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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4-06-05 16:36:45 合同 我要投稿

分包合同(精)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分包合同(精)

分包合同1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鉴于 武汉3506服装厂 (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经发包人同意,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勘察设计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工作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工作地点:

  甲方将其承担的__________________勘察设计项目中的外业勘察设计部份,委托乙方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见甲方提供的勘察设计委托书。

  四、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开始进行外业勘察设计工作;竣工日期: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全部外业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三日之内,上交本项目所有的外业勘察设计资料。

  五、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本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工作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见承包方的勘察设计委托书和技术设计书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书面的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 提供外业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内,已有的技术资料及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内,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4、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协调外业勘察设计过程中所需要联系、协调的事宜。

  5、 若勘察设计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 三、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工作内容: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6、负责外业勘察设计过程的监理。

  7、及时检查、验收乙方按期提供的中间成果资料和最终全部成果资料。

  8、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的款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勘察设计委托书和技术设计书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 在外业勘察设计工作开始前,提出外业勘察设计纲要或组织设计书,派人验收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3、在现场工作的外业勘察设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

  4、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如乙方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勘察设计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

  7、乙方必须为乙方涉及本合同的外业勘察设计人员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外业勘察设计工作,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工程总价款10 %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及时地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或因外业勘察设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外业勘察设计费用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经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用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八、工作量计算及付款方式

  1、工作量计算。本合同工作量的计算,以甲方签字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2、工程费用计算。本工程以单价为:勘探孔每米元人民币。抽水试验孔每个单价24000元,营业税金(税率为5.86%)由承包人支付。附决算清单。

  3、付款方式。本工程付款为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一年以内付工程总价款100%的工程款。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可向 武汉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十、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一、合同订立地点:。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2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巨力广场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二、分包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金额:约伍佰陆拾壹万元整。小写: 材装饰面积330元/m2。承包方式:设计及施工包工包料。

  三、工期

  1、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2、工期延误:

  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及一周内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给予乙方工期顺延,乙方要会同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办理工期延误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工期顺延。

  3、工期每拖延一天扣违约金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

  五、工程各种费用和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结算:按照每月工程形象进度的70%支付,余23.5%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建设单位)办理完竣工结算的一个月内付清。留6.5%工程保修金,按照国家有关保修规定执行。

  2、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支票支付工程款。

  3、预借和决算承包费均由甲方施工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预算部、材料部签注意见,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由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4、凡国家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有关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组织施工。乙方未按以上规范组织施工,造成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2、施工期间,乙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要严格依据《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3、乙方组织的各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人及特殊工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出现“三违”现象。

  4、乙方施工期间出现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居住、饮食(如食物中毒)、行为(如打架斗殴)等方面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认真接受甲方及建设主管部门、政府其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各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等,同时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防护用品,如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在使用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对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伤员要及时护送至医院全力进行抢救,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立即上报甲方项目部,在抢救伤员移动现场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工作,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当地政府部门勘察现场和调查事故,不得提供伪证。

  8、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都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七、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等级验评标准要求。遵守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务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或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定额标准及本公司管理程序文件等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进行统一管理、协调、调度,并有权进行监督和控制。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若乙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和信誉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终止合同。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水、电、临设及配合施工的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2、乙方有义务审查所属工作人员的身份情况,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不得雇用聋哑、智障、残疾、无技术女工及不满18周岁和超过55周岁的工人。

  3、乙方有义务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真实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及身份证号),并报甲方备案以备教育检查。

  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按期、按项、按量完成与甲方签订合同范围内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5、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报甲方审阅,经审阅采纳的建议,需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变更。

  6、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及交通安全、明火作业、煤气中毒等方面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乙方要合理支付劳工工资,依法雇用和清退劳工,因拖欠劳工工资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遵守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结清工程价款即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议。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3

  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砖混结构。

  5、架子类型:钢管扣件,双排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挑架另行协商)

  第二条:承包范围如下:

  外脚手架搭拆、刷油漆、安全网挂拆、竹笆铺拆、四口五临边搭设拆除,提供木工棚、钢筋棚、基坑围护等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钢管使用处,楼层内架钢管、扣件,每栋楼备料二层,以及材料的运输、看护。

  第三条:工程承包施工日期

  外脚手架_________天,木工内支撑架_________天,起算为甲方通知钢管材料进场之日起。如甲方工程使用超期,造成乙方工程不能按合同期完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钢管扣件、安全网、竹笆、看护人工费、材料的损失费,由甲方承担损失费用,按建筑总面积为一体计算每天_________元,但在超期使用材料过程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另竹笆、安全网在超期时间使用时,

