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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租合同

时间:2024-06-27 13:48:36 合同 我要投稿

商铺出租合同14篇(精选)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出租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铺出租合同14篇(精选)

  商铺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一间,面积____________平米左右(一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租凭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商铺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证该商铺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商铺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商铺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赁商铺期间要保持商铺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商铺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商铺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商铺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商铺,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商铺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 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此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2、租赁期限

  (1)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其中免租期______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3、租金及其它费用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3)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______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6)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7)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2)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2)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6、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7、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8、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______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9、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______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10、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其他

  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如下商铺出租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古田路东方花城43栋8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每月_____元。按每_____个月(前10天内)一次性支付租金_____元,以后如此类推。乙方首付租金时,须交押金_____元,甲方在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乙方违约不予退还。

  二、乙方确定经营项目及对商铺进行修缮、装修等,必须符合物业管理规定,还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若违反规定或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造商铺和确定经营项目,所造成的损失和纠纷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承租期间,要爱护商铺及商铺所有设施,保持商铺现有结构不变。乙方因经营的需要对商铺进改修缮、装修等,费用自行承担,停租时不准将已装修部分拆卸拿走或人为破坏。乙方对已装修进行拆卸或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甲方将追加赔偿损失。

  四、乙方承租期间,无权将商铺转租他人使用,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退租,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未告知甲方而造成租金损失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乙方承租期间,负责支付水电、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当月结算。

  六、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

  七、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续租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项目”是指位于【 】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租赁标的

  2.1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 】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 】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租赁用途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地块房号为【 】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从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 】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租赁保证金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 】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商铺的交付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 】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商铺的装修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商铺的开业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晚上【 】点【 】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商铺的照管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招牌和广告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违约责任

  18.1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通知与送达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附则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 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写作参考 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6

  甲方:(门面出租方)

  乙方:(租用方)

  甲方将拥有房产权的____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针、棉类或床上用品类产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几条:

  一、租用时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租_贰_年整到期,合同终止,甲方要收回此门面,乙方终止续租权。

  二、租金:第一年租金为_元(小计币_),

  当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的租金为_元(小计币_),必须在__年__月___日前主动交给甲方,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最后壹年续租权,合同终止。

  三、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允许转租,如发现转租,合同从发现日起终止,甲方收回此门面,甲方有权另租他人,押金、租金一律不退。

  四、门面到期后,甲方要收回门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无条件退还门面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条件向甲方索要装修等其它一切费用。

  五、在租用期间,本门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管理、物业管理、税收、水电、其它附加费用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包括本门面第二年上缴费用上涨)。

  六、在租用期间,乙方要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交押金_元整,到期后,如乙方没有损坏本门面的一切设施和没欠任何费用,方可退押金给乙方,否则,如果有损坏门面设施或欠缴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要安全经营,如门面发生人为事故、电、火灾及其它意想不到的事故都与甲方无关,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年_月_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房屋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榆阳区镇川镇中街官店巷1号,临街房屋商铺共二层。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3年,自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每年的2月20日前交至出租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拥有房产权的____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针、棉类或床上用品类产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几条:

  一、租用时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租_贰_年整到期,合同终止,甲方要收回此门面,乙方终止续租权。

  二、租金:第一年租金为_元(小计币_),当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的租金为_元(小计币_),必须在__年__月___日前主动交给甲方,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最后壹年续租权,合同终止。

  三、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允许转租,如发现转租,合同从发现日起终止,甲方收回此门面,甲方有权另租他人,押金、租金一律不退。

  四、门面到期后,甲方要收回门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无条件退还门面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条件向甲方索要装修等其它一切费用。

  五、在租用期间,本门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管理、物业管理、税收、水电、其它附加费用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包括本门面第二年上缴费用上涨)。

  六、在租用期间,乙方要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交押金_元整,到期后,如乙方没有损坏本门面的一切设施和没欠任何费用,方可退押金给乙方,否则,如果有损坏门面设施或欠缴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要安全经营,如门面发生人为事故、电、火灾及其它意想不到的.事故都与甲方无关,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商铺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2、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__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______元。

  3、租金于__________交付,每延迟______天按总租金的__________计罚。若_______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4、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5、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6、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9、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出租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xxxx

  乙方(承租方):xxxx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xxxx街xxx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日期:xx平方米。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日期:xx年,租期从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xx万xx仟xx佰xx拾元正(¥xxx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xx万xx仟xx佰xx拾元正(¥xx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xx万xx仟xx佰xx拾元正(¥xx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xx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xx万xx仟xx佰xx拾元正(¥xx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xx年xx月xx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xx‰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xx‰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商铺出租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位于西区经适房的二栋一楼2、3号门店号,门店面积约60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出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仅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出租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1300元(大写佰拾元整)。年租金总额为15600元(大写仟佰拾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7%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出租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出租期间,由于乙方导致出租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出租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30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签约地点:

  商铺出租合同 篇1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并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乙方承租的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清江泓景小区商铺,房屋编号为3-4号,建筑面积47.1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用途

  该商铺由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用于房屋装饰(装饰公司),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租。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自20______年12月30日至20______年12月29日,共计12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1、该商铺月租金为人民币3300.00元(大写:叁千叁佰圆整)。其中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需乙方另交。合同期满,双方需提前一月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以保证双方利益;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租金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由双方商议决定,若续约成功,双方另行签定续约协议。

  2、商铺租金按季度支付。

  3、租金仅指乙方对该商铺及商铺内甲方设备用具的占用费,乙方发生的用水、用电、用气、通信、信息、有线电视、排污、规费及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外的税金等费用均不含在租金内,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该商铺租金自20______年12月30日开始计取。

  5、该商铺租赁押金为人民币6600元(大写:陆仟陆佰圆整),用于乙方对该商铺损毁修缮费用及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抵扣。

  第五条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于每季度月末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季度商铺租金。

  2、本协议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向甲方缴清押金。本协议期满,确认该商铺及甲方原有设施完好,乙方无违约事宜或违约事宜已协商解决后,押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一旦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经营权。

  3、租金标准与缴纳方式未经甲乙双方再次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4、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而未足额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权采取制止乙方人员进出该商铺和停止供应乙方水、电等措施以促使乙方足额缴纳租金。上述措施实施后两周内乙方未足额缴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和扣留、处置(变卖)乙方所有在该商铺内的`物品。没收押金和处置乙方物品后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5、乙方若提前退租或该合同到期乙方不续租,甲方则收回该商铺,乙方不得将该商铺转租给他人。

  6、乙方若提前退租,甲方将不退给乙方租金。

  7、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押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8、在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出售该商铺,但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与免责条件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对另一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除赔偿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年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租赁情况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街(巷、里)_____号_____ 部位的房屋(连同土地,__________下同)出租给乙方作_____使用,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规定要求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至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月租金为( 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租金按_____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的第_____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_____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转让房屋时,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

  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回迁协议

  回迁协议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回迁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的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 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 收取违约金。

  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 收取违约金。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l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契约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13个平方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20日止。

  3、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9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1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1同交付给甲方。

  4、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5、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6、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3人使用时或第3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7、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2种情况确定归属: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8、违约责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9、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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