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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需用方:
供应方:
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技术合同XXXXXXXXXXXX工程北京市XXXXXXXXXXXXX项目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20xx年03月02日
1、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要求
2、生产要求
2.1发车间隔时间要求:基础底板和顶板:不得超过10分钟/车次;墙和柱:不得超过xx分钟/车次;以满足连续浇筑施工且在现场不滞溜为准,供方在每次混凝土施工时必须委派现场调度与现场工长协调,负责指挥运输调派。
2.2机械设备要求:混凝土集中搅拌机组不少于2台,每台每次生产混凝土量约为1m。
2.3混凝土输送泵、配管及布料杆:本工程混凝土浇筑时采用以混凝土地泵输送为主,临时以汽车泵为辅助的方式。混凝土地泵选用如下页表。输送管采用DN125高压管;布料杆回转半径为R25m,端头加一根3.5m长软管。每台混凝土地泵至少配备一名熟练地泵操作人员,使用汽车泵浇筑时必须提供功率满足要求的汽车泵。
2.4运输与泵送要求:
2.4.1预拌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并避免遗洒。
2.4.2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装料前,罐内不得有积水、残留浆液和杂物。 2.4.3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泵送、浇筑过程中严禁二次加水。
2.4.4预拌混凝土罐车:以满足本工程混凝土连续运输浇筑为前提,基础底板浇筑时保证本工程专用罐车不得少于11辆,墙、柱浇筑不得少于8辆,顶板浇筑不得少于6辆。运送预拌混凝土时应随车签发《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对出罐时间要填写严谨,防止填写失误影响工程资料的准确。
2.4.5混凝土泵送时,应按JGJ/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执行。
2.5生产机构及人员要求:有完善的生产调度机构、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组织,分班连续作业的设备及员工。机构设置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6材料场地要求:有满足本工程要求的砂石料厂,水泥罐有足够的储备。
3、技术指标要求
3.1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的规定。
3.2对项目部提出的具体要求,供应方必须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应经供应方单位审批并盖章生效,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3.3材料要求:
3.3.1水泥:采用不低于P·O32.5水泥。质量必须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规定。
3.3.2石子:采用5~20mm卵碎石,含泥量不大于1.0%,泥块含量不大于0.5%,级配良好,针片状含量不大于10%。
3.3.3砂子:采用粗砂或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0%,泥块含量不大于1.0%。
3.3.4水:采用天然饮用水或自来水,PH值及氯离子含量经检测合格。 3.3.5掺和料:通过试配掺和粉煤灰,不低于国标Ⅱ级,掺量不大于20%水泥用量。
3.3.6混凝土微膨胀剂:防水混凝土及后浇带混凝土掺入微膨胀剂,种类为UEA-D微膨胀剂,混凝土供应方应检验其是否合格,并提供配合比及其掺量,且保证按配合比准确计量。
3.3.7缓凝减水剂或防冻剂:日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采用高效缓凝减水剂,应使混凝土满足初凝时间6~8小时及终凝时间8~10小时的要求;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应掺加方兴JA-2防冻剂;所用外加剂应有北京市建委准用证,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DBJ01-61-20xx的要求,其掺量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4配合比要求:3.4.1普通混凝土:
(1)、混凝土试配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25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得少于300kg/m3。
(3)、入泵坍落度(mm):
(4)、砂率:宜为38%~45%。
(5)、水灰比:应控制在0.40~0.60之间。 3.4.2抗渗混凝土:
(1)、混凝土试配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抗渗要求。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得少于320kg/m3。
(3)、砂率:宜为38%~45%。
(4)、水灰比:应控制在0.40~0.55(后浇带处为0.40~0.50)之间。
(5)、入泵坍落度(mm):
3.4.3冬施混凝土:
(1)、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2)、入泵坍落度:要求为130±10mm。 (3)、其余要求:同普通混凝土。
3.5有害物含量:碱含量不得大于3.0kg/m3。氯离子含量:抗渗混凝土不得大于0.2%,其它混凝土不得大于1.0%。氨含量不得大于0.1%。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γ)≤1.0。
3.6混凝土初凝时间应控制在6~8h,终凝时间应控制在8~10h,混凝土自出厂至浇筑完毕不得超过4h。
4、混凝土冬期施工要求
冬期施工原材料应加热,搅拌楼应封闭,混凝土运输车及地泵输送管均应有保温措施,混凝土出罐温度不低于xx℃,入模温度不低于5℃。
5、技术资料要求
5.1要求随第一辆混凝土罐车向项目部报送附表一所要求的(特殊注明的除外)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供应方除向项目部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附表二所列资料的可追溯性。
5.2每辆混凝土罐车随车小票必须注明车号、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出厂时间、坍落度、路程等。
5.3外加剂厂家及搅拌站的外加剂试验,必须要有试验报告和缓凝时间试验。
5.4石子要有压碎指标试验。
5.5商品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掺和料、拌和水必须执行《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DBJ01-95-20xx)的规定,进行碱含量试验,并进行最后的混凝土碱总量评估,向需用方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供应方应向项目部提供技术资料目录清单
供应方应向项目部承诺可追溯性技术资料目录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2
供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需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东莞市岭南电生产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xxxxxx科技园
第三条供应总量约30000 m3(结算时按实际供应数量计算)。
第四条供货期限: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如下表:
第六条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供方选用符合国家建筑行业规范标准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标准。
(3)现场抽样检验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该检验委托东莞市质检站负责。
(4)浇筑混凝土前,供方须按需方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质量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须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供方须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尚未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不予支付。