  如有损坏,甲方无任何条件向乙方要求更换新材料。

  第四条:工程质量

  钢管、扣件(钢管壁厚不少于_________MM 扣件_________KG/个)符合太仓市行业规定,外脚手架搭设符合外排架规范,验收标准和安监验收。

  第五条: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

  执行建筑企业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接受建筑企业及项目部安全教育,遵守项目部纪律,违章作业接受项目部教育,发生工伤事故,按劳动保护条例处理。

  第六条:工程进度

  遵照项目部通知安排执行,主动配合工地顺利生产,不妨碍主体施工进度,违章造成的接受项目部处理。

  第七条:配合施工

  1、内排架钢管、扣件搭设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在完成作业面内,多余钢管扣件未清理完成,在多次通知项目部未做到落实的情况下,按实际发生租金费用损失向甲方签证。

  2、内排架钢管扣件在拆卸过程中,在完成拆卸某区工作面后三天内必须清理完成,并用塔吊吊到临时堆放点,堆放好钢管扣件,不得从高空抛下,不得随意切割钢管扣件,如必须切割钢管应相互沟通,做好损失记录,向甲方签证。

  3、在施工过程中因本工地施工人员发生偷窃,在人脏俱获的情况下,按偷窃价值金额五倍罚款,由项目部在外包人工款或工程款中代扣,偷窃价值较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条:过程承包金额

  工程施工面积按_________年综合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面积,承包金额小高层_________元/M2、多层_________元/M2、地下机动车车库_________元/M2。本工程建筑面积约_________M2。实际建筑面积以最终决算为准。

  第九条:工程付款方式

  1、楼栋封顶后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

  2、落架清场后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

  3、竣工验收后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

  4、余款:待业主审计后付清。

  第十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待工期满、价款结清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包合同4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工作人员与第三人签订分包合同,判断该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于建设方的主要依据为,该工作人员是否有权代表建设方并且是否以建设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

  二、案件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xx)青民三(民)初字第2242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831号

  三、基本案情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天实业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一冶集团公司承包五天实业公司徐泾新建厂房车间一的土建及水电,工程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7,900,000元。同年9月25日,五天实业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五天实业公司徐泾新厂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计107,900,000元(包括前述合同金额)。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刘甲承接五天实业公司新园区水电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造价为5,897,554元,付款方式为保固期满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保固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等。20xx年1月9日,刘乙在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内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确认,该表格上载明:“工程名称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总包单位为一冶上海分公司,承包单位为刘乙作业队,承包范围为土建及安装总体,对外结算金额为81,500,000元,提取固定管理费2,100,000元,内部结算金额(含税)为79,400,000元,财务部意见中写明扣除税费2,603,886元”。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基于以上事实,现对贵公司支付徐泾厂房项目工程款作如下确认:1、贵公司支付至我公司银行账户工程款51,000,000元,2、贵公司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以上两项合计68,500,000元经三方确认后即为截止20xx年1月31日贵公司支付给我公司徐泾新厂房项目的工程款,三方财务据此入账”。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 五天实业公司发包给一冶集团公司的上述工程分项最晚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 20xx年6月26日,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水电工程)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保修期一年从质检站竣工验收开始”。该汇总表上由刘甲的代表张仲青签字。20xx年1月19日,刘甲申请工程款20万元,由刘继平作为经办人在用款申请单上签字。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月20日电汇昆山兴达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万元(该公司于20xx年9月16日出具证明,表明其代刘甲收取工程款)。刘甲确认截止至原审起诉前,其共计收到工程款4,770,000元。 刘乙于20xx年11月17日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人(刘乙施工队)承诺,本人以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于20xx年3月25日承接了旭懋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于20xx年9月23日承接了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徐泾新厂房工程,并承包该两个工程,因这两个工程而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对外欠款都由本人(刘乙施工队)承担还款责任。……5月本人(刘乙施工队)又承包了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世天威K7—1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现承诺尽快办理我(刘乙施工队)在世天威K7—1工程所做工程的结算,并对因我(刘乙施工队)在世天威K7—1工程中所欠的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对外欠款承担全部还款责任。鉴于

