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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咨询合同

时间:2024-07-04 16:30:16 合同 我要投稿

设计咨询合同15篇(优)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咨询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设计咨询合同15篇(优)

设计咨询合同1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涉外合同已经成为了跨国公司在投资、贸易等方面的主要工具。其中,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跨国公司在技术领域内的合作合同,是一种基于技术服务的合同。本文将通过介绍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定义、主要内容、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问题,来阐述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定义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指跨国公司在技术领域内进行合作的合同。该合同往往是在技术中介机构或技术顾问的协助下完成的。与其他的涉外合同相比,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具有技术含量高、具有专业性、合同金额较大等特点。

  二、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的各方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等等。

  2.合同期限及内容。合同期限一般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内容需要对双方达成的技术含量、技术成果、项目进展和成果交付等做出明确规定。

  3.技术服务的内容和程序:技术服务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设计、技术培训、拓展市场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同时需要明确技术服务的操作过程。

  4.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标准:本条款是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标准一般采用时薪累计、项目费用、百分比收益等不同计费方式。一般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标准。

  5.知识产权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中重要的内容,一般需要关注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及技术成果的归属。

  6.双方合同期间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合同需防止翻译跨越文化背景和专业术语误解的问题。

  2.需要了解各国法律法规,了解双方国家间是否有投资协定等国际公约规定。

  3.准确评价对方的技术实力,制定技术服务条款。

  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明确分工和著作权等问题解决方案。运用互惠互利原则,有效规避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

  5.合同签订后双方应遵守合同法律,保障互相权益,共同完成技术合作项目。

  综上所述,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技术服务合同,涵盖了众多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服务条款。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签订需要涉及到技术、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然而签订一个完美的合同对于跨国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因此,各方应注意合同的执行,避免违约并及时沟通。

设计咨询合同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咨询工作。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甲方需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地址为,建筑面积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咨询及设计工作。

  二. 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人民币¥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其它____%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完全部费用。

  2)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延迟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____% 的滞纳金。

  3)以上款项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工程发票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____%。

  三. 乙方义务

  1)乙方收到设计、咨询服务费定金第二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2)乙方负责对原节能设计(外墙内保温)部份,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3)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六. 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总额的 ‰/日扣除乙方设计、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 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 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3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3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 元 (大写: )。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4.8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 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10.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

  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

  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

  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

  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

  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

  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

  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

  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

  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

  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

  责任。

设计咨询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顾问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技术咨询任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乙方表示接受,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更好地完成其任务,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项目概念方案设计

  (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XXX平方米

  (3)地址:项目位于XXXX;

  二、 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承担本项目的概念方案、形态规划及相关案例研究,包括总体规划建议、景观设计建议、建筑产品设计建议;

  (2)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总平面图及分析图、相关空间分析图、经济技术指标、案例分析及建议。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商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要求完成本合同所列的设计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

  三、 履行形式、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且首付款支付之日起60天,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

  (2)付款时间:在乙方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且获得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当在申请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如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汇报及提交设计成果地点:位于上海市的甲方公司所在地

  四、 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为要求,采用 图片、模型、光盘及参照本 条后“乙方提交的成果内容”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成果应合理、精细、美观、充分体现时代感和文化品位;文图要清晰、美观,装订成册要正规,达到甲方要求。

  成果的具体交付为:图文并茂、装订成册的文本10 本;效果图展板≥5张;实体模型;多媒体三维动画;电子光盘。

  乙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规划概念建议

  2、总平面图、初步分析图以及初步经济指标

  3、总体鸟瞰图、主要节点透视图

  4、案例介绍及产品建议

  5、项目规划设计操作模式建议

  6、建筑产品建议

  7、景观设计建议

  五、 报酬及付款方式

  (1) 根据项目的规模及设计要求:

  乙方经过详细测算并经双方协商后,双方确定的本合同最终总价报价为:(小写) 万元RMB,人民币(大写) 万元正。该总价已包含乙方的设计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以及到甲方或项目现场讨论汇报的'差旅食宿费、服务费、咨询费和其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税费。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 :(分期二期支付)

  第一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设计费50% ,计万元RMB;

  第二期为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计万元RMB;

  (3)除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以外,甲方如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时,应支付迟延违约金,每拖延一个日历天按该项设计费迟延支付部分的0.2‰计算;反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设计成果,每拖延一个日历天按该阶段设计费用0.2‰减收项目设计费用。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乙方设计延误不在此限。

