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合同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管理制度1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负责学校合同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2
铁路工程项目在合同管理标准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动态化、合同分类清晰化、合同成本目标化、合同签订流程清晰化、签订过程主管化、成本控制层次化、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化、过程化、常态化、合同管理相关岗位互控化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合同管理制度动态化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机构都要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是基础,制度的执行是关键。制度的建立不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情,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之初的制度随着管理工作的推进,管理范围和形势的变化,很多制度已经成为工作的制约和瓶颈。所谓不破不立,对原有制度的修订和改进是一个永远都没有止境的工作。比如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之初的合同内审制度一般是比较粗糙的,审核部门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很多人不知情,对合同的顺利履行有一定的影响,于是内部审批制度就改成所有部门负责人都参与的人人皆知的制度,但在这一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又发现这样的内审制度有着主次不清的毛病。目前内审制度经过调整已经变得主次分明、合理有效了。举这样一个例子,只是说明合同管理制度化,不只是包含对既有制度的执行,还应该包含对制度的修正。即合同管理制度动态化。
二、合同分类清晰化
项目管理机构管理的`项目种类多,既有地方项目,又有更新改造项目又有国家铁路建设项目,还有保密项目。这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经手的各类合同既要符合国家的法律、地方法规、行业的规章,又要符合铁道部和铁路局相关规定,这就需要吃透大量法规和路局文件,才能做到拿到一个合同就知道从哪里下手办理。项目管理机构须针对本项目常见的合同整理出一套细化的合同办理思路,拿到任何一个合同,就把它放到这个框架中,也就是对合同进行分类,按类办理。
对合同的清晰分类看似是合同管理中不值得一提的小事,但却直接关系到合同处理的方法,如果处理不好,会为以后的合同审计等工作带来坏的影响,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三、合同成本目标化
项目管理机构投资控制的任务很重。由于工期长、经济形势变化快,鉴修概算批复期的物价指数、人工成本等影响合同成本的因素在项目中相关合同实际签订时会有较大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有时是对成本控制有利的,但大多数时候是不利的。这就对合同签订的成本控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超概算为基本目标,能有所降造、合同成本最小化是最终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项目管理机构在合同管理中以合同签订流程清晰化、签订过程主管化、成本控制层次化为原则,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很好的保证。
四、合同签订流程清晰化、签订过程主管化、成本控制层次化
项目管理机构须形成较为合理的合同签订过程管理程序。由于项目管理机构签订的合同大多数具有较多的专业元素,这就决定了专业工程师(包括物资)在合同签订中的主导地位,这并不是说专业工程师就是万能的,由于合同主管和财务主管部门人员位于合同签订过程的下游,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因此,合同签订前的合同洽商,由承办人与合同相对方进行联络、沟通、洽商,计财部等其他部门在概预算情况、类似合同文本提供等方面配合合同承办部门的工作。如需要组织洽商会议的,由经办人组织。洽商前由合同经办人将合同概况、合同谈判进展、谈判难点、拟谈判内容、谈判原则等告知主管领导和相关参加洽商人员,洽商后由合同经办人将合同谈判内容和进展、结果形成合同谈判登记记录,作为合同档案的一部分。
这样的机制保证了合同一直处于有人主管的状态中,因为合同后期的履行和监管主要是由主管工程师负责的,由于各相关部门人员都参与了合同的签订洽商,熟知合同的技术要求、验工、付款等条款,从而使合同执行过程各部门之间的磨合和协调过程提前,从而最大程度减少了合同执行成本。
这样的机制又保证了合同成本的可控。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主管工程师在技术上是有优势的,对合同涉及的工作量有很好的把握,也能吃透相关价格依据,但在价格谈判上可能缺少相应技巧,因此项目管理机构的价格谈判就分为三个层次:主管工程师层次;合同洽商会议层次;项目负责人层次。一个合同经过这样三个层次的把控,经过多几个人的慧眼识别,就能很好发现对方报价中隐藏的陷阱,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实现合同成本控制目标。
五、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化、过程化、常态化
毫无疑问,合同签订过程至关重要,但中国人常说盖棺定论,可见结局也同样不可小视。法律工作尤其重视证据,而合同管理中的档案管理工作就是一个收集证据的过程。项目管理机构要非常重视合同档案的归集、整理工作。合同承办人按项目管理机构合同管理部门要求跟踪合同履行结束前相关情况,并围绕合同收集、管理和保管合同签订前、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结束各个环节形成的合同相关资料。原则上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十日内将上述资料归档、装订成册并形成资料清单送交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也及时收集合同审查、签订过程中散落在各处的相关资料、如果参加合同洽商,也要及时协助经办人做好会议记录登记整理工作,一边形成完备的合同档案。
合同档案管理不能等到合同履行完毕了再去收集资料,那时已经为时过晚,所以档案管理的过程化、常态化非常重要,洽商记录不过夜,合同签订登记表填制不过夜。
另外,项目管理机构还要对已经签订的合同建立合同档案路径管理目录。在档案路径管理目录的指引下,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存放在综合部、物资、工程、安质、财务部门的批准文件、相关招投标资料、图纸、验工计价、财务付款凭证等资料。
对于比较重要的合同文件资料,可建立扫描版的电子档案,以便于使用。
六、合同管理相关岗位互控化
合同管理制度3
劳动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
1 、维护秩序:确保企业运营有序,减少因管理混乱导致的纠纷。
2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职责和目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3 、吸引人才: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4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
5 、符合法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合同管理制度4
如何更好地推进政府工程的建设,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政府工程管理部门时刻需要考虑的问题,对承包商实施合同履约评价制度,是政府建设管理的重要举措。
1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简介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是一家成立于20xx年的正局级事业单位,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经济适用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截至20xx年第x季度,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建设管理的政府工程共316个,总投资1 240亿元,累计完工项目225个,完成投资820亿元,年均完成投资近60亿元。建设完成了南方科技大学(一期)、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工程、深圳大学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深圳新安医院、深圳宝荷医院、松坪村三期保障性住房、深康村保障性住房、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大运中心、深圳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深圳湾公园等一大批已在深圳市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目前正在建设的有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新建校区、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工程(一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扩建工程、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新明医院)、深圳大学学府医院、健宁医院、深圳监狱保障性住房、深圳机场扩建工程T4航站区软基处理工程等80余项政府工程。
