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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4-06-05 16:28:36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分包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1

  承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天。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____;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____;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

  (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

  (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_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

  (2)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8、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9、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

  10、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施工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

  12、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

  13、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5、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分包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为了实行有效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和项目承包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实行企业目标管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按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执行。

  第五条材料供应及工程款支付等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期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工期。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质量目标:_________________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本工程施工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相关的标准、技术规程等施工。

  3、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4、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其刻录光盘,上交公司备案。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不得兼职,并在公司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需要调整,必须先经公司同意。

  2、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如果不能满足施工现场工作的需要,从而导致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增派管理人员的,公司则根据增派人员情况,在原有管理费收取基础上向乙方增加收取0.5%-1%的管理费,增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其它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向公司报送月报等资料,及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有关文件进行施工,遵纪守法,认真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5、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管理与施工技术服务指导。

  6、项目部在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无权对社会保险费等属于甲方权益的费用向建设单位作出放弃或让步决定。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重伤2‰以下,轻伤8‰以下。

  2、要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及公司的日常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妥善进行处理。接到的书面整改通知,应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公司安全科。对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经公司安全科复查后再回复。如因乙方处理不力,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如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者,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4、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5、另签安全生产责任书(附后)。

  第十条劳务管理

  1、工程所涉及到劳务分包的必须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公司备案。禁止和无主体资格的个人签订协议。

  2、项目部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务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3、乙方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出现农民工因工资闹事等突发事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预付给农民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农民工每到公司机关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到政府部门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_________________

  1、为加强公司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应当转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乙方原则上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工程款的收付。工程款到账后,公司在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将及时将剩余工程款拨付乙方。

  2、乙方应当负责催收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结算,并应根据合同造价或结算金额,实行包干,自负盈亏,并承担由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并提供相应票据。

  4、为搞好公司成本核算,加强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乙方应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在购买主材、地材等材料时,积极主动收集材料发票(发票必须是税务机关印制的正规发票,能够通过税务机关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并将收集到的材料发票在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时交到公司财务部。

  5、乙方应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不少于应拨付工程款20%的劳务发票,具体开据时间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另行通知。

  6、凡在市区内施工的项目,均由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为避免经济纠纷,原则上不再开具收据),营业税、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统一管理。

  7、在外地施工的项目,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营业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回公司注册地缴纳,并在纳税后及时将完税凭证和发票记账联交回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有效期限180天)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请提前15日交回公司财务部,以便重新办理。逾期未交回的,由此造成公司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印章管理

  1、公司发放到项目部的印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印章授权内容以外的事务。否则,将按照公司的规定给予处理。

  2、由公司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十三条管理费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

  1、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计取工程总造价%的管理费。

  2、乙方负责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办理手续的各种费用,包括施工中的各种检测、验收费用。

  第十四条工程回访、保修

  1、工程保修的内容、时间、保修金额均按照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质量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保修期间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或建设单位告知乙方,乙方不及时维修的,甲方有权先垫资维修,扣除乙方相应的保修金,并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乙方负责处理施工中的重大事务,如:_________________农民工工资纠纷、工程款的办理、公司约定其必须参加的会议等,均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并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一切财务手续结清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备注: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和我公司之间完全是一种独立的承包关系。即在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内部承包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今后凡遇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对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承包人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合同3

  建设单位:牡丹江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温州建设集团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牡丹江市中科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乙方) 由公司投资建设、甲方总承包施工的 牡丹江市百好花园1#~2#楼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或经业主推荐)现将其桩基分部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各方责、权、利,保质、保量、按期地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2)二、工程承包范围:1)、 桩基工程

  2)、

  三、工程内容: 钻孔 桩 600 m3,桩径 60cm桩长 11 m 只。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 材料甲供);

  五、材料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钢材、商砼 ,采购方在采购材料的同时应严把质量关,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均须有质量合格证明。

  六、工程造价:

  1)本分包工程暂定造价 m3,含税金),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建设单位签证后按实调整,材料价格实行 。

  2)本分部工程使用20xx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省市配套文件为依据,计算方法: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总包合同的工程款支付为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乙方应上报已完工程量,甲方进行汇总后统一向业主上报,经业主核定后,在次月7日前支付工程款,按当月完成量的80%支付(甲方在业主资金到位情况下,应保证乙方的工程款项,若不到位,按规定计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的月息2%)当月甲供材料同时扣回,余款在该桩基工程通过验收,办理该桩基工程竣工结算后结清(留保修金)。

  5)其他;1、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的`配合管理费按中标的桩基造价%计取。 2、

  七、施工工期:

  1)本分部工期为 30个日历天,自 20xx 年 7月 1日至

  20xx 年 7月30 日为止。如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200 元,超过天,每延期一天罚 300 元,以40天 为限。如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奖 200 元,以 30天 为限。

