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合同>赡养协议

赡养协议

时间:2024-07-08 12:43:51 合同 我要投稿

赡养协议15篇(优秀)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赡养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赡养协议15篇(优秀)

赡养协议1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长

  女: 次女: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父母于 年结婚,婚后生有 儿 女,现已长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赡养。经过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子女轮流赡养父母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应积极履行对父母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子女应为父母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父母分开赡养。

  3、子女的配偶有赡养公、婆(岳父、岳母)的义务。子女的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协助、支持父母履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义务。

  第二条 子女轮流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所有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顺序每人轮流接到自己家中(或到父母家中)赡养一年,赡养期满后由接续赡养子女负责将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或到父母家中)赡养一年。轮流赡养的当值子女应保证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当值赡养子女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当值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

  3、当值赡养子女应为父母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强迫父母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条 当值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当值赡养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就诊、买药费用由当值赡养子女负责。

  2、父母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愿,请人代为护理,并由当事人支付所需费用。子女之间也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子女护理,其他子女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子女共同协商。

  3、当值赡养子女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父母生活充实、精神愉快。其他子女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对父母的'生活给予关爱。

  4、父母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当值赡养子女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护理,在精神上关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子女每年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子女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聚会费用由全体子女共同承担。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时,应以协助照顾父母为出发点,尽量不给当值赡养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精力负担。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母双方在世的情况下,赡养费(重大疾病费用除外)由当值子女从父母双方的退休工资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父母一方过世的情况下,另一方的的赡养费由当值子女从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父母的存款任何当值子女不得作为赡养费使用。

  2、父母有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住院费由当值赡养子女优先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报销、支付,其他不能报销费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父母无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住院费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

  第五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

  1、子女执行轮流赡养义务前,父母应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经父母及所有子女确认并认可,父母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父母现有产权住房1处,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有存款 元;父亲每月退休金 元;父母其他财产 ;父母其他收入 。

  2、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可由当值赡养子女作为赡养费使用;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3、父母去世后,子女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所有子女共同平均继承。轮流赡养父母期间拒绝轮流赡养父母一轮以上的子女无任何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

  第六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七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子女共同委托协议履行监督人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协议履行监督人、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三子: 配偶:

  长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协议履行监督人: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履行时间: 年 月 日

赡养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____(父)(赠与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

  乙方、_______________(第三子)(受赠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

  甲方现独自一人生活。甲方共育有_______________个子女。除乙方外,其他_______________位子女对甲方未尽到赡养之义务,故甲方取消此_______________位子女的继承权利。虑老后待养,甲方自愿将自己拥有的一房屋附赡养义务赠与乙方,现将双方商议好的双方应遵守的条件列记于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依约接受本房屋。在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了自己的`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本条即为不可撤销条款。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赠予的房屋的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颁发),为_______________年房改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建段房管所颁发,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的产权;

  第二条、乙方需负赡养甲方的义务。乙方受赠后,如有违背赡养之义务时,甲方得撤销本赠与,而乙方应将赠与房屋交还甲方收回绝无异议,但在甲方正常思维受限或受他人操纵的状况本条无效。

  第三条、本协议所涉房屋若发生征收、征用、拆迁等事项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项,其补偿、补贴款物及残存皆归乙方所有,乙方不但要继续尽本协议第二条赡养之义务,还要为甲方提供乙方长期拥有的市区新房供甲方居住。

  第四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过后如有第三人对此有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应自行抵御与理清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损害的现象发生。

  第五条、现在该房是铁路局内部颁发的住房部分产权证。在该房能在国家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若发生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则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由乙方的指定继承人承继。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赡养协议3

  _____和_____自愿搭伴,互相赡养,经双方商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合在女方或者男方家一起结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记、不结婚。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男女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来,可随时要求解除关系回个家。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二、考虑到女方收入微薄,男方愿意以储蓄方式(每月xx元)(大写:_____________圆)为女方积蓄日常生活开支和费用以及养老金(从协议生效的下月起存储)。其他一切开支和费用也全部包含在__________元内,不另行支付。

