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合同>股权投资合同

股权投资合同

时间:2024-06-13 14:47:42 合同 我要投稿

股权投资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投资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权投资合同

股权投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购买甲方部分股权,同时甲方愿意向乙方出让部分股份。

  4、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行为需分为不同的环节,双方具体实施环节之时间与细节另行确定。

  据此,甲____双方就股权投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初步意向:__________

  一、交易概述

  1、甲方同意将其%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倍受让甲方上述股权,最终转让价款将根据上述约定之市盈率条件协商确定。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在正式的交易协议中另行约定。

  3、证券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预计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下将实际完成时间简称为"交割日")

  5、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权投资行为后,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总公司(佛山市________公司,甲方系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后,以股权置换方式进入其总公司,具体方式及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6、为了实现股权投资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

  二、交易安排

  1、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乙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中介机构对甲方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并提供乙方要求为完成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与文件,但乙方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如果需要甲方同时享有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的权利,乙方同时应履行配合之义务。

  2、交易细节磋商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定义见下文)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乙方入股的具体时间。

  对乙方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

  乙方入股后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等事宜。

  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后、总公司挂牌前的后续增资扩股事宜。

  各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3、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满意调查结果,且双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双方承诺

  1、资金用途

  甲方承诺融资所获资金将被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新三板挂牌

  甲方承诺其总公司在交割日之后的________年内尽全部努力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3、债权债务

  甲方承诺并保证,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债务。

  4、公司治理

  甲方承诺投资完成后,乙方有权提名人员在甲方之董事会、监事会任职或者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提名人数由双方另行约定。

  5、网络平台维护

  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每年至少投入____________元对其销售甲方产品之网络平台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以及升级,同时承诺如果乙方丧失网络平台销售资格,甲方有权回购乙方占有甲方的全部股权,具体回购价格及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6、业绩要求

  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双方重新签订网络销售合作合同,就产品年销售额及年销售增长率等相关条款重新进行约定,如到时未能按新的合作协议履行,甲方有权回购其占有甲方之股权,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7、投资退出

  甲方承诺如约定的退出条件成就,乙方有权按照约定退出投资,具体投资退出条件及退出之具体方式与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其他事宜

  1、排他性(根据需要设定该条款)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与甲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在排他期内,甲方不得与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乙方通知甲方终止交易,或者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的。

  2、保密

  双方方均应当对本协议予以保密,并不应当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但各方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或者一方为履行审批手续而向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除外(此时披露方应当确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3、交易费用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其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4、协议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届满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届时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5、未尽事宜

  若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7、指定联系人

  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甲____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备法律效力,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对方。

  8、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至此结束,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以上无正文)

  各方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2

  本股权投资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市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_____),注册地在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_____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_____%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5)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在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向公司其他股东(“非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列明(a)拟转让的股份数量;(b)拟转让价格或价格确定方法;(c)拟受让方的身份或确定受让方的方式;及(d)其他条款和条件。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30日内,非转让方未发出书面同意或未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者部分拟转让股份的,则视为非转让方放弃该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任何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股份转让均属无效。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第八条(2)项规定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该项转让通知后20日内书面回复转让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否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其他股东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则该股东共同出售的股份≤该股东持股总数×(拟转让股份总数/转让方持股总数)。

  (3)转让方应允许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向拟受让方出售其股份,拟受让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共同出售的,转让方不可以向拟受让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条反稀释条款

  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东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或发行可转债、认股权证或期权;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东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则发行该等新股单价(下称“新低价格”,新低价格=公司发行该等新股所获得的全部对价÷该等新股占公司发行后公司全部股权的比例÷发行新股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一个门槛价格(门槛价格=投资人对公司实际投资总额÷投资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如果新低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则投资人有权以一元人民币的`总对价从发起人股东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下称“新增股份”),以使得该等新股发行后,投资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增资时的股份比例。投资人从发起人股东获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超过一元人民币的,发起人股东应当将超出部分以投资人认可的方式补偿给投资人。

  第十一条清偿权

  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投资人依照投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运营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

  (1)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取得投资人的同意方可通过: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资本或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或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时间、方式、地点、路径等事项;

  (d)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e)公司对外投资或金额超过500万以上的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h)增加或减少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人数;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i)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外的且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支出;

  (j)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

  (k)公司对外签署的金额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非经营性合同;

  (l)清算、兼并或出售或购买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使得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发生控制权变化;

  (m)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的性质或结构;

  (n)增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相似计划下发行的股份,但是源于原始股东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公司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担任何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债务,或在公司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上创设任何权利负担;

  (q)以公司资产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雇员或关联方提供贷款或者担保;

  (r)改变或取消任何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优先权或特权。

  第十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应再成立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应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东委任,2名董事由投资人委任。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及1名监事由投资人委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出纳由投资人委任。原始股东和投资人承诺在行使股东选举权利时保证对方各自提名的候选人当选董事。董事离职,提名方有权提名另一候选人并经选举成为公司董事。

  (2)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其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董事会的召开应有所有董事,并且其中应包括投资人提名的董事(但在会议召开十日前,经两次通知未能参加会议也未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外)参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准时参加董事会的,公司应再次通知,并将会议时间相应顺延5天召开。

  (4)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应由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过,并且其中必须包括投资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决议”)

  (a)制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方案;

  (b)制定设立新的子公司、代表处、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职和替换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公司审计、财务制度和程序、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d)审计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奖金、车辆和房屋的购买和规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40万元人民币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和福利计划,且年涨幅超过25%;

  (f)股东大会权限下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及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g)任何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各方权利或义务的任何弃权、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迟延或未能尽力行使其在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享有的针对协议相对方的权利和救济;

  (h)购买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认股权证等)的行为;