  以上债务将给贵司带来诉讼风险,我愿将我本人全部财产(含股权)抵押给贵司,对以上债务的偿还提供还款担保,并配合贵司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包括我方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如贵司因以上债务导致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相关的各项费用将由我全部承担”。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0月19日工商注册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于20xx年10月24日工商注册成立。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冶集团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项目结算价经双方确认为6,400,000元。但对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余款至今未支付。故刘甲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从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的标准)承担连带责任。原审审理中,刘甲表示坚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不要求刘乙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承担连带责任一节无异议。

  四、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关于工程款的结算,刘乙为项目经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确定工程款,因此刘乙可代表上述两公司确认工程款金额。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间就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总共支付的工程款不会超过该金额,实际施工人领取的款项也计算入刘乙应得的款项,因此刘乙多结算给刘甲工程款有违常理。因此,刘甲应得工程款为640万元。至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与刘乙间的款项可另行处理。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支付143万元工程余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付款义务人逾期付款,理应承担利息损失。刘甲认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次日起承担未付款之义务。因刘甲和刘乙就双方结算的工程款支付时间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此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20xx年7月1日承担利息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系争工程最后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结合分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自20xx年12月29日开始承担利息损失。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本金1,4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xx年12月29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审法院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就刘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因相关承诺只在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并不能对外约束刘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绝承担工程余款的支付义务没有依据。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分包合同5

  工程承包人:

  防水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成都市兴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一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_年9月27日,永久

  二、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成都市东部新区玫瑰花街道排工程

  工程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圣片区

  分包范围: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的人工部分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部分土方开挖,排水管道、附属工程安装,检查井砌筑及安装,土方回填,砂砾石、水稳铺筑;待定内容:路缘石、平石安装,方块砖铺设。

  三、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_年10月15日,结束工作日期:20_年5月15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210天。(暂定时间,遇法定节日和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质量规范和标准,本工程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五、项目经理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施工现场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六、工程承包人义务

  1、与施工相关的各种协调工作;

  2、提供施工电源;

  3、提供施工所需的砂、水泥、砖等辅助用材料,以及架管、扣件、模板等;

  4、施工计划确定之前,甲方应通知乙方共同商讨。计划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安排合理的工期,并做好材料、技术等保障工作,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自备与施工有关的机具,包括手锤、钢钎、斗车、铁锹、跳板等,以及相关的辅助材料。

  2、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查必须一次性合格,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也应一次性交验合格。若因乙方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等原因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除给予一定处罚外,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指定 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组织及相关的协调、安全工作。

  4、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做好与其它作业班组的`交叉配合工作,并严格落实进度计划。

  5、乙方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承担所属人员的安全责任,并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6、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劳动力。若因乙方自身的劳动力不足、质检不合格、组织不得力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超过三天则罚10000元。工期提前按5000元/段的标准予以奖励。

  八、款项支付

  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后,甲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检验合格后,甲方付清余款。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违约即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O_年 月 日

分包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加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并利于指导本项目工程施工 阶

  段的管理及后期劳务费的结算,现除甲、乙双方签订《A(B)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外,另作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承包工程工作范围:

  ㈠,基础、地下室及主体工程:

  1,桩间土夯实及150mm厚褥垫层。

  2,基础、地下室及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主要包括室内外回填土,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包括翻样);模板加工制作与安拆、砼的浇筑与养护;施工阶段的预埋、预留及二次植筋;施工阶段的配合放线;地下室及主体所涉及到的雨篷、栏板、女儿墙、空调板、飘窗及窗套等构件;地下室及主体工程能为装修所考虑的一次性施工成型的装饰线、滴水槽线等工作。(不含防水工程)

  ㈡其它:

  1,外架的搭拆及"三宝"、"四口"等安全防护:

  主要包括钢管油漆、搭设、张网、铺架板及主体完工后的拆除工作;"三宝"、"四口"及安全通道所需安全防护设施的加工制作与安装搭设等工作。

  2,其它还包括各种机械的就位配合,保养和维护及各种机具维修时的配合用工;所有进退场的材料、机具等的装卸车;施工现场各种标志、标识牌的挂拆及其它不可预见性的零星用工。

  二、劳务承包合同价款:

  1,A ( B) 座工程±0.000以下(含室内外回填土)按建筑面积: 元/m2。

  2,A ( B) 座工程±0.000以上主体工程按建筑面积: 元/m2。

  三、甲、乙双方协 定: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工程劳务施工前必须一次性向甲方提交现金伍万元整作为质保抵押金,待主体完工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四、乙方承诺(甲方遵照执行):