  三、男方在女方家或者女方在男方家的日常生活费用由男方负担(费用已全部包括在协议第二条的__________元内)。

  四、此协议签订前男女双方各自的`财产,均为各自所有和支配。

  五、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各人的钱财由各人所管,互不干涉。

  六、如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时的医疗费以及死亡后的埋葬费用分别由各自的儿女负担。

  七、双方各自原有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在协议签订后,仍归个人所有。

  八、男方坦诚告知:患有__________病已多年,此病影响身体健康,但不对生命构成直接威胁。

  女方坦诚告知:患有__________疾病,但不影响正常生活。

  九、一方患了重大疾病、特大疾病,另一方必须尽职尽责地护理,直至患病方病情痊愈或护理方无力护理时为止。任何一方子女不能干涉双方的正常生活和经济往来。

  十、女方的小女大学毕业后,男方不再给女方储蓄(即本协议的第二条、第三条同时作废),家庭日常生活费用由男方开支,男方另外每月给女方__________元零花钱。女方的养老金(工资)由女方任意支配,男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男女双方及中间人签字(按手印)即日起生效。(手印要求按在自己的签字名字上)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中间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赡养协议4

  被赡养人:_______

  赡养人:

  甲: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

  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丙三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1、生活费:甲、乙、丙三方赡养人每月交赡养生活费300.00元(叁佰元)人民币。必须在当月上旬交到经办人(邓账户上。(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卡号:,开户人:邓

  2、医疗费

  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100.00元(壹佰元)人民币。

  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担。

  3、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担。

  4、上述所交费用交到指定银行账户后,每方必须保留小票,年底交经办人对账。

  5、生活费、医疗费每年按国家物价上升指数调整,由经办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于被赡养人已故四子李小军在华都花园所购住房(华都花园23栋2单元502房)部分资金由被赡养人出资所购买的小城镇住房卖出的'资金所筹集。现商议决定被赡养人的住宿由四媳负责。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住在已故李小军所购的华都花园,以后如果夏桂兰组成新家庭,两位被赡养人愿租房住,租金由夏桂兰支付。所租房必须水、电、气三通,并且不漏雨等基本条件满足。

  7、由于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有继承李小军遗产的权力,如果夏桂兰不履行赡养义务,再根据法律进行遗产分割。

  8、此协议一式八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经办人一份,报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9、未尽事宜,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赡养人:_____________

  甲(签字):____________

  乙(签字):___________

  丙(签字):__________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

  执笔人:______________

  在证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赡养协议5

  协议人:(基本情况)

  关系人:(基本情况)

  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爱精神,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经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关系人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以上协议,各协议人均属自愿,保证遵照执行。

  协议人:

  关系人:

  代书并见证:ХХ律师事务所ХХ律师

  年 月 日

  <全文完>

  控告人:(基本情况)

  被控告人:(基本情况)

  案由:(写明被控告人触犯的罪名)

  请求事项:(写出对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整个事情的`起因、及经过、后果)

  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ΧΧΧΧ人民法院

  控告人:

  年 月 日

赡养协议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之一__与原配妻子__(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次女__.

  甲方之二__与原配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已故)甲方__和__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__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单位:

  见证人:

  日期:

赡养协议7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区居民)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区居民)

  丙方:____ (____系____社区居民,____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同意,由____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____与原配妻子____(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__,次女____。

  甲方之二____与原配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__(已故)。甲方____和______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___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见证单位:____社区居委会见证人:

  20____年11月10日

赡养协议8

  甲方:__(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乙方:__(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__(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__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甲方XX和__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男、19xx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__,女、19xx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见证单位:XX社区居委会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

赡养协议9

  甲方:(二人均系__社区居民)

  乙方:(二人均系__社区居民)

  丙方:(系__社区居民,长子。经由已故居民原配妻子同意,由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与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次女.

