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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

时间:2024-07-24 09:04:59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监理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监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监理合同[汇编15篇]

工程监理合同1

  一、监理服务费用

  l正常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费率和价格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法。

  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派驻监理人员费用

  ——基本工资

  ——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按《劳动法》

  的规定办理)

  ——各种补助

  ——各种津帖

  ——个人所得税

  ——其它

  (2)现场费用

  ——辅助、服务、勤杂等人员的聘用费

  ——办公用品费

  ——文具纸张费

  ——资料费

  ——劳动保护费

  ——防暑降温费或冬季取暖费

  ——伙食费

  ——差旅费

  ——煤、气、水、电费

  ——交通、通讯资

  ——其它

  (3)不可预见费

  建议比例10%-15%

  (4)公司取费

  ——法定提留基金(工会、教育、职工福利、住房、养老等)

  ——上级管理费

  ——法定利润

  ——法定税收(营业税、所得税等)

  ——其它

  2附加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附加服务费用的基本测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可采用如下办法:

  (1)附加工程工作量x基本费率;

  (2)附加服务工作日数x监理服务日平均费用;

  (3)附加服务工作比例x监理服务费用总额。

  二、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

  例:l动员预付费

  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业主在签订监理合同和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之后______日之内向监理单位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动员预付费。

  2履约担保金

  业主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5.5.3条的规定,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不得影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其它支付。

  3赔偿金

  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的监理单位对业主的赔偿业主从对监理单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4支付时间与支付内容

  业生根据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和附加服务的`费用,以及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2条确定的对监理单位的赔偿。

  5支付方式

  业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时,按动员预付费占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动员预付费;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了监理单位向业生的经济赔偿,该赔偿的每次扣回额不超过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的______%;某期监理服务费用支付额低于_元时,将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合并到下期支付。

  6结算

  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______日之内,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扣减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赔偿金的余额,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______%的履约担保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______日之内,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其它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它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三、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____________(盖章)监理单位: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签字)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工程监理合同2

  1.施工总进度规划或施工总进度计划是()。

  A.以里程碑事件为进度目标 B.是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

  C.确定施工作业的具体安排 D.确定一个月度或旬的资金需求

  2.在双代号时标网络中,以波形线表示工作的()。

  A.逻辑关系 B.作业时间

  C.总时差 D.自由时差

  3.某工作N有A、B、C三项紧后工作,LFA=20、DA=,LSB=22,LFC=25、DC=1,则LFN为()。

  A.17 B.24

  C.22 D.20

  4.某网络计划,已知TF=8,FF=4,检查时发现M工作的持续时间延长了6天,说明M工作()。

  A.会将其紧后工作推迟6天,不影响总工期

  B.会将其紧后工作推迟2天,不影响总工期

  C.会将其紧后工作推迟4天,使总工期延长2天

  D.会将其紧后工作推迟2天,使总工期延长2天

  5.进行进度控制会议的组织设计属于进度控制的()措施。

  A.组织 B.技术

  C.经济 D.管理

  6.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内涵指的是()。

  A.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等所规定的要求

  B.建筑产品本身客观上已存在的某些要求

  C.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特性之总和

  D.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作业技术和活动

  7.在质量管理体系的系列文件中,属于质量手册的支持文件的是()。

  A.程序文件 B.质量计划

  C.质量记录 D.质量方针

  8.PDCA循环中,质量计划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A.明确目标并制订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 B.对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各种检查

  C.展开工程的作业技术活动 D.对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9.借助试验仪器设备对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进行科学鉴定是材料检验方法的()。

  A.书面检验 B.外观检验

  C.理化检验 D.无损检验

  10.借助试验仪器设备对材料的化学成份、物理力学性能进行鉴定是检验方法中的()。

  A.书面检验 B.外观检验

  C.理化检验 D.无损检验

  答案: 1A 2D 3A 4B 5A 6C7A 8A 9C 10C

工程监理合同3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续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续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老实守信。

  4、加强内部治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在监理过程中,假如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假如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果断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三条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工程监理合同4

  建设施工合同

  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的,并附有3个附件。

  4.《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5.重新检验(单选题)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暂停施工

  (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导致的暂停施工

  7.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单选题)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9.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多选题)

  1)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 继续履行

  10.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和程序(简答题)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工程监理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张美琼

  甲方委托乙方监理装饰装修工程,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①工程名称: 德善堂东浦药店、德善堂金鸡亭药店及门诊、德善堂瑞丽门诊

  ③工程规模:室内工程建筑面积 合计约 1000 m2。 ④监理范围: 装饰装修图纸内部分。

  ⑤服务范围如下:

  (1)前期监理

  审定设计方案及图纸;审核工程预算;设计方案确定后5个工作日,按设计图纸核算工程量按定额套预算,把控整个工程总造价。

  (2)中期监理

  根据图纸及物料表对各节点材料进场验收以防施工单位更换材料品牌及质量;对各节点隐蔽项目质量验收及确认各节点是否有按图施工;对因设计及现场与图纸等其它因素需做变更,与施工单位对接确认变更签证;

  (3)后期监理

  工程结算审核;对施工单位增减项及工程竣工时行结算审核。

  2、服务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监理审核工作.