  2)在分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遇到非乙方因素和不可抗力,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经业主及甲方签证后,工期予以顺延。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联系单及现行的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本工程总包合同质量等级为创××杯 等级。如果该工程今后获得××杯等级,总包方应将所得奖励总额的%奖励给乙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总体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处罚乙方 万元,若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处罚桩基工程总价的%罚款,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相应费用,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2)本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负责按温州市建设工程资料存档与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要求,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总包单位。

  3)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如桩基质量引起建筑物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维修、赔偿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工程保修金按 %扣留,计 元,归还期限和方式按集团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九、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电接通至现场,提供总

  配电房、配电箱(一级配电箱)。

  2) 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提供座标控制点、水准点。

  3) 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 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 配合乙方协调有关工作。

  6) 根据乙方的计划及时供应甲供材料,并提供临时设施场地。

  7) 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手续。

  8) 甲方驻现场代表: 张健,联系电话: 15145370666。 乙方责任:

  1) 对施工期间劳动力、材料、资金投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统筹安

  排,不得转包。

  2) 认真做好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半天通知业主、监理单位、

  甲方及有关部门。

  3) 施工期间,乙方应配合业主、监理单位、甲方及有关部门对现场操作技术、

  安全资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随时抽查。

  4) 必需确保工程技术资料记录完整、准确、真实、齐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

  交付甲方。

  5) 乙方必须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所需要的文件。

  6) 乙方驻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

  十、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1)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乙方进场前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押金(为合同价的5‰,不少于5000元)计 元(如果确实有需要),若有违章行为,甲方在权按有关规定条款予以处罚。

  2)乙方应在现场设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并落实其相应的安全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要求入住甲方现场民工宿舍,人员应具备“三证”方能入住,三证办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负责提供安全帽、床铺、上岗证等(费用乙方自理),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4)甲方应组织乙方项目管理班子进行项目部管理制度交底;乙方负责对其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周开展安全自查。

  5)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根据规定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自验合格签字后报甲方。

  6)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运行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分包范围内如发生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负,对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运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进场材料和建筑垃圾按甲方要求定点堆放,做好落手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乙方违反本合同安全生产约定条款或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甲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罚款从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上级部门对乙方的处罚另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退还保证金时间和方式按集团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业主鉴证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鉴证单位壹份,各自转报有关部门备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合同工程完工达到质量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

  代 表:

  年月日

分包合同4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人),注册商标:_________,住址:_________,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人),注册商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总包人与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一、释义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二、总则

  2.1 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2 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2.3 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1 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3.2 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3 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3.4 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1 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4.2 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_________(其他从略)

  三、工地施工与通道

  5.1 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5.2 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5.3 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_________。

  四、开工与完工

  6.1 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6.2 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6.3 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6.4 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6.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五、指示与决定

  7.1 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7.2 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1 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六、工程更改

  8.2 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8.3 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七、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1 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9.2 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9.3 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9.4 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清单内规定的超额部分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9.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八、通知与索赔

  10.1 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10.2 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已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10.3 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九、工场物料财产

  11.1 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11.2 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十、赔偿

  12.1 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12.2 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十一、保险

  13.1 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13.2 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13.3 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十二、养护与缺陷

  14.1 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14.2 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十二、付款

  15.1 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15.2 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15.4 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15.5 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一一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一一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15.6 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十三、总包合同的终止

  16.1 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16.2 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16.3 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十四、分包人违约

  17.1 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B.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17.2 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17.3 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十五、争议

  18.1 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18.2 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18.3 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1 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19.2 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19.3 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19.4.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19.4.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十六、生效

  19.5.A.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一一S.I.1972/1147一一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分包合同5

  发包方:(简称甲方)

  分包办:(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列》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将该工程劳务分包乙方实施。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质量、安全等责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博爱福利院休养楼二期

  2、工程地址:绵阳市青义镇龙中村三社

  3、建筑面秘:约16000m2(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

  二、承包内容及单价

  1、±0.00以上土建工程、水、电、防雷工程综合单价360元/m2。(此单价包含人工费及施工中的所有机具设备及周辅材料)如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增加部份按实结算,此单价不含税金。

  2、±0.00以下工程

  1、基础砼:18元/M3(商砼、振捣、找平)。

  2、地粱模板:38元/M2(包括制作安装及辅助材料)。

  3、钢筋:800元/吨、(包括制作安装及辅助材料)。

  4、砌体:90元/M3、(包括防潮抹灰)

  3、零星用工:如因甲方需要零星用工.用工单价:杂工80元/天.技工150元/天。

  4、主体内容

  1、泥工所含工作内容:砌体、抹灰,浇筑楼地面、屋面及屋面设计涉及的泥工工作(包含屋面瓦及零星预制构件)、公共部份的粘贴、粉刷、通道墙的涂料。外墙抹灰只抹一次,底层地面10cm垫层砼。天棚不抹灰、楼层不做找平层(厨、厕地面除外),室外一米内散水。

  2、木工所含工作内容:模扳的制作安装,(包括构造柱模板),高强止水螺杆由甲方提供。

  3、脚手架含内、外架手架、外爬架或挑架、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施工通道、预留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