  甲方之二与(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已故)甲方和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儿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乙方,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一切收入归乙方,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单位:

  __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

赡养协议10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____

  男(女)____

  年龄:____

  住址:____

  男(女)____

  年龄____

  住址:____

  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____

  男(女)____

  年龄____

  住址:____

  男(女)____

  年龄____

  住址:____

  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传统美德,落实老有所依的中国传统,促进家庭和睦、和谐,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元,粮食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二、附则

  1、本协议时效为永久性,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全部,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____(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____(签字或盖章)

赡养协议11

  被赡养人姓名________

  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______

  被赡养人________抚养赡养人______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实际的婚恋纠纷不服被赡养人管教,为自身一己私利,不顾家庭和睦和邻里劝告,严重伤害父母,业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现自愿放弃在职工作并断绝与被赡养人的父母关系,从此双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决定并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赡养人一次性赔付被赡养人以下赡养费用并自愿达成协议:

  一:基本养老费

  二:晚年租房费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______元

  四:保险金费用______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______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被赡养人:________赡养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赡养协议12

  赠与人:______

  ______是______的亲生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就赡养赠与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______同他人分修住房,总计为960平方米。共分得座落于德昌县德州镇凤鸣街的住房柒套。______现自己居住壹套外,其余6套住房全部赠与给6个女儿。每个女儿获得______赠与给6个女儿。每个女儿获得______赠与的壹套住房。

  2、自20____年1月1日起,______的生活就由赵祖美等6个女儿平均承担照管的费用。______的医疗费也由6个女儿平均承担。今后______死之后。所有安葬______的费用全部由6个女儿平均承担。

  3、如果国家政策允许安葬______的葬事按德昌县农村风俗土葬______。

  4、今后______死之后,她居住的房屋由6个女儿平均继承。

  5、此协议一式7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当事人各方签字为准。此协议每份效力相同。

  赡养人:______

  赠与人:______

  代书人:四川可泉律师事务所肖占文律师20____年7月1日

赡养协议13

  被赡养人: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被赡养人: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赡养人:

  姓名:,与赡养人的关系:,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赡养人:

  姓名:,与赡养人的关系:,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与于在年结婚,婚后生有儿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一)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二)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三)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四)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五)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六)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七)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八)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九)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十)赡养人的配偶、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一)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二)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三)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四)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五)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一)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二)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三)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四)全体赡养人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餐饮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担。赡养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一)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二)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当期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应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赡养人应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内)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外)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居住在国外的赡养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望或以其他方式问候。

  (三)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四)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要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五)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一)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二)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三)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四)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一)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个月轮换一次。

  (二)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三)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一)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二)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三)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四)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一)(二)项、第十三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五)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被赡养人财产情况及其保护

  (一)被赡养人现有房产处。

  (二)被赡养人现有储蓄元。

  (三)被赡养人每月退休金元。

  (四)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五)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条被赡养人预定监护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被赡养人委托作为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理被赡养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保护被赡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赡养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赡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三)在被赡养人无行为能力时,如监护人也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他赡养人共同推选另一位赡养人担任被赡养人的监护人。

  第十条其他赡养人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一)执行监护人依法作出的决定。

  (二)监护人失职或者滥用监护权时,及时予以警告。

  (三)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时,代表被赡养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代理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时,选任新的监护人。

  第十一条家庭会议

  (一)家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次,具体时间由赡养人共同商定,暂定为每年的___月___日。家庭会议由全体赡养人组成,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家庭会议主持人拟定会议内容,由全体赡养人表决。家庭会议的表决,实行赡养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占赡养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赡养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家庭会议由担任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家庭会议;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赡养人共同推举一名赡养人召集、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主持人应当于家庭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赡养人。家庭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家庭会议的赡养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家庭会议记录由赡养人或家庭成员记录,记录有困难的,可由亲朋好友或有关单位人员记录。主持人负责保管家庭会议记录,事后应根据赡养人的人数复印,然后交给各赡养人。

  (四)由家庭会议表决的事项:决定增加赡养费;选举和更换监护人;提请修改赡养协议;起诉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赡养人;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__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病危、死亡需要筹集费用;依法处理被赡养人财产;变更赡养方式;变更给付赡养费时间;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赡养人、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财产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赡养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家庭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赡养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六)赡养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有关单位人员可以参加家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但对赡养事宜没有表决权。

  (七)赡养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家庭会议。家庭会议召开过程中,任何赡养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会议作出的决定对缺席的赡养人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有约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应当执行。

  (八)表决由全体赡养人过半数通过,半数或未过半数的由被赡养人决定。表决结果当场宣布。通过的表决结果不得损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合法的表决结果赡养人应共同执行。