  (i)各方一致认为需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承诺

  第十四条公司及原始股东向投资人承诺如下(但如有特别提及其他方的承诺之处,该承诺亦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在工商登记日前,除已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发行任何股份,包括发行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期权、权证、各种种类的可转换债;(ii)公司各原始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记日前,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确保公司以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按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营运其主营业务,其性质、范围或方式均不得中断或改变,且应延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采用的健全商业原则;

  (2)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东均不得从事、允许或促成任何会构成或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作为或不作为,且应就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将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形及时通知投资人;

  (3)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润向各原始股东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记日前,以本协议所载列的保密规定为前提,投资人的代表应可在发出合理通知后,于正常营业时间查阅公司的账册和记录(包括所有的法定账册、会议记录、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备齐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章陈述及保证

  第十五条各方共同的陈述及保证

  (1)各方均依据其管辖法律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2)交易文件构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各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并遵守交易文件的条款和条件,(a)并不违反该方需遵守或该方受到约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决、判决或法令,且(b)也不导致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件或承诺项下的条款。

  第七章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凭证、收据、统计报表和报告、财务账册应以中文书写。

  第十七条审计

  (1)公司的财务审计应由一家国内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来完成。审计报告应递交股东大会、董事会。

  (2)如果任一股东合理认为有必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专业人员来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审查时,则其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和审查,公司应给予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股东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

  (1)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四十五(45)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季度的财务报表。

  (2)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9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3)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12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经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具有国内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此外,公司(财务负责人)还应准备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财务报表及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书。

  第十九条知情权

  公司股东各方有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查阅会计账簿、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公司应当进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终止

  第二十条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关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各方公章;

  (2)泰资本已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人本次投资议案;

  (3)就本次交易,投资人已经取得了内部投资委员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4)至签署日,未发现公司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第二十一条终止

  (1)如果在投资人缴款前任何时候发现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实、事宜或事件(不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发生,还是在其后产生或发生),投资人有权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而且该违反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有关方对违约作出补救后60日内未得到补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

  (c)发生对公司业务、状况(财务或其他)、前景、财产或经营成果的重大不利影响。

  (2)在下列情况下,权利方可单方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本协议所约定之本次交易将随之被放弃:

  (a)经由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c)出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对于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严重违反本协议及/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诉讼、费用和支付,该方应向其他各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

  (2)原始股东对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本协议需承担回购义务、补偿责任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投资人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几方单独或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管理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提出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签署以及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保护并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要求,都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60日内未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应在一方通知争议其他方后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2)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保密责任

  (1)各方确认,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由于本协议而交换或获得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以及各方成为公司股东后所知悉的公司业务、财务、技术、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专有资料(下称“保密信息”)。各方应当,并应确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股东、代理人、关联方及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资料提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资料。

  (2)下列情况不视为一方违反保密义务:

  (a)该资料是公开资料或者通过公开渠道取得;

  (b)应监管部门要求或者为争议解决而向仲裁机构提供。

  第二十七条放弃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条转让

  (1)各方已经知悉并同意,投资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有权利通过其控制的专项基金向公司缴纳投资款。若投资人行使这一权利,在缴款前,应将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东。

  (2)投资人若通过其专项基金实施对公司的投资,则本协议下赋予投资人的特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投资的专项基金继承享有。该项权利继承无需相关方另行签署协议,公司及原始股东对此予以确认。

  (3)为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所需,公司、原始股东、投资人及专项基金可另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但并不因此代替本协议的效力,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投资人或专项基金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让方承继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第二十九条修改

  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只有经各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可分性

  若本协议中或多项条款,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在任何一方面被视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响或受损害。各方应通过诚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条款取代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而该等有效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应尽可能与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每一份签署的文本均应被视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交由公司存档,以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只用。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签署《股东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另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不时通知该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确定:

  (a)专人递送的通知,专人递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b)用信函发出的通知,则在信函寄出日(在邮戳上标明)后的第10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c)用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特快专递寄出日第4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d)用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有关文件的传送确认单上所显示的传送日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3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正准备改制,甲方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所有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优秀员工,促进公司持续、稳步、高速发展,增强公司管理人员的归属感,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了保证股权转让和激励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定义

  1.1 "股权",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转让给乙方的公司股权,也指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该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股份。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所以本次股权转让对乙方具备一定的激励性。

  1.2 "股权转让款":是指乙方因获得股权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1.3 "股权转让完成日",是指双方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毕之日。

  1.4 "登记机构", 指对股权登记享有管辖权和/或管理权的有权政府部门。

  1.5 "法律",指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能构成法律渊源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第二条、股权数量和认购价格

  2.1 甲方按照乙方的职位、工作表现等,决定将甲方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2 根据公司20__年 月 日公司财务帐面上明确的公司净资产值(不包括公司原股东已经决议分配的公司利润)乘以本次转让的股权比例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2.3 根据本协议2.2款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即乙方需要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其余款项乙方应当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股权转让给乙方,不影响乙方原先在公司享有的薪资和福利。

  3.2 甲方保证并承诺,将配合公司向登记机构办理关于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有权参加公司利润分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不包括公司原股东已经决议分配的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4.2 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成为公司正式股东,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决策权,但一定期限内乙方对所持的公司股权的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等)受到本协议的限制。

  第五条、权利的限制和相关利益安排

  5.1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除了本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处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将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赠与给乙方以外的第三人)。

  5.2 出现如下情形时,乙方有义务以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本协议2.3条约定的价款)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2.1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乙方离开公司的(不包括本协议5.3款规定的各种情况);

  5.2.2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乙方有泄露公司商业和/或技术秘密行为的;

  5.2.3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乙方为了自身利益或者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和自然人)利益,从事与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行为;

