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合同书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混凝土合同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混凝土合同书1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
车号:大架号:
乙方拥有的混凝土罐车__台,出租给甲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愿意共同签署本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赁期限暂定为_________月,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与乙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3、使用地点为设备使用的地点;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1)租赁费按运输方量进行结算,运输费为¥__元;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合同款的80%,扣除2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连续扣除三个月,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6个月内结清;
3)租凭期第四个月甲方支付当月100%合同款。;
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正常投入生产的日期为设备租赁费计费开始时间;
2)在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的停工,乙方免收停工期间的租赁费,并承担因乙方设备故障而造成的甲方误工费、增加投入的设备使用费等,并积极协调人员组织维修;
3)退租时,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上标明的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3、设备进退场费:设备进出场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使用全格证及司机特种机械从业资格证;
第三条租赁设备使用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
当乙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设备自动退场,该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3、乙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4、乙方在设备进出场过程中的一切人员、设备、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5、乙方在进出场时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及设备的各种润滑油,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
4、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5、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设备的财产险、运输险、机械操作人员等一切保险费用;
6、甲方负责为该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住宿及该设备在现场施工所需要的安全场地。甲方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出场地作业区的正常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场地区、场地压实、现场路面维护等相关工作;
7、乙方随机配备操作手在依据该设备安全使用规范的前提下保证甲方正常施工,服从甲方管理;
8、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乙方要对其设备和人员缴纳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乙方设备损毁的,甲方概不负责;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调回自用;
2、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进行操作施工。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设备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混凝土合同书2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州市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交货地点
第二条 供应总量约3,按双方实际签认的供应量。
第三条 供货期限由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四条 施工单位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14902《预拌混凝土》、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并按委托书所确定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六条 供砼方式:需方预约供砼。普通砼应于24小时前预约,并将供料计划书面通知供方,以安排生产,非采取书面通知方式的,供方有权视为未收到预约;经双方确认后,供方应按时、按要求将砼运送至交货地点。每次泵送之前,如需使用砂浆由需方自行解决。需方应保证工地内的道路顺畅、安全,为供方运送车辆的到达提供必要的帮助,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运送车辆无法按时到达交货地点,需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方的混凝土车司机要服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每天供应的混凝土尾数至多只能有一车,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83保底,不足保底方数加收__________元/3的标准向供方补偿运费。供砼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一切安全及经济损失责任。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期限: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应派遣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并在货物运抵后的20分钟内按规定完成坍落度和抽样检测;需方应配合供方在货物运抵后的90分钟内将整车混凝土卸清,若超过时间供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需方应指定被授权人签认混凝土送货单,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交付货物。供应数量应按供方实际供应量计算,需方对供货量和质量有异议时,应按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检解决。砼重量按2350/3±2%计。需方有效签收人员名单: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和期限:发货后每__________日结数。
第九条 违约责任:供方:所供应的`混凝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供方应负责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供料中断而导致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时,应赔偿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方:由于非货物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需方负责。逾期付货款,除应按拖欠款数额每天向供方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外,供方有权停止供砼。如供需双方正在协商中止合同时,需方不得与其它供应方就本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如有违反,需方按履约未供的货款总值5%作违约金付给供方。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任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以上单价随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供方提前三天提出提价通知,双方协商再确定新单价。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混凝土合同书3
供方:
需方:
工程名称:
供货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 工程商品混凝土购销的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订货与发货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 小时以上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下达预订货通知单通知供方,每次浇筑前 小时由指定的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 m3时须提前 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特殊要求等,遇有临时变更,需方须提前 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出货的混凝土予以签认和结算。
2、需方应在每月 日前向供方提供下月所需混凝土的月计划,内容包括时间、数量等。
3、原则上供方应按时供货,若遇供方生产高峰期,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供货时间,但调整的供货时间与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相差不得超过 天。
4、需方在定货单以外小批量( m3)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应提前 小时以上通知供方。
