形成以公司为主体,与科研、生产、商业、外贸、金融相结合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性的股份制企业集团。

  3.公司股份由国有股、公有企业股、企业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组成。

  4.公司实行筹额股份,每股面值_________元,股份总额为_________元。

  5.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 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认缴首期股份为_________元;其余由各厂职工认缴,如不足则由各单位平均分摊,认缴时间期限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6.公司成立的费用数额_________元,由四个发起单位平均分摊。

  7.关于发起人对设立公司的`连带责任。公司发行的股份未能缴足时发起人负连带认缴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各发起人_____份;各发起人主管单位_____份;_________市体改委_____份,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份。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发起人(盖章):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2

  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3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上述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并后,新设公司名称为: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号。

  2.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总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Y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总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两公司合并后资产净值为万元。

  3.新设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万股计万元,发行股票后,新设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其中

  原 公司持万元,占资本总额25%;

  原 公司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新股东持股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5%;

  4.原公司发行的.股票 万股,旧股票调换公司股票按1:5调换;原公司发行股票 万股,旧股票调换公司股票按1:2调换;新发行的 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 年 月 日前。

  6.公司和公司合并时间为 年 月 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及时办理交接,为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铺平道路。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4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出资设立 公司(工商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亦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 元;

  出资的方式为: ;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

  甲方首期出资 元,并于 年 月 日全部出资到位。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代持股份: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规定的出资义务,并承担其认缴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

  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自身不存在重大债务;乙方承诺若自身存在重大债务,而导致其所持“代表股份”查封,乙方有义务向相关机构提供足值财产作为担保解除查封。

  4、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乙方承诺其不享有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投资收益直接划入甲方银行账户。

  七、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3、乙方行使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时,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原则,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除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八、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任何事项,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九、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十、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均由公司财务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二、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三、行为限制

  1、乙方根据甲方提名,并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任期与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董事职务;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董事或监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或监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或监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四、代持股份报酬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乙方的报酬作为薪资的一部分,每月支付。

  十五、代持股份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15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预通知;

  (2)15日内,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15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

  (4)解除协议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协议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的程序进行。

  十六、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七、特别事项

  17.1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7.2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十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依据青岛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名义出资人(签字)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订立地点: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5

  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新设合并)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上述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并后,新设公司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街号。

  2.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总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总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两公司合并后资产净值为万元。

  3.新设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万股计万元,发行股票后,新设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其中

  原公司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25%;

  原公司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新股东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5%;

  4.原公司发行的股票万股,旧股票调换公司股票按1:5调换;原公司发行股票万股,旧股票调换X公司股票按1:2调换;新发行的万股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年月日前。

  6.公司和公司合并时间为年月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及时办理交接,为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铺平道路。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2)本协议各方自愿以其已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为了规范股份公司的设立行为,明确发起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本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达成发起人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章股份公司名称、宗旨、经营范围及管理形式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股份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管理形式

  1.股份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股份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份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所有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份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章设立方式

  第六条设立方式股份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类型的`形式,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及己方等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成立后,拟适时申请在中国境内二级市场上市,并成为上市公司。

  第三章发行股份总额、方式、股份类别和每股金额

  第七条股份总额股份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______万股,股份公司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______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第八条发行股份方式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各发起人足额认购,以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资产按1:1的比例折算。股份公司转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第九条股份类别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四章发起人认缴股份的数额、出资比例、方式及缴付时间

  第十条发起人认缴股份数额、出资比例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7

  甲方: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__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8

  甲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9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_______(以下简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该公司人民币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2、签订本协议后,如上述公司登记于乙方名下的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有任何变动,所变动的出资金额的实际权利人均为甲方,并按本协议书的规定由甲乙双方行使相关权利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出资设立该公司、在该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该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该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臵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该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该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该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小于甲方实际股份比例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_______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该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10

  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名义出资人(股权代持人):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有限公司(此为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具体以公司成立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下称“公司”),为明确股权代持的各项基本事项,股权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公司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的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出资情况

  (一)甲方

  1、甲方在公司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出资方式:货币

  3、甲方的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即本协议所称“代持股权”),甲方享有公司的______%股权所对应的一切股东权利。

  (二)乙方

  1、姓名:______年龄:__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2、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2、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______%股权的名义出资人。乙方系根据甲方的决定,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及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且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4、乙方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和红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的工商登记即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或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的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如公司能在股权交易所上市需明确股东身份的,再从乙方所持股权中办理股权分拆手续,由甲方自行持有自己的股权)股东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乙方应妥善保存代持股权的完整记录,以便甲方查询。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原则,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形。

  4、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5、乙方处理公司事务时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任一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赔偿:

  (1)乙方在无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公司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均视为乙方故意或有过失)。

  6、若因乙方个人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强制执行等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并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公司相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双方的书面约定等,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全面、如实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应向甲方尽到与甲方股权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全部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的相关事务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股息、配股、股权转让价款、新股认购权等,以下亦同。)以及清算剩余财产等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就该投资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此等任何投资收益,不得对甲方有任何隐瞒。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______日内无条件全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划转,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按日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追回全部投资收益为止。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权的义务

  1、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权及与该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等)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或口头指示,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签署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2、甲方对自己股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转让、赠与、放弃、设定各类担保措施(抵押、质押)、表决权、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公司利润分配处分、分红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买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股东起诉权、提起清算权等作为股东、出资者应有的全部权利权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根据甲方之建议和指示担任公司监事。

  2、在代持股权并担任监事职务期间,乙方应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的全部义务性要求。