  六、 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或不完善,应及时将意见书面提交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完善。

  (1)设计任务书

  (2)有关图纸资料

  (3)其它有关材料(政府规划指标及红线图)

  七、 受托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充分的公司资质及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2) 乙方应按中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当甲方或政府审批部门依据规划文件、政府决定或有关标准、规范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及时、负责地对所涉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作出修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双方友好协商酌情收取相应费用)。

  (3) 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胜任的设计团队,并事先报甲方备案。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设计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调动或更换。如需调换,须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可。对其中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4) 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目的所使用的图纸文件及所交付的设计成果没有任何第三方以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盗用商业机密为由提出任何索赔。如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成果而导致对甲方由于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的诉讼或索赔以及由此引起的施工延误或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并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诉讼和赔偿。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设计延误及重新制作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完善。若由于乙方设计人员的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以外,还应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均有责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文件及电子文档移交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及相应责任。

  九、 保密和知识产权

  (1) 双方当事人对技术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应令其聘用的顾问、雇员、代表及/或代理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信息,除非该种披露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遵守法律而必须进行。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委托方: 顾问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铁路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_________

  2.咨询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

  2.提供工作条件: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及服务报酬总额为:_____________

  2.技术咨询及服务报酬由甲方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单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

  第五号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乙方持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项目(“项目”)进行工程咨询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项目概况:/平方米。

  1.2具体内容: 委托乙方就技术措施进行前期咨询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期限:设计启动到技术方案定案并实施。

  2.2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咨询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并确保在项目中能实施且通过相关技术审查,并对最终设计文件(若需)进行相关复核。

  2.3具体进度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日期备注

  1提出本项目技术咨询概要文件/日历天

  2提出技术咨询详细文件/日历天

  3对所咨询内容进行设计图纸检查/日历天

  4对咨询技术措施在工程中实施后进行检查/日历天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

  1各阶段设计任务书

  2政府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单(若需)

  3规划红线图(若需)

  4周边道路及管网的现状(若需)

  5项目各专业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资料

  3.2其他配合协作事项:乙方配合甲方和项目方进行深入交流及沟通。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等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付费前需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所提交的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达到合同约定及任务书要求,且乙方应提供有效、足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4.3支付进度

  付款时间节点比例付款额(元)备注

  本合同签订且启动工作后15日内20%

  所提技术咨询内容得到甲方认可,并在项目设计文件中落实,且取得政府审查文件后15日内80%

  注:甲方在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支付乙方各阶段设计费用。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不得自行复制、保留、传播或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业主或甲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做重大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3 甲方要求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时,甲方有义务要求业主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2 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相关设计交底工作。处理与本合同规定的专项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业主或甲方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履行协作义务和后期现场服务。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服务转包

  7.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7.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侵权责任

  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第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九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9.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复制、传播、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著作权主要包括设计咨询活动中形成的'、以各种载体所表现的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等设计咨询作品的著作权。

  9.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如乙方将本项目资料用于非本项目所属的其它项目建设之用,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并为此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或类似设计产品使用于其他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双方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发生法定、约定事由或乙方违约除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阶段设计尚未完成的,停止设计工作,该阶段设计费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并在甲方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4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5除双方同意调整的设计进度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计划的延误,乙方工作周期自动相应顺延。如果发生由此引起相应的增加费用,经双方商议确认后甲方应予支付。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2.1发生不可抗力;

  12.2业主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

  12.3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

  12.4出现本协议第10.3条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5.1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5.2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15.3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实际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份数的,另外收取工本费。

  15.4 本合同履行期间的通知都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甲方的联系方式为:收信人,地址,传真,手机,电子邮件;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收信人:

  地址: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各方改变联系方式均应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送达或拒收皆视为通知已送达。

  15.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5.6甲方与乙方在其他项目上的争议和在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合同上的争议,不构成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合同的理由,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在本项目上造成的损失。

  15.7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5.8本合同若有手写、涂改之处,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生效,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8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该项目的所有现场验收及建设单位要求的现场技术服务。

  2.方式: 亲临项目所在地的施工现场。

  3.要求:按时、专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 元。按乙方50次亲临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计,不足50次按50次计,超过50次后,按每次 元额外支付。

