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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4-07-03 13:14:39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物业服务合同1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物业服务合同13篇

  物业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参见陈文主编:《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

  所、 ;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

  运、 ;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 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

  (2) .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 月之前以 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 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 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 年粉饰 次;公共防盗门每 年刷新 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 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 日检查 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 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 ;室内外排水 ; 沙井 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 标准清扫 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 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担);

  (4) .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 %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 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 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 个, 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 小时;停电不超过 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 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 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 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2.车 库: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3.摩托车: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4.自行车: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5. .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 、 、 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 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

  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__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

  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7.水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

  10.信报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车辆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计人民币 ,人民币 元,及物业费保证金人民币 ,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人民币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

  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

  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 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自用电费

  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1 平方米以上按:每天每平方米 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 元

  2 平方米以上- 平方米以下按:每天每平方米 元收费

  3 平方米以下按:每天 元收费

  4 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

  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

  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

  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

  否则乙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

  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

  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

  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

  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

  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

  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

  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

  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

  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

  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

  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

  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

  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

  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 _______区 _______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_________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_______年,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到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 _______%) 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 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 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 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_________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_______年内达到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 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_______元(全国)、 _______元(省)、 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 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5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四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九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三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五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十七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为积极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即墨市教体局相关文件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龙泉中学的部分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工作,并就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四人,保安人员一人,水电工一人,其具体工作及职责见以下条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定。乙方应提供合法发票。

  二、物业保洁服务范围、标准及要求(乙方):

  学校楼内卫生间、接待室的卫生保洁。

  墙壁、楼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确保时时洁净(无污迹,无垃圾,地面无水渍垃圾,墙面无蜘蛛网),灭蚊,蝇,蛆。

  定期消毒,每季度对校内公共区域杀菌一次。

  遇到卫生大扫除、会议或上级检查要按学校安排及时完成卫生清扫任务。

  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洁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和清洁次数进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员职责及要求(乙方)

  文明执勤。上岗时必须身穿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和随带保安警具,仪容端庄,依法文明执勤、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坚守岗位。在学生上、放学及就餐时段,保安要在学校规定的位置站岗执勤,严格坚守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交通,确保校门口及周边畅通无阻。

  执勤时间早6:40分——7:30(学生上学时间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学时间)必须佩带警械在校门口执勤,以保证校内师生安全。

  严格作息。保安人员要严格做到上班时段不空岗、不离岗、电话联系畅通,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

  讲好卫生。保安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洁,做到节约用水用电,避免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同时要搞好大门口的卫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气,及时清雪扬沙,确保师生上下班安全。

  保安人员要听从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要与传达人员团结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为是、闹不团结。

  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员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动,此保安也应上岗。

  四、水电工职责(乙方):

  由乙方安排水电工一名,在甲方有此类活时到校工作。

  甲方需水电工时,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电工;水电工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到校工作。

  水电工应服从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工或不积极工作。.

  五、甲方职责:

  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物业公司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配齐保安,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统一着装,衣着整洁,文明服务。

  物业公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态度恶劣引起师生不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内领导在调查真相后有权责令物业公司换人。

  物业公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校内物品设施损坏的按情节给予补偿,有故意行为的'按物品价格倍赔偿。

  甲乙任何一方在签订合同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确需要依法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主动终止合同要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对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执行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优雅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甲方将学校的公共区域、教学楼、行政楼、宿舍楼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外包给乙方。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物业保洁工作外包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名称

  保洁外包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三、合同范围

  学校公共区域、行政楼、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信息楼、驾培中心、中心广场及食堂的清扫保洁工作。

  四、合同内容

  (一)学校公共区域所有道路和中心广场的日常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垃圾收集等工作。

  (二)学校1幢行政楼、18幢宿舍楼、5幢教学楼、1幢实验楼、1幢信息楼、驾培中心及4所食堂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工作。

  五、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壹佰肆拾肆万染仟捌佰壹拾陆元(¥.00元)。

  合同总金额包括所有保洁人工费用、保洁工具、养护耗材、各项保险等。

  (二)结算方式和付款办法:

  1、结算方式:按月支付,当月保洁费用次月支付。

  2、乙方每月对“清扫保洁费用结算单”领取确认后,根据清单金额开具合法的正式发票交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不定时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检查,针对不符合保洁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以50元/次处的质量不合格处罚金,乙方按《处罚通知单》缴纳处罚后,限期整改并请甲方复查,复查保洁质量仍不符合标准的,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用1%作为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从事保洁管理和作业的工作人员不按照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期限内更换,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更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保洁人员的合法权益。乙方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福利待遇,或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此引发的`乙方与保洁人员之问的劳动争议或工伤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向乙方分派清扫保洁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5、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甲方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且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保洁费用,在乙方送达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上月费用。

  2、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日常保洁工作所需的水、电、办公场所、物料仓库,上述设施仅为乙方提供日常保洁工作使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

  3、甲方因出现特殊状况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从事保洁工作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乙方有权自主选用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洁费用。

  3、如果甲方连续3个月以上不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扫、保洁质量。

  2、乙方必须足额安排保洁人员上岗,上岗人员应穿戴统一工装。

  3、乙方应按时发放保洁人员的工资,且工资标准不低于西安市有关规定的最低工资。乙方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在短期内(3个月)能够垫付当月人员工资及保洁费用。