2 、履约评价制度简介及做法
由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建设和管理的大部分项目都是为解决城市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如教育、医疗、体育场馆、保障性住房等工程,使用的建设资金多来自于深圳市公共预算,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投资控制就显得更加重要,为此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制定了多项制度来保障建设管理政府工程,真正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其中对承包商的合同履约评价制度就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2.1 履约评价制度简介
所谓合同履约评价制度就是定期对承包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运用的制度。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履约评价分为季度履约评价、年度履约评价、最终履约评价,评价范围涵盖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保险、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人防、防水等各类工程合同及前期、施工、维修、保修等各个建设阶段。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每逢季度末,每个项目组(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管理政府工程的基础单位,一般由项目主任、土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等数人组成)召开履约评价专题会议对所有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对承包商的人员配备、承包商实力、履约质量、履约工期控制、履约配合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打分,并按照相应的权重综合得出每份合同的履约评价分数。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为优秀;大于等于80分且小于90分的为良好;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60分的为不合格。每份合同年度履约评价结果是由当年季度评价结果的平均分得到的,最终履约评价结果由项目全周期中所有季度履约评价结果平均分得出。
2.2 履约评价结果的运用
刚开始实施履约评价制度时,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只是将履约评价的结果告知承包商,由于缺乏配套的奖惩措施,即使是履约评价表现不好的承包商,仍然能够通过正常的招投标程序继续承揽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其他的工程,使这项制度没有达到预期中的效果。自20xx年xx月起,随着深圳招投标制度的改革,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逐渐将履约评价结果与承包商能否继续承揽我署工程挂钩,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对选择承包商、促进项目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其中主要的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单份合同或单位年度履约评价、最终履约评价为优秀的,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将发文予以通报表扬。对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类单份合同或单位年度履约评价、最终履约评价为优秀的,经公示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授予“履约评价优秀团队”称号或“履约评价优秀单位”称号。
(2)单份合同年度履约评价或最终履约评价不合格,视情形给予书面严重警告甚至一年内拒绝其参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投标的处罚;单位年度履约评价或最终履约评价不合格,视情形给予一年或三年内拒绝其参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投标的处罚。
(3)将履约评价结果作为推荐优秀管理团队、实名推荐企业的重要参考,而获得荣誉认定的企业在参加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的投标时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倾斜。
(4)企业在参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预选招标(包括批量招标、战略合作招标等)时,相关企业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履约记录是其能否最终入围的一项重要指标。
(5)在与服务类承包商(监理、造价、设计、保险等)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设定占合同总额20%的绩效费用的发放与承包商在履约评价中的表现直接挂钩。
(6)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达成战略合作的企业,如果有其负责的项目两次履约评价不合格,暂停其入围下一个工程的资格。
3 、实施履约评价制度的效果
履约评价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应奖惩措施的逐步落实,承包商也越来越重视履约评价的结果,也愿意投入人力物力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政府工程的建设,对践行深圳市政府提出的“深圳标准、深圳质量”理念起到了非常积极、正面的作用。有利于规范深圳市建筑市场的秩序,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20xx年xx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试行工程招投标“定性评审、评标公开、评定分离、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该项制度于20xx年在深圳推广,20xx年x月正式实施),定标环节的定标委员结合投标单位历年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建设中的履约评价表现进行投票,选出较好的承包商,这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履约评价制度使承包商更重视履约评价结果。承包商愿意选派实力更强的工程管理人员参加政府工程的建设,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提出的要求执行到位,能够以积极的态度配合项目组的工作,例如: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建设的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该项目的总包单位初期表现不如人意,在与其领导约谈后,总包单位马上更换了能力更强的项目经理跟进。
由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属于政府部门,履约评价的结果具有较高的公信力,许多表现优良的承包商在参与非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的投标时将其履约评价结果作为一项投标资质,甚至有些承包商愿意少赚钱或不赚钱也要参与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工程。服务类承包商的绩效工资直接与履约评价结果挂钩,促进其相关工作人员更加尽职尽责的工作。
尽管履约评价制度更好地推进了政府工程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一家较大承包商负责我署一个项目上的多项工程,具体在每一个工程上的表现可能良莠不齐,该承包商容易因为在某一个工程上的不佳表现拉低了对其的整体评价。因此履约评价制度仍要进行不断的完善,才能在政府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合同管理制度5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二条 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四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第五条 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
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
发包人、承包人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第八条 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价规范、工作内容、调整因素等。
第九条 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第十条 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时应当对下列有关合同价款内容明确约定:
(一)发包人将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正负零以下工程、正负零以上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等应分别约定;
(二)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约定;
(三)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当明确材料费总额,并明确材料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应明确约定,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工作量的审核时限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限。审核时限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月劳务作业量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
日;支付时限从完成审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日。
第十二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劳务作业验收的时限,以及劳务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的时限。
二、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
第十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四条 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数据申报应当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合同主体名称、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员信息等。
第十五条 发包人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
(二)在京施工人员项目用工备案花名册;
(三)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实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中涉及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劳务分包合同工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发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及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协议。
发包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
在京施工人员发生变更的,承包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变更人员信息。
第十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发包人应当自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解除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
解除协议签订前,发包人不得允许其他承包人进入现场对此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进行施工。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发包人可以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人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
合同管理制度6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合同包括: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合同的起草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示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字除标准用二号黑体外,其余文字内容统一用小二号宋体。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所有合同的签定,均应具备以下内容: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生效的时间和条件;约定的联系方式;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的审查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及资信的审查,由负责签定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审查。
包括:
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3.业务合同的审查,由市场部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涉及工程技术的,由工程部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
审查内容包括:
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市场需求情况属实,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具有可操作性。
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条款齐备、完整;文字准确,逻辑清楚,无语病,不使用模糊、易产生歧义的词句。合同签定的形式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另一方各保存一份。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合同的保管与客户签定的装饰施工合同,合同当事人签定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
与合作单位签定的材料采购、合作合同,合同当事人签定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
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合同,行政部统一登记编号,并负责保管。合同的借阅合同当事人或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公司人员,需借阅合同者,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签字登记后方可借阅。
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履行签字手续外,还须出具书面借条,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本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部。
合同管理制度7
1、目的
对合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各类经济合同能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合本院各部门签订的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文本及其相关资料,与合同事宜有关的往来信件、电报、电话记录、图表等。
3、职责
分院负责一般的`合同文本的管理及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重要合同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4、工作程序
4.1合同的分类
a.地质勘查合同
b.施工合同
c.储量检测合同
d.物探合同
e.测绘合同
g.内部合同
h.其它外涉合同
4.2合同的签定、管理和使用
4.2.1本院合同由分院、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4.2.2凡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一律使用规定的合同文本。
4.2.3对外签定合同,必须是院长或其授权人,授权必须办理书面手续。
4.2.4合同用印必须经院长或其授权的院领导批准,填写《合同用印登记表》HBKJ/QR042301.01。
4.2.5合同地办理完全手续后,退回本院不得少于一式三份,使用正式文本的为:合同执行单位、财务部、存档,其他使用处为复印本。
4.2.6属于合同内容的相关文件,与合同文本在存档处保存。
4.3合同专用章
综合办公室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凡是外出签定合同需带合同专用章时承办人员需办理批准手续,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及外携登记表》HBKJ/QR042301.02。
4.4本院合同文本及合同专用章一律不得向私人借用,违者追究经办人责任。
5、质量记录
5.1《合同用印登记表》HBKJ/QR042301.01
5.2《合同专用章使用及外携登记表》HBKJ/QR042301.02
合同管理制度8