  注: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食宿、交通及通讯经费,由乙方负担。

  2.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

  (2)基础全部验收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3)主体全部验收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4)单体全部竣工验收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5)单体全部节能验收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

  第四条 甲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十个日内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设计文件(电子版)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

  3.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A.现场有技术服务需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B.积极配合乙方解决图纸上的技术问题及现场需要的设计变更。

  第五条 乙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1.根据现场的工程进度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积极按时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参加现场的验收及现场技术问题的解决。

  3.以专业工程师身份给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5. 加强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及不采取安全设施进入工地现场。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五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2%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甲方应当交补交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2%的违约金。

  3.乙方在工作期间,因乙方原因或建设单位不满意而终止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次数支付服务费用( 元/次)。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4.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

  第八条 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9

  签订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完成《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项目材料编制委托内容编制,提交相关报告、报表及图件。

  第三条技术成果要求及提供时间乙方负责完成,以及提交相关报告、报表一式两份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本一份,完成时间为现场勘察、提交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递交评审资料。

  第四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编制费用: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本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费(含评审等费用,开具发票)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分两期支付合同款。第一期: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编制费用的50%,计人民币;第二期:方案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提交所在地自然资源局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即合同价50%,计人民币(大写) 。

  3、付款方法: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乙方在开展外业勘察设计工作时,甲方配合协调乙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

  2、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编制工作所需的勘测定界、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或地类图作底图的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基础资料。

  3、负责按款支付给乙方编制费用。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成果资料,产权属甲方,但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2、乙方职责

  1、要根据项目申报时间要求,遵照国家和广西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向甲方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的成果和相关批复文件。

  2、维护和尊重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勘察设计成果不随意更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及设计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和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4、乙方仅承担与复垦相关的技术服务及编制工作,其他非复垦相关的申报事宜不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延期导致本合同项目报告编制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时,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或重新确定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

  2、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重大返工或重做,应另行协调,增加《复垦方案》编制费。

  3、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完整报告书,报告书深度未达到评审要求,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返工完毕并达到评审要求外,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编制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及时协商处理。

  5、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编制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编制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自签订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双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公章)乙方: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

  电话: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10

  甲方:天津市天勘建筑设计院

  乙方:天津捷速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委托范围及设计周期: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康复楼建设工程的单体工艺方案设计咨询工作。共涉及项目建筑面积约3.20万平方米。

  工作周期: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方案后顺延3个工作日做为成果提交期限。

  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

  1、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咨费折减。

  2、双方本着目标、目的`一致的原则,加强沟通互助,将协议事项完满完成。

  三、双方需提供的设计条件或文件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必需条件:

  (1)、现状地形图一份;

  (2)、单体建筑方案一份;

  (3)、其他与该项目设计咨询相关的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设计文件成套方案成果四份。

  四、设计咨询费取费:

  1、按照该项目建筑面积的5.00元/平方米进行计算,该项目设计咨询费共约1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正)。

  2、付款方式:乙方提交方案成果时,甲方结算全部设计咨询费,计16.00万元,不留尾款。

  五、其他

  1、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其他补充协议,其他补充协议与本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12月14日 20xx年12月14日

设计咨询合同11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咨询合同12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咨询方按本合同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某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_______元(大写:_______)。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咨询报告的归属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

  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咨询合同13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科技交流合作也越来越频繁。在此过程中,科技咨询和设计服务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涉外合作形式。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规范合同履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就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相关主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双方为了合作进行科技咨询和设计而签订的合同,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复杂,涵盖范围广

  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往往比较复杂,双方之间需要进行技术沟通和交流,此外,还需要考虑到诸如安全保密、知识产权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合同的涵盖范围比较广。

  2、合同履行期较长

  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因此合同的履行期往往也较长,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确定好合同期限。

  3、风险较高

  科技咨询和设计涉及到的技术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比较敏感,因此合作风险也比较高,合同中需要对风险进行详细的规定和处理。

  二、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需要涵盖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目的和范围

  合同目的和范围是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应在合同初期明确确定。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一般包含合作项目、合作技术范围、合作地点等要素。

  2、技术方案和内容

  技术方案和内容是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该条款应明确确定技术方案,包括技术要求、技术难点、技术指标及实现方法等内容,以保证实施过程的科学化、可控性。

