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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合同

时间:2024-07-03 16:36:36 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理财合同[精华]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理财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理财合同[精华]

委托理财合同1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委托理财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签定此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理财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理财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在此理财期间内,还必须保证在乙方帐户上达到与理财本金同等或以上的存款额。否则,乙方将取消为甲方的理财服务,退还甲方理财本金。甲方不享受任何理财收益,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理财方式以购买境外有价证券的形式进行合作。理财金由甲方帐户划转到乙方的综合理财帐户上进行具体的理财操作,甲方所买入的外汇有价证券由乙方统一保管,待理财期满日止,乙方所持有的外汇有价证券划给甲方,乙方将甲方之理财本金及收益一次性划入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上。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理财收益率为(年率)_________,在理财期间,甲方在以下情况不享有该收益率,同时甲方需自行承担因中途终止理财协议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1)理财期未满,甲方自行要求终止理财服务的;

  (2)甲方不能满足乙方上述第二项条件时,由乙方终止理财服务的。

  第五条、如遇不可抗力,乙方有权取消,修改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上述理财服务内容,并按市场原则对甲方进行清偿。

  第六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理财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二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一条、理财协议遵循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

委托理财合同3

  (一)什么是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

  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是指因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证券等金融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管理活动所引发的合同纠纷。

  (二)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

  1、从协议的名称看,有委托投资、合作经营、合伙经营、借款等,但其实际内容大都约定了保本、支付固定收益等条款。尽管协议所用名称不一样,但协议的内容基本为委托理财。

  2、从协议签定的主体看,有委托双方签定的协议,有委托双方加监管人或者担保人三方签定的协议。委托人,有法人、自然人;受托人有既有民间的委托理财如自然人、一般的有限公司、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私募基金等等,也有金融机构的受托理财,如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等等。

  3、从协议约定的内容看,有委托人将资金交付受托人,由受托人代理全权操作的;也有委托人自行开立资金帐户、股票帐户,购买证券或注入资金,委托受托人操作。前者,委托人对其交付的`资产没有控制权;而后者,委托人享有资产证券的控制权,受托人只有操作的权利。

  4、从这类案件起诉判决的案由看,有借贷纠纷,有信托合同纠纷,有委托合同纠纷,有合伙纠纷,有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纠纷。

  (三)委托理财的性质

  严格地讲,委托理财并非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而仅仅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术语。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中,也从未出现过委托理财的字样,而是使用了“委托资产管理”、 “受托投资管理”和“资金信托”等术语。但是,委托理财已经成为投资领域的习惯叫法,因此法院也一般以委托理财进行审理。

  最高法院在其召开的《关于审理金融市场上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第二次研讨会上,对这类纠纷,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将其分为四种:

  1、凡是约定本息保底,超额归受托人所有的,与民间借贷无异,应将其认定为借贷纠纷;

  2、凡是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的,应将其认定为信托合同纠纷;

  3、凡是约定委托人自己开立资金帐户和股票帐户,委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的,应将其认定为委托合同纠纷;

  4、凡是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将其认定为合伙合同纠纷。

  二、委托理财合同效力的界定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规定,认定合同的效力,应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法律的颁布机关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的颁布机关为国务院。

  目前对于委托理财,只有《证券法》及证监会的一些规章、文件。而《证券法》并未对委托理财的主体作出规定。因此,只要委托双方签定的合同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委托理财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同时,由于委托理财合同保底条款无效,应根据《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认定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时,除了保底条款无效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是有效的。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委托理财合同需要依法成立,但要在办理相关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能生效。如果你对委托理财还有疑问的话,建议你咨询一下的专业律师,尽早的解决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

委托理财合同4

  甲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乙方出资美元委托甲方通过smi投资理财平台代乙方操作,以求获得较好利益。

  二、甲方的权限范围。

  甲方对乙方的投资资金只能在smi平台代乙方操作,不得将资金挪作它用,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三、委托事项具体要求。

  (一)、委托方式:

