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租房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业租房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业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计罚。若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商业租房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铺租赁时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限期_____年,年租金根据市场价格调整。年租金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一次性交清,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在租赁期间,所发生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工商税务、水、电、暖、社区卫生、治安等所有费用。
三、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破坏、更改商铺结构,并确保房产及室内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不得擅自将商铺转让给别人,不得随意更改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并承担一切民事刑法责任。室内如有装修,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则恢复原结构,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承租时,甲方要验房收钥匙。
四、合同期满后,甲方若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并提前30天交定金。如单方因故停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房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有自然灾害或城市规划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五、本协议双方自觉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业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第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
第四条:租赁期限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从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共天。
第五条:租金
租金交付方式为:,每月租金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月、季、半年、年)的前15日内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
其他费用支付方式以上费用乙方应按要求及时付清,须缴付甲方的费用,按双方拟定支付方式执行。
第七条:
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有甲方一次退还,押金为元。
第八条: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住宅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复费用。
第九条:续租的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并经由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十条:
承租人无权转租和出卖所承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或出卖行为,由承租人和转租接受人或房屋买受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约定给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一个月房租;
2、乙方逾期缴纳房租,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以合同全部租金的万分之五并按实际拖欠天数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
3、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4、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的附加条款
1、承租期间,家电维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
2、承租期间,乙方需安全使用水电气等设施,因水、电、气未关,造成漏水等事故产生的费用及维修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商业租房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水表底数_____;电视费_____;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退租、转让的情况,应提前知会甲方。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十、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业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于安定区西河村126号 1 楼 11 号铺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铺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上述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 元/㎡,共计 元,大写 。
三,承租房的水、电、暖气等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政策规定按时交付。
四、租赁期内,除给排水、供热管道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费用外,其他的维修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增添房屋的固定设施,如对房屋进行装饰的',待合同终止、解除或租期届满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向乙方折价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损坏甲方房屋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2、乙方不能按政策规定如期交付水、电、暖等费用,逾期一个月的,应向甲方承担5‰的滞纳金,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
3、在特殊条件下,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向他人转租、转借房屋的,应向甲方缴纳1万元以上2万以下的违约金。
九、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期限届满后,甲方应与乙方续签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电话:
20____年 月 日
商业租房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用房屋一事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签订本商用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地址为: .项目所涉新建房屋。本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租赁经营。
第二条 租赁房屋范围:甲方_ 项目二层_(具体范围见附件五)租赁物以目前的现状为准,承租人接受租赁物后一个月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租赁物符合约定。
第三条 甲方以附件一的形式表明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外出租。附件一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附件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1—4)
第四条 甲方应当正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五、六: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平面图和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已经过建筑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见附件二:房屋质量检验备案证和消防验收许可证),乙方确认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建筑要求的使用条件。
第六条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供电量 千伏安的专用配电交付乙方使用,以满足乙方经营需要,超过该标准的增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设计院设计方案为准)
第七条 为实现按表计费的目的,甲方根据乙方用电、用水的需要,负责安装相应容量的水表和电表各一具,该计量表具在租赁期内为乙方所有,其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需要对水、电进行再次增容,应自行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第九条 经甲方认可,乙方空调主机机位设置见附件三——工程附件:空调主机位放置图;乙方在租赁房屋墙面和可以合理使用屋顶处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应维护相邻关系中他方的合法利益,具体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租赁费用计费、支付方式和租赁期限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 970 平方米。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9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继续承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租赁期内的具体租赁费用为:
第十三条 自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之日起 个连续日内为乙方免租赁费用装修期。自商铺交付之日起计,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乙方除自行缴纳水、电、气费外,无需就租赁房屋的使用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可以导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的原因外,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始第二日起(即本合同租赁费用计算的起始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的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