第七条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由指定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 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订单中应注明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时,需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产的特种混凝土的计划预约时间,应由双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订货时间确定提前预约的天数。
(3)需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于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供方。
(4)供方送货单应准确填写车号、司机姓名、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等相关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车不足5 m3,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每车支付100元的运输补偿费给供方。用斗车打柱子、桩芯、构造柱、圈梁、女儿墙等特殊部位时按公司合同单空载费加收方法执行。
第八条签收
1、供方须将混凝土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跟踪,并负责装卸。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组织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坍落度抽样检验:此后将整车混凝土卸清。需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数量计算。签收人为:1、联系电话:,2、联系电话:。
2、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需方按国家规范和标准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送检的试件经东莞市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检测不合格,检验费由供方负责,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该批次混凝土不予签收和结算,供方还须赔偿需方的损失。
3、需方对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以采取过磅形式随时抽验(三车平均值)。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误差在±2%以内,双方不予追究;如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负差在2%以上时,则当日各车均可按此实际负差比例计算。(标准:C10 2350kg/ m3;Cxx 2350 kg / m3;C20 2350 kg / m3;C25 2355 kg / m3;C30 2360 kg / m3;C35 2365 kg / m3;C40 2370 kg / m3;C45 2375 kg / m3;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需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经核实后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供方除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需方做出如下赔偿:
第九条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双方凭签认的送货单,核对各种类等级的砼供应量并依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单价结算货款额。 1.结算方式:现金结算预付款:首期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之后每期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需方须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供方指定的账户为供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帐户。 (1)若本合同所订混凝土供应完成之后需方尚需供应混凝土,则采用预付款方式或双方另行
商定。
(2)在货品质量合格且双方结算确认后,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需方索还所欠货款,同时按所欠货款总额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违约金,直到收回全部货款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导致停供,需方必须在最后一次供应砼之日起xx天内将余款全部第十条供方责任:
(1)供方应在浇筑混凝土同时供方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混凝土浇注、保养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和技术人员施工现场指导,导致混凝土质量缺陷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3)若需方需要质检站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检验费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质量保证止于现场取样,如因供方送料错误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5)因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若需方同意再次鉴定,则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供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货中断,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
(7)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无故终止混凝土供货。如违反此规定,供方应按合同混凝土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需方。
第十一条需方责任:
(1)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需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给供方,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负责。
(2)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计算欠准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实际需要时,需方应对此负责,并签认供方送货单给予结算。
(3)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尽量精确计算施工时间,遇有时间变更超过4个小时,供方可视需方变更订货时间,重新安排生产送货,需方应为此引起的供货混乱负责。
(4)混凝土搅拌车到达现场后,需方应在有监理人员见证以及供方技术人员指导的条件下,按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20分钟内派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时间应在每车卸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并在搅拌车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制作。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并对混凝土搅拌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混凝土司机必须听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需方应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及有专人指挥车辆。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负责赔偿供方损失。如出现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则供方人员及财产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因需方不遵循有关标准规范,不参照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运送、浇注、养护混凝土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时,有关损失由需方负责。