  1、本金保底方案一:乙方委托投资期限为两年,在两年内乙方不得撤资,在委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所得利润不低于《最低年利润回报表》所列明的利润比例(详见附表)。如果年利润率高于最低利润时,对超出利润部分乙方须按20%比例付给甲方作为佣金和管理费用,该费用在付款时由甲方直接扣除。在委托期限到期后14天内,甲方负责将本金和所得利润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2、本金保底方案二:在委托期满后,如果乙方在收回本金及年利润后产生额外利润,乙方须将额外利润的50%付给甲方作为佣金和管理费用。如果亏损,则由甲方承担乙方的亏损。

  (二)、委托投资期限为两年,如果乙方提前撤资,甲方有权享有合同中规定的分红,并不承担亏损的责任。对帐户中乙方的资金,甲方将按该帐户资金总额的65%返还给乙方。

  (三)、结算规定:甲方根据股票行情不定期的进行交易,对所得收益,按期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负责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资金在smi平台自主操作和管理,但应高度负责,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获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操作买卖股票和动用帐户上的资金,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不承担乙方的亏损责任。同时享有分得利益的权利。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帐户资金、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3、甲方对操作产生的利润要按时转入乙方的`帐户,并有义务将最新投入资金数额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股东网上注册所需一切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户名、帐号、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资料。

  2、对乙方的操作平台和资金帐户,乙方享有查询权,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操作买卖股票和动用帐户上的资金。

  3、、对甲方的操作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应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操作。

  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理财平台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投资报告书、交易记录、研发资料等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合同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在合同期限内,因甲方操作原因导致乙方亏损大于10%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期满后的结算方式结算。但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亏损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享受收益,并不承担乙方亏损的责任。

  4、如因发生战争、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裁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有效期限自二零零八__年__月__日起至二零零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委托理财合同5

  基本案情

  上诉人李文与被上诉人中国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市B支行、第三人许成、王达路、张众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湖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xx)五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原告主体资格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涉及到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诉讼结果的承担。本案的原告主体问题,主要是关于案例中涉及的委托书签名和实际使用人不同而导致的诉讼主体确定问题。委托书的签字虽然是第三人王达路以第三人许成名义所填写的,但是根据第三人许成所讲他并不实际拥有该银行卡,且委托书上的账户也是原告李文使用其身份证开户,开户资金也是原告李文的。

  虽然委托书的签名为第三人许成,但实际的拥有人确是本案原告李文,因为原告李文与被告之间存在侵害与被侵害的权利争议事实、其与被告存在权利保护的争议事实,而且原被告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笔者认为,法院认定李文是本案起诉适格的主体是正确的。

  理财产品认购书效力

  银行委托理财产品认购书有无效力的问题,涉及到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分配问题。本案所涉及的许成与B支行之间签订的委托书是由第三人王达路自行填写的,委托书上的客户签名也是由第三人王达路自行签字的,并非许成本人签名,虽然委托书上所使用的账户系原告使用第三人许成的名义开设的,但是实际使用人是原告李文,李文无法证明该委托书的签订是其授权王达路代替第三人许成签署,而且案件在一审两次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乃至第三人许成、王达路都对委托关系的客观存在没有异议,所以本案系委托合同没有异议,即原告李文委托被告员工王达路为其购买理财产品,根据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来看,原告首先应在被告处存入足额资金,与被告签署理财产品协议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以开通理财服务功能。原告李文认为将理财产品的内部操作流程和程序强加于上诉人是违反公允原则的,但是对于理财产品的购买来说,程序流程本身就是相当严格的,客户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流程才可以完成委托事宜并促成委托购买生效。

  本案一审原告在20xx年7月曾在被告处购买了一次基金产品,原告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应当是知晓的,所以依据被告所提供的《中国A银行理财产品协议》范本4.4条的约定“乙方(A行)与甲方(客户)签订《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的'行为并不代表甲方已经成功认购对应产品,甲方认购成功的数额以乙方实际划转的资金为准。”原告与被告在签订理财委托书之前并未与被告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且在签订委托书之后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将委托书确定的金额2902737.70元汇入其所开设尾数为3219的理财账户中,所以被告无法冻结并扣划相应款项,在其业务系统中也没有任何存档记录,笔者认为委托合同没有支付相应对价,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委托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