第十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按 支付。
第十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免租期届满之后,乙方须于每季度5日前缴付下月租金、下月管理费、上月水、电、燃气费给甲方租赁费用具体交付形式为银行转帐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形式。
第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 人民币 万元 整(¥ 0000.00 ),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无条件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 关于水、电、气等费用缴纳方式的约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确定的缴费时间自行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第十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自行依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后,若依照有关规定必须以甲方的名义缴纳相关的政府性收费的,应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按进度事先列出相关费用目录和时间的清单,由乙方将费用支付到甲方帐户,由甲方对外支付。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截止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未对该租赁房屋设置他项权利。但是,一旦在合同期内发生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时,乙方应当拥有知情权,甲方有义务在他项权利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与房屋租赁有关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各自交纳。乙方因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是否作出特别约定: ?开发票是出租方的义务。但双方约定,出租方可将租金上调比例。或约定出租方依法应缴的税费由承租方代付代缴。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第二十三条 如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之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的,则乙方的免租期应当相应顺延,同时,甲方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所涉租赁房屋因乙方行为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利用其租赁房屋外墙面以及可合理利用的屋顶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时,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武汉市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政府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反之,则应当据实结算。商业标识和装饰灯具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在乙方因相邻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争议时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内,除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外,甲方对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不负有维护、保养义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自行进行维护、保养。乙方认为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有维修及保养必要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告之维修及保养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但是,该维护、保养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内,如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相关书面通知后,立即同意乙方组织专业人员予以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情况紧急或特殊的,经甲方认可,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操作、使用、保管不当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害或故障,乙方应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造成对第三方损失赔偿时,由乙方自行与第三方协调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非因甲方行为或社会性停电、停水、停气所导致乙方经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自行办理因经营本合同项下业务所需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并于正式经营前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和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证所需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各种文件。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并依法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
第三十一条 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封闭式管理和封闭式装修。但乙方装修时应当接受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指屋顶、梁、柱、载重墙等主体结构)
第三十二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装修时所产生的构筑物、附着物,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承担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的义务。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乙方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前应当将经过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的装修与安装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和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同意后可以施工。乙方应在租赁房屋装修完毕之日起三日内,提请甲方协同消防管理部门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查验,三方据此签署装修验收确认文件(附件四:租赁房屋装修验收确认单)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第三十五条 双方对本合同和合同谈判本身应当保密。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内容。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合同之事实如实告知房屋买受人,并向乙方出具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承诺性文件。否则,甲方应当终止租赁房屋转让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租赁房屋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重新与甲方签订新的房屋租租赁合同;同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商铺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以许可使用形式授予、或舍弃交予他人。
第五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之约定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同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要求违约方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一次性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
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经营店铺内的设备和设施以弥补实际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 约金。
第四十一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或者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房屋视为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合同期内,若确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完本合同的或因甲方原因需要收回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按照本条及第三十九条之约定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额外赔偿乙方装修损失费。装修损失费金额计算方式为: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平摊到合同的前五年中,每年则为20万元,如甲方在第一年就违约收回此房屋,那么甲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就为100万元;如在第二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80万元;如在第三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60万元,如在第四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40万元;如在第五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20万元。(合同到期的情况不做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累计逾期达三十日(包括三十日在内)以上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转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且乙方在甲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3、甲方在交房期限以内已具备租赁房屋交付条件,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七个工作日以内未办理租赁房屋交付手续或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该租赁房屋视同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交付。交付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不受装修期是否届满的影响,乙方仍未进场装修的。