  4、钢筋工所含工作内容:钢筋的制作安装、竖焊、对焊、搭接焊、焊割等。

  5、水、电、防雷工作全部安装到位。(包括户内水、电、灯具的安装)

  5.本工程的装饰及后续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四、工期

  工期240天,自进场之日起。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延缓。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相关施工资料,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及临舍。施工用电甲方只提供至一级配电箱。现场二、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根据业主要求合理制定周、月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实施安全指导及监控。

  4、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或业主、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甲方支付乙方工人在停工期间的务工费及周转材料、设备机具费用。

  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及建筑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违规操作。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质量整改指令

  3、乙方责任人必须抓好质量检查工作,作好质量自检、互检、自查、自纠工作,整理好各工序的技术资料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甲方项目部通知积极组织安排工人进场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甲方项目部的合理进度计划安排,甲方项目部有权处罚乙方500元/次责任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外脚手架留给甲方20天时间做外墙漆,这个期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时间的租赁费由甲方承担。

  7、乙方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子,且必须交甲方备案

  8、乙方在施工运程中,必须合理使用材料,严禁浪费,否则将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进行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伤亡事故,防范轻伤事故。

  2、乙方必须对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对员工的三级培训教育必须要落实在实处,对班组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整理机具,垃圾,材料、成品、半成品,且必须按指定位置及时堆放整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费用由乙方承担。

  4、职工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得乱抛烟头及杂物,防火器材必须具备,防火标志必须上墙,厨房必须清洁卫生,做好排污防腐工作,并办理相关卫生手续

  5、严禁员工饮酒后从事任何工作,严禁野蛮施工,在操作过程中上岗人员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元/次责任金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内由乙方负责,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由甲方在保险公司报销后,超出部份款项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7、在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烤火取暖及做饭,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500元/次、

  8、乙方必须管理好下属班组,严禁工人在现场酗酒闹事及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处罚5000元,且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付款方式

  1、乙方在三栋房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一层工作完成后甲方开始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支付标准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二层以上甲方按每月进度8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报量,次月15日前支付进度款。

  2、主体工程、室内外抹灰工程、公共粘贴及墙面涂料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90%,余下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的99%,另外1%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期满后10日内付清。

  3、工程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作为结算依据。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及国家相关规范计算为准,如有变更按实结算。

  4.进度款的支付额度以下列分项工程单价为依据进行中间计价:主体工程:290元/㎡室内抹灰:25元/㎡外墙抹灰:10元/㎡水电防雷:25元/㎡公共通道粘贴和涂料:10元/㎡(以上单价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九、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质量保证金,该合同即生效。

  2、保证金的返还,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完成三栋,10天内退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在该工程另外三栋主体结构完成后10天内退还余下的全部保证金。(保证金在返还期内不计息)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如一方违约,必须赔偿一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金。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拖欠资金按日息2‰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工,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上述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延误工期,如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及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0—10000元的责任金。

  4.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不能顺利进场施工,甲方须赔偿乙方10万元违约金,该合同继续生效。

  十一、其它

  合同中有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分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务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 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日 小时、每周 天工作制。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务报酬

  第五条甲方按月足额以 货币 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 元。

  五、劳务保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保护和和劳务条件

  第八条乙方的劳务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务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务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务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条劳务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务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劳务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务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务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务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务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务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接的清远市碧水康桥小区3#、4#、5#、7#、10#、11#楼工程项目的±0.00以上的砌体、装饰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分清双方的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经过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 清远市新城E12#区(原新城西14#区)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3#、4#、5#、7#、10#、11#楼±0.00 以上的砌体、内墙批荡、外墙砖装饰工程: 内容为按建筑施工图纸、清远市通病措施、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规定来完成本工程的砌体、装饰工程,(砌体工程包含: 墙体砌筑门头窗头、拉结筋、电梯井内构造柱、横梁,门头窗头板(梁)的施工,卫生间、露台捣反水。窗头素混凝土压顶施工,阳台、露台及屋面高度300mm以下的返挡水钢筋砼墙施工等在内;装饰工程: 除住户内的天花批荡、住户内的楼梯地面找平层,其余的按建筑施工图纸、清远市通病措施,各栋建筑外边线以外宽度500mm内的散水坡或小沟施工等在内)。

  第三条、承包方式: (甲方一定要提供各栋楼层主轴线给乙方,乙方不负责主轴线),乙方以包工、包施工员、包放线工作,包管理、包提升笼的驾驶人员、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砂浆机、包斗车、包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及电览,不包主材和大型机械、不包施工中所需用的水电费。

  第四条、施工方法: 本工程的砌体、装饰工程分为4期施工,即3#、4#楼为第一期,7#楼为第二期,5#楼为第三期,10#、11#楼为第四期。

  第五条、施工工期:

  1、第一期工程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总工期为 90 天

  2、第二期工程总工期为 120 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3、第三期工程总工期为 150 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4、第四期工程总工期为 100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第六条、承包单价: 本工程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柒拾陆元伍角整 (¥ 76.5 元),(如乙方对5#楼不施工时,其余的3#、4#、7#、10#、11#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中扣除8元/m2 为乙方结算单价)本工程的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合同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赶工工资、加班工资、提升笼驾驶人员工资、管理费、工伤费、个人安全保险费,文明施工费、平安卡费、暂住证费、损耗材费、各种小型电动机械费、手工具费、斗车费、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及移动电缆费等的一切费用在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调整单价和增加其他费用。

  第七条、结算方法: 本工程以实际完成竣工的砌体、装饰工程能达到验收标准,按各幢各层(工程量按广东省土建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总和乘以第六条规定的承包综合单价计算。工程结算由乙方编制,并于本工程竣工后的二十天内送交甲方;甲方须于收到工程结算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逾期未提出修改意则视甲方已认可乙方编制的工程结算。

  第八条、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结算,乙方在本月25日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工程进度报上甲方审核,并由甲方于次月10号前按结算款额的80%拨付进度款,各期工程完成竣工后付至总价款的90%,余下10%于该工程结算认可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和签证。

  2、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的塔吊二台,5#楼人货施工梯一台,3#、4#、7#楼各栋一台钢井架,10#、11#楼各栋二台钢井架,(其余的由乙方完成施工所需要)。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负责工程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与开发商、监理、设计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6、负责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

  7、负责将临电安装到每栋,并在各栋每层处设置一个固定配电箱。

  8、负责将临水提供材料到各栋各层由乙方负责每栋每层管道和阀门安装。

  9、根据乙方提供的《月进度计划》和《材料购进计划》采购材料。

  二、乙方责任:

  1、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月进度作业计划》和《材料购进计划》。并于前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前上报甲方。

  2、严格按施工图纸、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月作业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

  3、负责工人住宿工棚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4、施工机械: 除甲方提供机械外,其余的由乙方自带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电缆。

  5、负责施工期间各栋各层做到工完场清的文明施工标准。

  6、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管理。

  7、以书面形式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停工误工:

  1、因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甲方不给予补尝,工期顺延因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损坏的修复,费用由甲方负责。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如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甲方超过合同约定一个月以上不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已完成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结算。

  第十一条、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合同约定由乙方包料的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均由甲方采购和保管,使用时由乙方从甲方领用;材料一经领出,乙方应及时使用,一时无法用完的材料,乙方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1、质量: 乙方所承包施工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达到优良等级标准,在检查中,甲如发现乙方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提出整改,乙方应及时返工整改,乙方施工完成上一工序时,要立即进行自检,符合质量要求再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监理、开发商和职能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能达到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如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各工序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问题其返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2、安全: 乙方必须遵守《建筑法》,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安全施工政令、条规,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3、安全事故费用责任: 甲方设施一定要验收合格再提供乙方使用,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50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负责,在5000元以上并且超出部分的由甲方负责60%费用、乙方负责40%费用。

  4、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遵守《建筑法》,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文明施工政令、条规,场地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其它材料必须要堆放整齐。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8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XX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

  包干费高塔63-450XXXX3500.005

  3.00操作人员操作司机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

  二、租赁设备用途:

  设备用于大曌国际二期10、11项目。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50%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____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____区应在2小时、____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XX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9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

  二、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

  工程概况:__________

  三、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日历天(以工程开工报告或监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

  五、合同金额:

  暂定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六、工程价款与结算:

  6。1工程劳务费计价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业主后,甲方根据竣工图、实际工程量以及签证资料进行组卷送审,以业主委托的审计机构审定的结算价扣除税金后,分解出乙方所用劳务费用(含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所有费用+辅材费用+综合费x60%(该费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小型机具费)作为费用劳务结算价的基准价。

  6。2劳务费最终结算价:

  劳务费结算价以该项目最终审定金额下浮%后,作为劳务费最终结算价的计算基础,税金按乙方实际提供发票金额结算。

  计算式如下:劳务费最终结算价∑=劳务费结算价x(1—下浮比例)+税金—由甲方垫付的费用(例:检测费、施工围挡等需分摊的费用)—材料成本控制超额金额

  劳务费最终结算价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各项保险费、辅材费用、工程配合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6。3价款支付:

  6。3。1预付款支付及退还:

  6。3。2计量与计价:

  工程量:经现场代表签字、甲方审核程序、监理人员的工程量确认单,作为施工期间付款的唯一依据。

  劳务单价:以甲方及监理人员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分解出的劳务费用(现行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所有费用+辅助费用+小型机具费),作为进度款计价及支付依据(上述费用均不含税,税金按乙方实际提供发票金额计入)。

  6。3。3进度款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按监理单位审定的进度产值进行分解,并按第6。 2条的结算下浮比例下浮后的分解费用支付至%;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上报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资料,经甲方、监理审核确认后,30日内支付审核后的劳务结算价的%;

  经业主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完成后,甲方依据结算审定金额分解费用后,扣除%质保金后,30日内支付剩余劳务费结算价。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无息退还。