  西湖B支行的过错及责任

  在委托书的效力确定之后,有关人员的过错及责任该如何确定?银行职员王达路的行为效力该如何认定以及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则是本案的争议的焦点问题。从上文的分析中,可知认购委托书虽然成立但是没有生效,因为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但是原告李文认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在签订委托书之前已经交给银行职员王达路,是王达路的职务不作为行为导致资金没有汇入理财账户中,而且王达路私自使用了李文账户里三四十万元。从案件有关事实来看,20xx年11月初王达路被李文要求还钱,在无钱偿还的情况下,李文要求王达路出具关于理财方面的单据,即为本案的委托书。该委托书是王达路在未经被上诉人同意下私自伪造的,私自盖上了自己保管的业务专用章。由此可见,委托书并不是银行真实意图的表示,王达路虽然为银行员工,但无相应的授权,所以委托书对于银行来说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王达路私自伪造盖章应属个人行为。 从本案来看,王达路在西湖B支行的职务是运营主管,此任职期间也没有办理相关理财产品的职责,是李文基于和王达路的私人关系才将其银行卡及密码均交给王达路保管,王达路在为李文代办账户资金往来业务时并没有利用运营主管的职务身份,而是直接使用李文交给的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密码。由此可见,李文将两个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王达路保管、使用的行为应属于两人之间委托关系,王达路代李文管理银行卡及密码也是出于私人行为,不具有职务行为特征,故不构成表见代理。鉴于此,两审法院均认为,银行对其职员非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失应无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几点启示

  合理界定委托理财合同书的性质与效力。由于委托理财业务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项金融服务,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尚未在合同法层面上予以规制,金融监管法规也更多的侧重于从监管金融机构的视角来规范,而很少对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予以关注。合理界定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基础。有些地方法院已经试图在其规范性文件中解释委托理财合同,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限定为是受托人和委托人为实现一定利益,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类资产根据合同约定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资本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管理活动。这意味着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交易和管理两大层面的内容。从合同法视角来看,现阶段对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大致有委托法律关系说、代理法律关系说。借贷法律关系说、行纪法律关系说、合伙法律关系说、信托法律关系说,虽然委托理财在某些性质上与这些合同的特点有重合的部分,但是委托理财合同也与这些合同类型存在明显不同,无论将委托理财纳入上述任何一种制度中予以规范和调整都有与现实实务的操作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实际上,委托理财合同是兼具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借贷合同性质的“无名合同”,它集管理、委托、融资于一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的合同类型,其法律性质和内容可以从监管层面上予以适当的指引,但是不宜过多强制性地干预。但是为了减少委托理财合同效力和法律后果上的不确定性,作为主导格式合同拟订一方的金融机构应该尽可能将合同的要素规制清晰,应适当考虑消费者(投资者)基本权利的保障,并应严格遵守既有的有关委托理财业务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来披露相关信息和保障消费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彻底杜绝“霸王条款”现象发生。

  司法机关裁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合意。正因为委托理财合同是一种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应通过合同来约定和规范,故司法机关在解决有关纠纷时应充分尊重既有的委托理财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协议。在平衡银行与消费者(投资者)利益关系上,不宜简单地从消费者(投资者)是弱者的出发点来推定和裁判,尤其是对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问题,更加应该持谨慎的态度,没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不宜否定合同或认定专业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法院要尊重当事人意愿,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来进行界定效力问题从而达到相关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本案裁判否定了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是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情况而做出的裁判。司法实践中在委托理财合同效力上最易于发生争议的是,合同中有关理财收益的保底问题。如果委托理财合同有保底收益条款时,合同是否有效,保底条款是否有效?根据最高院20xx年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亚洲证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所出判决书,河北社会保障厅与亚洲证券公司之间签订了《委托购买国债协议》及《补充协议》,委托人(投资人,河北社会保障厅)将资金交付受托人(投资机构,亚洲证券公司)进行投资管理,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账户,本应是委托理财协议(委托法律关系),却因合同中存在了固定本息回报保底条款,并说明超额部分归属受托人所有,因此,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系列协议的性质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借贷属于金融机构业务,本案中的受托人亚洲证券公司是不具有吸储资格的金融机构,因此上述系列协议无效。固定本息保底条款的存在使得委托理财合同成为了名为委托实为借贷的合同。因此被法律判定为无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规定:“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原则上不予以保护。对于履行此类合同发生的损失,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公平原则,确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这里也沿袭了最高法院案例的观点,但是也仅规定“原则上不予以保护”。银行监管机构对于“保证收益”问题有一定的规范,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这里也强调了不得“无条件”地对收益进行保底,其内容与最高法院的判例精神是一致的。该文件还进一步对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做了明晰,即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