5、供方发货单要求由搅拌机操作人员签发,并正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特殊要求及签发时间。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以供方送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供应的最后尾数由需方确定,只有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 m3),超过部份按车( 实际装载量)× 收取空载费。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 kg/ m3计,负误差不超过 %。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也可以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捡时,供需双方必须有专人在场,双方签字确认,以三车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则当次抽查的视为负误差,则当次供方供给需方所有车次的混凝土按超出部分扣减负误差。
2、需方指定混凝土现场签收人员: ,结算人员: ,若有变动需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供方,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供货。非合同指定的签收人员接收货物时,供方有权拒绝交货,且相关损失由需方承担。
3、经需方签收的发货单作为供应量结算的依据,需方不得随意更改供方的发货单,更改的发货单以供方发出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断依据。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需方承担,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取样并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需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的卸料量的 至 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 mm坍落度允许偏差正负 mm,≥ mm坍落度允许偏差 正负 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3、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供方承担,并向需方提供各分部工程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
4、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J107-87和GBJ82-85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
五、双方责任:
1、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辆,如超过 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因混凝土属特殊商品,如需方已通知供方订货,供方按需方订货要求已投料生产后,(除供方原因外)供方车辆到达需方必须无条件签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2、泵送混凝土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并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布管所需的马凳由供方负责提供,需方负责提供架子、塔设和加固,固定泵送管的架子必须安全牢固以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3、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需方不应少于 次表面收浆抹面工作,且要及时覆盖养护(塑料薄膜),以免产生裂缝,如需方施工不符合上述工艺要求而产生裂缝,其责任由需方负责。
4、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需方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洗车平台,方便供方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需方办理相关施工点占道施工审批手续,承担因占道问题引发的城管或交警等部门对供方搅拌车、泵车、拖泵的罚款;保证工地内道路顺畅。安全、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电量须达到 千瓦以上。在交货地点设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卸料现场为供方提供冲洗的水源,并且排水畅通,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机施工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5、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6、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六、单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延期付款的责任:
1、单价、付款方式及期限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执行,否则按本合同执行,需方不能拖延结算时间。混凝土单价按桂林市同期非泵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下浮 结算。
2、以上单价为普通混凝土单价,如有抗折、早强等要求,则按提高一个等级结算。
3、需方如需零星混凝土,每车少于 m3(包括 m3)时,加收运损费 元/车。需方如需自卸料混凝土,以搅拌车到达工地时间为准两个半小时以内卸出,超出卸料时间影响混凝土质量,供应方概不负责
4、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合同总量约 m3。
5、合同签订完成基础工程若 天内无混凝土供货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6、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若工程在 个月内还未能履行合同,此工程则视为缓建或停建,该工程在开工前的混凝土单价供方可要求另行商定。
7、按本约定支付货款:
7.1所用混凝土的付款方式按每月底对清当月所使用混凝土数量,在下个 日前付清上月使用混凝土货款。
7.2本工程在天面梁板封顶的混凝土前,必须办理已供应混凝土的结算付款手续,方能继续供应混凝土
7.3屋面封顶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7.4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欠款,需方按每月 支付供方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8、需方需将货款及运费汇至本合同指定的供方帐户,如需方支付现金,在供方向需方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时需方可予以支付,否则一律视为未付。供方向需方开具的税务发票不作任何支付凭证,支付款项须以供方收到需方现金或银行转帐凭证为据。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单位代付货款给供方时,需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单位盖章认可。
9、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在 m3以下(含 m3),则加收 元/次。10、混凝土坍落度:自卸 mm,泵送 mm,大于 mm时单价增加 元/ m3。
11、润泵混凝土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
12、混凝土供应要求及价格: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开具混凝土销售发票的名称为:
税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混凝土合同书4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的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的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商品的标号: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
数量(m3):_________
商品的单价(含运费):_________
含泵费单价:_________
不含泵费单价:_________
金额合计:_________
特殊商品的外加剂计算方法:_________
非泵送部分其他计算方法:_________
混凝土结算量计算方法: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如遇国家经济政策有重大调整,价格另议。
备注:_________
三、对商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的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的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的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的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的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的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的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的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的.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的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的验收标准
1.商品的的验收以商品的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场、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的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的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的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的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的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的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____)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混凝土合同书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施工内容
