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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9 11:27:46 合同 我要投稿

(集合)合同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合)合同的管理制度

合同的管理制度1

  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防范风险:通过严格的审批和监控,降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提高效率:标准化流程可以减少无效沟通,加快合同签订和执行速度。

  3、维护权益:清晰的`权责划分有助于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防止损失。

  4、增强信任:规范的合同管理彰显企业专业性和诚信,提升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5、符合法规: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或诉讼。

合同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签订、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合同/定单(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签订的买卖合同、框架协议和代储代销协议等)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三、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10、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

  四、职责与权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销售合同模板,有市场销售部编制,总经理批准,经综合部备案后发行使用;

  2、销售部主管业务员负责来自顾客方队产品的要求好而技术指标等,并依照销售合同模板具体拟定销售合同;

  3、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的评审;

  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理人负责销售合同的签署。

  五、实施程序

  一)销售合同的评审与签订

  1、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顾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要求、技术指标、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进行全面评价与审核,旨在降低销售风险。

  1)一般要求的销售合同(成熟产品)由销售部主管业务员或部经理直接进行评审;

  2)特殊要求的销售合同(新产品)由销售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包括研发部、工艺部、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等共同进行评审;

  3)合同金额巨大或比较关键的销售合同评审,应在总经理和其他有关副总经理的主持下进行。

  4)合同评审中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争达成一致。

  2、合同经评审后,无异议,方可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1)销售合同必须使用公司标准模板(甲方主持签订的合同除外),统一编号,编号方式为:SZ+对方缩写+年月日—(1、2、3),编号不得重复。

  2)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销售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销售合同的汇总与保管

  1、市场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的汇总和管理,并建立“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2、销售合同统一保管,按顾客、签订时间等进行分类分册保管;

  3、销售部负责保管3年以内和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4、综合部档案室负责保管3年以上且已经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三)销售合同的履行与跟踪

  1、销售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本着“守法、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销售部人员负责将已签订合同/订单录入公司A6管理系统中;

  2)销售部人员负责确认合同/订单中各项产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购、开发、生产、外包等等:

  (a)需要外购的产品,信息传达给采供部采购人员,由其完成采购;

  (b)需要生产的成品产品,与生产部门勾通并下生产计划单到生产部进行生产;

  (c)需要外包的产品,由由市场销售部人员从档案室调出图纸,交予有资质的合格外协厂家进行生产。

  3)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订单中指定产品的交付和跟踪,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

  四)销售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销售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只作为原销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产生法律效力。

  五)销售合同纠纷的处理

  1、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2、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3、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4、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积极主动,不互相推诿、指责。

  5、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六、相关记录

  1、《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2、《销售合同》

  七、合同的管理

  1、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2、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3

  第一条、为了加强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规范管理。

  保证合同的严肃性、有效性,规避销售风险,减少销售损失,降低销售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则

  1、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以销售本公司产品为标的的所有销售合同。

  2、公司所有销售的产品必须签订销售合同。

  3、合同的签署应坚持“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4、合同的执行实行营销业务员负责制,即每一合同由营销业务员全权负责管理。负责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履行(包括:货物的生产、出库、运输、交付)以及结算(包括:票据的传递、出口退税资料的传递等)。

  5、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经理以及公司财务部门有责任指导和监督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和结算工作,其他有关人员和部门应积极配合营销业务员履行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洽谈

  1、合同的洽谈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完成。

  2、营销业务员在洽谈合同时,应做到:

  (1)遵循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遵循公司产品的种类及质量体系。

  (3)遵循公司对各类产品的定价原则。

  (4)尽快了解需方的需求、公司资信等基本情况。

  (5)规避各类风险,尤其是合同回款的风险和汇率风险。

  第四条、合同的起草

  1、营销业务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

  2、合同起草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国际贸易规则,完整、准确地表述各项条款。

  (2)必须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明确合同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所有合同的合同号应按合同编号办法统一编写,同时应及时登记在《销售合同台帐》上。

  第五条、合同的评审按公司规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

  1、对产品的要求确认后,由授权人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

  2、合同价格需符合定价会议所定产品出厂价格。

  3、销售合同章由专人管理,只有当合同签署授权人签字后,才可加盖合同章。

  4、合同为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权限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合同的执行

  1、合同的执行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

  2、产品生产:

  (1)对无现货的销售合同,营销业务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填写《客户定单》,通知市场部物流专员。物流专员结合生产情况及时合理下达《生产订单》送达生产单位备货。对有现货的合同物流专员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及时填写《产品发货详情单》,经财务部签字后组织安排发货。

  (2)生产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立即根据要求,保质保量地组织生产货物,并按时交付。

  第九条、合同的修订

  当合同的内容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合同应及时修改。如有必要,对变更后的内容再次进行评审。变更后的条款必须经过顾客书面认可。

  第十条、合同的管理及保密

  1、营销业务员、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销售政策和合同内容严格保密,违反者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除公司财务部和业务往来银行有权索取相关业务合同外,其他任何部门取阅合同,须经销售经理批准。

  3、营销业务员、档案管理人员平时应注意合同的存放,避免合同被他人偷阅。

  4、销售合同每月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按合同编号整理归档,业务部门应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合同的管理制度3

  (一)领取制度

  分行秘书向行政事务部领取,登记领用日期、领用部门、领用名称、领用份数、领用编号、代表签名。

  (二)领用制度

  1、业务人员向自己所在分行的秘书领取《看楼书》、《业务委托书》、《独家代理委托书》、《收钥匙条》,并登记领用日期、领用名称、领用份数(每种限领5份)、领用编号,使用后将公司存档一联交由行政部文员统一保管,并登记使用份数,如有作废须交回行政文员登记作废份数。

  2、业务人员须经自己所在分行的经理同意,方可向秘书领取《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给约》、房屋转让合约》(每次限领一份)。签署完毕后交由经理审核签名确认,方可生效。经理联留存,以备跟进,公司联、财务联由秘书送至总部。

  3、遗失处罚:

  (1)委托书、看楼书遗失者,每份扣款50元,该款项转入分行活动基金帐户,并附解释信一封。

  (2)《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合约》、《房屋转让合约》等文件资料遗失的,责任人应在遗失之日起三日内在《深圳特区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接受罚款10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追偿。

  (三)报送及备案制度

  1、合同、成效报告、交易须知及房产证原件、查档单等资料应于签订合同当日由分行经理或秘书送至法律部审核,审核通过的,分送财务部和客服部作为办文及核算之用。

  2、财务部以合同和有效成交报告与客户结算费用和款项。其他情况说明不具有结算效力。

  3、区域经理签成交报告时要核对电脑记录,确认是否为转介。

  4、(1)所有的.退定及退首期房款申请必须经区经签字审批方可办理;

  (2)买方或卖方违约情况下,退款金额达到5仟元(含5仟)以上必须由法律部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后方可办理;

  (3)退款金额达到8万元(含8万)以上必须由交易中心总监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

合同的管理制度4

  劳务管理制度合同是企业规范和管理临时工、兼职员工以及外包服务人员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公平、合规、高效的工作环境。它涵盖了员工的`招聘、工作分配、薪酬支付、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解雇与离职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流程,包括信息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安排及录用标准。

  2.工作描述:详细列出各类劳务人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

  3.薪酬与福利:规定工资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奖金、补贴等,以及福利政策。

  4.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设定正常工作时间、加班规则、假期安排等。

  5.培训与发展:提供入职培训、技能提升等相关机会。

  6.安全与健康:强调劳动安全规定、事故处理程序及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7.绩效评估:设立考核标准,用于评估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

  8.解雇与离职: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及双方权益。

合同的管理制度5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的管理。

  三、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处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四、检查监督

  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察、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同级或下级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督。

  五、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5、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6、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7、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各类合同纠纷。

  8、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9、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销售、采购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技术、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销售、采购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

  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其他合同。

  5、管理好本部门的技术、其他合同。

  6、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制度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使用保管等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合同专用章的申请条件

  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和分公司。

  三、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1、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

  3、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统一办理。

  4、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技术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5、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6、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7、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8、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9、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10、各子公司自行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必须到合同管理部门留样备案。

  “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三、“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本公司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合同管理部门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四、“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本公司统一制定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合同管理部门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 “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部门,由合同管理部门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五、责任

  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

  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合同(重大合同)订立审签管理制度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

  二、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

  4、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都应按顺序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8、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9、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邮箱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7、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重大合同适用范围

  1、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金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金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合同;

  ◆投资、联营的合同;

  ◆涉外合同;