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保护: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降低因合同纠纷带来的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免受损失。
2.业务效率:明确的流程指导可以减少合同处理的'时间,提高业务运作效率。
3.资源优化:有效的合同管理有助于合理分配资源,避免无效投资和浪费。
4.企业信誉:遵守合同精神,能提升企业对外形象,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合同管理制度9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合同管理制度10
台账管理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关法务部备案。
第三条 合同管理人员为签订合同的联系人和法务联络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 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 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制定并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包含劳动合同)。
二、 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 合同档案实行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 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 需以公司名义订立各种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试用期内员工非经总经办允许不得作承办人。
三、 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 合同文档以部门名称结合签署日期年月份进行分类编号。
2、 合同编号规则:承办部门名称首字母-合同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示例:TGB-201102-001(推广部20xx年2月份第1号合同)
3、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审查会签相结合的制度,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负全部责任。承办部门主管为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总经办和审查会签部门对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各相关部门和总经办依其职能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监察、审计。
5、 公司内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签订合同或具有履约性质的书面文件。
6、 合同承办部门和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实行履行跟踪报告责任制,合同履行及原始资料必须由财务部保管,承办部门只留存影印件。
7、 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财务部甄别并予以归案。
8、 财务部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以有效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9、 各部门员工可在财务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进行登记,方可在财务部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10、 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11、 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2、 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3、 已签署的合同应明确支付方式及付款时间,并交予财务部及时催款。
四、 合同文档的移交
1、 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周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财务部存档。
2、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3、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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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11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提高效率:统一的合同管理能快速定位合同,减少查找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风险防控:通过实时跟踪合同状态,可以提前预警潜在风险,降低法律纠纷概率。
3、法规遵从: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责任。
4、决策支持: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战略决策和业务规划。
5、信息透明:增强内部沟通,提高各部门对合同状况的共识。
合同管理制度12
合同编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规范的`编号便于快速查找和检索合同,提高工作效率。
2. 防范风险:有效防止合同遗漏、错乱,降低法律风险。
3. 信息透明:统一编号有助于信息共享,提升内外部沟通效率。
4. 法规遵从: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企业的合规经营。
合同管理制度13
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降低风险:通过规范化的合同流程,可以减少因合同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2、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指导能提高采购效率,节省时间和资源。
3、保障利益:合理的合同条款能确保公司在交易中获取最优价值,保障公司利益。
4、维护关系:良好的.合同管理有助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业务发展。
合同管理制度14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是一项涵盖酒店运营全过程的管理规则,旨在确保酒店与各类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得到有序、合规的处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批、执行、变更、终止以及纠纷解决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合同起草: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如双方信息、服务内容、价格条款、付款方式、合同期限等,并明确起草部门的责任和流程。
2.合同审批:设定审批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范围和程序,确保合同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
3.合同执行:规定合同履行的监督机制,包括进度跟踪、质量控制、支付管理等,以保证合同条款的执行。
4.合同变更:制定变更程序,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以及变更需经过的审批流程。
5.合同终止:明确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通知期限和赔偿责任,保障双方权益。
6.纠纷解决:设立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内部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
合同管理制度15
买卖合同管理制度是我们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它涵盖了合同的`起草、审批、执行、变更和终止等全过程。制度旨在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平性,保障公司权益,防止潜在风险。
内容概述:
1. 合同起草:规定合同的基本结构、必备条款,如商品描述、价格、交付日期、付款方式等,以及法律合规性审查。
2. 合同审批:设立审批流程,明确各级审批权限,确保合同符合公司策略和风险控制标准。
3. 合同执行:设定执行监控机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处理纠纷和违约问题。
4. 合同变更与终止:规定变更和终止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合同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存档系统,保证合同信息安全,方便查阅。
6.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合同意识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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