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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1
近年来,合同纠纷日益增加,合同法知识的普及教育势在必行。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有幸参加了合同法普法教育,深受启发和教育。下面,我将围绕合同法普法教育的内容,总结一下我的学习体会。
首先,合同法知识是非常实用的。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贯穿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合同法普法教育,我们能够了解什么是合同,有什么样的合同,以及合同的效力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这为我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举个例子,我曾经听说过一个朋友在租房的时候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结果导致了争执和纠纷。如果他能够掌握一些合同法知识,就可以在租房时要求签订正式的合同,避免后续的麻烦。
其次,合同法普法教育有利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在合同法的教育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神,了解了合同法的重要性和作用。我们现在是法律的受众,将来也将成为法律的实施者和维护者。因此,我们有责任了解法律,维护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合同法普法教育正是为了让我们能够明白,只有合法合规才是我们应该遵守的原则,只有依法行事才能保障我们自身的利益。
再次,合同法普法教育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合同观念。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合同是交易的依据,是义务关系的载体。通过与合同法的接触,我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什么是有约束力的合同,什么是无效的合同,怎样规避或应对合同的陷阱等等。合同法教育的目的是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要审慎选择合同条款,并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强调合同制订者的诚实信用原则,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
最后,合同法普法教育有助于我们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在合同法的学习中,我们意识到,合同的基本精神是平等协商、公平交易、信守诺言和互利共赢。只有在这种合作氛围下,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改善社会的整体利益。从微观层面来看,租房、购物、旅游等方面的合同,需要我们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宏观层面来看,各个领域的商业合作和贸易合同,也需要我们保持良好的合作意识,努力实现双赢的局面。只有将合作的思维融入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发展的需要。
总之,合同法普法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教育任务。通过这项任务的开展,我们能够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树立正确的合同观念,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合同法教育不仅对我们个人有着积极的影响,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应该珍视这次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己,发挥自己在未来法律建设和应用中的作用。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2
通过学习合同法制度视频,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一名金融工作者,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时刻用到。
通过合同法制度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同法制度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对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运用;后者是针对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违法代订合同因而无效的案例。根据案情,运用合同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要弄清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哪一种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无效合同,分清当事人的过错,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双方返还。双方故意订立违法合同的,应将双方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
然而对于综合性合同的案例,一般是从合同订立到履行,再到担保、违约等多方面的关系,或者是从合同无效的辨析,到确定有关人的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现在的我思考一个合同案例也会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分析合同是否成立、有效;第二步,如果合同有效或者无效,了解当事人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的情况,以及违约的程度、原因、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有无担保等;第三是最后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
总之,这次合同法制度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法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实用性和重要性!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3
合同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行为,而合同法作为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的法律法规,对于繁荣经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合同法的普法教育,近期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合同法普法教育的培训班,通过学习和交流,我深刻体会到了合同法的应用和价值,收获颇多。
首先,合同法的学习帮助我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在培训班上,我们系统地学习了合同法的基本知识,涉及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违约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深入学习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我了解到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合同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权利。这让我对自身在日常生活中的合同行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提高了我与他人签订合同时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合同法的学习让我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和约束力。在培训班的案例分析中,我们深入探讨了合同违约的后果和解决途径。通过对各种违约案例的研究,我认识到合同不仅是双方利益的约定,更是双方权益的'保障。只有对合同法有深入了解并正确运用,才能有效地保证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明白了当遇到合同纠纷时,及时采取合理的解决方式,通过调解、仲裁等渠道解决争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合同法学习给我带来了法治思维的启迪。在合同法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是被告知合同的相关规定,更重要的是通过思辨思考,培养了合同法的思维方式。合同法要求我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这也与推行法治有着密切关系。只有每个人都能以法治思维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合同约定,才能建立和谐的信用社会和法治社会。
最后,合同法的学习让我认识到提高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合同法的普法教育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学习和了解合同法的机会,也唤起了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之情。通过普法教育,不仅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可以减少因合同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法律纠纷。只有不断加强对合同法的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才能让更多的人增强合同法意识,主动约束自身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参加合同法普法教育培训班是我积极响应法治公民教育的一次尝试,通过学习和交流,我深刻认识到合同法的应用和价值。这次培训不仅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也启发了我的法治思维。我深信,只有不断加强合同法的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才能真正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5