甲方以目前房屋现状移交乙方施工,乙方以全包形式进行钢筋混凝土楼板隔断施工,面积预计约为____平米(以实测为准)。工程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和相应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分为施工工期和工程养护期两个阶段。从_____年 __ 月 __ 日开始施工,至 _____年__月__日结束施工,工程为__天,养护期为施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养护 10 天结束。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钢材(螺纹钢、圆型钢、钢丝)、混凝土等均由乙方采购,材料款包含在工程款中。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准备。
2、材料具体标准如下: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的商品混凝土。 钢材:国标钢材,钢筋无毛刺,无明显锈迹。 植筋胶:优质植筋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及国家规范,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否则应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其返工整改费用。
第五条 工艺要求:
1、主筋φ12mm螺纹钢和辅筋φ10mm圆钢横竖排放,钢筋网格间距200x200mm,所有钢筋交叉处扎丝固定。
2、墙面开槽深度不得小于120mm;与原钢筋连接处均需点焊。
3.、钢筋绑扎完毕,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灌工作。
4、现浇混凝土时,应振捣密实,严禁漏振。现浇楼板钢筋保护层为20mm。
5、给排水、供电工程:配合甲方在现浇板内预埋线管。
6、现浇楼板厚度不小于100mm,部分位置厚度不小于120mm。
7、在预留楼梯口位置铺设承重梁,不单独计价(技术由乙方负责)。
8、混凝土浇灌完成15天以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拆除模板。
9、现浇楼板施工完成后,乙方负责局部水泥收光抹平,并达到甲方要求。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单价及支付方法
1、结算单价:人民币_____元/每平方米。总费用约估算为人民币________元左右。
2、面积计算:工程完工后,根据双方共同实测面积进行结算,开槽部分计100mm。
3、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施工队进场前期准备工作(放水平线、开槽、开孔、模板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给乙方总工程费用的30%,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二阶段:材料进场,布筋完毕,混凝土浇灌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35%;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阶段:工程养护期结束,模板拆除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35%;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国家标准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2、在乙方工作范围外的工作,经双方协商确定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提供良好的(水/电)施工环境,办理施工人员证件及交纳物业管理相应的费用。
2、乙方责任
(1)保持现场的`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
(2)采取可靠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管线和原有建筑物、门窗、玻璃、油漆等保护工作,否则 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负责已完工程或成品和预留洞口的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的保护、修复费用。
(4)如施工中发生工程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事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要服从小区物业的管理,不得损坏小区公物,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乙方承担为甲方房屋现浇楼板的终生保修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时间:
混凝土合同书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粉/液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吨/元)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条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 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 验收方法
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合同书7
答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
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请的购销一案提供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_________
答辩人已经按照双方签订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所确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了相应款项,但涉案工程因发包人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欠付答辩人巨额工程款,目前,答辩人已将______公司诉至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法院应当将______公司追加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辩人工程款的范围内对被答辩人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了相应款项,不存在违约,合同约定的支付余款的付款条件未成就。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订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第五条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约定“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层,甲方开始支付已结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十五层后按月进度的______%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即使按照被答辩人所称的合同总值______万元,答辩人已经向被答辩人支付商品混凝土款______万元,已付款比例占合同总额为______%,已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层,甲方开始支付已结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
答辩人已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约定的付款义务。
至于余款,合同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目前该工程只是主体工程完工,尚未完成室内安装等工程,工程并未进行竣工验收,因此并不符合“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的付款条件。
二、涉案工程发包人______公司应当在欠付答辩人的工程款范围内向被答辩人承担相应的付款
因工程发包人新利通公司欠付答辩人巨额工程款______元,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不得已停工,答辩人就工程款追偿纠纷将新利通公司诉至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鉴于由于______公司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且导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从而也导致答辩人无法对被答辩人支付剩余款项,建议法院追加______公司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辩人工程款的范围内向被答辩人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未成就,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或者为尽快化解本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答辩人也请求法院将涉案工程的发包人______公司追加为被告,由______公司在欠付答辩人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混凝土合同书8
合同编号: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况及人员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地距离(公里) 结构/层数
预算砼量(m3) 开始供应日期
负责人姓名 报料员姓名
电话 电话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1、甲方及该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写的调查表格资料;
三、交货时间、地点、订货、发货: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时,须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权报料员以电话及手机信息形式同时将计划通知乙方,计划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浇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确认后,将按此计划将预拌好的混凝土准时送到工地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计划自甲方报出后,如遇到临时变更,甲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乙方按变更前要求出厂的混凝土予以签收。
2、乙方在实际向甲方供料时一并提供《送货单》,甲方应对乙方已发料的《送货单》予以签认和结算,由甲方本合同约定的收货联系人亲笔签字确认。
姓名 联系电话
四、价格(以下报价含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各等级砼价格表:
强度等级普通砼泵送砼备注
