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的合同集锦【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结算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结算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 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 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 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 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 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 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订地点:_________
结算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的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关于________结算及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望共同遵守:
一、经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________元,已付款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元尚未支付。
二、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权利,甲乙双方再无纠纷。
三、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全额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为维护权益向甲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为方便接收催收函、法律文书、文件等现约定以下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通过邮寄方式未能实际被接收退回的,相关文书及文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邮件接收地址: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乙方邮件接收地址: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结算的合同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乙方(租房方):_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将下表所列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两室两厅,访房屋用途为住宅。
三、租赁期限、押金、租金金额及交付方式
1、租赁期限:
2、租金金额:
3、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度的前__日前交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租赁办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其他约定事项:
每月房屋杂费及相关费用的分担分配如下:
1、合同中的租赁房在签定合同之日后的1年内产生的:水费、电费、气费、闭路费(或称有线电视使用费)、网络宽带费、社区物管费以及由乙方新增设备产生的一系列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中的租赁房在受到自然灾害或老化的影响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六、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____________
燃气热水器一台,燃气灶及抽油烟机各一台,空调三台,饭桌一张,电视一台,床两张,沙发一套。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算的合同4
甲方:xx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医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 (银行)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鉴于:
1. 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 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 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 释义
第一条 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 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 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 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 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 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 天:指自然日历日。
10. 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 合作事项
第二条 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 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 乙方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 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 主办行
第三条 主办行
1. 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 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 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章 结算规定
第四条 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 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 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 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 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 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 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 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 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 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 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 支付交易价款
1. 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 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 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给予融资,乙方必须将融资的款项及时划入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4. 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 出金
1. 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 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 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 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第十条 结算原则与结算数据
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 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 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4. 交易结算数据以甲方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丙方不予干预。若乙方对其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明细和余额有异议,由甲方负责查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5. 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 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 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 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 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 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 融资核实与校验
1. 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签订了药品电子购销合同,到期未付清药品交易价款的金额和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 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 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3)乙方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4)融资金额为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与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之和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
2. 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 融资还款