合同法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一门课,学到现在我觉得我自己选对了,从对合同法完全陌生到现在能基本懂得合同的一些要点,我认为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与其说这是一门法律课,倒不如说这是一门常识课,一门人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生活常识课。这里我简单谈一下我对学习这门课的一点心得体会。
由于我是学生,平时在学习生活中还没机会接触到这些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在学习合同法之前,有一个经历就是在和中国电信公司签订电脑上网宽带合同,那是去年的时候,我们一个宿舍的人通过同学的关系与帮电信代理的学生之间达成了这个要约,就是通过办理电信手机号送手机还有电脑宽带上网的协议。在我们意思表达一致的前提下,我们来到电信营业厅办理,那时业务员让我们签订一份合同,由于本身对这也不是太懂,我想一般人都会直接签吧!那是还有一些要求都是对我们顾客的,虽然不是很愿意,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电脑能上网,我们也只有同意。而今年,我们又和电信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要求还是一样,在这次合同中,我们还画了押。当时我们知道这画了押就不能随便违约了。心里还是有点余悸,这毕竟是我们第一次作为一个成年人签订这样一个比较正式的合同。
在学习了合同后,我真的了解了不少关于合同方面的知识,从以前一个对合同一无所知的人,现在我知道了合同的分类,我前面说的与电信公司之间的就是要式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这种合同是提前拟制好的针对大众的,因为像
电信公司这类公司不可能对每位顾客都拟定一份合同,如果要考虑到每位顾客的不同需求,这样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我还知道了什么是要约邀请,电信公司张贴的海报就是一种广告,就是要约邀请,还有我们去超市买东西时货架上的物品对我们就是一种要约邀请;什么是要约,学生代理向我们询问要不要办这个业务时就是要约;我们答应办理,就是合同法里的承诺。随之我们就与电信公司开始签订合同,我们签订了两年,我们也很清楚这个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我们在这两年内不用这个电信手机的话,就要赔付一定的违约金。这种合同是书面形式的,还有通过电子邮件等网络交易这种数据电文也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还有口头形式,我们坐公交车,出去买东西,等等与社会上的一切进行互利的时候,其实这些都是一种简单的口头合同形式,
我自己还有曾经一个关于合同受骗的`亲身经历,那是去年上半年,我才大一。当时面对很多的兼职都想尝试去做,而自己对很多这方面的经验又是知之甚少。当时遇到一位姐姐,来到我们寝室,和我说想不想做兼职,她说他是广州一个什么公司的,蚌埠有家分公司的业务员。具体我现在也不记得了,还给我出示了工作证。兼职就是在寝室开个小卖部,当时我还是很开心,心中似也有一分疑惑。而令我惊奇的是她居然还说要和我签订合同,对这我根本没接触过,就这么被这能说的姐姐给骗了,当时两千块钱就换回来一些假产品。事后我们发现时还打电话报了警,警察拖拖拉拉半天被我们催促着才赶过
来,来后询问了下根本不给我们立案,就走了。我们还想过找记者,可是最后由于我并不想公开,我不想让爸妈知道,家里条件并不好,又何必让他们跟着受累呢!后来才找了份外卖兼职度过了一学期。事后一看,才想起了好多问题,那份合同也是提前拟制好的。首先一个问题,我根本不知道是否有这么一个公司的存在?虽然合同里写的条件还不错,可是我才发现那上面盖的公司的章都是打印出来的,根本不是现盖的。另外签名只有这个业务员的,并没有公司的其他人物。我并没有搞清这个人的真实身份。另外就是这个合同根本没有任何担保,也就不用谈什么违约责任了,所以都没法告。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现在想想,那时太没有法律意识了。因为无知,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我感觉到自己的可悲。其实我还是很喜欢法律的,我一直很想多学点法,在这个有点混乱的社会让自己更有知识些,才不至于对什么都一无所知。在这个合同法课后,我学习到了很多常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相信我不会再盲目的傻呆呆的去被人骗,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会谨慎地对待合同,小合同里有大学问,这是值得我们去探讨与研究的。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6
学习合同法分论不仅让我对合同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培养了我在法律分析和运用方面的能力。合同法作为民商事法律中的重要分支,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来说,熟练掌握合同法相关内容和运用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学习合同法分论锻炼了我的法律分析能力。合同法分论中的内容涉及到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理解和应用这些内容需要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通过学习合同法分论,我学会了运用逻辑推理和法律条文解释的方法,提高了自己的法律问题分析能力。
学习合同法分论提升了我的法律运用能力。合同法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用性,根据不同的案件和实际情况,需要具备选择合适法律条文和解释的能力。通过学习合同法分论,我学会了在法律实务中寻找合适的法律依据,并将其运用到具体案件中,以解决合同纠纷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合同法分论强化了我的法律素养。法律素养是法律专业人士必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法律理论和实践知识、法律思维和法治意识等方面的能力。通过学习合同法分论,我不仅加深了对合同法的理解和掌握,还培养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提高了自己适应法律实践和生活的能力。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7
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学习,认识到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一般规定: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以免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引起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要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订立合同、合同评审、合同相对人资质审查。
首先要订立合同(内容具体、完整、双方权利及义务要明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同范围及合法性;审查合同相对人提供的“四证一书一照”,确定合同相对人(法人)的合法性,确保合同签定后的有效性;另外要对合同相对人(法人)资质及业绩进行审查,确定其有履约能力,组织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及合同相对人(法人)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三 合同签订中:要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谈判,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数量、责任、义务、履约保证金等明确后,合同双方条件达成一致,相对人做出承诺后签订合同。
四 合同签订后: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及时足额收缴以降低合同风险,要对当事人合同履行情况定期考核、督促,保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正常行使,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8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现在好了,已颁布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
《劳动合同法》共分九章,除《总则》外,主要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明确“特别规定”、“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以确保此法的顺利施行。
只要细细读去就会发现,这部新法与已实施了8年之久的《劳动法》相比,一个极其引人关注的特点就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界定更加明确,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洋溢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法律责任中(第82条)也相应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如,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继之又在第88条相应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上述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规定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条款。
新的《劳动合同法》与《婚姻法》一样,涉及人员相当广泛,可以说凡有眼光的劳动者都会主动找来逐条学习研究,这样既可做到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又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共同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9
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做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情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10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11