  1,质量:乙方确保本项目A(B)座工程基础及主体工程质量内控达到"AAA" 等级,并达到*市"雁塔杯"质量等级,若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等级,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以劳务总承包款 2%的罚款。

  2,工期:乙方确保本项目A(B)座工程工期达到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按每拖延壹天工期以劳务总承包款0.5‰的罚款。

  3,安全:乙方积极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若有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文明施工:乙方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确保达到甲方要求的省级文明工地要求,若未达到,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以劳务总承包款3%的罚款。

  5,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各项文件进行施工,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甲、乙双方将本着"重信誉、守合同、信守承诺"的原则,将本项目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六、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执行,其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有关安装专业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地点、分包范围和内容及分包形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和内容:

  (1)施工蓝图范围内消防除外的所有水、电等安装工程(弱电仅包括洞口预留、线管、线盒埋设),包括所有的管路预埋、洞口预留。

  (2)甲方直接下指令或转发业主方的设计变更。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改变。

  (4)安装工程结算、资料整编。

  分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机械、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等所有的安装项目同步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甲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项目完工期,甲方有权向乙方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

  三、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工程质量以《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及配套的水电现行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验收。

  2、对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监理方及时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通水、通电、通气、水压及气密性检验;系统调试、电阻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运转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再由甲方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验收。

  4、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

  5、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________年,保修起始日为:单位工程竣工日算起。

  6、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乙方现场安全施工要求为:乙方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并配备兼职安全员与专业电工,保证安全无事故。如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遵守机械使用规程,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乙方应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五、合同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造价暂为

  2、结算方式:本工程乙方根据甲方和业主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签证计算工程量,按照________年山东安装消耗量定额、现行价目表及相关配套取费文件以及总包合同的结算办法计算工程造价,结算总造价下浮20%即为乙方结算价款。

  3、甲方的设计变更及转发业主方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立即执行。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本合同规定予以计算,按变更单增减数量计算,计算方法同本款第1、2、3条规定。

  六、工程量计算及付款

  1、乙方每月该工作量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对乙方未经业主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业主不予计量。

  2、工程款拨付按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若甲方出现工程款延期支付,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则可能出现相应程度的延期。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完成结算后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 。

  5、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质量保修金的'50%,满________年后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修金的100%。

  七、材料机具供应

  1、本工程的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在正式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等),报甲方认质认价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2、本工程的材料质量须经甲方验收认可,乙方向甲方提供实物封样并提供各种质保资料,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经甲方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负责该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协调、负责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

  (2)开工前将施工图纸壹套交于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为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及其他双方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其它施工机构,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其费用包括在结算造价下浮中,不得对乙方另行计算费用。

  (4)甲方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交底。

  (5)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对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场地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处罚。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及工人住宿房至少两间。

  2、乙方责任

  (1)乙方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主体封顶后全额无息退还。

  (2)乙方要接受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对该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指导、管理。乙方必须配备全套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施工。

  (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同时书面汇报下月施工前材料、机具、设备、________动力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有足够、固定的人员,确保工程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

  (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5)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政策,遵守甲方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6)设计中注明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标准图、标准设计,由乙方自备。甲方提供两套原图纸给乙方,乙方不够需要的,自得复制(但不得提供给他人),费用自理。

  (7)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施工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孔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由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

  (8)乙方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乙方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不得使用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的老年工。

  (9)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偷盗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九、其他条款:

  1、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拒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罚款。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发出的合理指令,并积极履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罚款。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发出的合理指令,并积极履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乙方应与本工程其他发包方积极配合,施工中因甲方另行委托,不属于乙方施工的内容,其与乙方相关的调试及配合仍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监督与检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越级与监理、业主方发生联系。

  6、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乙方应执行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乙方应按时向工人支付________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________动报酬,因乙方未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导致工人申述甲方及政府部门,甲方有权按乙方制定的工资标准先垫付,该款项在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十、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约定负责人管理盖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工期严重滞后、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一、争议解决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补充工程量签证给乙方,乙方不得与业主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2、如若乙方施工未达到业主、监理、管理公司的质量要求,遭到业主、监理、管理公司三方退场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按乙方完成产值的70%结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程项目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签约地点: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8