单价(元/ m3)单价(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于上限时,单价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费用:车载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时,按60m3计费;超过60 m3时按实际泵送方量计费。汽车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时,按60 m3计费;超过60 m3时按实际泵送方量计费。若3小时内无法完成60m3泵送,则需按600.00元/小时的台班计费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搅拌车运送水时,按300.00元/车价格计费;泵车已到达工地,由于工地原因取消任务的,泵车放空费按600.00元/次计费;若泵车到达现场后等待开工超2小时的,按300.00元/2小时计费。
3、抗渗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掺UEA膨胀剂在原普通砼单价基础上每立方增加:掺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价格在现行普通砼基础上增加30.00元/ m3。
6、细石砼价格在现行普通砼基础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强砼在现行普通砼单价基础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润管剂100.00元包/,除润管砂浆价格按当次浇捣同等级混凝土单价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价格另议。
9、价格变动: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供货价格,并签订调价补充协议;协商未果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于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货款。如甲方没表示异议又继续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则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调整后的价格。
五、数量:
1、混凝土供应量以m3为计量单位,结算时以甲方的砼签收员签收的随车送货单数量或月结算单为准。
2、乙方于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结算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单后三天内由甲方指定人员确认本月供应量及总金额。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签字确认,视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送货单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3、甲方若对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有异议,有权随时核查乙方送货搅拌车内混凝土的实际数量。乙方实际供货数量的计算应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台搅拌车实际装载量求得。混凝土拌合物密度以乙方所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容重规定,按搅拌车实际装载量由卸货前后搅拌车的质(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车次以上(包含三车次)的平均值偏差为±2%,则认定乙方送货数量合格,过磅费用由甲方负担;否则判定乙方送货数量不合格,除过磅费用由乙方负担外,乙方当天该部位该批次所供数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后签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说明:
1、按月结算。当月货款于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类推,直至项目浇捣完毕。
2、30天内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完成,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视为该项目浇筑完毕。甲方须在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30日内付清所有货款。
3、如甲方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乙方的货款,则甲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贴息支付乙方的费用。
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付货款给乙方时,甲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第三方盖章认可。
5、甲方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未经双方授权,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的数据或书写其他内容均视为无效。
6、全部货款付清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如甲方拖欠货款,乙方有权不交付相关的验收资料。
七、技术要求:
1、乙方按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保证混凝土的现场塌落度、现场试块强度两个指标,若有其他指标或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凡一次浇捣大体积(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应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甲方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现场配置试模及塌落度筒,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要求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构件强度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块强度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
5、甲方送检试块时,须通知乙方到场,并得到乙方对送检试块的认可,否则乙方对检验结果及其他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试块检验结果不合格时,甲方须委托国家规定的资质机构对构件进行复检,若复检合格,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不合格时,对施工、养护过程无异议的构件,乙方除承担复检费用外,还须承担该构件技术处理所涉及的直接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混凝土质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规定的标准(如国家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执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权具备验收知识的人员在混凝土供货现场卸货前对乙方混凝土进行当场验收,并签收乙方送货单。
5、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及支付货款,不得以验收后的混凝土出现裂痕、变异等为由拒不支付货款。
6、甲方验收时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验单、配合比报告单等资料,并据此进行现场抽样检验,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入泵前取样检验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甲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监理和乙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如国家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混凝土的试块经检测单位试验出现不合格的,甲方应在试块达到龄期后的.三日内通知乙方前往检测单位了解情况并确认结果,超过试块龄期三日内未接到有关试块强度问题的通知则视为混凝土合格,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经确认的试块检验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相关检测费用乙方承担。
7、甲乙双方一致认可以现场试块强度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
8、交货验收: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验收并签字确认。对有异议的,甲方应在两小时内通知乙方协商解决,逾期则视为认可其质量。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时,乙方有权自行停止供货,并暂缓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关(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须24小时不间断地保证供应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无法正常供应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术处理等直接费用由乙方负担。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货款前通过其它外购、自制等途径获得混凝土,均视为违约。甲方须按所欠货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还须按欠款总额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货款。
4、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卸料时间: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卸料,并于90分钟内(从车到工地时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时间过长、停电、机械故障、路况等问题其他与乙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货超时而引起的一切质量问题、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每车卸料时间若超过90分钟后,甲方应在超时后按每小时补偿车辆费用100.00元给乙方,由此造成质量出现问题的,与乙方无关;每车若超过四小时没有卸完料的,视为乙方已交付质量合格混凝土,并有权对混凝土作出处理,甲方需对该车混凝土进行签收、结算和付款。