1. 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 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 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 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 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 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 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 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 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 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 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8. 融资期间乙方如发生重大产权变动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乙方知道后或者应当知道后应当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丙方。重大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歇业、申请停业整顿、停产、转产、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丙方。
9. 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 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 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 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 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 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 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 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 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0. 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务系统无法接收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台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协商采取其他资金划拨方式办理资金划转。
11. 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1. 三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外两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2. 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 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 违约
1. 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救济措施
1.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变更与解除
1.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协议效力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 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乙方: (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丙方: (银行)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
结算的合同5
供水公司:_________(甲方)
水费储蓄户:_________(乙方)
用户代码:_________
用户地址:_________
水表地址:_________
为方便用户缴交水费和实现现代化管理促进水费及时回收,经协商双方同意每月水费收缴委托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支行所属的储蓄所采取银行储蓄结算方式办理,并就有关具体事项议定如下:
一、乙方需先持相关银行市区任一储蓄所签发的活期存折到_________公司供水营业厅确定水费储蓄账户。
二、楼幢已安装一户一表的乙方,由甲方负责分摊共用的消防水用量,不得拒付。
三、甲方对乙方用水每次抄表计算水费后,通过相关银行计算机系统从乙方“水费储蓄账户”中自动划拨结算水费,不再另外通知。
四、乙方可持水费储蓄存折到相关银行失去任一储蓄所了解存款余额或索取水费收据,但跨年的`水费收据不作保存。乙方对甲方结算水费有疑问时可向甲方供水营业厅查询(电话:_________),如确属差错,在下月结算水费时退补。
五、乙方应视本户用水情况,及时补足存款,如乙方“水费储蓄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按期支付水费,甲方将根据_________有关规定,从数据传送十五日起每天按5‰收取滞纳金直至停止供水,并追回所欠款项。上述滞纳金乙方同意通过相关银行开立的“水费储蓄账户”中自动划拨。
六、合同书签章者与储户必需同一个人,并与身份证姓名相符。
七、乙方销户需先到_________公司供水营业厅办理用水销户手续,持_________公司的通知方可到储蓄所办理水费储蓄账户销户手续,否则储蓄所有权拒绝办理。
八、相关银行以合同附件的银行储蓄帐号来确认并生效(附件略)。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开户储蓄所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结算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1、于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甲方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
2、本协议书适用于乙方提供的各类国际进口快件服务、国际出口快件服务和国内服务。甲方之联邦快递服务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甲方对前述账号下所产生和/或相关的全部费用承担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i)国际进口/出口快件:运费、与托运或货件相关之各类税金和政府规费、附加费及国际空运提单上所载之其他费用;(ii)国内服务:运费、政府规费、附加费及国内货物托运单上所载之其他费用;和(iii)任何乙方为甲方垫付的款项(以下统称为“费用”)。就国际快件,以上费用并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发生。
3、甲方应对其账号信息妥为保密,以避免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甲方应避免任何未经其授权的人员在本协议中甲方地址、甲方通知乙方之其它取/派件地址或甲方其他托运地址等地点使用甲方账号向乙方交件托运。
4、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账单。甲方应在账单日起30天内将账单结清。就各类乙方垫款以及与托运或货件相关之各类税金和政府规费,乙方可不受前述30天账期限制,要求甲方及时结清。甲方应及时审阅账单,如有异议或其他调整要求,应在账单日起14天內向乙方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对账单内容无异议。甲方对账单内容部分有异议的,不应影响其余部分的按时支付。甲方应使用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并承担银行转帐手续费。为支付安全,除非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应以现金支付。
5、乙方运费、附加费等费率牌价和相关计算方式以网站或乙方印制之费率牌价表公布,并可定期或不时修订。甲乙双方可就适用之费率另行达成各类书面折扣协议以相应替代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如甲乙双方间无相关有效书面折扣协议的,则应当适用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甲方应在货件交运前查询了解前述网站公布的费率牌价等相关信息,如有需要,亦可索取乙方印制之费率牌价表。
6、虽有上述第5条之约定,双方同意:针对且仅适用于联邦快递国内服务(国内普达服务除外),若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递送之国内服务货件属于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表所列1区服务城市范围,双方将以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表5公斤段对应费率起算运费。
7、甲方为托运人的,即使甲方在国际空运提单或国内货物托运单上指示其他人付款,乙方未收到付款的,甲方仍须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的付款责任。乙方不承担以任何特定方式向甲方指示的.其他人催讨以及证明其是否以及以何种理由拒绝付款的责任。甲方应承担货件按相关指示送回托运人和未决定如何处理而需仓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8、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取消或变更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信用结算期限并就甲方已负之付款义务宣布立即到期。任何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单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的,甲方仍应承担已负之付款责任。
9、任何一方变更各类相关地址,以及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的,应在变更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无相反证据,国际空运提单或国内货物托运单上记载的托运人地址为货件实际交付托运的地址。
10、托运的每票货件,都应受相关国际空运提单(适用于国际出口/进口快件服务)或国内货物托运单(适用于国内服务)的条款和其中提及的标准运送条款所约束。各类运单和其他托运文件以电子扫描数据保存的,与该等文件之纸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件通过终端设备电子签收可在境内提取打印的,视为可靠电子签名。
11、本协议经双方充分自由协商订立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发生或与本协议相关之任何之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致通过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对本分公司促销用卡进行贴标签,本次贴卡业务由甲方策划,委托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实施完成工作。
二、乙方提交产生的劳务费用明细交由甲方审核(费用明细见下表)。此次活动总金额为¥元,大写:。乙方在实施过程中,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先行予以垫付,活动结束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费用,若甲方需乙方开据税务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约合金额为¥元,大写:。
三、乙方职责为认真负责做好贴卡服务,保证按合同规定完成。
四、乙方对此次贴卡服务的所有信息具有保密责任,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有关甲方的资料,乙方不得用于本次合同以外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第三方使用。