  6。3。4结算时间:可分段结算,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结算。

  6。4甲方按上述约定支付应付劳务结算款,转入指定账户:

  收款户名:__________

  基本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七、财务管理要求:

  7。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劳务结算价款,均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具正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2、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未按规定提供发票,不论何种原因,甲方一律不支付该项目劳务结算价款,在甲方支付劳务结算价款时,按税务及银行监管要求执行。

  7。3、乙方提供的发票开具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发票抬头,填开时间、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一致)一应俱全,正确无误且不得有涂改。除每年1月份可提供上年开具的发票外,其余月份只能提供当年开具发票。

  7。4、甲方不接受乙方提交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发票。

  7。5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日内,将发票(含抵扣联)送达甲方财务部。

  八、甲方义务:

  8。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8。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人员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3按时提供图纸,及时编制劳动力安排计划,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及劳务班组到位以及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8。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结算价款;

  8。5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6负责按照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表组织材料采购并按乙方施工计划提供材料。

  九、乙方义务:

  9。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9。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3天提交下月施工劳动力计划表,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9。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9。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9。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6按时提交报表、完成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竣工结算的编制及核对;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9。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9。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

  9。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11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必须准确(含合理材料损耗),若甲方实际提供给乙方的材料数量高于甲方与业主工程结算审计材料用量,超出部分材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劳务费中予以扣除。

  9。1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出具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家庭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进场登记。

  9。13乙方必须自带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名单、资质证书须报甲方备案。

  9。14应坚持安全生产、做好劳动保护,乙方必须为所属现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并将意外保险复印件在甲方项目部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承担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用。

  9。1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前发现有安全隐患,应书面报甲方进行整改,否则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9。16乙方必须为从事作业的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为施工场地内自有财产购买财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9。1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18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材料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施工:

  10。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毗邻建(构)筑物或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以及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0。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乙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造成第三人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侵权,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媒体曝光事件,乙方应补偿甲方信誉损失费5000元/次。

  10。5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0。6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书面报甲方,甲方视情节根据合同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理。

  10。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甲方提供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当拒绝施工,并以书面材料向甲方项目部提出报告。

  十一、环保与文明施工:

  11。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文明施工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出文明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11。2乙方施工现场应按照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

  11。3乙方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

  11。4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甲方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十二、事故处理:

  1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2。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三、保险:

  13。1在乙方劳务工作开始前,甲方应获得乙方为工作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的相关资料。

  13。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其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工作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投保的范围(内容)包括:根据分包合同项目确定。

  13。3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工作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工作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如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则在结算时按实际支付保费,进行扣除;乙方可在甲方购买保额基础上追加保额,甲方不另行支付保费。若赔付金额超出保障金额,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所有属于劳务分包合同项目的意外伤害保险。

  13。4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4。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须及时配合。

  14。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机械、施工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运行良好后投入使用。

  十六、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现场代表应提前7天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因变更增加工程量,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工期相应调整。

  16。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作量增加,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5如甲方因故停建或缓建,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16。6任何施工图纸以外的施工内容或涉及到工程费用增加的内容,均须获得甲方书面通知为施工指令,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通知擅自进行施工的工作,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十七、施工验收:

  17。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修复,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如乙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既不答复也不派人来修复,甲方有权利另外派专业队伍来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经现场代表和监理确认后,由甲方代为支付,并在质保金里扣除。

  17。2质量保修期:2年。全部工程竣工经业主验收合格2年后,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8。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结算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利息;

  18。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与解约违约金累计计算)。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 。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九、争议:

  19。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十、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暂定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十一、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21。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二、合同解除:

  22。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2。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撤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遗留在施工场地内的物品、设施及设备且无需向乙方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

  二十三、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分包合同10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遵循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陕西铁投佳苑 #楼工程中的二次结构、装饰、楼地面等工作承包给乙方 。双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陕西铁投佳苑 ________________楼工程

  二、 工程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

  三、 承包方式:

  ⑴包人工不包材料

  ⑵包工器具,工器具包括砂浆搅拌机、运砖、运砂浆车子,照明灯具及电线,三级配电箱,安全帽、灰斗、铁铣、水桶、水管线绳等所有施工用到的工器具

  ⑶材料现场运输、周转

  ⑷操作架搭设、拆除,装卸车

  ⑸包括成活前施工过程中未提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⑹包工期,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

  四、 承包范围及内容:

  施工图纸以内

  ⑴二次结构砌体、过梁、构造柱等;

  ⑵装饰装修工程:内外墙抹灰,空调板抹灰,飘窗抹灰,窗套装饰线条,滴水线,门窗包口,楼梯踏步及平台抹灰或贴瓷砖、安装钢筋,女儿墙压顶,坡道花岗岩铺贴等项目;

  ⑶楼地面工程地面找平,厨卫止水带等项目;

  ⑷屋面工程:屋面所有构造,包括铺缸砖等工程量;

  ⑸室外总体散水、坡道、台阶垫层或找平层,地面原土夯实等工作内容;