  5.2.4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乙方有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劳动纪律行为的。

  5.3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日起一年内,乙方因为以下情形离开公司的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乙方处理本协议项下股权不受本协议的限制:

  5.3.1 乙方因退休而离开公司的;

  5.3.2 乙方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开公司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是错误或不真实的,或该陈述与保证并未得以及时、适当地履行,则应视为该方违约,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或者未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责任或者承诺,均构成本协议项下之违约。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有义务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以及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约定的、或者本协议所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 履行本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于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保密义务

  9.1 甲方和乙方有义务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甲方除了根据工作的需要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其他相关人员透露本协议内容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透露本协议内容。

  9.2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任何人透露,也不得向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打听其受让的股权情况。

  9.3 乙方如泄露本协议内容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将股权返 还甲方或给予甲方补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股权投资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叁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特制定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投资股东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以___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其他投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负责人需定期召开股东会。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20_年,自_年_年_12_月_25__日起。

  第四条投资股东股权设置

  参股计划及规则:

  募股规模:总股数为500股,有限公司有200股及40%,法人占有55股及11%,运营方占股25股及5%,募集股数225股,最终股数以公司上市前从新设计确认。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参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币1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30股,发起人可增至80股,代人持股总数不得超过20股,并需与公司签署三方协议。

  二、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

  股权转让:

  一、股权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每股转让溢价不得超过25%。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投资方式

  丙方以_任职服务期间工资薪酬__作为出资,投资额:_25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股权_25_股及5%。

  丙方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

  第五条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股东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___)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___)无不可抗拒力量三年内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公司现有股东以为的第三方。

  4、股东在公司任职服务,则股权在;若股东不再为公司服务时,其股权(干股)由甲方收回,股东不能享有当年及以后年终分红。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___)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财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___)参与公司前景所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甲方根据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丙方虚拟股。丙方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h)在合作期间,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甲协商由干股向资金股转化;

  i)丙方若有不当行为造成公司声誉损失,则应负全责;

  j)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___)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___)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投资股东各执一份。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5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 ,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 ,占该公司 %股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XX注入XXX即XX%, 注资XX期限共XX个月,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XX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股权投资合同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支持国内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的快速稳健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中有关代理创业投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委托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委托代理创业投资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投资辽宁新大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原始股股权壹百万股,投资金额人民币壹百万元(100万元)。依法从事创业投资,依法承担股权上市中的缩率。

  二、合同有效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收益分配

  1、合同期满,甲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净利益。

  2、合同期满,乙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净利益。

  3、合同期满,如不能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上市退出时,乙方按每股1.50元人民币单价回购甲方全部投资股权,合计返回人民币金额壹百五十万元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

  1、有权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股权净利益。

  2、在合同期满时,有权看乙方本期投资收益报告。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在乙方下属的投资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委托转让,有权在股票上市后确定股票退出价位。

  五、甲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内,不得提前要求乙方返还其代理投资资金。

  2、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代理创业投资的投资风险。

  3,甲方保证自己的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

  六、乙方的权利

  1,有权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股权净收益50%。

  2,有权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对标的企业进行投资管理和监督,并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和否决权。

  七、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委托的创业投资有增值义务,对甲方的委托行为负有保密义务。

  2,股票上市后退出的时间和价格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得到双方一致确认。

  3,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严格调查、审核、论证、决策及科学管理。____年____月____日

  4,保证本期创业投资成本及利润单独核算、准确、真实。

  八、结算地点及结算时间:届时公告通知。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专用帐户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十、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协商、仲裁或诉讼。

  十一、每期代理创业投资的办理时间为二个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7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利于该公司发展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将其持有本公司________%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转让给

  4、甲方承诺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涉及任何质押及任何争议、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承担。

  6、甲方承诺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三、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8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目的:获取资本增值收益。 第六条 经营范围:投资。

  第七条 合伙期限为5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八条 合伙人姓名: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 )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 )人,有限合伙人为( )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条 出资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出资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如下表。

  以上共同出资 万元。

  第十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一、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按总出资额的2%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

  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二、开办费;

  三、合伙人会议费用;

  四、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

  五、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六、必要的`媒体费用;

  七、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有关的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一、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从第三年起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二、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利润和亏损以及运行费用,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三、资本增值分配方法

  资本增值为合伙企业经营期末的净资产与本企业经营初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内部收益率为投资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的贴现率。

  普通合伙人按下表标准从资本增值中提取管理费;

  取管理费后的资本增值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一、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x x 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后续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出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二、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股权投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1. 项目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 _ 。

  2. 为适应经营发展需要,"目标公司"原股东(共_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各方决定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伙伴,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______万元。

  3.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或乙方)具有向"目标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格与能力,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认购"目标公司"新增股份。

  4. 甲方已经就引进"____________"及签署本协议条款内容事宜,已取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鉴于上述事项,本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目标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____________"认缴"目标公司"新增逐层资本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注册资本增加

  1、"目标公司"原股东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____万元,增加至人民币_____万元

  2、"____________"以现金出资____万元占最终增资后"目标公司"____万元注册资本的___%

  第二条 本次增资出资缴付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____________"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缴付全部出资额,其中第一期出资___万元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缴付。"目标公司"在收到"____________"缴付的实际出资金额后,应立即向"____________"签发确认收到该等款项的有效财务收据,并于收到该款项后10日内,办理完毕有关"____________"该等出资的验资事宜。

  2、"目标公司"在收到"____________"的出资款后,"目标公司"原股东应与银针基金共同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本协议项下注册资本增加事项,确认新股东的股东地位,向"____________"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股东名册,增加"____________",根据各方提名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通过相关股东会会议决议,"目标公司"根据该股东会会决议,在该股东会会议后10日内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如果本次增资未能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目标公司"应在相关批复文件签发后10日内向"____________"退还出资款项,金额为本金加计按一年贷款利率所计利息,计息期限为"____________"向"目标公司"交付投资款之日至"目标公司"向"____________"退还投资款之日。