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而引发的争议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以上费用由于存在不定因素,若实际执行中所产生的.最终费用与本单有实际的出入,最终费用根据甲方最终所产生的实际贴卡数量结算。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结算的合同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努力,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该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双方同意就本工程结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结算协议书的签定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合同执行价款的最终核定,并不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署的“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及义务,除非该责任及义务已被乙方遵照合同文件完整无误的履行完毕(包含保修期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2、双方同意,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外,从本结算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工程费用要求。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价:________________
结算总价: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原件与此结算书封面一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结算的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 (交易场所) 上市的 (品种) 交易委托结算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节 委托事项及承诺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或承诺:
(一)甲方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期货公司,具有期货交易所会员结算业务资格;
(二)甲方具备符合期货交易所要求及从事委托结算业务所需要的人员、制度、营业场所和基础设施。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或承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出以下声明或承诺:
(一)乙方在中国境外依法注册设立,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境外特殊参与者的条件,具有直接在期货交易所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资格;
(二)乙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由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认可的授权代表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人”)签署。
(三)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中国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结算符合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或承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甲方接受并根据乙方委托为乙方在期货交易所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提供结算、交割等相关服务。
第四条 乙方作为境外特殊参与者,其交易指令直接下达到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将成交回报实时发送给甲方和乙方。
第五条 乙方对其交易指令的成交结果负有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是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乙方与其客户在参与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过程中因委托、交易、风险控制、结算、交割等发生纠纷的,应当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六条 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行业自律规则及协议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反此项承诺,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者解除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甲方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行业自律规则所采取的任何行为,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委托,并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委托结算关系。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反恐融资、反逃税等义务。乙方是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对其境外客户负有管理职责,负责开展其境外客户的、反恐融资、反逃税工作。
第八条 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等,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并配合甲方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并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及其客户的相关信息,除依照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等履行报告义务、接受调查、检查等情形外,应当为对方保密。甲乙双方承诺不利用结算业务关系及因此获得的信息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在具备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乙方缴纳的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在期货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开设期货结算账户。甲方与乙方之间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应通过甲方的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与乙方的期货结算账户办理。
第十二条 除交易所规定的紧急情况外,乙方原则上以银期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存入甲方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乙方期货保证金到账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为准。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有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是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甲方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为乙方开立综合资金账户,用于乙方的期货结算、交割等。甲方仅针对乙方综合资金账户收取保证金及登记明细账,不为乙方的每个境外客户设立明细账户。
乙方应当为其每个境外客户所交付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个境外客户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和核算每个境外客户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第十五条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收取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四)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五)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保证金不低于期货交易所向甲方收取的保证金。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发布的公告、市场风险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标准。甲方调整保证金标准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通知:
第十九条 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金额或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经期货交易所批准,乙方可以以外汇资金,标准仓单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可折抵保证金的数额、期限等依照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其支付或收取的与本协议、期货合约等相关的款项,如涉及货币兑换,兑换汇率以兑换发生时存管银行提供的汇率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货币兑换费用及汇率风险。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乙方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监管所需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第三节 结算与交割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 □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换汇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当日交易结束后,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提供的当日交易结算数据,按照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乙方进行结算。即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方法以及本协议约定计算乙方所有合约的盈亏及乙方参与交割合约的交割货款,同时计算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乙方的结算准备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本着准确、快捷的原则为乙方办理出入金业务。
乙方在交易时段不得出金,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期货交易所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业务规则,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及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的出金标准为(金额或计算公式): _________________ 。 出金后乙方账户留存的结算准备金不得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对于出金标准的调整对乙方出金标准做适当调整。