4、装修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依据合同约定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正常营业的。
5、合同期内,乙方违法经营且该违法经营之事实得到政府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确认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之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逾期达三十日的;
2、本合同期内,确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事实,且甲方在乙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第六章 其他约定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在同等条件下,因乙方享有租赁权,双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续签《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内,甲方如转让租赁房屋的产权,应于交易日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事宜向甲方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逾期未予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项下房屋所在市一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诸如战争、地震、洪水、武装冲突等情势)致使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免除双方或一方之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遇不可抗力发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应就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达三十日的,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在出现不可抗力事由之情形下,乙方仍需继续经营的,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就房屋租赁费用减免事宜另行协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依本合同约定情形解除时,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可以移动的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并于甲方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可后,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该十五日不计算房屋租赁费用。超过十五日,乙方仍留置于租赁房屋内的全部物品、构筑物、附着物视为乙方抛弃物,可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第五十一条 双方通讯地址分别为:
甲方通讯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在本合同期内,若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前七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若未书面通知对方,则仍以本条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函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记载的法定地址或者本合同附件中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证件中载明的地址为准。任何通知、函件,凡是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均以邮件寄出地邮政部门(包含投递公司)收件日期为准。甲方向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发出挂号信(包括快递)后次日视为已通知乙方,或在报纸等其它宣传媒体公告5日后视为已通知乙方。
第五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为准。
第五十四条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在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发生争议并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可继续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其他权利和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各附件的真实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租房合同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月。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金每季度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季度房租,以后每季度租金均在当季度提前一月一次性付清。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
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以上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
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甲方需转卖房产或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2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甲方转卖房产或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业租房合同 篇8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号,门牌号为 ,房产证号为 ,楼房为 室 厅 卫 厨,平房为 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朝向为 ,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 ;该房屋现有装修详细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
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____万 仟 佰 ____元人民币/月);租金总额____元人民币(大____万 仟 佰 ____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____________ 。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租赁期内甲方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如果乙方有购买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3、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5、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 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留金。
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章:承租人(乙方)章:____________
住所:住所: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电话:______电话:___
商业租房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大厦______层,甲方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乙方享有对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一。
4.该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出具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留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协议满期,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延长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为______元。年租金总额为______元。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给乙方,无合法有效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占土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租赁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费。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商业租房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元。
三、租金于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计罚。若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租房合同 篇1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承租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该栏)
身份证号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该栏)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商业用房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深圳市号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见附件一:商业用房租赁范围平面示意图)出租给乙方。乙方亦同意租用上述出租房屋。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乙方应分摊的附属通道、公共设施部分的面积)。