2、卸料过程:甲方应派员监督卸料,若由于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问题导致施工困难时,应及时和乙方联系,协商处理,不得擅自对混凝土进行处理(如随意加水等),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单车方量:甲方单次独立结构部位出料方量低于7m3时,增加240.00元/车搅拌车燃油费,如超时,在送货单上注明,费用累加。
4、尾数计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时乙方负责运送一次尾数,若由于甲方计算错误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数车次时,乙方在送货单上注明属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车的空载费。
5、道路:供货前甲方应清理出满足乙方至少10立方/车装载量的行走道路,甲方办理特殊区域通行、占道及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6、安全:甲方负责工地道路正常硬化畅通,确保乙方运输车辆的行车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负全责。乙方运输车辆要服从甲方调度安排,积极配合施工。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若因乙方违反规定或不按规范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7、卫生:甲方须在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供水装置,供乙方清洗搅拌车,若甲方未能设置供
水设施,乙方有权拒绝供货,并因车辆污染路面,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甲方负担相关费用。在供水设施完备的情况下,则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进场察看,乙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
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送设备施工安全时,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9、泵送设备:使用车载泵时,乙方负责车载泵操作及相关技术指导;甲方负责水电、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对乙方提供于施工现场的泵送设备(如管扣、泵管)负有保管义务和责任,出现丢失由甲方按市场价赔偿。使用过程中合理损坏的,乙方应及时更换新的设备或配件。
输送泵使用事宜:
⑴供方负责按指定的时间将混凝土输送设备运至需方工地。
⑵供方只负责对车泵在施工现场的操作、保养、维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现场施工均由需方负责。
⑶需方负责提供冲洗泵送设备的水源及场地。
⑷供方负责提供车泵给需方使用,并在保证安全及泵送能力范围内将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场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车泵泵送能力范围,由需方自行负责。
⑸供方设备在施工现场出现故障(如:泵车堵管、爆管等情况),需方应协助乙方排除故障并及时解决现场余料。
⑹地泵泵送混凝土时:
①泵管出料口正前方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站人,也不允许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内有空气时打空炮及爆管伤人。
②加固好立管,防止立管下沉压坏施工面模板及伤到工作面上的工人。
③拆管时施工人员尽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内有压力使混凝土飞出伤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压到人。
④需方应提醒工地施工人员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发生意外爆管而伤人的情况。
⑤泵送混凝土出现爆管、堵管时,乙方现场布管人员应及时处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费由乙方承担。
⑺车泵泵送混凝土时:
①使用车泵作业时,施工人员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软管,应用绳子拉住软管末端后移动软管,防止臂架甩动推倒工人发生意外。
②施工面臂架下严禁站人,因车泵臂架是由油缸油压顶升,若发生油缸泄压等意外情况时,臂架下沉后碰伤臂架下的人员。
③泵送独立柱混凝土时,应搭置相关的安全防护支架,施工人员应使用安全带,防止臂架摆动使工人摔下受伤。泵送楼面等部位时施工人员不应站在楼板边缘,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⑻摆泵位置应硬化或较坚固,防止设备支撑腿下沉侧翻伤及他人。
⑼刮大风及雷雨天气,应停止作业,防止臂架伤人及雷击。
⑽施工面应离高压线至少8米远,防止车泵臂架在移动中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10、 每次订货甲方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当天混凝土需求计划范围内,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产时,此生产出的混凝土应视为甲方已购买,甲方须如实签收。
11、乙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
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须自行处理。
1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与其他混凝土供应商签订该工程的混凝土采购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项的凭证。甲方使用转账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需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13、经甲方签收的《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双方往来信函等文件送达地址。
一方可以当面送交、邮寄、快递等方式向对方送达文件,对方应当予以签收。若对方不予以签收的,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自交邮或交快递公司之日起五日后视为已送达。
若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 号: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银行对公账号:
公司名称:
混凝土合同书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总硬化面积约一万四千㎡,现对硬化工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的施工进行发包。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的施工,详细做法及工程量见图纸及变更。
2.2、承包范围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3.2、不包含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及水。电费用。
第四条合同工期
4.1、进入现场后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5.1、合格工程;
5.2、同时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变更。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六条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6.1、合同价款
6.1.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陆_______元肆角人民币(大写)每平方米。
综合单价已包括混凝土路。防滑纹。伸缩缝。所有道路工作内容的人工费。管理费。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包死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6.2、结算办法
6.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6.2.3、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3、支付方式
6.3.1、无预付款,经监理及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修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
6.3.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验收标准:
7.1.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同类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7.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第八条质保期及维保
8.1、本工程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壹月,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按双方责任划分
8.2、甲方责任:
1、路基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由于甲方提供的一切原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
1、由于乙方振动。模板。配料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并做出相应补偿;
2、乙方在道路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天气自然灾害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11.1.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施工,涉及到费用的现场签证,须经过甲方内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11.1.2、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11.1.3、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工程竣工等的验收;
11.1.4、对乙方进场材料。施工半成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调换。退场或返工;
11.1.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作业环境及各参建方的关系;