  4、本协议各方同意:__________"目标公司"董事会由六人组成,"____________"有权提名一人担任董事,其余5名董事的人选由股东方提名。"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方同意就本事项在"____________"向"目标公司"注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中对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5、各方同意:__________完成本次增资后,"____________"将向"目标公司"委派一个财务人员进入"目标公司"工作,加强公司的管理力量。

  第三条 "____________"转让事宜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____________"拟转让的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照其在"目标公司"的池子比例,优先受让:__________对于不欲受让的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应同意并配合"____________"完成向第三方所惊醒的出资转让,而不得对该等股权转让行为设置障碍。

  第四条 重大事项

  "目标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议的决议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但特别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讨论并应取得"____________"委派董事的同意。

  特定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1、任何集团成员公司①设立任何子公司,投资任何人的任何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其他人的股权,或②设立任何合营企业或合伙企业;

  2、订立,修改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规定(或章程同类文件);

  3、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从事本公司业务以外的经营,变更经营范围,或促使或允许任何集团成员公司停业;

  4、①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②任何集团成员的破产,清算,解散或重组,或促使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依照破产法或类似法律提起任何诉讼或其他行动以寻求重组,清算,或解散;

  5、在主营业务范围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出售计划范围之外,出售或处置公司或任何分子公司的资产或业务;

  6、批准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证劵公开发售或上市计划;

  7、"目标公司"发行,赎回或回购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任何股份;

  8、任何关联交易;

  9、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资本开支之外,促使或允许任何成员公司的资本开支;

  10、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贷款计划之外,促使或允许任何集团成员共偶公司的贷款或其他负债:__________或对外提供任何借款,或为非集团成员公司做出担保,保证,质押或赔偿保证等;

  11、更改公司董事会的规模或组成,或更改董事会席位的分配;

  12、向股东宣布派发任何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或者批准集团成员公司的股息政策;

  13、审计师的任命或变更,更改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会计政策;

  14、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重大交易。

  本条款所指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本身及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

  "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方同意在本次增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中依据条款对章程进行修改。

  第五条 各方承诺

  1."目标公司"承诺

  "目标公司"的成立,变更等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已获得不要的毕准文件,相关程序已经合法完成。在公司存续过程中, 未发生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也未接受过相关处罚。

  本次增资事项已获得的有关部门的毕准,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同时本次增资事项所必要的内部程序已经获得通过。

  "目标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向"____________"提交的'、与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有关的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答复及相关资料,均系真实、准确、全面吗,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遗漏;且至本协议签署时,上述关于尽职调查的答复及相关资料所反映的"目标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被协议签署之时。"目标公司"已向"____________"全面提交和介绍了所有相关情况,在任何方面不存在应向"洪范资产揭示而未揭示的事项和风险,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对股东权益发生损害的既有和或有事项。因未向"____________"充分揭示相关情况而造成"洪范造成"任何形式损失的,"目标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全部实际到位。全部资产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导致资产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公司取得的全部知识产权部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纠纷,并为"目标公司"所唯一完全所有;"目标公司"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整取得从事其生产和经营主营业务所需要的资格认证。此等资格认证将专属于"目标公司"。

  2、"____________"承诺:__________

  "____________"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法人,其就本协议签署,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

  ( 2 ) 照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付注册资本出资;

  本协议项下所进行投资,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的应履行之义务。

  第六条 关联交易

  本条款项下关联方指:__________

  1、"目标公司"股东

  2、由"目标公司"各股东投资控股的企业;

  3、"目标公司"各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人员及近亲属;

  4、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企业。

  "目标公司"于公司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目标公司"的关联交易应该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七条 回购条款

  如在乙方完成对甲方投资之后起__年内(起始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__年内),机房未能实现成功发行股票上市,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本义务。回购金额按照①乙方投资本金加计按年利率12%所计利息,或②按照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比例缩占有的甲方即期净资产而这孰高的金额确定。

  如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所拥有的该权利自动终止。

  乙方通过除上市之外的方式处置了其所持有的全部甲方股权。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本协议项下"____________"就其本次增资事宜而获悉的,对于"目标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有关"目标公司"经营,财务,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信息或资料(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秘密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除非经法律,法规许可,或经征得"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股东个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该等秘密信息披露,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项下增资之外其他用途。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公司"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影响协议他方支付相当于实际出资金额万分之五(0.5%)的违约金。

  如逾期满三十日时,守约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实际出资金额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管辖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好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不得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类似理由拒绝实行本协议。

  2. "____________"对"目标公司"在"____________"注资钱所指定的股权奖励,激励方案无异议,但不参与股份支付等行为,如果因实施任何在"____________"注资之前所指定的股权奖励,激励计划倒是"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及股本规模和结构发生变更,"____________"所持股权比例不被摊薄。

  3. 本协议有各方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北京签订,并于当日起生效。

  4.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10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______年,每_____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_____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其他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_年。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11

  根据《香港工商总会企业法》、《香港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深圳XX公司,XX公司,海南XX公司,深圳XX公司,深圳XX公司,济南XX公司,深圳市XX公司等发起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特制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1·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

  2·经营范围:______

  3·法定代表人:

  参股计划及规则:

  第二条 募股规模:

  第三条 参股限制:

  一、 每股人民币10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25股,发起人可增至30股,对外融资募集股暂由法人代持,代持股总数不得超过10股,代持股并且不具有表决权。

  二、 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

  第四条 股权转让:

  一、 经全体股东同意可退股及转让。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 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 投资方式

  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200万,XX公司出资现金170万,海南XX公司出资现金130,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济南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市XX公司出资现金20万,运营团队以薪资及奖金折现80万出资,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运营工作;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

  第五条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董事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___)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公司管理方发起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股:

  _无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内不得退股;

  b) 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占比股份。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给与公司有经营业务冲突及竞争对手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职勇先生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___) 对外业务开展指导及审核批准合同订立;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公司所有资金的安全负责审核审批;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事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___) 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与报告的审核及表决;

  b) 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 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 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所有股东可向运营团队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___) 公司经营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经营;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___)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成功注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公司投资方股东各执一份。

  公司法人签名:______ 盖章

  全体股东签名: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12

  转让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第一条:股权转让

  1、公司股东之间就股权转让份额达成一致:

  2、转让股权价款数额的约定:________。

  3、转让股权价款的交付时间:________。

  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条:债务的承担

  1、对公司已登记在册债务的处理:

  2、对合资公司未登记在册债务的处理:

  3、对本合同签定后及成交日后产生的债务的处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

  1、在册资产的界定: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公司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准。

  2、未在册资产的界定:________。

  第四条:成交前的工作

  1、转让方的工作:________。

  2、受让方的工作:________。

  3、转让方保证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成交________日止,保证公司正常运作。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责任保持公司的资产和声誉不受损害。

  4、公司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本股权转让协议书。

  第五条:股权转让成交日

  自审批机构批准或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________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选定一日期、地点,正式核点有关文件和财产,在核定完成后,以该日为股权正式转移日,成交后公司股权自该日起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保证

  1、转让方保证协议各项准确无误;

  2、转让方保证转让股权未曾设定抵押、质押或有其他权利暇疵;

  3、转让方保证如有过失全额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4、转让方如发现任何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协议不能履行或构成误导,转让方有责任书面通知受让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索取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协议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通讯、诉讼或其他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并可用传真发出,但必须在尽快时间内将其正本邮寄给收件人(使用本协议中的地址或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的传真号码及地址)。

  第九条:协议效力及其他

  1、如任何一方并无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内条款,则并不影响该条款被履行的权利,如本协议内条款确实被某一方违反,而他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该视作同时放弃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2、本协议或其部分被终止,并不影响转让方和受让方于协议终止前的权利,也不影响因协议终止而产生的权利。

  3、本协议已包含了转让方和受让方对确定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议,并替代了以前各方之间可能已有的任何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承诺、协议或默契、信函、草签的任何文件等。

  4、转让方和受让方均有责任签署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及采取的.合理行动,以确保转让股权得以有效地按本协议条款规定得以履行。

  5、除经各方同意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他方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解释、实施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但当中国已颁发且能公开获得法律并未有对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别事宜有所规定时,应参照一般国际惯例处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把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转让方: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

  签章:________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13

  股东(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首先要审查股东资格。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

  (2)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_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风险告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且,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_____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____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风险告知:《公司法》第28条、94条规定股东有缴付出资的义务,如果违反该义务不仅要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还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违约责任的方式、金额、比例等内容法律没有规定,需要股东在合资协议中予以明确,如果没有签订合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不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违约责任将不会有任何可执行的内容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14

  本协议由__________(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之"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所定条款及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__________

  第一条 释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__________

  1.1.1 本协议,指《___________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________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________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修订通过,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施行。

  1.1.3 有限合伙,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________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 。

  1.1.6 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士,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 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包括受该等人士控制的人,控制该等人士的人以及与该等人士共同受控制于同一人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一方支配另一方主要商业行为或个人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可以是基于股权、投票权以及其他通常认为有支配力或重大影响力的关系。

  1.1.8 管理团队,指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本有限合伙的管理团队。

  1.1.9 认缴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接受的现金金额。

  1.1.10 实际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1 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自身承担的运营开支。

  1.1.12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13 目标基金,指有限合伙拟对其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

  1.1.14 子基金,指有限合伙已承诺投资且尚未退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权投资基金。

  1.1.15 共同投资项目,指有限合伙与子基金共同对子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司进行投资的项目。

  1.1.16 临时投资,指本协议6.3条所述现金管理方式。

  1.1.17 可分配现金收入,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及预留费用后可分配的部分,但该等现金收入不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及合伙人根据第3.4条规定支付的违约金。

  1.1.18 有限合伙收益,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合伙费用后的部分。

  1.1.19 有限合伙收益率,指有限合伙的收益与有限合伙总实际出资额的比率。

  1.1.20 有限合伙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权益:__________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上述基于实际出资额而享有的权利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管理权。

  1.1.21 咨询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5.5条组建的有限合伙咨询机构。

  1.1.22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1.1.23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24____________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 元。

  1.2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该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 限制或扩大范围。

  第二条 有限合伙

  2.1 设立

  2.1.1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 企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2.1.2 各方同意并承诺,为有限合伙登记注册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的全部程序。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为有限合伙成立日。

  2.2 名称

  2.2.1 有限合伙的名称为________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后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3 主要经营场所

  2.3.1 有限合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____市 ]。

  2.4 目的

  有限合伙的目的是,作为投资人主要投资于优秀管理人发起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获取投资收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 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股权投资业务,受托资产投资,代理投资,财务顾问,融资策划和顾问,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

  2.6 期限

  2.6.1 有限合伙的期限为 ____________年。

  2.7 权力

  2.7.1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决定、执行有限合伙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代表有限合伙取得、管理、维持和处分资产;

  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提供服务;

  订立与有限合伙日常运营和管理的有关协议;

  (7) 为有限合伙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8)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的涉税事项;

  (9)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0)代表有限合伙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7.2 在2.7.1条规定基础上,根据咨询委员会的决定,普通合伙人可对下列事项拥有执行权:__________