(二)甲方按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出租,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到现场查看或了解并同意按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承租。如出租房屋内部已存在装修(如抹灰、油漆、地砖、吊顶、其他隔墙、水、电等等),由乙方决定继续使用或进行重新装修。如乙方决定继续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承担责任,甲方不负责维修,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决定重新装修的,可由乙方自行处理,但原配置的空调、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应交由甲方处理。
(三)本合同项下之出租房屋仅可作用途使用,乙方须依法经营,在开业前获得必要的建设、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等政府部门的书面核准文件及证照,以保证出租房屋的规划功能及其配套使用,并有义务在开业前向甲方提供有关书面核准文件和证照的复印件。上述核准文件及证照如有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书面核准文件及证照的复印件。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四)本合同仅为房屋租赁的约定,如因建设、消防、环保、卫生、营业执照等问题导致乙方无法开业或营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如乙方确因建设、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原因造成无法开业或正常营业的,乙方可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解除本合同,乙方如已对出租房屋进行了装修的,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任何补偿。乙方应当在结清房租及其它费用的同时将出租房屋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及其他相关起止日期
(一)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包括首尾两天。
(二)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签租赁合同,甲方收回该出租房屋,重新进行公开挂牌竞价招租,乙方同意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办理退房手续。在公开挂牌竞价招租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作为出租房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房屋交付日:___年___月___日。
(四)免租金装修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为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施工的期限。在该期限内,乙方应承担除租金外的房屋用水、用电、管理费、政府部门因乙方使用房屋而收取的一切费用及乙方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需维修的费用。如免租金装修期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乙方正式向甲方交纳三个月租金后,方可申请解除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五)租金起计日:___年___月___日为开始计算乙方应支付租金的日期。自该日起,不论乙方是否正式使用出租房屋,均应当支付房租。但,若甲方逾期交付出租房屋,则起租日也按逾期交付的天数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但,不论甲方是否逾期交付出租房屋,若乙方提前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出租房屋开始经营活动、办公,则以乙方提前使用出租房屋的日期为正式起租日,从即日起开始计算房屋租金。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一)租金
1、在本合同租期内,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该出租房屋租金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元,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元(小写___元)整。
2、在本合同租期内的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该出租房屋每一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按%上涨,并由甲方直接调整租金。
(二)其他费用
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赋等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及从事经营活动应缴纳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政府部门因乙方使用房屋而收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应按下列方式之一于每个日历月的首十日支付当月租金:
1、现金形式。应付至设于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一楼的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下称租赁中心);
2、银行划款代收、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应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__),银行划款代收、转账凭证及支票应注明收款单位“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用途”或“备注”栏应注明“号房屋年月租金”。如甲方的开户行和帐号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一)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上述第四条约定方式之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元(小写___元)整作为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该租赁保证金将作为乙方切实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保证。
(二)本合同终止时,如乙方已把本合同规定应付的所有租金及其它款项支付完毕,也没有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而未修复的情况,则待进行出租房屋清点记录并完好交还给甲方后,乙方即可办理退房及退租赁保证金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接和使用
(一)甲方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二)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出租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建设、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责任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四)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产生超过环保标准的噪音及其它污染。
(五)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六)乙方不得擅自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出租房屋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使用用途。
(七)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发布招租信息及其他任何形式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或允许他人使用。乙方经营所需证照的负责人与签订本合同的承租人(单位)须一致(品牌连锁店除外)。
(八)乙方在出租房屋的使用过程中,应按照下列条款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商业用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中承诺的所有内容开展承租经营行为;
3、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
4、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产生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及时整改直至消除隐患;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明火做饭(租赁用途为餐饮项目的除外)、燃烧香烛、搭建阁楼,不得存在屋内留人住宿、仓储等违反消防法规的“三合一”或“多合一”情形,不得乱拉乱接水、电、气等管道线路,不得超负荷用电、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化学用品,不得占用或阻塞公共通道和公共场所,不得遮挡、占用、封堵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通道、安全疏散出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十)乙方在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及其雇员或雇请的工人倾倒物料进入公共水渠、洗手盆、厕所及其它排水、排污设施,导致其受腐蚀、阻塞或损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乙方需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须向甲方书面申报并提交装修设计图,经甲方同意后,再由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并由乙方报送消防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报建、送审及其他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进场装修期间,乙方及其装修承包商应遵从甲方及出租房屋所属屋村管理处的指导和管理。
(十二)乙方需对出租房屋现有配备的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搬离出租房屋时不得拆除前述的水电设施。
(十三)乙方在装修时,对有防水要求或设置有给水、排水设施的,须严格按防水施工规范实施,并经甲方和屋村管理处查看后方可做隐蔽工程。如防水工程在隐蔽工程完工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承担相关责任。
(十四)乙方需要在出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空气调节系统,安装前须事先获得甲方和出租房屋所属屋村管理处核准。