(7)需方在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单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需方负责,需方应签认供方送货单并给予结算。
(9)需方须向供方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0)需方指定联系人须配合供方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供方送货单上应填写的项目。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供需双方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供应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对供方造成重大损失,供需双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其它责任。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非供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政策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现,供需双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对方通报情况,协商与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供货起至所订混凝土供货结果结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止。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须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需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工地施工现场联系单》供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xxxxxxxxxx有限公司通讯录》。
(2)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址为各方的指定送达地址,须向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变更地址须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不得变更送达地址,各方向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
(3)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补充时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签订前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没有约定或者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浇注方式:
详细地址:
一、合同日期
二、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属文件
三、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结算:
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方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7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
五、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专人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预拌混凝土供应申请,其内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详细浇筑部位、浇筑时间及其它特殊技术要求,并在次日供应时间前1小时再次与乙方电话确认,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车到达现场。
双方有义务对天气预报进行关注,当遇有对施工及工程质量不利的天气因素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如甲方不予采纳,因天气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如甲方单次浇筑方量超过500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于乙方,便于乙方准备充足的原材、设备、车辆等保障更顺畅供应。
乙方运送混凝土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前,甲方必须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场地坚固、道路畅通,有照明和水源,便于泵车支车、操作等有利于施工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以保障人员及设备车辆的顺畅、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甲方准备浇注的结构部位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与乙方联系混凝土发运,由于甲方组织施工、浇注技术及保障条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未能在小时内浇筑完毕,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充分振捣,适时抹面及充分养护,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乙方有权予以监督。由于甲方不按规定进行养护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不当等原因导致乙方混凝土强度等技术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须中途停止混凝土浇注,甲方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预拌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按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货款结清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保证按甲方书面通知混凝土数量、强度等级等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并接受施工现场人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质量的随机抽查。
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安排供货,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供应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供应不能继续时,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约定:
1、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双方及时分析解决。
2、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没有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周期及方式进行混凝土货款结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供应,要求甲方结清全部款项,货款未结清之前,乙方有权暂扣相关技术资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规定,以当次结算总金额的日5加收违约金。
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供应相应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难以预料到的特殊情况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决。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有效公章后生效,甲方对乙方所供全部货款全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4