  变更有限合伙的名称;

  变更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

  批准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转让有限合伙权益;

  处分有限合伙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力;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人;

  其他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

  2.8 授权

  2.8.1 全体有限合伙人授权咨询委员会,在任何时候以决议方式指令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__________

  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普通合伙人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有限合伙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10 合伙费用

  2.10.1 有限合伙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

  开办费,即有限合伙之组建、设立相关的费用,包括筹建费用,注册场地租金,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

  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第三方费用;

  有限合伙的审计费用,税务、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费用;

  有限合伙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合伙人会议、咨询委员会的'会议费用;

  政府部门对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的收益或资产、有限合伙交易和运作所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7)管理费;

  (8)托管费;

  (9)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应归入有限合伙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2.10.2 有限合伙成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在成立并具备支付条件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10.3 作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有限合伙在其存续期间,应按照如下约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__________

  在有限合伙的期限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的__%,在有限合伙的延长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尚未退出子基金的投资本金的__%。

  管理费每一年一次性支付,于每年的首日预付该一年的管理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此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首期管理费于有限合伙成立后二十个工作日支付,计费期间自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至所在一年度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管理费的计费期间为有限合伙期限(包括延长后的期限)的最后一个年度开始之日至有限合伙期限届满之日。

  如在任何管理费计费期间内,因合伙人缴付出资或有限合伙投资退出而需要调增或调减管理费基数,则根据管理费基数调整的金额以及基数变化期间的天数计算管理费的调整额,并在有限合伙支付下一期管理费时增加或减少相应的金额。

  2.10.4 有限合伙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以管理费承担:__________

  管理团队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与有限合伙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有限合伙注册场地除外)、办公设施费用;

  其他有限合伙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10.5 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支付,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合伙人已缴付出资中预留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合伙费用。

  第三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

  3.1 合伙人

  3.1.1 有限合伙 接纳 _______个普通合伙人,为 。

  3.1.2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

  3.2 认缴出资

  3.2.1 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3.2.2 有限合伙成立时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示,其中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

  3.2.3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3.3 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4 缴付出资

  3.4.1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按照如下约定在有限合伙成立后 ____________年内缴付:__________

  第一期出资:__________经普通合伙人提前 ________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账户缴付出资至其认缴出资额的__%;

  第一期出资之后,经普通合伙人提前 ________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通知要求缴付后续出资,后续出资不超过 次,每次出资不低于总认缴出资额的__%。

  3.4.2 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第一期出资,则全体合伙人在此授权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后续出资,则普通合伙人可认定其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

  自后续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豁免。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违约金。并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有限合伙造成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1)有限合伙因未能按期履行对子基金的出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并且,如有限合伙人逾期出资达30日,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__________

  1)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其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被计入表决基数,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咨询决委员会(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并且,2)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分配给有意追加出资的守约合伙人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并且,3)自后续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次有限合伙进行收入分配时,该违约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减按其原实际出资额的85%计算,该违约合伙人因此调减的收入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3.4.3 本3.4.2条规定的违约金作为有限合伙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之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

  3.4.4 尽管有本条前述规定,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可独立决定全部或部分豁免违约合伙人的出资义务或违约责任;或与违约合伙人就追责事宜达成其他协议。

  3.5 总认缴出资额的缩减

  3.5.1 鉴于本有限合伙的主要投资方式为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各方确认,如合伙人缴付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子基金缩减基金规模,或发生其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继续投资将不符合有限合伙利益的情况,普通合伙人有权缩减本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将有限合伙人已缴付、尚未用于对子基金投资的出资款按比例返还给有限合伙人,并自返还出资之日起在管理费基数中减去已返还的出资本金。

  3.6 有限合伙权益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出质。

  第四条 普通合伙人

  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

  系在中华人民共和________境内注册的机构;

  系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4.1.2 符合上述4.1.1条规定条件的人士当然担任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有限合伙

  仅可在普通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权益时可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________市 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执行合伙事务

  4.2.1 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及其

  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

  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4.2.2 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之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

  下,为有限合伙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之财产,以实

  现有限合伙之经营宗旨和目的,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4.2.3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以有限合伙名义对外从事借贷行为,除本协议5.5.7条约定情形外,不得违背或僭越投资委员决议或职权。

  4.3 普通合伙人行为对有限合伙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修正案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具有约束力。

  4.4 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 利益冲突

  4.5.1 普通合伙人在商业合理的原则下,可以同时发起多个与本基金相同的其他有限合伙

  形式的人民币理财集合工具("新基金"),但在投资时必须安排本有限合伙与其他新

  基金按照可投资资金的比例进行平行投资。

  4.5.2 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在管理本有限合伙同时,可能为目标基金的募集提供服务,在此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尽可能为有限合伙争取投资机会,并本

  着善良管理原则决定有限合伙在目标基金中的投资额度,此种行为不属于利益冲突

  的情形,不视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

  4.5.3 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在符合本4.5条约定的前提下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活动不应

  被视为普通合伙人从事与本有限合伙相竞争的业务或普通合伙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 反,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不应因其作为或不作为而对有限合伙或其合伙人承担任何责任。

  4.6 关键人士

  4.6.1 有限合伙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为 。

  4.6.2 担任本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如果 因任何原因不再继续为普通合伙人提供服务,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方可更换关键人士或者解散有限合伙。

  4.7 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

  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8 责任的限制

  4.8.1 普通合伙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

  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的可用资产。

  4.8.2 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

  所导致的有限合伙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9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及普通合伙人的股东、合伙人、董事、雇员、 关联人、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或普通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委托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委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10 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10.1 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有限合伙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裁决普通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后,合伙人会议可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10.2 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4.10.3 普通合伙人的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__________