  (九)家庭会议表决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

  (一)赡养人在下列情况可以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__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被赡养人病危;被赡养人死亡;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赡养人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护理;被赡养人决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其他重要事项。

  (二)赡养人在使用上述财产时,应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但被赡养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确意思表示的,经家庭会议决定可以不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赡养人使用财产时,应遵循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不得铺张浪费,不得侵占、挪用。

  (三)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对使用被赡养人财产数额做好记录,开具发票或收据,交被赡养人签收,在家庭会议上汇报,由家庭会议进行确认。其他赡养人可以查阅、质询花费情况,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应予以说明。

  (四)对私自动用被赡养人财产的,被赡养人或赡养人推选的代表可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一)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二)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三)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四)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十四条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一)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二)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三)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五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一)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二)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二)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四)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五)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七条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一)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二)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三)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四)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八条附则

  (一)赡养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其他赡养人、被赡养人书面同意,任何赡养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三)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赡养人、被赡养人,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五)已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六)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村(居)民委会监督执行。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份。

  被赡养人:___

  (签字)

  被赡养人:___

  (签字)

  赡养人:___

  (签字)

  赡养人:___

  (签字)

  见证人:___

  (签字)

  见证律师:___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赡养协议14

  被赡养人:

  程__,男,68岁,住址:

  何__,女,68岁,住址:

  程__,男,45岁,住址:

  程__,男,39岁,住址:

  董__,男,44岁,住址:

  董__,男,38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__自愿与被赡养人程__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__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__和程__共同承担,与董__、董__无关。

  3、被赡养人何__的生活费由其子董__、董__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何__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__和董__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__的俩子程__、程__无关。

  5、被赡养人何__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__、董__承担,与被赡养人程__的俩子程__、程__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__年12月26日

赡养协议15

  为了避免纠纷、促进和睦团结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朱阿水、朱阿明俩兄弟拆去父母朱阿桂、黄阿钗所盖的老房子,翻建新房之时,兄弟俩共同提议签此协议。

  1、兄弟两家的土地分界:以朱阿水夫妇新建房屋西墙外3。5米为界线,界线以东的土地划归朱阿水夫妇使用,界线以西的土地划归朱阿明夫妇使用。如果在界线上建筑围墙,围墙墙体占用的土地当在界线以西(在朱阿明界内)。

  2、朱阿水、朱阿明兄弟两家都留一间卧室给父母居住,直至寿终为止。厨房、客厅、卫生间、通道、前后埕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与老人共用。

  3、今后朱阿桂、黄阿钗疾病的.诊疗费、护理、陪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由朱阿水、朱阿明两家共同承担,五五分成。今后朱阿桂、黄阿钗生活不能自理时,由朱阿水、朱阿明两家共同承担对老人的抚养责任。

  4、朱阿桂、黄阿钗老人生活费:自20xx年5月1日开始,由朱阿水、朱阿明两家按月付足,每家每个月各付500元给父母,于新历每个月的第一天一次性全额付清(具体由媳妇负责)。若干年后,参照实际的生活成本而调整生活费金额。

  5、节日补贴:两家各自在每年的端午节和春节前给父母各买一套新衣,其余的节日补贴按照乡俗办理。

  6、朱阿桂、黄阿钗在宗教方面的费用:由朱阿水、朱阿明两家共同承担。

  7、父母是否分开居住:随父母意愿。

  8、父母实际居住在哪一家:随父母意愿。

  9、看家护院、照顾子孙:随父母意愿。朱阿水、朱阿明两家均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

  10、过去的协议、契约、合同的内容如果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书为准,按照本协议书执行。

  11、未尽事宜,再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朱阿水和陈阿萍夫妇、朱阿明和郑阿妹夫妇、朱阿桂和黄阿钗夫妇各执一份。

  协议书签订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赡养协议】相关文章:

赡养协议07-08

赡养协议范文06-19

赡养协议[荐]07-08

侄女赡养叔叔协议02-20

赡养协议书05-10

老人赡养协议书02-01

赡养协议书【推荐】07-04

(合集)赡养协议15篇07-08

家庭老人赡养合同03-01

Copyright©1998-2023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