  ⑹合同未提及但图纸及设计变更包括的其他工作内容;

  ⑺包括筛沙、和灰、浇砖、砖割角、场内运输、上料、贴砖、抹灰,落地灰的清扫和利用,负责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到每天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内容。

  五、 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一)承包单价

  1、 砌体: 186元/m3,按实结算,不分墙厚度,包括过梁安装。

  2、 现浇过梁: 20元/m。(包括支拆模板,砼浇筑)

  3、 预制过梁: 16元/m

  4、 构造柱: 45元/m。(包括支拆模板,砼浇筑)

  5、 内墙抹灰: 元/㎡(包括风井内墙抹灰)

  6、 外墙抹灰: 20 元/㎡

  7、 止水带: 20 元/m

  8、 飘窗抹灰: 105元/㎡

  9、 砼砖制作: 1元/个

  10、 压顶: 10元/m

  11、 楼梯踏步平台: 900元/层

  12、 内外门窗包口: 12 元/m

  13、 上人屋面: 60元/㎡

  14、 不上人屋面: 45元/㎡

  15、 水泥地面: 13元/㎡

  16、 找平层: 10元/㎡

  17、 铺地砖: 35元/㎡

  18、 铺花岗岩: 35元/㎡

  19、 散水: 15元/㎡

  20、 坡道: 22元/㎡

  21、 台阶 50 元/㎡

  22、 零星抹灰:20元/㎡

  23、 零星砌砖:200元/m3

  (二)付款方式:

  1、 每完成五层砌体及抹灰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50%,砌体抹灰全部完成,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80%予以结算、人员退场,待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办清工地一切手续后,三个月内付至工程总款的95%,剩余5%的保证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后两月内付清(保修期起始日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 承包单价乙方以充分考虑了工程的实际情况,人工费上涨等各种因素,工程从开始至结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再提出人工费增加事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六、 工期要求:20________________年6月15——9月30日完工,工期每提前或拖延一天,奖罚500元。

  七、 质量要求:乙方在砌体、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有关砌体抹灰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GB50203-20xx,GB50210-20xx,GB50204-20xx规范验收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⑴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⑵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⑶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20m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

  ⑷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全部返工费用,甲方有权处罚500-30000元。

  八、 施工安全:

  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随意拆除“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及责任。

  3、 所有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

  4、 严禁使用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工人施工且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 乙方在工地内必须遵纪守法,听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按排,不准吵架、打架,偷盗、随地大小便,不准收留闲杂人员在工地,否则将处以每次500-1000元之间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治安部门处理,所有机械必须派专人开机、保管,乙方进入工地后,自己抓好所有的安全措施,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及时上报工地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每个工人上班时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班,不准从高空乱扔东西下来,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乙方在工作其间要严格抓好工人的人身安全。

  九、 双方职责:

  ㈠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期间技术、安全交底。

  2、为乙方提供材料、物料提升机,水源,电源及现有的施工现场。

  3、负责砌体质量验收及安全管理。

  4、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质量及安全、进度管理的情况,每次处罚100-500元。

  ㈡乙方职责

  1、 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劳务公司资质一套。

  2、 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建设单位及甲方的一切管理制度。

  3、 乙方必须按图纸、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按图纸及变更自行放线;按周及月为周期上报进度计划,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及监理召开的例会。

  4、 操作脚手架脚手板安拆运转。

  5、 乙方设专人养护,对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6、 乙方应设工长2名,技术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工人数量应保证总进度及周进度计划。

  7、 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并做到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施工。

  8、 食宿自理,且不得在施工现场及楼内食宿。

  十、 其他事项: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照图纸及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完成的工程量按50%给予结算。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分包合同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将武警重庆总队第五支队一、三中队及大队部营房项目的钢筋劳务单包项目(包工包辅料)分包给乙方完成。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武警重庆总队第五支队一、三中队及大队部营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黔江区

  三、建筑面积:5419m2

  四、承包方式:人工费+机械费、生产性辅、耗材费。

  五、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图、招标文件、图纸答疑中的全部钢筋工作内容。

  六、承包工期

  3、总工期:从地梁开始计算主体45天,二次结构25天。

  七、费用标准

  1、承包单价按合同建筑面积 元/m2计价支付,其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工具用具、劳保用品、现场材料上、下车费、材料管理费、现场转运费等全部费用。

  2、基础人工费单独计算,钢筋工 元/吨。

  3、工程上一律不考虑计日工,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八、乙方承担的细则范围

  甲方提供材料的抽复检的试件制作,钢材焊接、电渣压力焊接头、费料焊接。

  九、结算及付款办法

  乙方承接任务后,必须按图纸和设计变更完成工作量,如留有小量未完,甲方有权在决算时按工程量的三倍进行扣减。

  十、工期奖罚

  1.工程工期:主体框架施工期限:地梁完成后45个日历天;主体验收施工期限:地梁完成后90个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材料供应不上造成工程停工时或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经项目部签字认可,工期可按实顺延。(为不影响总工期,甲方可在总工期范围内,对顺延工期予以合理调整。)