第二十六条 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造成甲方不能向乙方及时提供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另行通知提供交易结算报告的时间和方式。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甲乙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结算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乙方应及时登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相关文件。
第二十八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外,同时,甲方应当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或监管决定等文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通知延误或未收到相关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结果。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 分钟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 分钟未对上一交易日的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如乙方有任何异议,应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三十条 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三十一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有关交割的相关要求进行实物交割。
乙方进行或申请交割的,交割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三十三条 乙方参与交割不符合期货交易所或甲方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的交割申请或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进行期转现、标准仓单质押等业务的,乙方应根据自身交易持仓和期货保证金等相关情况委托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四节 风险控制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三十七条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况,乙方不得开新仓,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结果:
(一)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最低标准,且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二)乙方持仓超出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
(三)乙方持仓超出甲方规定的持仓限额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
(四)乙方因违规、违约受到期货交易所限制开仓措施;
(五)根据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应予限制开仓的其他情形。
针对前款第(三)项,甲方对乙方的持仓限额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必要时自行调整对乙方的持仓限额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十七条的约定调整保证金标准,导致乙方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证金不足的范围内强行平仓。
第三十九条 当日结算完成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最低结算准备金标准的,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乙方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最低标准。
第四十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一条 进入交割阶段前,乙方持仓未调整为相应整数倍或不符合交割要求时,甲方有权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对乙方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二条 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要求和甲方相关规则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三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四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四十五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六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七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强行平仓措施后,应当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第四十八条 甲方有证据表明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限制乙方出金。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定限制乙方出金,以及有权要求乙方配合限制其客户出金。
第四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强制减仓、限制开仓等风险控制措施、紧急措施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和期货交易所化解市场风险,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因甲方保证金不足或其他违规行为导致期货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限制开仓等措施,对乙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没有过错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关于风险控制的其他约定:
第五节 费用
第五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结算、交割、协助货币兑换等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双方约定标准执行。如遇期货交易所收费办法调整,甲方将依据期货交易所办法作出相应调整。
当日结算后,甲方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手续费。
第五十二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等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中扣除。
第五十三条 乙方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时,应当交纳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和托管机构收取的托管费用及其他费用,具体计费金额和收费标准为(金额或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六节 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如有)后,于乙方最低结算准备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或补充本协议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 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五十六条 除本协议第五十四条所述情况外,如需要变更或补充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如有)后生效。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五十八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协议的解除对已发生的委托代理行为无溯及力。
第五十九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 个交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妥善处理持仓及资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资金调拨、交割等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六十条 当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一)被取消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的;
(二)违反本协议第一节的有关声明与承诺;
(三)违反本协议或诚实信用原则,经催告仍未改善;
(四)因破产、解散、停业等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在甲方的期货账户被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或保全措施;
(六)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期货交易所根据其业务规则要求甲方暂停或者终止与乙方的委托关系;
(七)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第六十一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存在交割、质押等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六十二条 甲方被取消期货交易所结算业务资格或因故不能从事委托结算业务的,本协议终止。
第六十三条 甲乙双方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当及时、妥善清理委托业务,依法返还乙方的期货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乙方对于委托结算的持仓有了结或转移的义务,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持仓转移业务及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下列原则承担:_________________
第七节 责任与争议
第六十四条 由于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六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或行情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录等风险的发生,或者用于网上交易的计算机或移动终端感染木马、病毒等,从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八条 保证金存管银行或其他第三方出现未履行义务、重整、破产清算、停业结算、被接管或托管等情况,从而对乙方交存保证金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所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协议自非违约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解除;