  ◆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五、重大合同审签附加程序

  1、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

  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承办公司或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各公司订立的重大合同,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合同纠纷处理制度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纠纷处理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五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三、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合同管理部门,提供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5、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资料管理。

  二、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妥善保管。各公司及部门都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登记,

  及时将合同履行中的情况根据台帐内容详细记录。合同管理台帐由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合同管理员。

  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3、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合同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

  4、本制度与岗位责任挂钩,列入考核范围。

  考核与奖励制度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范围、考评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奖惩方法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合同管理员。

  二、考核管理

  1、考核范围

  本公司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三、考评程序

  1、合同管理部门为公司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2、获奖名单由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复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3、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复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四、奖惩方法

  1、合同管理员的获奖方法:

  ◆合同管理员的奖惩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

  ◆参加市工商局优秀合同管理员评选活动的名单从公司先进名单中产生;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2、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合同管理员资格;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合同管理的其他制度

  一、学习合同法规制度

  为了保证合同法规的学习、贯彻得到落实,特制定以下规定:

  1、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规的系统学习。

  2、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

  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合同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合同文本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请示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

  2、外协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加工定做、承揽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

  3、供应、设备、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用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或者使用复核《合同法》要求的有关合同文本。

  4、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5、本制度与经济责任挂钩,列入考核范围。

合同的管理制度6

  合同章作为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标识,其使用直接关乎公司的.法律责任与信誉。不规范的使用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争议、法律纠纷甚至经济损失。因此,建立严格的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业务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合同的管理制度7

  1. 设施规划:由专业团队根据工作场所特点,制定详细设施规划,确保设施与作业流程的匹配。

  2. 设备维护:制定维护计划,由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并记录每次维护情况,以便追踪设备状态。

  3. 人员培训:定期举办劳动保护培训课程,通过模拟实操,使员工熟悉设施使用方法及安全规程。

  4.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小组,定期演练,确保员工了解并能执行应急预案。

  5. 监督评估: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鼓励员工参与反馈,共同提升劳动保护水平。

  实施这一制度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应认识到劳动保护的重要性,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员工提供更优质的.工作体验,也为社会贡献更安全、更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合同的管理制度8

  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城市燃气管网规划,提高管网利用率,减少重复投资。

  二、对新建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依据中长期管网规划进行科学设计,实时组织技术交底,从源头保障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安全优质。

  三、编制工程建设招标文件,组织招投标有关事宜,协助合同预算部草拟并签署施工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合理控制处理项目索赔,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四、办理项目建设一切审批手续,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编制材料(甲供材料设备)采供计划,组织材料检查验收。

  六、合理平衡布置施工任务,保障工程进度;加强现场管理,全面控制工程质量、现场安全和投资成本。

  七、及时准确地勘测、整理、录入管网地理数据信息,审核绘制竣工图纸,为调度指挥系统和公司各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八、对工程建设各环节进行分段分步检查记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查核对竣工资料、工程签证和决算资料。

  九、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相关知识学习,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做好资料和信息的存档、管理、利用工作。

  十一、完成其它新建、整改、维护和测绘等工作任务。

合同的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部门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进入本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下所称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及其附件。

  二、劳动合同签订

  第四条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岗位以及职务的不同,本公司合同分为以下两种:

  (一)高层人员劳动合同:适用于由集团公司直接聘用的工程技术类、管理类以及营销类高层职位或关键岗位人员(一般为年薪10万以上的人员)。

  (二)一般人员劳动合同:适用于由集团公司引进的一般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起草公司《劳动合同》,并送交行政部法务室审核;《劳动合同》必须经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总裁助理审批后方可印制。

  第六条拟录用的劳动者,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代理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本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统一由人力资源中心办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实际,劳动者可与公司签订以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基层工作人员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其中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学历的,可签二年或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二)应届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科级(含)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关键岗位操作工、业务人员、其他需要特殊培训的人员、供应人员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低于三年。

  (三)总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和掌握关键技术或关键施工技术的人员必须签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期限合同。

  第八条以下人员经过总裁批准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一)在公司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

  (二)经总裁办公会特批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试用期约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新进公司的员工都应该给予约定。新进员工的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为1—3个月,其中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期限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约定含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条特殊约定