  4、乙方必须为保洁人员办理有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乙方必须对保洁人员进行岗位职业培训,保证每名保洁人员具有丰富的保洁工作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同时要对保洁人员进行“爱校如家”的教育,确保保洁人员能够认真负责的工作,热爱学校的一草一木,爱护公共设施,敢于及时制止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一切行为。

  6、乙方使用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男年龄不超过60岁,女年龄不超过55岁。

  7、乙方必须经常开展文明作业和安全作业的教育培训,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制度,力保不发生、不出现意外事故。

  8、如果保洁人员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并在第一时问内通知甲方。

  9、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各项临时任务,在重大接待、重要会议、上级检查期间,保洁工作质量必须达到甲方所有要求。

  1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和保洁人员的花名册和人员工作分布图。遇有人员变化,需及时向甲方备案。

  11、乙方应在西安外事学院内成立办事处作为履行合同的派出机构,选派业务骨干负责本区域内的保洁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方便双方及时沟通和管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的保洁工作多次检查不合格,受到学校有关部门批评,或师生员工意见较大,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根据情况,在当月保洁费用中扣除1%--5%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不及时整改或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出现乙方保洁人员歇工、怠工情况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根据情况,在当月保洁费用中扣除1%--5%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则

  (一)本合同中所涉及的附件《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区域及要求》、《环卫工作质量标准》、《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安全责任书》等有关的书面文件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单方涂改部分无效。

  附件一《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区域及要求》

  附件二《环卫工作质量标准》

  附件三《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安全责任书》保洁外包服区域及要求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物业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1320____

  乙方:吉林建龙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祥

  住所地: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20号;

  邮编:1320____

  资质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020____0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小区;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7.5万 平方米(其中住宅6.3万 平方米,商铺面积为1.1万 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标准按《吉林市一级服务标准》执行。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按:1.60 元/月. 平方米;

  商铺物业费收按:2.50 元/月. 平方米;

  车位管理费: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入住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度(一年)进行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结束前十天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七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博海地产所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地下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的管理维护费,结余部分补充物业服务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

  第八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社区活动室、自行车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外,其余收入由以后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房屋主体及配套设施情况;

  2、道路、绿地、方砖情况;

  3、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

  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由甲方在1月内进行加固和修缮,直至合格,在进行复验 ;

  2、 由甲方在雨季后重新做防水,按双方商定的时间组织复验;

  第十二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公司申请,业主大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年物业费5%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按每日应交费用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20____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三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_____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条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他费用: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_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应当从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收。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预付[季度][半年]的物业服务费。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纳,具体时间为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在办理业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 .

  在办理业主入住后[3个月]________月内,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在办理业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六。

  在双方委派专业人员办理完相关资料、图纸的移交后[5日]____________日内,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确认。

  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资料,并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按规划设计要求,为业主户内配置[电卡式计量表][燃气的输卡式计量表][远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个分区[独立单独计量]________,例如,[楼道照明][车库][庭院照明][动力用电][电梯][水泵]__________等单独计量的电表;使用临水、临电的,应当按物业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费用差价。

  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按时缴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服务费用。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入住工作计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可以选聘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经营活动;将其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及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属于甲方保修的业主自有物业,业主提出修理申请的,乙方应当给予协助,并对施工现场提出管理要求。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权利义务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有权聘请专业机构对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

  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

  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届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未满,但业主大会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新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并按时撤出本物业区域。

  第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附则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首户业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在招投标备案时提交主管部门一份。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行政机关)

  乙方(物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宿舍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临时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时宿舍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1.为本服务项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员名(2男2女),实行两班两运转的模式工作(两个白班、两个夜班),白班时间:7:00-19:00、夜班时间:19:00-7:00。 其中宿舍管理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懂得电脑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员按照双方约定人数和人员单价计算。

  2. 负责看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巡视,以免发生外来人员侵入偷窃或损害财物;对上岗服务时间内进出管理区域的人员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3. 遵守甲方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严

  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任何冲突。

  第三章 合同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务质量。

  2.与乙方密切合作,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起止日办理交接手续。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宿舍。

  6.每月组织一次入住人员对宿舍管理员的评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项目服务的宿舍管理人员。

  2. 为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

  4. 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本项目宿舍管理人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必要的记录。

  5. 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6. 经证实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 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有效给予解决。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宿舍管理服务费

  1. (含税),折合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整。

  2. 乙方于当月末提交发票,甲方于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为违约赔偿金,如出现第十三条的规定,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过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从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应收款0.3%的滞纳金,但乙方延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缴纳五险和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一般过错,乙方应立即给予纠正,提交检讨报告,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员,如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给予赔偿。

  1、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内不经许可脱离宿舍管理范围,导致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者;

  3、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未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制度的;

  4、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请示、联络、汇报,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

  5、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对甲方员工进行威胁、恐吓的;

  6、对进出宿舍内相关人员不盘查、不验证,松懈怠慢,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7、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十三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有重大过错,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关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故意损坏、盗窃甲方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性质恶劣,已经经公安部门报案认定的;

  2、在宿舍范围内动手打人或斗殴的;

  3、脱岗时间较长(4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者。

  4、由于工作的玩忽职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灾或者其它危害、造成严重损失者的。

  5、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谈本合同续约事宜

  第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由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地方相关物业管理法规和政策,为实现(物业名称)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甲方与乙方基于平等自愿和协商达成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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