  发包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钢筋制作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自基础开始,至结构结顶的所有钢筋及屋面钢筋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基础及主体结构的所有钢筋下料、制作、绑扎、焊接、安装等工作:以及所需的扎丝、焊条、钢筋工程所需的一切机具和辅料。

  2、辅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领取后在结算工程款时扣留。

  3、钢筋余料、废料的归类及堆放工作;乙方应合理搭配使用钢筋,若出现浪费或人为报废现象,由乙方双倍赔偿。

  4、无偿负责任区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做到每天工作结束前,剩余材料归类,工具归库,堆码有序,规范作业。

  5、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模板工,核校梁柱水平及垂直度,发现木工支模变形不合格,乙方要极时报告纠正。

  四、承包形式:本工程承包内容为以上工程内全部工程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全承包。若出现一起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由乙方全部白行承担一切经济、行政责任,甲方必须投入安全设施。

  五、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自备钢筋工所需的一切机具及设备,高处作业时需系好安全带,不准穿带钉、易滑鞋、拖鞋或赤脚。操作时不准嬉戏打闹。

  六、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钢筋吊装时要栓系牢固,避免吊装过程中散落伤人。否则,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部承担一切经济、行政责任。

  七、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人数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已经确定的施工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做如下处罚:

  1、每个工期段达不到进度要求的罚款l000元;

  2、总工期达不到要求的除按每个工期段处罚外,所承包的'总工程量单价下调20%。

  3、乙方连续两个工期段不能按期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20%结算。其余部分作为甲方另招用钢筋工种队伍延期窝工的补偿;或者甲方白行充实施工人员单价按合同单价的2倍记取,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八、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本工程钢筋工程按实际完成使用钢筋的净工程量计算,钢筋制作、绑扎、安装的桩基单价为20元/m,城台基底单价为30元/m3,基础地梁至三层单价为45元/m3,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5元/m3,合计80元/m3,焊接工资本层清付。(箍筋制作在外)标准层至屋顶单价为45元/m3,安全文明施工费35/m3,合计:80元/m3。

  2、(1)乙方须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先自行结算,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出月结算申请。由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确认审核。

  (2)工程量结算以楼层计算,基础及框架每层完工 天内支付工程款,二楼制作完工,标准层二层完工 天支付,结算一楼。80%的工程款,依次类推。其余部分待主体收工验收合格后25天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全部工程款。

  (3)乙方承包人须将职工工资分配清单造册上交甲方财务,由甲方财务审核后发放到每位职工,领取工资时随带身份证核查,否则甲方财务可以拒绝支付工资。

  (4)乙方应按月提供考勤情况。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协商解决。税金在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工程部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安装维修改造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及部件进行热处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包项目:

  甲方安装维修改造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及部件进行热处理工作。

  二、技术质量要求:1.甲方责任:

  ㈠、甲方提供热处理委托书;

  ㈡、甲方提供热处理工艺,并对热处理工艺的正确性负责;

  ㈢、甲方对乙方出具的热处理报告、曲线的正确性进行审核。

  2.乙方责任:

  ㈠、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热处理工艺进行热处理;

  ㈡、热处理完毕后,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或甲方的要求出具合格的热处理报告;

  ㈢、乙方对出具的热处理报告、曲线的正确性负责。

  三、服务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分包项目;

  2.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

  四、价格分包项目的'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五、付款方式

  甲方对分包项目进行验收合格,提供的质量证明书齐全并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则甲方按商确的价格进行付款。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期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电路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 。

  二.工程内容:前期预埋穿线管、穿线、上面板、分户电源、完工等。

  三.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

  五、工程总造价:(人民币)每平方8.5元,面积按照图纸国家统一规范计算。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为合同上指定使用电线、线管等材料。.

  2.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甲方的图纸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前期开工前付生活费由甲乙双方协商。

  2.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3.工程中期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40%,等工程完工再付清全部剩款。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 1套。

  四、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10.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10.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10.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0.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1.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1.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1. 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五、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一次性验收合格__

  以国家和吉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 :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施工面积(㎡)

  材料品牌

  14.合同总价暂定 157830 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4.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龙井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费, 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6.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6.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6.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6.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6.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_70_%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七、质量保证期为 5 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八、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2.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违约金。

  22.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违约金。

  22.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22.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九、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龙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5.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5.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5.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5.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5.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5.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一、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 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XX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XX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1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铜川KGD-Q-02-15地块经济适用住房

