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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密协议

时间:2024-07-07 13:33:31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离职保密协议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职保密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离职保密协议15篇

离职保密协议1

  甲方: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性别:女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

  鉴于:

  甲方属于户外休闲用品、工艺品等制造行业,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系在甲方从事进出口经营业务,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4月29日担任外贸业务职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同时,也掌握了甲方的所有客户名册。现乙方单方提出要求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故为了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与甲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严格遵守与甲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遵守不得泄漏:

  1、甲方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价格方案。

  2、甲方所有于20xx年4月29日止在册的客户信息。

  3、甲方的`产品信息。

  二、乙方承诺:

  1、其在离职之后三年以内,不得在与甲方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工作: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2、在离职之后,不得抢夺日前甲方在册的客户。也不将甲方的客户介绍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损害甲方的利益。

  3、在离职之后,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视为无限期保密。

  四、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

  1、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年薪的50%计_______元。该补偿费甲方自20_______年11月开始至20_______年4月止已每月支付给乙方。

  2,20_______年8月,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_______元。

  3、 20_______年4月29日补偿给乙方_______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全额退回第四条约定的款项给甲方。同时,乙方将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八、乙方因违约而致使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不包含在违约金之内,乙方应另行承担。

  九、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解除芳动合同)后三年内有效。

  十、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保护甲方商业秘密部分内容互为补充、不可分割。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手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离职保密协议2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不相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内担任任何职务。

  第七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报告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九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条款,给甲方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保密协议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曾经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等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

  2、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佳努力,在离职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3、如果乙方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

  5、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并且乙方应当克尽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1、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人民币大写 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东莞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离职保密协议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一、保密内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财务资料及数据;

  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二、具体保密要求

  1、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6、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年内有效。

  四、保密费用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提起诉讼,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离职保密协议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月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 各单位特别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责任制,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设立技术保密工作小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心为技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 技术保密工作小组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一、技术保密工作小组职责

  1、制订技术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目的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技术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行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 保密范围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入国家秘密的技术项目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 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 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 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 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 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 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离职保密协议6

  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保密要求既可以约定在保密协议中,也可以约定在中。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某些员工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保密协议里面不一定要明确写明经济补偿给予多少。法律有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离职保密协议7

  甲方: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从事一职期间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2。甲方资料文件不得用于其他公司或其他项目。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乙方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U盘等。6。乙方有责任遵守在职期间甲方对外合同中及相应保密协议中的内容,并同时承担在职与离职后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而引发的责任和后果。

  二、员工离职后有义务配合公司完成其在职期间发生的业务的后续问题。

  三、如有违约,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不能用任何形式挖走现有职工,无论是一般员工还是技术类、管理类。

  五、协议有效期限至签字日期起二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保密协议8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女,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址:

  鉴于:

  甲方属于户外休闲用品、工艺品等制造行业,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系在甲方从事进出口经营业务,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4月29日担任外贸业务职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同时,也掌握了甲方的所有客户名册。现乙方单方提出要求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故为了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与甲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严格遵守与甲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遵守不得泄漏:

  1、甲方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价格方案;

  2、甲方所有于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止在册的客户信息;

  3、甲方的产品信息。

  二、乙方承诺:

  1.其在离职之后三年以内,不得在与甲方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工作: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2.在离职之后,不得抢夺日前甲方在册的客户;也不将甲方的客户介绍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损害甲方的利益;

  3.在离职之后,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视为无限期保密。

  四、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

  1、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年薪的50%计()元;该补偿费甲方自20xx年11月开始至20xx年4月止已每月支付给乙方。

  2, 20xx年8月,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元。

  3。 20xx年4月29日补偿给乙方()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全额退回第四条约定的款项给甲方;同时,乙方将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八、乙方因违约而致使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不包含在违约金之内,乙方应另行承担。

  九、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解除芳动合同)后三年内有效。

  十、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保护甲方商业秘密部分内容互为补充.不可分割。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_、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手机:

  年月日 年月日

离职保密协议9

  员工离职保密协议有效吗

  保密协议员工离职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的期限

  保密协议一般是两年,双方是可以约定保密期限的,在保密期间,双方都需要遵守保密的义务,否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也就是说保密协议的时间规定不得超过两年。

  违反保密协议的证据材料

  证明对方违反了保密协议的方式有: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证据可以是证明对方违反保密协议的录像、书证或者聊天记录,以及两人签订的保密协议书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有:

  1.保密合同具有从属性,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主合同,没有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不可能产生保密义务,当然也就不存在保密合同。保密只是劳动关系的一项内容。

  2.保密合同具有独立性,一般来说,从合同的效力是随着主合同效力的变化而变化的,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当然无效,主合同变更,从合同亦应做相应变更。但是保密合同却不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和变更,并不影响保密合同的效力。这一点对于保密条款也同样适用。

  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离职保密协议10

  摘要:

  本文旨在探讨离职保密协议的合法性。首先,将解释离职保密协议的定义和目的。其次,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离职保密协议的合法性。最后,将提出一些应对离职保密协议的建议。

  1、离职保密协议的定义和目的

  离职保密协议是一种劳动合同中的附加条款,旨在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它要求离职者在离职后对公司的商业机密保密,并禁止其向竞争对手泄露相关信息。

  2、法律角度分析离职保密协议的合法性

  2.1 合同自由原则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合同自由原则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根据合同自由原则,离职保密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同,因此基本上是合法的。