  3、甲方按主体框架、主体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工期考核。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若不能保证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材料管理

  1、乙方对进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严格管理,按规定控制使用,节约有奖,超耗赔偿。

  2、现场钢筋制作加工损耗为%,其余的材料损耗按项目材料部

  门的规定执行,若超规定标准甲方将按钢材同期市场价格要求乙方赔偿。

  十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

  ⑴若乙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设计更改、施工规范、规范操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自行承担人工费和材料费。给后期内外装修造成的工料损失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劳务费用中扣除。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3)若乙方所完部分工程质量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未能达到质量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承担100%。

  2、安全施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20xx元以内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超过20xx元的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安全防护

  (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

  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作业时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采购使用,但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否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整改。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万元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保证金。解除方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壹拾万元正。若乙方借故中途退出施工,甲方拒付工程人工费,其损失由乙方自负。如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所需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有困难,可向甲方租赁或由甲方拨价给乙方,但甲方收取3%管理费。

  3、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由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与甲方施工、技术、材料、质安等相关部门配合,仔细阅读图纸,发现问题事先提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同甲方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经甲方签认分项质量,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否则,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如因甲方材料、设备停电延误的工期一个月在3天内(含3天),不予赔偿乙方损失,由上述因素造成3天以上的工程停工、窝工,乙方用材、机具租赁等乙方可以办理签证,由甲方承担损失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若乙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而甲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甲方全部承担。

  6、乙方必须具备本项目建设人工费周转能力,以及相关的协调能力。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禁转包,一经查出,立即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8、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管理制度等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超出规定损耗的材料用量(本合同未规定的按合理的损耗计),均由乙方负责。

  10、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

  1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91)81号文(禁止使用儿童工规定),违章者按劳力字(92)27号文(使用儿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执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有四证一卡。

  12、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和女工以及18周岁以下50岁以上者不准进场上班。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清退。并按照渝劳发(1992)23号文件规定,给予罚款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3、本合同签订后,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业主与甲方以外原因导致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若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自带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但甲方必须为乙方撤出提供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量的劳务费和赔偿费用。

  1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 周自林 同志,乙方派同志为甲乙双方现场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

  15、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并保证实现。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7、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帐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乙方: 负责人: 电话: 年月日

分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____科技公司厂房公寓楼工程。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工包料。

  四、工程价格:

  室内为每平方11元,(普通涂料)外墙为每平方米30元(丙乙酸涂料)。

  五、付款方式:

  按施工进度付款,材料和工人进场一星期后先预支 元生活费,每月二十日左右按工程量的`70%付款一次,工程完工后付到工程款的70%。剩余款项验收合格后一年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工程期限:

  本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正常供水、供电、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资金到位,按时发工资,如工程款未按时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责任:

  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乌海市地质花园9#、10#楼

  2. 工程地点:乌海市海渤湾区地质花园

  3. 承包方式:劳务合同(包工不包料)

  4. 工程质量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必须达到质量评定优良等级.

  5.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_年8月25日,结束工作日期:20_年9月30日。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李瑞峰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第二条 乙方及其参加施工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1.乙方须向甲方所属项目提供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 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2.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是18至4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进场工种和人数为:水暖工10人,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15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3.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却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劳资核实、存档。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花名册人员不符,将对乙方处以至少每次100元/人的罚款,且该施工人员必须退场,在此期间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所属项目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分包范围、合同价款

  1.分包范围:地质花园9#、10#住宅楼水暖工程提供劳务分包内容:给排水、采暖(不包括地热盘管和安装分水器)、空调冷凝系统和落水管安装及相关的洞口预留(包括消防系统预留洞口),零工每工日50元。

  2. 合同价款:水暖工程按建筑面积6元/m2。

  3. 2.1上述价款已包括各类人员工资、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费及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等一切费用。

  2.2上述单价均为优良价,与质量、环境和安全、工期、材料节约等指标挂钩,其中质量、工期、环境(含文明施工)、安全、材料节约各占本合同总价款5%,任何一项指标未达到要求按相应比例扣减。因设计变更导致本合同造价增减部分的价款,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结算与支付单价按下列方法执行;

  (1)合同中已有相同或类似的价格,参照该价格执行;

  (2)无参照价格的双方按实际价格协商确定:

  第四条 工程量的确认

  1、劳务供方每月按实际与甲方核实,确认工作量,对劳务供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劳务供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按实际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单价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结算程序:乙方进场后第二个月五日由甲方主管工长开出上个月已完工程量概算清单,经施工、质检、安全、材料人员平定签字,由预算员核算签字后,最后经项目经理核实后依据评价结论和本合同规定办理,作为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唯一依据。

  2、工程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当月结算并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次月按70%支付,工程完工后付90%,其余10%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3、若乙方未达到现场劳务用工或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完成此项工作,所发生费用的1.5倍将从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高单价或另外补贴,否则不予结算。