(十五)乙方需要在出租房屋外墙安装或设置广告招牌的(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须事先获得甲方和有关部门及屋村管理处的审批同意,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擅自在出租房屋外墙设立招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拆除,如乙方拒不拆除,甲方可派人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出租房屋原已设置的广告招牌,由乙方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决定继续使用的,其维修和维护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决定不使用的,由乙方负责拆除。广告招牌在设立、使用或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作为广告招牌的所有人和使用管理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改造、升级、增容后的水电设施及招牌设置等不作任何补偿。
第七条房屋维修和维护
(一)甲方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的主体结构安全进行维护,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对非因乙方过错导致的墙体开裂及渗漏水进行维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上述维修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害和损失的扩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在造成损失后48小时内报甲方查验并确认,之后申报损失的,甲方一概不予认可,而且,甲方只对直接的财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对乙方的营业损失、水电消耗、员工工资支付、物业管理费支付等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上述维修问题,乙方不按前款规定及时通知甲方,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出现危害和损失,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或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出租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并承担维修和维护费用。
(三)乙方未履行出租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和维护责任,造成相邻用户损失的,乙方须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的,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紧急情况,且未能及时联系到乙方的,在未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
(四)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相关单位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配合或协助的,乙方须积极配合和协助。如乙方不配合、不协助甲方或相关单位的维修工作,甲方有权采取或配合相关单位采取包括停水停电或强行进入室内等强制措施进行抢修,避免扩大损失。因乙方不配合、不协助甲方或相关单位的维修工作,导致公共设施或相邻房屋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交租金两个月的;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合计超过两个月租金数额的;
3、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乙方不承担维修和维护责任致使出租房屋或其设施严重损坏,或经甲方代为维修后,拒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私自拆分、私自分隔或改变出租房屋结构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相邻房屋或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的;
7、乙方在出租房屋内、外或通过网络、电视、电话、报刊等媒体及房屋中介发布出租房屋招租信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租房屋的;
8、甲方交付出租房屋后,除正常装修外,乙方超过三个月不使用出租房屋的(仅用于登记商业主体注册地址的视为未使用);
9、乙方及其雇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经计划生育部门提请处理的;
10、乙方经营所需证照的负责人与签订本合同的承租人(单位)不一致的(品牌连锁店除外);
11、乙方在未取得建设、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核准文件和营业证照之前经营的;
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超过环保标准的噪音或污染,经书面通知不整改的;
13、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14、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或消防隐患,经书面通知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致使发生安全生产或消防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两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出租房屋。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已占用房屋的,应及时迁离出租房屋。
(三)乙方拖欠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拖欠金额乘以拖欠日乘以万分之五。
第九条退租与经营项目变更
(一)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提前退租,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缴清当月租金、结清相关费用后方可退租。乙方未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或申请未获甲方同意而提前退租的,除缴清应缴纳的租金和结清相关费用外,还须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二)合同期内,乙方如提出变更经营项目申请的,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且合同剩余有效期须保证在一年以上。乙方申请变更的经营项目须符合建设、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对本出租房屋经营项目设置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变更的,在本合同剩余有效期内进行变更。
(三)乙方在承租期间有违约情形的,提出变更经营项目申请时,甲方不予受理。
第十条合同终止(解除)
(一)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接到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结清出租房屋租金及其他应由乙方缴纳的费用后,办理退房手续,并腾空出租房屋。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十日内,结清出租房屋租金及其他应由乙方缴纳的费用后,办理退房手续,并腾空出租房屋。
(三)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退房手续和未在规定时限内搬出出租房屋的,甲方可以采取加装门锁、停止水电气供应等必要措施收回出租房屋,并可将出租房屋内所有物品(包括装修、空调等其它设施设备或物品)在公证机关公证下予以提存。提存满3个月乙方未领取的,视为抛弃物,由甲方处置。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迟延交还出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就逾期返还出租房屋期间,按照合同终止(或解除)前的月租金数额的双倍向乙方收取房屋占用费。如果房屋占用费仍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对不足部分甲方仍有追讨的权利。
(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可自行拆除其对出租房屋加装的可移动的附属设施,但拆除时不得损坏出租房屋的原有设施、墙体等,并须恢复原状;但对于乙方在装修时加装的固定的装饰物,乙方不得拆除,该装饰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台风、地震、水灾等);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回、拆除、改建、扩建、改造、装修租赁房屋的;
(三)城市建设施工或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施工的。
第十二条管理部门
甲方授权租赁中心负责本合同内容的执行,并负责房屋日常租赁管理事务工作。第十三条通知及送达
(一)甲方或租赁中心发给乙方的每一份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书可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送达:
1、派人送至出租房屋;
2、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寄至出租房屋;
3、张贴于出租房屋门上;
4、张贴于出租房屋所在小区的公告橱窗内。
乙方发给甲方或租赁中心的每一份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书可在甲方办公时间派人送至租赁中心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
(二)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有效送达的日期以以下方式确定:
1、派人送交的,签收当天视为有效送达;
2、通过特快专递寄出的,在投寄日(以邮戳为准)后的第三天视为有效送达;
3、通过挂号信寄出的,在投寄日(以邮戳为准)后的第七天视为有效送达;
4、通过张贴于出租房屋门上和出租房屋所在小区的公告橱窗内的,张贴后的第三天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四条“年、月”的定义与解释
(一)“年”:本合同中的“年”如未明确指明为某一年,则指自起租日之月、日计,向后推算,满12个月为一年。
(二)“月”:本合同中的“月”,如未明确指明为某一年的某一月,则指自起租日起计,向后推算,满30日为一月,若按此方法计,满30日后为当月的31日,则该31日也计入该月,少于30日的月份也按一个月计算。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三)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页之补充条款或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对本合同修改的部分,则以附页的补充条款或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各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商议的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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