定货单位(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供货单位(乙方):
公司施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技术合同。
第一条
1.混凝土强度等级
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原则,就商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及要求
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编制说明:
1.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汇总,防水混凝土应注明抗渗等级,如果工程部位(如:柱)在不同层间混凝土强度发生变化应注明(如:×层~×层C××S×),如果项目包含几个栋号且栋号设计概况不一致应分栋号分别列表说明。
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根据工程设计情况列表。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甲乙双方应以如下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为一切工作的准则,但不限于此内容。本合同涉及有关规范、标准有变化,按最新、最高标准执行。
编制说明:
根据工程设计情况修改或补充。
第三条预拌混凝土的基本技术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预拌混凝土使用的一切材料必须符合第二条中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①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选用含碱量低于0.6%的低碱水泥。
②冬期施工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 。优先选用早强型水泥(大体积混凝土除外)。水泥各项指标均须满足标准GB175-1999规定的要求。
(2)砂中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通过0.3xxmm筛孔的砂且应不少于xx%,含砂率保持在38%~42%。
(3)石子粒径5~25mm,针片状石子不大于10%,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
(4)外加剂
①抗渗混凝土采用UEA型抗渗剂。
②非抗渗混凝土采用高效减水剂或泵送剂。
③冬期施工时,混凝土防冻剂选择性能优越环保型、早强型防冻剂,各项指标符合标准JC475-20xx、GB50119-20xx和DBJ-61-20xx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以Cl为主的氯盐类防冻剂,确保不含有氨的成分。同时应提前两个月将相应的资料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获得批准后,才允许使用。
④乙方可在满足甲方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它外加剂,但必须是北京市建委认证的产品,并且应有准用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并经复试合格。
⑤严格控制混凝土所用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使其符合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含有硝铵、尿素等容易产生刺激性气体成分的外加剂。
(5)掺合料
①采用I级或II级粉煤灰。
②乙方可在满足甲方质量技术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它掺合料,但必须有可靠的试验结果,为保证混凝土的颜色一致,要求供方采用单一来源掺合料。
(6)水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水标准的规定。
(7)冬施特殊要求
①预拌混凝土所采用的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它易冻裂物质。 ②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应采用加热水或加热原材料的方法。 ③冬期施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技术要求另附。
2.水灰比要求
最大水灰比及最小水泥用量见以上混凝土耐久性要求表;防水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小于32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小于280 kg/m3。 3.坍落度要求梁、顶板140±20mm墙、柱160±20mm垫层140±20mm防水保护层140±20mm底板140±20mm楼梯140±20mm坍落度经时损失由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具体执行混凝土浇筑申请单上的要求。
编制说明:
1.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上数值为经验取值,由混凝土浇筑的难易程度而定,在保证混凝土密实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坍落度。
2.根据天气情况,是否使用地泵,楼层高度适当调整。
3.泌水性要求
乙方必须确保供应的混凝土具有可泵性,必要时提供压力泌水试验报告(压力泌水试验的要求:10秒的相对泌水率不大于40%)。
4.初终凝时间
初凝时间不小于小时,终凝时间不大于小时,小时内混凝土达到1.2MPa(常温下平均温度为20℃)。
缓凝时间为砼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以后时间,乙方应综合考虑运距、堵车等多种情况进行砼配制。具体执行混凝土申请单上的要求。
编制说明:
1.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4小时;8小时;10小时,冬施时适当增加约2小时) 2.根据天气情况,是否使用地泵,楼层高度适当调整。
5.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强度指标及其它的要求制定。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设计。 ①所用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 ②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③甲方提出更改意见时。
6.交货时混凝土搅拌物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
(1)最高温度:≤ 35℃(夏季)
(2)最低温度:保证现场出机(自罐车卸料至地泵内时的温度)温度不低于10℃。 8.预拌混凝土运送
(1)运送时,运输车应保持混凝土搅拌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的.现象,且根据泵送规程以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运输途中搅拌桶应保持3-6r/min的慢速转动。混凝土运送延续时间不宜超过所测得的混凝土初凝时间的1/2。
(2)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加水,即:乙方司机及其他人员在运送混凝土的过程中不得加水,并且还应拒绝甲方操作人员可能因为工作不便而自行加水,并且及时将情况通知甲方。当夏季高温,进场混凝土的坍落度不符合混凝土申请单要求的,要求在现场添加减水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的监督下完成相应的工作,每辆罐车应自带有刻度的减水剂透明塑料桶。每辆罐车司机应经过预拌混凝土厂家试验室的相关培训工作。
(3)混凝土施工用量较大时,要根据甲方要求投入罐车和输送泵,确保混凝土浇筑的及时、连续性。
(4)甲方在混凝土浇筑前4~6小时将浇筑信息以书面形式传真给乙方,包括工程名称、浇筑部位、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等参数;在正式混凝土浇筑前2小时再次以电话形式确认具体的发灰时间,以确保能够准确供应。
(5)当遇到多个部位同时浇筑混凝土时,为确保混凝土准确运输到楼座,搅拌站要派调度员跟踪服务,并在现场指挥和检查各混凝土供应部位是否准确。
(6)正式进入冬施时,供应单位应负责将所有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套上保温被,以保持混凝土的温度,减少热量损失,并负责保温被的维护。同时负责监督混凝土搅拌车收车时将罐内积水倒尽,罐内严禁积水。
9.质量检验及判定
(1)检验项目包括:强度和坍落度。
(2)出场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坍落度由甲方专业人员现场抽测,混凝土强度试验委托(常规试验单位)、 (见证试验单位)检测。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随时进行混凝土的检测,并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合格判断