  3、乙方行使监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4、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监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赔偿。

  5、如乙方未按甲方意愿和指示,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或甲方利益之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

  十一、代持股权的报酬

  乙方为甲方代持股权、担任监事的报酬一并以监事报酬的形式加以支付。代持股权报酬已包含在监事报酬之内,不再单独计算。

  十二、股权本协议的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解除本协议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本协议的程序如下:

  (1)甲方需至少提前______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但甲方认为乙方有损甲方利益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

  (2)乙方收到甲方的预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应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上述______日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4)解除合同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基本相同,具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上述程序进行。

  4、代持股权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单方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全部或部分调整。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5、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权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6、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______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名下。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均负保密义务。

  3、本条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4、乙方配偶(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该股东会决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之一,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见证方(即乙方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11

  公司股份赠送合同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公司的股份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赠与份额及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____________ %的股权计 (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出资额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赠上述股份。

  2、甲方以无偿的方式赠与上述股份给乙方,并由乙方任公司的 职位。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增与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赠与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赠与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召集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赠与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

  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赠与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壹份,甲乙各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挂牌转让业务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乙方进行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登记托管的股份、范围、数量和托管期限

  (一)甲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乙方登记并管理甲方已发行的股份,甲方托管的股份数量总计股(以下简称“托管股份”),托管股份由 个股东持有。

  其中:法人股: 股;自然人股: 股 (其中尚未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在甲方未确权之前,乙方不负责托管;经甲方确权后,乙方再办理登记托管)。具体股东名册附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股份托管服务的期限(以下简称“托管期限”)为___________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股份托管的内容和规则

  (一)乙方接受委托登记并管理甲方的股份,并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股份托管登记业务:包括股份托管初始登记、股份托管账户开户、托管股份过户登记、股份质押登记、注销登记等。

  2、股份托管管理业务:包括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挂失、股份查询、股份冻结、信息披露、代理分红派息等(代理分红派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3、上述业务仅限于已经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份,尚未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份,待甲方确权后乙方再办理上述业务。(二)股份托管的办理规则双方同意:具体业务办理以乙方的《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为准。

  三、双方承诺

  (一)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2、甲方保证在其将托管股份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与乙方进行登记托管期间,乙方应为托管股份的唯一登记托管机构,甲方不得再将托管股份委托其他任何机构进行托管,否则乙方将不对甲方与其他登记托管机构之间的及/或托管期限内因在乙方托管股份产生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3、甲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同乙方的《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股东名册是甲方现有股份状况的最直接证明,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甲方的全部股东名称/姓名、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其他相关信息。在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办理股份托管初始登记后,甲方自备的股东名册(包括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有权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股东名册)应与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完全一致;若记载不一致的,则乙方不对托管期限内因在乙方托管股份产生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二)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1、乙方系合法成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登记托管服务。

  2、乙方具有开展本协议项下股份登记托管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及其股东提供股份托管相关服务。

  3、乙方保证规范操作股份登记托管业务,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股东名册,对于托管股份和甲方股份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并在托管期限内根据甲方或有权机关的指示对于托管股份的变动、注销、质押、冻结等情况进行如实反映;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对托管股份在本协议生效前所产生的或因本协议生效前的任何原因所导致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其向乙方提交的股东名册得到妥善保管和保密,有权知悉托管期限内托管股份的变更情况;甲方(仅可查询本公司在乙方处登记托管的股份情况)、甲方股东(仅可查询其自身持有的甲方股份情况)、或经甲方书面授权查询的个人或单位(根据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确定查询范围)、有权政府部门(依职权查询)可按照乙方制定的业务程序、按照乙方提供的途径查询相关信息,除上述个人或单位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2、有权要求乙方按《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就托管股份免费提供登记、过户、质押、注销、查询、挂失、冻结等单项服务。

  3、有权查询、统计乙方已登记的托管股份相关资料。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和/或托管股份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等)。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为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有权要求甲方按《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提供甲方和/或托管股份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等)。

  2、在托管股份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或其上存在任何争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履行甲方就托管股份提出的任何指令。

  3、就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乙方业务规则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履行。

  (二)乙方的义务:

  1、免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为甲方每位股东出具《股东账户卡》。

  2、免费向甲方股东提供包括登记、过户、质押、注销、查询、挂失、冻结等单项服务。

  六、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为甲方提供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存在缺陷,造成甲方或甲方股东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的赔偿责任应以甲方和甲方股东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二)因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有误,不符合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和保证,造成甲方或甲方股东损失的,甲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应当终止;

  (1)甲方的法人主体已注销或被有权机关吊销;

  (2)托管股份已注销或已消灭;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主要义务的,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对方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4)甲、乙双方已就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的;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约定

  乙方同意,对于甲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股份托管登记而向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根据乙方业务规则和本协议的规定提供相关查询服务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前述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得超过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获得的收益。

  为避免歧义,就下述信息、资料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1)甲方披露前,乙方已经自第三方了解的,而第三方不受任何保密义务限制;(2)甲方披露前,已经可以通过社会公开渠道查询到的;(3)甲方披露前,乙方以合法方式自行研究、发明、发现的;(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披露或有关政府机关要求乙方进行披露的。

  甲方在股份托管服务期限内,拟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登记托管的,应当在收到其他交易场所同意其上市、挂牌、登记托管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向乙方提交《股份退出登记申请书》,未在规定日期内提出退出申请的,视为自动退出托管,乙方有权按照其业务规则对甲方托管股份进行处理,甲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或法律责任。

  本协议共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13

  委托人(甲方):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

  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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