  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并理性平衡银行与客户利益关系。近年来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所谓的理财“飞单”)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案虽然不是员工擅自代售未经银行许可的理财产品,但是员工与客户的私人交易易于被解读为银行行为,其性质上有类似私售理财产品的某些特点。为此,银行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员工未经银行许可而擅自销售各种理财产品。首先,应强化理财业务的销售和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各环节的流程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其次,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员工的制度观念和内控观念,要求员工严格按制度和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再次,要建立对于理财销售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各种业务票证、交易记录均应有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督约束。此外,银行应建立消费者(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教育和辅导机制,提醒、警示消费者(投资者)陷入“飞单”或未经银行许可的其他销售陷阱中。

  消费者应理性识别、应对委托理财服务的风险和责任。现代化的投资方式使得消费者使用手中的资金进行资产有效化增值,所以委托理财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但由于专业知识所限,仍有不少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及其风险认识不够深入,对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也缺乏一定的认识。消费者应主动加强理财风险意识,不能盲目接受金融机构理财人员的销售鼓动,要清醒地认识自身的财产情况、投资经历及风险偏好等,理性地选择理财产品;要认真地了解和把握特定理财产品文件有关理财资金的投向、预期收益率、主要风险等。

委托理财合同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 ____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

  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

  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_____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____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____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____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______________与客户____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编号:_________),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将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在乙方开户,须向乙方提供的文本协议

  1。甲方与客户签定的委托理财协议书;

  2。客户向甲方出据同意在乙方处资金账户的监管书;

  3。客户同意资金划转结算书。

  三、将甲方确定的客户帐号资金、证券在电脑上建立专户档案、进行专人监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客户的交易资料及帐号负有保密义务;

  (2)甲方有直接对客户在乙方帐上的资金、证券的理财操作权利;

  (3)在确认达到理财目标后,甲方有委托会计结算人员从客户帐上划转资金的权利;

  (4)甲方将指定专员为甲方唯一授权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密的义务;

  (2)在监管期内,乙方不得受理所监管帐户内证券进行再融资、押贷款等操作。客户资金帐户发生异常情况,乙方有告知甲方的义务;

  (3)在资金监管期内,未经甲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为客户办理资金支取、转帐、消帐及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撤消指定交易业务和_________帐户的转托管业务。若擅自授权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4)乙方有责任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资金及证券变化的状况以确保甲方对客户资料的操作权;

  (5)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咨询帐户号、对帐和交易密码的义务。

  五、登记结算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文本协议,确认达到理财标准后,允许甲方书面委托的.会计结算人员将客户的资金按已定的比例、金额划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六、双方因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到制订本协议的地方仲裁机构裁决。

  七、发现本协议有未尽事项或需要更改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解决。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达到理财标准后,甲方划转资金结算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本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期;

  2。未达到理财目标的情况,任何一方要延长本协议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另行商定延长期限及有关事宜。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资金帐户并且开通网上交易。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

  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

  (甲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_100%

  四、委托方式与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________%,甲方付给乙方超出________%部分的50%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________%,即亏损大于________%,乙方付给甲方超出________%部分的50%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________)0.5=3.37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________)*0.5=3.375万元,如果利润在—________万与________万之间,甲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若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50%作为佣金,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五、提前中止合同

  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六、交易对象:

  a股、b股、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三板转让、封闭式基金、etf、权证(可选择一种或多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委托理财合同9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

  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二周;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设立在丙方的资金帐户,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及股票交易的正常进行,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对甲乙双方开立的股票、资金账户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帐户资金来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投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的投资范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