  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的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的决定;

  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第五条 有限合伙人

  5.1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5.2 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形成约束的行为。

  5.2.2 有限合伙人对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形式表决权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 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 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__________

  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如适用),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其章程(如适用)、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除已向普通合伙人披露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情形外,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权益,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存续期间该等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其已获得普通合伙人此前向其提交的募集说明文件并仔细阅读了该等文件的内容,其理解参与本有限合伙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本有限合伙,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7)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8) 其缴付至有限合伙的出资来源合法;

  (9) 其向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该等资料或信息方式变化,其将毫不迟疑的通知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事项的,将被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

  5.5 咨询委员会

  5.5.1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成立十日内组建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3名自然人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实际出资额居于前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或其推荐人士)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由咨询委员会表决任免。主席可任命一位咨询委员会秘书,该秘书无表决权,平时协助主席组织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当主席缺席会议时主持咨询委员会会议。

  5.5.2 咨询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每一年的首次例会与合伙人会议同期举行;因行使职权需要,应召开临时会议,咨询委员会任何一名委员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5.3 咨询委员会的职能包括:__________

  就有限合伙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和估值事项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

  审议批准有限合伙超出本协议约定及咨询委员会决议的投资限制的投资事项;

  审议批准有限合伙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

  建议普通合伙人变更有限合伙的报告制度;

  决定选聘有限合伙的审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

  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修正案所赋予的其他职能。

  5.5.4 对于咨询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委员一人一票,须经行使表决权的过半数委员同意通过。

  5.5.5 咨询委员会会议通知期为五个工作日,经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委员参会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经通知而无法参加会议的委员,视为放弃所缺席会议的表决权。

  5.5.6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字,并交咨询委员会秘书存档保管。

  5.5.7 普通合伙人认为咨询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或决议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议的一个月内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表决支持或取缔该决议。普通合伙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以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的方式提出异议,或者临时合伙人会议支持咨询委员会决议的,则该决议对有限合伙及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关键人士均具有约束力,违背或僭越咨询委员会的决议或职权的行为,视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尽管有前述约定,咨询委员会及其委员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应视为参与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及执行。

  5.5.8 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咨询委员会工作不领酬金,但会议相关的费用应由有限合伙承担。

  5.6 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符合本协议关于接纳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退伙的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六条 投资业务

  6.1 投资目标和方式

  6.1.1 本有限合伙的投资目标为[由__________发起设立的注册地在 的股权投资基金],并通过该投资目标投资于创业期企业、成长期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本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__%应用于上述主要投资目标。

  6.1.2 本有限合伙进行主要投资目标范围内的投资时,可采取下列方式:__________

  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加入正在募集或正在进行后续募集的有限合伙形式的目标基金;或

  通过受让有限合伙形式的目标基金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目标基金;或

  以其他不会导致本有限合伙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投资于各种合法形式的目标基金。

  6.1.3 除主要投资目标外,有限合伙也可以联合投资者身份与所投资的子基金进行共同投资。

  6.2 投资限制

  6.2.1 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不得从事下列投资活动:__________

  参与后续募集补偿年利率超____%的目标基金的后续募集;

  在参与目标基金首轮募集或后续募集时,对单个目标基金的投资低于有限合伙中认缴出资额的_____%;

  投资于主要投资目标为房地产企业股权的目标基金时,投资金额超过有限合伙投资于目标基金的投资总规模的_____%;

  受让已经成立的目标基金的权益时,受让权益的比例高于有限合伙投资于目标基金的投资总规模的_____%;

  在有限合伙成立满三年后进行新的共同投资活动;

  有限合伙以联合投资者的身份与所投资的目标基金进行共同投资的金额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_%。

  6.3 现金管理

  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的现金,闲置期间可在商业合理原则下以货币市场基金、到期日在半年之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管理,有限合伙临时投资本金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应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__%。

  6.4 资金保管

  6.4.1 有限合伙应委托一家商业银行("保管银行")对有限合伙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保管,保管银行为 ________公司。

  6.4.2 有限合伙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保管银行之间的保管协议规定的程序,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7.1 收益分配

  7.1.1 在有限合伙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子基金和共同投资项目以下合称"投资组合")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视同对投资已经进行处置并根据确定的价值按照本7.1条规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7.1.2 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投资变现收入(不包括临时投资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普通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有限合伙经营的需要,可决定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有限合伙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其余部分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15个工作日之内在合伙人之间按照本7.1条约定进行分配。有限合伙取得的临时投资收入的具体分配时间有普通合伙人决定,但应在有限合伙清算执勤分配完毕。

  7.1.3 有限合伙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__________

  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了投资本金的覆盖;

  然后____%分配给普通合伙人____%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100%的收益;

  然后____%分配给普通合伙人____%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____%的收益。

  然后____%分配给普通合伙人____%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____%的收益。

  然后,超____%以上部分的现金收益,其____%分配给普通合伙人____%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

  7.1.4 有限合伙终止清算时,经对有限合伙用于投资组合投资的本金及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计算,普通合伙人实际在投资组合投资收益中分配的收益分成应符合下列分配比例,如有差异,应进行调整,以实现如下分配比例:__________

  有限合伙收益率在100%以下的,普通合伙人提____%的收益分成;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100%但未达到300%的,对于超出100%但未达到300%的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____%的收益分成;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300%但未达到800%的,对于超出300%但未达到800%的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____%的收益分成;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00%的,对于超出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____%的收益分成。

  7.2 亏损分担

  7.2.1 受限于本协议5.1条约定,有限合伙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际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7.3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收益,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第八条 会计及报告

  8.1 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8.2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

  8.3 审计

  有限合伙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独立的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推荐,咨询委员会选聘。