11.1.8、施工前甲方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施工中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及水。电表的安装,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
11.1.9、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10.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工程施工和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
11.2.2、配合甲方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
11.2.3、按照合同工期和合同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11.2.4、严格实行工序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报验制度,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11.2.5、施工期间至工程交付时,由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乙方负责清运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6、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所有的人为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均由乙方负责;
17.2.7、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偿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返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返工造成乙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视为乙方工期超期,乙方应当按照上述工程超期的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乙方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11.2.8、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有关指令,对现场所有其它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施工时如损坏甲方。乙方。第三方的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还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清;
11.2.9、乙方负责与自己的劳务工人签订合同,并购买保险,甲方在此对乙方责任进行告知,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乙方务工人员无与甲方单独结算权利,出现一次,乙方承担10000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12.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因乙方原因违反以上规范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质量责任及其它责任
13.1.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视情况有权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
13.1.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3.2、工期责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根据工期节点每延迟一天,扣除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若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由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认可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13.3、延期付款责任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3.4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按照其相应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或解除:
14.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的;
14.1.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的;
14.1.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14.1.4、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17.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分,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委托签约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合同书10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合同书11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盛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商品砼标号
合计
数量(m3)
商品砼单价(含运费)
含泵费单价
不含泵费单价
金额合计
特殊商品砼外加剂计算方法
非泵送部分其他计算方法
混凝土结算量计算方法
其他
如遇国家经济政策有重大调整,价格另议。
备注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尝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混凝土合同书12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30混凝土路面,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成品养护。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_______元。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一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二、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六条付款方式
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图1张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混凝土合同书13
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 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 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 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单位:(章)
供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合同书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黄竹镇昌兴大道+480—+968.486标段水泥砼路面工程,全长488.486米,路面宽12米。总面积5861平方米。
2、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30,厚24厘米,使用42.5水泥。
二、工程造价
道路工程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确定,总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三、工程款拨付
工程款由甲方负责筹措,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45%,剩余5%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技术及质量
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海南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以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标准和双方合同为依据。
3、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期
总工期:____天(具备施工条件的有效工作日),开工日期: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开工,工期顺延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持证上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若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施工用电。机械(搅拌机。装载机)。材料的采购。运输。供应。
2、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
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3、甲方负责人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乙方:
1、按工程需要自备施工机械和人工,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2、在工程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_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
1、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甲方无息支付。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与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如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合同书15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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