  第四条 操作方式

  一、由甲、乙双方分别在丙方开立共管帐户。

  1.甲方开设帐户:户名_________;帐户号码:_________。

  2.乙方开设帐户:户名_________;帐户号码: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时,三方确认甲方开设帐户内资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开设帐户内资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得在该帐户提取现金或将资金转入其他帐户,亦不得办理转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得在该帐户提取现金或将资金转入其他帐户,亦不得办理转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二、受甲方委托,乙方在约定的投资范围内对共管帐户享有独立的操作权。甲方有权随时对甲方的.资金市值状况进行查询,甲方如需要了解共管帐户市值及其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帐户项下的资金情况,应事先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在收到其通知后应当提供加盖其公章的反映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的市值状况。但为保障乙方操作的独立性,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共管帐户的具体交易品种。

  三、为确保本协议安全的履行,甲方、乙方授权丙方对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进行监管。丙方承诺,没有甲乙双方的共同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动用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内的资金。丙方并负责对乙方在该帐户项下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但对该帐户项下买卖有价证券的盈亏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期结束前一周内,乙方必须卖出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内的全部有价证券。合同结束后第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投资结果确认书。此投资结果确认书必须得到丙方的盖章确认后再由甲方确认。

  五、乙方承诺以保证帐户上的作为保证,保证共管帐户资金期末市值不低于___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交投资结果确认书后,期末市值低于期初市值部分,乙方授权丙方从乙方保证帐户上拨转到共管帐户。

  六、甲、乙双方保证共管帐户在合同生效之前和合同生效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发生透支、质押、担保等情形。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某方若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必须保证于纠纷发生之日即向本合同的另外两方通报,不得隐瞒。甲方由此纠纷而引起共管账户上的损失,不在乙方保本责任范围之内。

  七、共管帐户期末市值高于期初市值的部分,为投资利润,甲乙双方协议按照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所应分配利润,由丙方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投资结果确认书”,从共管帐户拨转到乙方保证帐户。

  八、甲方必须保证共管帐户资金的合作使用期限,不得中途退出,如有变动须经协商,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在委托期限内,除非出现以下第十条所述情况,甲、乙双方均无权对共管帐户和保证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

  十、共管帐户及保证帐户内有价证券市值与保证金之和小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委托丙方卖出共管帐户中的证券,账户市值比期初市值减少部分,由丙方从乙方保证账户上划拨回共管账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辨,并同意由丙方协助办理。

  十一、丙方作为监管方,有责任监管甲、乙共管帐户及保证账户,在监管时间内,不能进行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有责任按本协议以及由甲乙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指令协助办理帐户内的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及指定交易等证券业务,并在共管帐户和保证账户合计市值低于_________元时,由指定专人通知甲乙双方。

  十二、丙方对符合本协议及委托书的书面指令的执行,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甲、乙双方的异议均不影响上述指令的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均应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与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若三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终止与其他

  一、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丙方所承担的监管责任即自行解除,本协议终止。

  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解除双方委托关系,并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协议终止。

  三、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三方仍愿意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定协议书。

  四、甲方、乙方的开户资料,甲方对乙方的不可撤消授权委托书,以及甲方填报的卖出委托单等均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一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理财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

  1.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股票帐号(包括同意股票帐号相关联的资金号)(具体见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委托且仅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股票帐户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具体操作。

  1.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用甲方股票帐号内的股票和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证券交易。

  1.3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及其收益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二、股票帐号

  2.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的股票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上述股票帐户内合计的委托理财的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2双方同意,以甲方支付管理费当日甲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总额作为委托理财的实际基数(以下简称“理财基数”)。

  2.3甲方应在乙方确认支付管理费当日将股票帐户交付乙方管理,甲方应当将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直接告知乙方确认的股票帐户的管理人员。

  2.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在股票帐户范围内进行独立操作;甲方承诺不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股票帐户内的证券交易,不干预乙方的独立操作;但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参考意见。

  2.5如果甲方提供的股票帐户不在甲方本人名下的,甲方应负责提供股票帐户名义开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对甲方授权的委托书。

  三、委托理财的报酬及支付

  1、双方约定,甲方应先将资金市值部分的_________%作为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2、双方约定,如果甲方原始资金帐户(_________万元)每增值_________%(_________万元)需支付收益的_________%给予乙方作为操作报酬。

  3、双方约定,操作收益的第一个_________%归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4、结算后,双方应将当付款项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对方。若逾期,每逾期一日,应缴纳滞纳金千分之一。