  8.4 报告

  8.4.1 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有限合伙年度会议。

  8.4.2 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半年度开始后满60日之前向每有限合伙人提供半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半年度内有限合伙运营情况的总结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5 查阅财务账簿

  8.5.1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求子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

  9.1____________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9.1.1 有限合伙每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的潜在投资标的,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1.2 临时合伙人会议的职能和权利包括:__________

  按照2.6.2条约定决定延长有限合伙的期限;

  按照4.6.2条约定决定解散有限合伙;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决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

  批准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

  按照4.10条约定决定除名、更换普通合伙人;

  批准普通合伙人向非关联人转让权益;

  (7) 根据普通合伙人提议审查咨询委员会决议;

  (8)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需要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

  9.1.3 有限合伙成立后六个月内,应召开有限合伙的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内容为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汇报有限合伙的设立情况。

  9.2 会议召集和召开

  9.2.1____________年度会议由普通合伙人经提前二十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

  9.2.2 临时合伙人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一般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但合伙人讨论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事项时,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召集临时会议。

  9.2.3____________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__________

  会议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2.4 临时会议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中一种或集中全体参会合伙人均可有效获取信息的方式参加并表决,对于属普通合伙人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的事项,普通合伙人也可决定不召集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有限合伙人意见,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并从表决权总是中减去相应份额。

  9.3 合伙人会议决议

  9.3.1 9.1.2条所述临时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中,第、、项经普通合伙人和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第、、、(7)、(8)项经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1.1 有限合伙人可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

  10.1.2 拟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__________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转让方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

  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继承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1.2条-项中任何一项或几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1.3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向其直系亲属、配偶转让有限合伙权益,普通合伙人应予以同意。

  10.1.4 受限于本条其他条款规定,除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关联人之情形外,对于根据本协议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或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第一顺序的优先受让权;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优先受让;其他有限合伙人有第二顺序的优先受让权;如享有优先受让权的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拟转让方可将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0.2 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2.1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当中的任何权益。

  10.2.2 如普通合伙人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法律规定当然退伙的情形,为使有限合伙存续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方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10.2.3 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关联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非关联人。

  10.2.4 若根据本协议第4.10条的规定有限合伙决定将原普通合伙人除名并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转让价格由普通合伙人和受让方商定,当无法商定时,由普通合伙人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

  10.3 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在本协议及咨询委员会决议规定的投资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时,有限合伙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的一个月内,有权要求"零成本"退伙,即要求有限合伙返还其出资本息,其应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全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0.3.2 如有限合伙人因违反本协议5.4条约定而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独立判断该有限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将更有利于有限合伙的整体利益,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该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3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__________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不应因此解散。

  10.3.4 有限合伙人依10.3.2、10.3.3条规定退伙的,有限合伙应向其退还的财产份额为以下两者之和:__________1)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中尚未使用的部分,2)该有限合伙人分摊的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本金;上述应返还的财产份额于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后、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支付完毕。对于该有限合伙人拟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参照本协议10.1.4条规定享有和行使优先受让权;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

  10.4 普通合伙人退伙

  10.4.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则;在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4.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__________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10.4.3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有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第十二条 解散和清算

  12.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应被解散并清算: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解散;

  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延长的期限)届满;

  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且有限合伙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无法继续经营;

  有限合伙被吊销营业执照;

  (7) 本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投资目标无法全部实现;

  (8) 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2.2 清算

  12.2.1 清算人由咨询委员会担任。所有有限合伙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

  12.2.2 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或仅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委托第三方继续处置。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通知

  13.1.1 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__________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有限合伙发送通知而变更地址。

  13.1.2 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__________

  在派专人交付的情况下,通知于送至第13.1.1条所述的地址之时视为送达;

  在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航空邮件或快递发出的情况下,通知于邮寄后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及

  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

  13.2 不可抗力

  13.2.2"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遇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直接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时间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3.2.2 如果发上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3.2.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有限合伙人应立即与普通合伙人协商(如受影响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立即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方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3.3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的约定、邀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普通合伙人及其顾问、代理人、代表、管理团队等此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的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介绍资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3.4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3.5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报告、合伙人回忆及其他方式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及其普通合伙人、子基金或拟投资目标基金的商业、法律财务等信息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公众泄露也不得从中牟利。为避免疑问,普通合伙人无义务向有限合伙人披露有关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条款。

  13.6 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伍十伍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有限合伙保存叁份,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协议生效和终止

  13.7.1 本协议最初自各方签署之日其对签署方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13.7.2 本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效力及于其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代理人;当有限合伙人存在委托、信托、代持情形时,并及于其委托人或受托人、名义持有人等。

  13.7.3 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生效后完全替代原协议

股权投资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_____),注册地在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

  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_____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_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为此,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2、“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3、“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4、“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5、“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6、“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7、“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8、“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9、“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10、“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______%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11、“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1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除外)。“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2、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3、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4、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5、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6、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

  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7、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8、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_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______%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第八条(2)项规定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该项转让通知后20日内书面回复转让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否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

  其他股东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则该股东共同出售的股份≤该股东持股总数×(拟转让股份总数/转让方持股总数)。

  3、转让方应允许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向拟受让方出售其股份,拟受让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共同出售的,转让方不可以向拟受让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条反稀释条款

  第十一条清偿权

  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投资人依照投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分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相关文章:

投资股权合同05-15

股权投资合同04-11

股权投资协议08-04

(推荐)股权投资合同11-01

股权投资项目合同04-07

股权投资合同9篇04-23

股权投资合同12篇04-11

股权投资合同(12篇)04-11

股权投资合同15篇04-15

股权投资合同(15篇)04-18

Copyright©1998-2023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