  3、合作条件和方式

  合作条件和方式是要保证合同履行成功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款应明确确定合作企业的`各种资源、技术、人员配备、工作计划等方面的要求,以策划出最佳的合作方案。

  4、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是合同中的时间条款之一,该条款应明确确定合同的执行期限,以便于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来推进项目的进程。

  5、保密协议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中要涉及到诸如技术机密、商业机密等高度保密的内容,因此合同必须附带相关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着重规定乙方对保密内容的保管、使用和保密责任等事项。

  6、质量保证条款

  质量保证条款是保证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质量的重要规定之一。该条款应明确规定合同的质量保证要求,包括质量检验、产品合格标准及其他质量保证体系等要素内容。

  三、结语

  总之,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涉及到科技咨询和设计合作方面的重要法律依据。不同的合同内容和执行环境下,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中的条款和规定会有所不同。双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定义合同条款,以期在未来的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设计咨询合同14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服务理念和服务宗旨字盖章):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审核(编审)甲方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工作的审计法具体范围内容:

  土建工程、装饰装璜工程、水电消防安装工销售合同模板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附属零星工程的预算及结算。

  地点: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工程结束内所提供工程咨询(审核)所需真实、全面的相关资料(其中图纸一式2份)

  2、负责与有关方面地震监测台官网的联系和协调。

  3、为乙方提供现场工作的基本工作条事件研究法件。

  4、在乙方正常、合法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任何人不得以选择作文任何方式合同模板,影响乙方工作意见;贵州省湘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配合进合同模板格式行审计师和会计师哪个好现场勘察;

  6、及时支付乙方咨询费用;

  二、乙方权事件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选择英文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时间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保守机密,审计师报考条件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4、不得遗失甲方认产权比率的计算公式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5、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地震最新消息10分钟前

  在甲方资料提供义务履行的前提下,按时在约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定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出具报告书。

  三、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产权比率公式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总工程(包含附属工程及零星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审计工资一般是多少预付定金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2、支付方式:根据约定进度的总造价,甲方按照每次预算支付百分之七十(70%)给乙方,剩余百分之三十产权比率(30%)在结算审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事件营销案例付给乙方。但审计时间不能超出约定工期一个月,如果甲方原因造成超期,甲方无条件支付乙方所有费用)。附时间计算器:假如单笔预算价钱不到一百万,可以累积到一百万再付费用。

  3、期限:按照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服务。附:假如因甲方中途停工,乙方有权力要求为之前所做工程结算.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4、由乙方技术方面在施工合同外争取的费用(及技术变更),根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出预算外利润的30%提取费用,甲方在变更资料有关单位签字生效后,甲方需按比例支付乙方的费用。

  5、为本项目发生的专家评审费、考察费及工程所需的应酬费由甲方负担。

  6、甲方按照协议将工程技术服务费汇入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_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_有限公司

  账号:_

  四、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1、在协议书生效后3天内,委托方向咨询方如实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合同模板格式规范施工图纸、电脑两台、保证我方人员住宿、生活及水电、安全帽等。

  2、技术情报和地震网实时地震预报资料的保密:乙方对甲方的`技术情审计是干嘛的报和资料具有保密义务;甲方有不能挖取乙方的技术人员的义务。

  3、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协议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购销合同模板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贵州省选择的拼音湘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五、时间、违约责任:

  因违地震网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产权____%。

  六、其他:

  1、本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服地震监测台官网务,甲方付清服务费终结。

  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地震网实时地震预报力,各执事件营销案例两份。

  3、其他审计是做什么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委合同模板图片托方选择困难症:(章)

  法定代表人:贵州湘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咨询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选择词语的正确词形托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设计咨询合同1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 (项目名称)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1、 定义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甲方应按附件1(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1(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先进科学的设计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2.3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3、 免责约定

  13.1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4、 知识产权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1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所有。

  1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5、 保密约定

  双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 对方书面同意;

  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6、 通知、送达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正式通知须为书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本合同规定的通讯地址,即当送达论: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对方须签字确认。

  16.2经特快专递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接收方传真反馈信息。

  16.3任何一方以传真形式发送文件给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须签字确认收到文件,否则将视为拒绝签收。

  16.4拒绝签收对方文件是违约行为。

  17、 合同语言

  本合同所用语言为中文简体。

  18、 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说明和约定,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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