(二)乙方违约的,甲方先以乙方的保证金承担其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甲方先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乙方的相应追偿权;
(三)甲方因乙方违规超仓或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对乙方强行平仓后依然受到损失的,可就此损失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追偿。
第七十条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违约或侵权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或期货交易所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在中国境内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第八节 其他
第七十一条 本协议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
第七十二条 关于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十三条 本协议外文译本与中文文本如有差异,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十四条 乙方指定下列联系方式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通知、文件等的有效联系方式: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十五条 乙方期货业务风控负责人的信息如下: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十六条 乙方委托以下在境内合法存续满一年的经济组织或代表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作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人,各项仲裁文书、法律文书等送达该人即视为送达乙方: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其他两份各向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备案。
甲方(期货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结算的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___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在___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帐户或人民币帐户。
第二条
甲方同意___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帐户,同时贷记乙方帐户。
第三条
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
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
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文件。
第六条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双方发生额的____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运费托收结算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11.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
16.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6.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银行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的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数年前曾先后以个人、企业名义或者以其他人第三人、代理人的名义在房地产项目建设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过多次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业务合作,由于多方原因,双方没有及时了结经济手续,加上年久遗忘,导致相关具体的账务处理缺少直接证据,为解决这个问题,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双方陈旧账务处理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陈旧债务处理意见:双方一直同意一次性处理多年沉积的债务问题。
第二条 陈旧债务处理结果: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的资金用于清偿陈旧债务。
第三条 陈旧债务范围:
自本签订之日前双方以本人名义或者以各自企业名义在各种合作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成、服务费用、向对方表达馈赠的承诺所生产的财产、资金转移债务;
双方以本人、各自企业名义或以代理人名义与对方达成意向、承诺等各种口头协议,口头承诺所产生的各种债权债务;
双方以本人、各自企业以及其他自然人、企业、经济组织为一方与对方达成的口头约定、口头承诺所涉及到的各种资金给付;
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所涉及双方个人或双方控股、双方代理企业、经济组织之间在财产、资金单向或双向支付的一切债务。
本协议签订前双方相互帮忙等感情因素投入可能导致产生的感情债务,也一并清算完毕。
第四条 陈旧债务处理效力:本次达成生效后,双方原有的`沉积债务一次清算完毕。
第五条 陈旧债务一次清算完毕的法律意义是:
自本协议书生效后各方不得对本协议书第三条所涉及范围内的债务再次提出求偿。
在本协议书第三条所涉及债务范围内所产生的其他债务,由各方自行用自有资金处理,与对方无关,一方不介入对方内部或合作方内部纠纷处理,也不承担应当由对方内部利益分配纠纷的后续偿还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天之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款项。甲方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履行本清算协议书的法律义务履行完毕,本清算协议书正式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效力范围:
时间效力范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双方或双方代表各自关联方与对方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经济债务。
当事人效力范围;双方作为自然人之间、一方自然人与对方所代表企业、经济活动组织之间、双方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组织代表之间所签订、达成的书面、口头协议所产生的所有经济债务。
第八条 双方承诺:
双方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签订本清算协议书的资格。
本协议书签订后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所产生的各种债权不予追偿,完全放弃;
双方均取得代表本协议书清算范围内各种利益主体的债权清偿授权。除非在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清偿范围内与一方所代表的其他相关方有与对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否则,对方有权利对相关方的债权追偿予以拒绝。
如果债权方相关的一方通过法律程序就本协议书约定范围内的债权提出追偿并获得法院支持,与债权一方同享债权的本协议书当事人应该对相关债权人的债权清偿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结算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公司名称)(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虽然系登记在戊方名下的个人独资企业,实际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伙经营管理的企业,有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述五方签订的______协议书为证,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民初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也认定了上述五方建立了合伙关系,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五人对____________均享有权利。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戊方不实际出资,所有出资由甲、乙、丙、丁四方承担,至今甲、乙、丙、丁四方已在____________实际投资达______元(其中甲方______元、乙方______元、丙方______元、丁方______元)。由于戊方将五方共同合伙的企业登记在自己名下引起矛盾,戊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丙丁四方,导致五方合伙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戊方提出退出合伙关系。兹为就因合伙人______(戊方)意欲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达成如下退伙契约条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五方合伙经营的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兹经五方协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伙。
第二条戊方退出合伙的`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产生的债务包括所欠货款及拖欠各机构的税费由戊方承担,之后由甲乙丙丁继续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捐与戊方再无关系。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___由甲乙丙丁四方继续经营,____________所有财产及债权归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伙补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四条本协议签时戊方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和印章(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戊方应该立即负责开通____________的网络,并负责向房东变更承租人至_______名下,以便甲乙丙丁四方继续正常营业。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戊方负责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等变更为__________名下,由甲乙丙丁四方继续合伙经营。