  二、工程地点: 鄂尔多斯市格舍壕村

  三、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给排水、采暖、消防、通风等安装工程施工图纸范围所有内容(地下设备、水表、热力表、雨排除外);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月月 工程总日历天数: 天

  2、施工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工程设计变更或甲方因图纸、设备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返工而逾期交工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支付迟延交工期间的机械、工具、设备的租赁费。

  五、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六、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 玖拾贰(92) 元/平方米;

  七、工程承包方式: 重包形式承包 ;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从地上三层封顶开始,甲方按乙方完成当月工程施工形象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外乙方不得再产生其他任何费用;如因工程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增减。分项分部工程人工费小于1000元的`不予增加工程款,人工费大于1000元的由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签字后按预算定额直接费进行结算,不计取任何其他费用。

  九、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决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否则不得使用。

  4、工程工期:

  5、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乙方必须按月将工人工资发放,如乙方迟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支付给工人。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提供相应岗位作业人员的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给排水、采暖、消防安装工程资料编制、整理、报送工作,确保资料各级验收合格。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内容》做为附件。

  十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息;

  (2)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超过三十日的,应向乙方支付怠工费,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材料损失费、工具、机械租赁费以及因工期延误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还造成其他损失也应予以赔偿。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工程负责人:地址:电话:年 月日

  工程负责人: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14

  劳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钢筋班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范围:工程基础、主体一层至顶层所有钢筋绑扎与安装。(钢筋原材料加工、支水钢板焊接、垫块、焊接、钢筋预埋,马蹬、包括扎丝、焊条)。

  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钢筋机械设备1套,其余由乙方自备。

  四、承包价格:框剪按建筑面积以每平方()元计算,都以各层的建筑面积计费。基础钢筋以吨计算()元/吨。另注:顶层楼顶建筑面积1.5倍计算。

  五、质量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与验收。

  六、付款方式:乙方自备工人生活费地上6层,地上6层完成量甲方付给乙方80%,然后每月80%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一个主方、承建方、劳务公司验收后付95%,余款5%,一个月后付清。

  七、工程进度:入场听从施工管理人员时间安排,不可按理由推辞、要坚守岗位,否则以罚款处理(以每次1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本着认真负责态度把好每一个工程环节。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八、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带病作业。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严禁斗殴。群体闹事、严禁施工童工、低智人员、赌博等现象。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费用。

  十、安全文明生产:

  1、甲方工期定在20xx年12月前完成,乙方无条件配合工作。

  2、工伤协定,乙方因工伤在30000元以内自行解决,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要求乙方不能再宿舍内私拉乱接电,不能再宿舍做饭炒菜等,如有安全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如有甲方造成停工、待料、(超过3天)甲方补助乙方每人每天200元。

  十一、甲方要求质保金20xx0元,地上6层退还。

  十二、①甲方要求乙方完工后清理钢筋归类,费用由乙方承担。完成每层工程量后,由施工员签字认可、支付款才能生效。否则不予支付。

  ②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给农民工买保险200-300元,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十三、乙方承诺合同条款中的.所有条件,如有违约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余款将被甲方罚没作为甲方损失。若甲方违约,甲方承担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十四、惩奖制度: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时间完成工期,如按甲方规定的日期工程完成,甲方奖励乙方楼10万元,

  2、甲方要求乙方,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日期不能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惩罚每栋楼4万元。劳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负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拟在_________________市县范围内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并获得该项目相应的政府规定的`所有补贴,现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在居间服务范围内为其开拓市场,寻求项目机会,提供技术及商务服务;乙方有意接受该委托,全力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双方对于共同开展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与运作,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

  2、协议期间和居间服务范围

  2.1协议期间: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___年。

  2.2提供居间服务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2.1居间服务的光伏电站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体项目;项目选址:_________________;光伏电站性质(渔光互补);拟装机容量:_________________≥100兆瓦。

  2.2.2居间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取得有权主管部门对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文件并确保电站项目被有权主管部门列入当地_________________年光伏项目建设规模指标中(指标规模≥100);

  (2)取得电力主管部门同意项目电力接入意见批复;

  (3)取得项目具备开工建设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水保、压矿、维稳、安评、防洪评价、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开工许可、送出线路规划批复、电网接入方案及审批意见等手续(以当地电价补贴实际需要为准);

  (4)取得电价核准文件、入网许可,完成调度协议及购售电协议的签署,并协助甲方取得发电业务许可及相关价格补贴批文。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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