①强度的试验结果满足GB107-87的规定。 ②坍落度的允许偏差值为±20mm。 10.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混凝土运送于现场,应随第一辆车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原件(一式四份),上报使用单位技术部。按照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8.5.9条的规定,主要包括:
①配合比通知单、开盘鉴定
②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应写明部位)(浇筑完32天内提供)
③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每车必须带有小票,保证字迹清楚,内容填写齐全、准确) ④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技术资料还应包括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如下原材材质证明:①粉煤灰:合格证、试验报告。
②外加剂:出场合格证、准用证、性能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防伪标志、进场复试报告(法定检测单位)、生产厂家复试报告。
(3)除向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外,乙方还应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保证规程中8.5.9条第2项2)中所列资料的可追溯性。
(4)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中涉及“工程名称及部位”、“施工单位”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书面传真内容填写。
第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与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完后即告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及公章: 乙方签字及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5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标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商品混凝土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规格,价格,方式:
1、工程名称: 交货地址:总方量、总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供货方式:搅拌车送货到需方使用现场。
3、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调整,调整幅度在±20元/方(含20元/方)之内的,不予以调整,调整幅度超出±20元/方的,只增减±20元/方之外的部分,价格调整双方需提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调整幅度、时间以及工程量。
二、 技术标准:
1、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2、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H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章》。
三、 订货、交货及验收方式:
1、甲方每次要货时,提前一天指定专人通知乙方并说明工程部位、建筑时间、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要求,且甲方指定专人要货前两个小时再次与供货方电话确认。
2、甲方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并书面形式做备案;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有甲方指定的专职收料人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3、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如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现场混凝土施工跑模等,甲方以电话联系供方,乙方应立即安排调整,保质保量供货。
4、混凝土到现场后必须进行交货验收,并按标准留置混凝土试块。现场制作的试块甲方应进行标准养护并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龄期检验程度合格表明混凝土满足质量要求。
四、 供货量的确认:
1、按甲方指定收料人签字的送货单上的混凝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每次甲方所需混凝土方量如与实送方量有误差,甲方有权要求进行过磅,过磅如有误差,双方当场协商处理,由乙方负责误差方量数。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实际数量,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核算价款的依据,审计费用由甲乙共同承担。钢筋所占体积不扣除。
五、 付款方式 :
1.商混的供货方式为乙方先垫资1000M3后再按每浇灌完 M3,支付混凝土款,以后如此类推。封顶后30天付前期垫资1000M3货款的 %,60天付款 %,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五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2.货款结算时按甲方指定人员在收料单的签字为准。(甲方 有权所供数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3.上述款项以转账为支付方式,根据甲方需求所定价格注明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详情见价格表。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2、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4、甲方取样、养护、试验、检验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相关的试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甲方工程款,甲乙双方及时对账后,乙方执甲方工程款收款收据,甲方可直接在应付甲方工程款限额内拨付商品混凝土材料款给乙方。
6、甲方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7.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迟延支付式不付,按合同价的 %支付违约金。
8.甲方所需商混的数量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货到场,否则乙方按总合同价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七、乙方责任:
1、供方必须按合同和订单数量及时向需方供货,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
2、如所供混凝土商品不合格,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担保方、监理方、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专家参与,经鉴定查明原因,若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属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派调度人员到工地施工现场与甲方保持协调联系。
4.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关规定,在施工、运输过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证商混的质量,如混凝土质量未达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如乙方延误或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所产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货款金额全部结清为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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