第七条甲乙丙丁四方应支付戊方的退伙补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整在签时交由中间人________保管,待戊方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等变更为__________名下后,根据甲乙丙丁四方书面授权,中间人方可将该款交付戊方。如果中间人提前未经甲乙丙丁四方书面授权而将该款付给戊方,则由中间人承担向甲乙丙丁四方立即返还该款的责任。如果因为中间人提前将该款付给戊方导致戊方不办理证照过户手续给甲乙丙丁四方造成损失的,中间人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本条经中间人在本协议书上签后即对中间人和各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甲乙丙丁四方未按时将戊方退伙补偿款交予中间人保管,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退伙之前由戊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产生的债务包括所欠货款及拖欠各机构的税费戊方未付清从而导致甲乙丙丁四方被迫支付该类款项的,由戊方向甲乙丙丁四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戊方未按照约定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和印章(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影响____________正常经营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戊方承担,每逾期一天戊方应该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
4、如果戊方未按照约定立即开通____________的网络,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为每天________元,从本协议签之日起的______天开始计算;
5、如果戊方未向房东变更承租人至__________名下从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戊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为每天_____元,从本协议签之日起的_____天开始计算;
6、如果戊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等变更为__________名下,戊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标准为由于不及时过户导致____________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按照每天______元标准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关机构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结算的合同13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乙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xx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xx合同),合同编号为xxx,合同金额为xx元,结算额xx元;上述合同工程内容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或验收合格);现甲方仍欠乙方工程款xx元;乙方同意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
2、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
3、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同时甲方也同意。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xx万元;
2、抵付方式为双方互开收据的方式抵付,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该收据仅供乙方指定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
二、房屋有关状况:
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xx平方米,单价x元/平方米,房屋总额暂定为xx元人民币。不论乙方转让给丙方该房屋的单价是多少,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的单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抵房协议为准。
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载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
三、xx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
1、若乙方结算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额不足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简化三方之间付款程序,由丙方以现金或按揭贷款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
2、若乙方结算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额多余房款,甲方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结清剩余工程款给乙方。
四、甲方的协助
1、为方便乙方转卖房屋、办理产权等事宜,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
2、甲方在20xx年xx月xx日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付房屋的'钥匙。
五、承诺
丙方从乙方处购得此房,房款交于乙方,丙方除结构问题外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房、换房等赔偿要求。
六、丙方签订此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其他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该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面积出现误差产生的房款多退少补时,三方同意为简化付款程序,由甲方和丙方按照最终测绘面积进行结算。
七、本协议签订后,视为甲方已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或乙方或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结算的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共存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水泥包装袋50×72。
二、产品质量及损耗计算方法:产品质量必须做足甲方需要,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破包率允许3‰,超过部分由供方按照实际数量免费提供,破袋由供方收回。
三、供货数量:乙方按甲方所需数量长期供应,甲方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用量,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产品单价:到厂价每条价值出售0.75元(不含卸车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书面确定单价,以双方签订的调价函结账;如协商不成,双方友好终止合同。
五、结账方式:每月25日结账,开具全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货款于次月15日前办完结算手续至25日前付清款项。
六、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双方签订调价函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有效期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结算的合同15
工程合约编号:
工程地点: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竣工结算协议如下:
一、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施工的上述合同范围内以及甲方交由乙方施工的本工程合同范围外新增项目的最终结算总造价合计为: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叁佰叁拾陆元整(¥279,33600元),此结算金额为双方认可的最终结算金额,该金额已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范围内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施工措施费、各项规费、利润、税金等甲方应付乙方的所有本工程款项及费用。
二、上述工程结算总造价包括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所有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所有本工程施工费用(详见工程结算审批表);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三、上述工程结算总造价,甲方在扣除本协议签订前已付工程款、应扣其他款项(详下述备注第2条)以及合同约定保修金(结算总造价的%)的剩余工程款分次支付给乙方,但乙方须于付款前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向甲方交清所有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市档案馆移交要求)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电子文档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此笔剩余工程款。
剩余工程款计算如下:
备注:1、上述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
2、甲方实际支付上笔款项时,除扣除上述计算式中费用外,还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等所有应扣未扣款项或代缴费用,但乙方开具的'工程发票金额应包括所有应扣费用金额。
四、双方结算后须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责任义务,包括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乙方履行保修义务等。
如发生保修事宜,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另行委托维修单位,所产生的所有维修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在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额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的,乙方承诺承担全部保修责任及费用。
五、乙方保修金 元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即 年 月 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应付的维修维护等费用及质量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余额(如有)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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