  四、提前终止

  4.1协议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甲方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提前终止本协议:

  4.1.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独变更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

  4.1.2甲方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或对该资产设定质押;

  4.1.3甲方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第三人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进行证券交易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

  4.1.4甲方股票帐户因为第三方原因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查封、行政冻结、强制平仓等情况;

  4.1.5由于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该股票帐号无法正常操作连续超过三个工作日的。

  4.2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预收报酬和浮动报酬不再退还;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款的规定计算,甲方还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的浮动报酬的,甲方应在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4.3双方同意,由于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或变更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双方根据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3.4款的规定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告知

  乙方承诺将秉承合理、谨慎、专业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经验,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甲方服务,并力争协助甲方使理财收益最大化。甲方了解证券投资存在风险;在享有委托理财产生的收益的同时,也将自行承担由于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产生的风险和亏损。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

  7.1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本协议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书面变更后的联系地址,送达法律文件的,无论该文件是否已由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7.2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或条款,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7.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预付报酬到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半年。

  7.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7.5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委托理财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

委托理财合同12

  受托人: (甲方) 地址:

  委托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系依法登记注册的投资顾问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并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进行投资咨询居间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鉴于乙方系自愿将合法拥有的闲置资金投入到甲方提供的理财业务中获取增值收益,并保证其提供个人基本情况、简历等资料的真实性。

  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理财产品投资居间业务及下列服务:

  (一) 协助客户办理开户手续;

  (二) 甲方应当设专人负责协助客户办理过户审核工作;

  (三) 为客户提供投资行情信息、交易技术操作及资讯;

  (四) 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服务。

  第二条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乙方承担居间服务受托责任,甲方与乙方客户之间不存在基于股票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

  第三条 甲方无权代理客户进行股票的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也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股票结算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第四条 甲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客户从事股票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

  委托理财合同范本

委托理财合同13

  编号:xxx号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xx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二周;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签名):

  资金账号:

  或股东账号:

  起点市值:

  二0xx年xx月xx日签定

  二0xx年xx月xx日签定

委托理财合同1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其以xxxx名称开立的;户名为xx;账号为xxxx_;初始资金为xxxx的投资账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从xxxx至xxxx_期间按照以下条款对以上账户进行有偿专户投资理财。

  一、投资管理:

  1、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乙方仅作为受托人对该账户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资金合法与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交易账号(股票交易账户)及其关联的资金账号委托且仅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账户内进行投资的具体操作。

  3、原则上甲方不再投入除初始资金即:xx元以外的其他款项;确有需要的,乙方须书面向甲方申请。

  4、甲方资金须于协议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转至约定投资账户,逾期超过30天,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条款行使自身权利。

  二、投资的范围及方式:

  1、甲方提供初始操作资金为xx元,(大写):xx元整,甲方有权对该资金的'投资用途进行询问,但不得具体干涉;乙方对该资金拥有独立的调拨使用权。

  2、乙方采用的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经营方针。

  三、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管理费用为利润分红提成,详见收益分配。

  2、该管理费用由甲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四、交易管理:

  1、甲方必须把所开立的含股票金融交易账户的网上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以便乙方上网交易。

  2、甲方须保证协议期间乙方的操作独立性,乙方有权自行更改网上交易密码,甲方有权每月一号查询账户明细。

  五、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1、收益分配:

  (1)在投资年收益达到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下,无论收益多少,乙方将获得收益的百分之五十作为分红提成。

  (2)若投资年末结算,收益率在百分之十以下时,乙方不参与分红提成。

  (3)乙方保证甲方初始资金不出现亏损。

  2、风险承担:由战争、灾难、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模式:

  1、甲乙双方将在每半年时结算一次,甲方应在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的分红款项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若超期未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支付款项的追偿权,另外乙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2、乙方指定银行(建设银行)帐户: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xx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中途结算或追加资金须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销户、转托管或者甲方擅自提取资金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对协议发生期间的盈利进行分配,同时,甲方还需另外支付初始资金规模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给乙方后,协议自动终止。

  八、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并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双方确认,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委托理财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X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________年,起始日期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

  5)0.25

  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

  5) 0.25

  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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