  (一)《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签订。

  (二)公司如有对劳动者出资培训或给予其他特别福利的,可以在《劳动合同》或有关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提醒劳动者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就劳动者提出的有关合同内容的疑问做出解释。劳动者对合同规定的内容表示理解并接受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所有劳动者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亲自、自主签订;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真实姓名,不得出现签名不真实的情况。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三条经双方协调一致,可以就合同内容相关条款进行书面形式的变更。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执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履行,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交本部门(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人力资源中心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申请获批准之前,员工不得擅离岗位,否则按旷工同等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与某员工合作,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十八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被辞退或开除的,属于合同终止条件的出现,公司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员工与公司约定的劳动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劳动合同的续签

  第二十条合同期限届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一)原合同期内表现良好,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的。

  (二)原合同期内受过行政处分已撤消的,且表现良好的。

  (三)原合同期内受过行政处分还未撤销但对公司有过突出贡献的。

  (四)其他经总裁办公会特批的。

  第二十一条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与原合同的年限可以累计。

  第二十二条符合续签合同条件并愿意续签的员工应在合同届满之日前30日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中心连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做出是否续签的决定,并通知员工本人。

  第二十三条符合续签条件的员工,在接到续签通知后一个月内续签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符合续签合同条件的员工若本人不愿续签,原则上须于一月内办理离职手续。但因工作需要,暂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留岗申请,留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留岗期间待遇可由该员工所在部门制定对其的临时待遇,但不得超过原待遇,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五、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同上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劳动合同经协商后达成解除协议的,双方应根据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内员工认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可用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异议,经查属实公司赔偿因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

  六、劳动合同书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员工所在公司人事部负责进行。合同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否则扣除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绩效奖金50元/次。

  第二十八条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扣除责任人绩效奖金50元/份;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的管理制度10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

  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三、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

  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

  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

  四、注意事项

  1、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得涂改。

  2、对金额超过xx万的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5、财务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申请单》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申请单》进行对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办理付款。

  6、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人)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财务会计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项制度。只有建立好相关的约束和规定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性,维护双方的权益。另外,付款人员一定要注意像单据是否齐全之类的小细节问题,防止因为疏忽造成大错,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铜川律师。

合同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维护公司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资料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安装合同、供气合同及大型用户的照付不议合同。

  第三条用户合同具体包括: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合同、燃气报警器安装合同、城市燃气居民用户供气合同、城市燃气商业用户供气合同及大用户照付不议合同,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增减合同类别。

  第四条符合正常业务流程的零散居民用户安装合同由业务人员与用户签订即可,对于商业用户安装合同、集体用户安装合同应由市场部经理审核签字,分批付款的安装合同由经营副总签字审批;供气合同由业务人员直接办理,未结清安装费用需要送气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照付不议合同由经营副总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五条合同内容要按规定填写,主要条款必须清晰完整,权责要明确。集体用户必须有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有工期要求的要经过规划建设部测算后予以明确;分批付款合同一定要明确交款期限和工程安装内容步骤,大型用户涉及产权归属争议的.由经营副总审核确定。

  第六条天然气安装合同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及预算部门测定的金额进行收费,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多收或少收任何款项,严禁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第七条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的《天然气用户送气通知单》和安装验收图纸办理开户手续,签订供气合同。

  第八条用户开户后,要及时完善表务信息、地址信息、燃气具信息等,并打印用户信息。

  第九条照付不议合同适用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和年用气规模在300万立方米或日用气规模在1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集中采暖锅炉、大型中央空调)等,照付不议合同由市场部、财务部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由经营副总经理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十条业务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包括有关的信函、图表、批件、预算及通知单等)按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用户档案的建立要全面、及时、准确,不得将用户档案和信息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十一条各类用户资料的查询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严禁泄漏公司和用户信息,具体规定由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计算机上的用户信息由业务人员填写备份,后台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负责,要严格设置分级管理和查询使用权限,保障信息安全,保全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20xx十月一日起执行。

合同的管理制度12

  项目监理合同管理制度是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合同签订、执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的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 合同的准备与审批流程:详细规定了从合同草拟到最终审批的步骤,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2. 合同条款的制定:明确了合同中应包含的'基本元素,如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费用、权利义务等。

  3. 合同执行与监控:规定了监理单位如何按照合同条款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4. 变更管理:明确了合同变更的申请、审批和执行程序,防止因变更导致的风险。

  5. 纠纷处理与争议解决:设定了解决合同纠纷的机制和流程,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

  6. 合同终止与结算:规定了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结算流程,保障各方权益。

  内容概述:

  1.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合同活动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权责明确:清晰界定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的权责,避免责任推诿。

  3. 监理工作程序:设定监理人员的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保证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4. 质量与安全管理:强化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风险。

  5. 文件管理:规定合同文件的保存、归档和查阅规则,便于追溯和审计。

  6.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合同知识培训和绩效考核,提升其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的管理制度13

  实验幼儿园合同管理制度:

  1、 学校合理的设置了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谨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2、 学校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3、 学校加强了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4、 学校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 合同归口的'管理部门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6、 学校加强对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7、 学校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学校应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结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合同的管理制度14

  建筑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建筑项目的合同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前期准备:规定合同起草、审查和谈判的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2.合同签订:明确合同条款的设定标准,如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格、支付方式等。

  3.合同执行:规定合同履行的监控机制,包括进度跟踪、质量控制、变更管理等。

  4.合同变更与解除:设立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和解除条件,防止因变更导致的风险。

  5.纠纷处理:制定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内部协商、第三方调解、法律诉讼等。

  6.合同档案管理:规定合同文件的保存、查阅和销毁制度。

  内容概述:

  1.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合同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2.权责明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合同漏洞。

  3.风险防控:识别和评估合同风险,制定应对策略。

  4.诚信原则:强调诚信经营,维护企业声誉。

  5.绩效考核:将合同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激励合规行为。

  6.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合同的管理制度15

  1、合同管理的方法及要点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证和保证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全面履行,以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这是一个融法律、经济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

  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任务是订立一个详尽完善的承包合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律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任务是依据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协调合同双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变更、索赔、分包、违约责任等履行合同条款的事宜。

  为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监理应建立健全项目合同的管理制度,要做好合同分析,仔细分析合同条款的内涵,以求对合同作出正确的解释,明确合同的法律依据。要熟悉合同,建立完整的合同数据档案和合同网络,收集资料,凭数据说话,随时掌握各项合同条款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合同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包人、业主、监理各方履约情况,纠正各种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的各种做法、文字、文件等,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2、合同管理的内容

  对于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业主、承包人各自风险,必须正确作出评估,及时地提醒承包人及业主,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⑴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上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报业主审批后发布工程变更令,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调商量后,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费率。

  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价格涨跌(含因此发生的材料调差工作)、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对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⑵工程索赔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费用索赔申请,将依据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确认承包人所提出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证据是否充足,计算方法和合同依据是否正确,并通知有关监理人员做好资料收集、记录工作。同时要检查索赔事件的时效性,对承包人如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提出索赔意向的,应对其实际损失及自身的失职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各自承担,对业主方逾期未答复,而承包人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⑶工程延期

  总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并报总监(办)批准后方能工程延期:

  ①工程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②承包人在影响延期情况发生一个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延期报告;

  ③承包人在影响延期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正式提交延期申请资料。

  ⑷工程分包

  对承包人提出的分包申请,监理工程师需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包人的资格证明及情况、工程项目及内容,工程数量及金额、工程工期、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在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只有经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记。

  对于严格限制分包的主体结构及工程超过合同价款规定比例的将不予分包。

  ⑸保险

  对承包人的保险种类、范围、数额、时间、有效期、保险单及保险收据进行检查,以确保各种保险的落实。

  ⑹争端与仲裁

  当工程发生争议时,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取证,并对争议做出书面决定,通知业主和承包人。若业主和承包人不同意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决定,可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仲裁。

  ⑺违约

  监理工程师对业主违约进行确认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依据的事实主要为:

  ①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整顿,但清理不是为了改组或合并;

  ②由于不可预见的理由,而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③没有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向承包人付款,或干涉、阻挠、拒绝支付证书的颁发。

  ⑻违约处理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违约,将依据下列事实进行确认,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①无力偿还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等,因而放弃合同;

  ②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

  ③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④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3、严格控制和管理好分包

  对分包管理的目的是防止出现合同纠纷和带来质量、进度上的混乱,致力于发扬专业分包队伍的优势,有效地促进工程质量。对分包的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履行批准和开工申请手续,利用检查和工地会议了解情况;杜绝分包过多;核实分包人的队伍组成和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对较大的分包项目,应指定专门的监理工程师监管;跨越时间较长的分包合同,应对其进行中期审查;经常检查,发现问题严格处理。

  4、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框图

  延期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索赔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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