  4、若业主不能按工程合同约定比例付款,甲方将按业主付款响应比例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保证在甲方资金暂时短缺的情况下正常施工,如因资金问题而厌恶工期或停工,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

  5、乙方必须按月将工人工资发放到位,如出现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可以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下直接从所欠乙方的工程款中优先支付乙方拖欠的工人工资。

  6、对于审核人员和审核程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要求的.任何清单、单据、工单等均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员均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工资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工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要求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2、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性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平定标准》及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施工图、设计要求变更、甲方技术交底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

  3、 乙方必须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

  4、 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返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 甲方应想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备并已确使用。

  6、乙方应配合甲方安全员进行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作到工完场清,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队劳务人员进行经常和定期的安全教育,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工作。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 乙方在劳力设备、高压线路、底下管道、易燃、易暴地段加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和实施。

  8、 施工中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或者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文字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 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3、 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各项签证及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劳动力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必须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责任。

  2、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3、 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和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第八条 材料、机具供应及管理

  1、 乙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材料、设备等需用计划,经确认后,甲方根据需用计划进行采购。

  2、甲方提供所需材料,乙方均需要办理领料手续,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大材小用,长材短用,丢失、损坏或浪费,否则甲方按够入价加倍扣罚,并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第九条本着友好、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好合同,如因不可抗力或因建设单位原因等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进度进行估算并支付工程款,甲方不在补偿乙方其他任何损失,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第十条 履行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保证达到甲方提出的总工期及分段工期要求(建设单位原因除外),因乙方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由于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进行处理,或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地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

  3、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5000~10000元违约金。

  4、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双方授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 责 人: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责 人: 年 月 负 日

分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公司决定,本工程钢筋分项由乙方实行劳务承包。为确定双方在本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钢筋绑扎分包劳务合同样本内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要求及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分包形式,(扎丝、焊条、扎钩等辅料和钢筋所需机械工具、施工电缆由乙方自理)把钢筋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

  4、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除屋顶钢结构而外,其余所有钢筋内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包括所有图纸变更及业主、施工单位调整的工作量等,按照甲方规定施工期完成工期内的全部任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分包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安泰工地

  二、工程地点:广汉市台北路

  三、工程内容:安泰工地塑钢门窗制作工程

  四、承包范围:固定塑钢窗、推拉塑钢窗双包制作。

  五、承包方式:

  1、此项目为双包工程,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定做要求,进行塑钢窗窗型的设计、绘制并提交大样图给甲方确认后,乙方再按要求制作。

  第二条工程总价

  门窗计价以建筑洞口面积为准,推拉窗为平方米,每平方米元,固定窗为平方米,每平方米元,工程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天,自年月日开工到年月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天,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塑钢窗按JG/T3018-94 PVC塑钢窗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认可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安装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3-96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执行。

  第五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塑钢窗为正品中德牌塑钢窗,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提供两块中德塑钢型材样品,经双方确认作为工程验收封样。

  二、型材:中德塑钢型材(白色),玻璃:普通中空玻璃,厚度为5cm,五金配件:优质五金配件

  二、施工中由于甲方变更设计,造成乙方提供的材料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实际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或者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加工制作好的塑钢窗成品后,根据甲方的通知,乙方分批次免费运输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并负责卸货,在运输及卸货过程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

  第六条设计变更

  一、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经乙方确认后进行变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调整。

  二、乙方发现技术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工期相调整。

  三、由乙方制作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且非经甲方许可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甲方责任

  一、提供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及有关设计变更的全套资料。二、为乙方提供存放塑钢成品临时仓库。

  五、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工程款及结清尾款。六、对施工过程中非乙方责任造成的门窗损坏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

  第八条乙方责任

  一、负责合同约定的塑钢门窗的双包制作,并按100%按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塑钢型材、玻璃出厂检验报告,及时送交甲方。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四、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五、在合同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九条工程验收

  一、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份)和竣工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二、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三天内不予以批准且不能提出正当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披批准。

  三、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验收须返修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重新递交报告的日期。

  四、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的,视为经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安全、质量等问题及相应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五、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出和结算

  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即¥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工程预付款。其余款项于每月日按甲方确认的工程实际完成量的57%支付。门窗单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10%其余3%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十天内一次结清。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顺延

  一、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均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乙方工期顺延;乙方原因造成的未经甲方许可,工期不顺延。

  二、如确有必要,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通知发出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属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经济支出,未经甲方许可,工期不顺延。

  三、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施工过程中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四小时。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适当地交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接通施工用水电及安排相关设施。

  4、甲方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5、甲方资金不足或不及时付款导致停工。

  6、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工期的提前和拖后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拖延1天,给付甲方500元,罚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第十三条保修期

  一、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门窗单项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二、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良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均限期由乙方修复并承担费用。因甲方责任千万的损失,由甲方负担费用,乙方配合修复。

  三、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请第三方代为保修,费用从乙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争议

  一、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非经甲方许可工期不得顺延。

  二、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三、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附件份,经双方确认与合同具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附表(一):门窗表成品

  乙方: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报价表(附表二)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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