  2.2 合同约束力

  离职保密协议是一种合同,受到合同法的保护。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自愿达成,合同就具有约束力。因此,离职保密协议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2.3 限制竞业自由的合法性

  离职保密协议通常会限制离职者在离职后的从业自由,特别是在同行业内的竞业限制。然而,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竞业限制可能受到限制。一些国家和地区要求竞业限制必须合理,并且在时间、地域和对象上有限制。如果离职保密协议的竞业限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法的。

  2.4 保护商业机密的合法性

  离职保密协议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根据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商业机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离职保密协议的目的是合法的。

  3、应对离职保密协议的建议

  3.1 了解法律规定

  离职者在签署离职保密协议之前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尤其是竞业限制的规定。如果离职保密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离职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3.2 协商修改

  离职者可以与雇主协商修改离职保密协议,以减轻竞业限制对其从业的影响。雇主可能愿意在某些方面做出让步,以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

  3.3 寻求法律咨询

  如果离职者对离职保密协议存在疑问或担忧,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离职保密协议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其合法性可能受到竞业限制的限制。离职者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在签署之前考虑协商修改或寻求法律咨询。最重要的是,离职者应该遵守离职保密协议,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得到保护。

离职保密协议11

  摘要:保密协议是雇佣关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约定,旨在保护雇主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然而,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仍然有效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探讨离职后保密协议的有效性,并分析在不同情况下协议的适用性和限制。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保密协议的定义和目的、保密协议的有效期限、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对保密协议的违约行为的处罚、保密协议的限制和合理性、以及如何解决保密协议的争议。

  1.保密协议的定义和目的

  保密协议是雇佣合同中一项重要的法律约定,双方约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对雇主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保密。保密协议的目的是确保雇主的商业秘密不会在员工离职后泄露给竞争对手或其他潜在利益相关方。

  2.保密协议的有效期限

  保密协议通常在雇佣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有效期限。一般来说,保密协议的有效期从雇佣关系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限的长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但通常不应超过合理的时间范围。

  3.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离职后,雇员仍然有责任继续遵守保密协议,并保守雇主的商业秘密。这意味着即使雇员已经离开公司,他们仍然有义务不泄露或利用公司的商业机密。保密义务的.延续是保护雇主利益的重要手段。

  4.对保密协议的违约行为的处罚

  保密协议通常会明确规定对违反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罚。违反保密协议可能会导致法律诉讼,雇员可能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后果。这些处罚旨在警示雇员不要泄露或滥用商业机密。

  5.保密协议的限制和合理性

  保密协议并非没有限制的。法律对保密协议的有效性和限制性进行了一定的规定。保密协议必须合理,不能过度限制雇员的就业自由和个人权益。如果保密协议被认为过于苛刻或不合理,法院可能会对其进行限制或无效宣判。

  6.如何解决保密协议的争议

  如果在离职后涉及保密协议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双方可以共同商议并签署解除协议,或者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根据具体情况,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有所不同。

  离职后保密协议的有效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因素和法律规定。保密协议的目的是确保雇主的商业机密得到保护,但同时也需要平衡雇员的就业自由和个人权益。在制定保密协议时,雇主应合理规定协议的范围和限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双方在离职后应继续遵守保密义务,并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职保密协议1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酬劳,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隐秘和其他商业隐秘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信息资料包括:技术方案、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创造办法、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辟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工程及采购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财务数据、员工信息、各种购销合同、工程预算及合同、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人力资源文件、法律文件、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等都是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乙方隐秘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甲方必须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允许,不得以泄露、告知、发布、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隐秘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隐秘信息。

  3、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允许,甲方离职之后 年内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和其他商业隐秘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隐秘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甲方泄露乙方的隐秘,依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乙方 万元,严峻者乙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殊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酬劳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允许,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日期:

离职保密协议13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武汉XXX有限公司员工,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离职。

  鉴于本人在武汉XXX有限公司的职位为重要涉密岗位,且工作期间接触了很多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为保障武汉XXX有限公司与我本人的正当权益,本人现出具本承诺书。

  1、本人承诺:不带走载有武汉XXX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和信息的一切载体,且承诺不将上述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转交或故意泄露给其他任何人,不在离开公司后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泄露武汉XXX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不在离开公司后自己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信息。

  本承诺书所指的商业秘密和信息指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人事和制度、公司财务状况、商业等方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公司的产品名称、价格信息,公司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公司的`商业策略市场策略,公司规章制度、人力资源名单档案等。

  本承诺书所指载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凡记录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2、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不利用任何非法途径访问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的网址,也不以任何形式对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现有系统、网址进行破坏或蓄意修改。

  3、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不从事任何有损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形象或利益的活动。

  4、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不将上述工作成果故意泄露。

  我将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赔偿因此给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离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离职保密协议与承诺书3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规章制度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__单位商业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和信息商业秘密载体;

  四、未经酒店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__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五、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服从__单位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公司相关处罚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离职保密协议14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还有约束力吗

  保密协议在员工离职之后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有效期多久

  保密协议有效期为无限长。一般只要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员工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一般包括对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协议两部分。劳动者履行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竞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离职保密协议合法吗

  离职保密协议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正常离职后签了保密协议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签了保密协议后正常离职的,用人单位遵守了保密协议约定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不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吗

  保密协议不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就是有效的。因此,只要是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按不按手印都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如果一旦对方反悔,可以起诉到法院,到时候会有专业笔迹签定人员对签名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离职保密协议15

  甲方:xxx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

  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必须全数交还甲方。

  2、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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