学习合同法分论让我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规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合同法作为民商事法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独特的法律原则和适用规则,仔细学习和理解这些内容对于正确处理合同纠纷和提高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合同法分论让我了解到合同法的核心原则是自由原则。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等都以自由为前提,并且合同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和自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原则保障了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的自由选择和平等交换,为经济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学习合同法分论让我认识到合同法的适用规则是多样的。合同法适用的规则包括合同的形式要素、内容要求、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学习合同法分论,我掌握了这些规则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方法,使我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学习合同法分论让我认识到了合同法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跨国贸易和国际合作变得越来越普遍。在国际贸易中,涉及到的合同范围更广,法律制度也更加复杂。通过学习合同法分论,我了解到了国际贸易合同的特点和规则,为将来从事国际业务提供了基础知识。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12
在我校举办的“提升责任意识、实施素质工程”系列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的八大亮点,本人有一些心得体会,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如下是我学习的劳动合同法的几点体会: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一: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洋溢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二:加大对试用期内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首先,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其次,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附:1、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三:用工不签合同要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13
在学习合同法分论的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合同法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合同法作为民商事法律中的重要分支,规范了市场经济中的交易行为,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通过学习合同法分论,我不仅加深了对合同法的理解,也对合同法的'实践应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学习合同法分论使我理解到合同法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在市场经济中,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买卖交易来满足各自的利益需求,而合同作为交易双方之间约定的法律依据,为交易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保护。合同法通过规定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营造了有序的商业环境,促进了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学习合同法分论使我认识到合同法的作用不仅仅是解决争议。合同法作为一种预防性法律制度,强调合同的自由与平等原则,并规定了各种合同类型的法律约束。通过学习合同法分论,我了解到了合同的种类、要素和效力等内容,这不仅有助于合同的正确签订和履行,还能减少因不当行为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学习合同法分论使我认识到合同法的修订与创新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形势的不断变化,合同法需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情况和发展需求。通过学习合同法分论,我了解到了合同法中一些新的理论观点和规则变化,这使我深切体会到了学习合同法分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14
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学习,认识到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一般规定: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以免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引起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要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订立合同、合同评审、合同相对人资质审查。
首先要订立合同(内容具体、完整、双方权利及义务要明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同范围及合法性;审查合同相对人提供的“四证一书一照”,确定合同相对人(法人)的合法性,确保合同签定后的有效性;另外要对合同相对人(法人)资质及业绩进行审查,确定其有履约能力,组织合
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及合同相对人(法人)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三合同签订中:要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谈判,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数量、责任、义务、履约保证金等明确后,合同双方条件达成一致,相对人做出后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订后: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及时足额收缴以降低合同风险,要对当事人合同履行情况定期考核、督促,保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正常行使,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15
财务部二月份分几课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授权制度》等通过两个文件的学习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形象的认识,相信在以后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会受益匪浅。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对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运用;后者是针对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违法代订合同因而无效的案例。根据案情,运用合同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要弄清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哪一种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无效合同,分清当事人的过错,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双方返还。双方故意订立违法合同的,应将双方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
然而对于综合性合同的案例,一般是从合同订立到履行,再到担保、违约等多方面的关系,或者是从合同无效的辨析,到确定有关人的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现在的我思考一个合同案例也会按以下几个步骤:
(一)合同的合法性:
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
(二)合同相对人:
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
(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
(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
(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
(三)合同标的:
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1、标的是否合法。
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四)企业自身的思考:
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
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通过这次合同法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法在当代社会的实用性和重要性。因此,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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