  ②施工期间,乙方对装饰装修施工过程进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后期,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协助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3、服务承诺:

  ①乙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②乙方以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监理服务。 ③乙方对工程各施工重要环节进行详细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二、委托方提供如下条件:

  为乙方提供已使用与本工程有关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和与本工程有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

  三、授权范围

  甲方在委托工程范围内,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授予乙方以下监理权利:

  1、对选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

  2、施工工艺变更权,需经甲方同意。

  3、对施工单位处罚建议权。

  4、对施工单位人员调整建议权,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权。

  5、对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延期、报验、验收等环节签认权。

  6、工程款支付审核,未经乙方签字认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项管理权。

  7、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监控权,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签认权。

  11、与协作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

  四、合同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 20xx 年12月 1 日至20xx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装修监理费用为捌万元。[监理工期限三个月,如果工程超期一个月以上,则监理费用应在原来基数上增加百分之十作为补偿]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写:肆万元正)。签定合同后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完成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尾款50%,¥40,000(大写:肆万元正)。

  六、违约责任:

  1、在监理责任期限内,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监理费用中扣除相应损失费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权限,造成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监理费用,每超一天应承担合同价款5‰违约金。

  七、争议和解决办法:

  1、如甲乙双方在工程监理责任出现争议时,以乙方具体监理工作 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和标准为依据进行裁定。

  2

  2、如有工程监理责任不能认定,甲乙双方有权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或提交相关仲裁机关仲裁。

  3、因违约或终止合同引起损失和经济赔偿,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提交相关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后,自动作废。

  甲方单位(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 月 日

工程监理合同6

  一、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

  1、 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2、 合同订立的方式:

  要约——承诺的方式

  1) 要约的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要约的特征:(以此判断是否构成为要约)

  a)内容具体确定

  b)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3)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

  5)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前

  6)要约失效: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为新要约)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7)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广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8)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既接受要约)

  9) 承诺的特征:

  a)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c) 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 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的条款:(参见合同法第十二条)

  4、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关系生效)

  1)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时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3) 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签定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的生效的条件(合同内容发生效力的条件)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 有效合同——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应具备的要件为:

  1)主体合格

  2)内容合法

  3)代理有效

  4)程序和形式合法

  3、 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可撤销合同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5、 效力待定合同

  1) 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2) 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6、 无效合同的确认及其法律后果:

  1) 无效合同的最终确认权归法院或仲裁机构

  2) 合同确认为无效,则无效合同自始自终无效

  3)法律后果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7、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应按有效对待,一旦被撤销则等同于无效合同,撤销权人应在自知道或理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利益受损害的一方为拥有撤销权。未经当事人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不能主动撤销合同。

  8、无效免责条款

  提供格式化条款的一方如果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四、合同的履行

  1、 合同履行的原则

  1) 全面履行原则

  2) 诚实信用原则

  3) 守法原则

  2、 抗辩权

  1)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 同时履行抗辩权

  3) 后履行抗辩权

  3、 代位权

  4、 撤销权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合同变更的概念——指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改变,而主体关系不变。

  2、 合同变更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要遵照其规定。

  3、 合同转让——指合同主体关系的改变(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改变)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合同终止的七种情形:

  1)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 合同解除;

  3) 债务相互抵消;

  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 债权人免除债务;

  6)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 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各方解除合同)

  1) 协议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约定解除 (根据事先订立的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满足时拥有解除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 (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单方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的五种情形: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责任

  1、 违约的概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违约

  2、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 继续履行

  2) 采取补救措施

  3) 赔偿损失

  4) 支付违约金或没收定金双倍返还定金等

  3、 违约责任的免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当事人违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合同争议的处理

  1、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

  1)和解(协议)

  2)调解

  3)仲裁(一裁终局)

  4)诉讼(二审为终审)

  2、合同纠纷仲裁的原则:

  1) 自愿仲裁原则

  2) 公平原则

  3) 独立仲裁原则

  4) 一裁终局原则

  4、 仲裁程序:

  1) 仲裁申请和受理

  2) 组织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3) 开庭和裁决(以不公开为原则)

  九、合同的鉴证、公证

  1、 合同鉴证——一般由合同的签定地或履行地的合同管理机关进行

  2、 合同公证——由公证处进行

  3、 合同鉴证与公证除法律规定必须进行的以外,一般合同实行自愿原则。

工程监理合同7

  分包的规定:

  (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2)分包工作需要征得发包人同意,投标文件中已说明的分包,合同履行时还需再征得发包人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其资质能力的材料应经监理人审查;

  (5)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作,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工程监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监理合同9

  本合同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3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

  2.1建设监理合同书;

  2.2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建设监理投标书;

  2.7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合同1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监理合同1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投 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环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如:工程量洽商变更、材料采购及工程拨付款等重要信息、资料,委托人应当给予支持。

  (12)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应当通过监理人的审核和签认。

  (13)工程竣工时,如委托人未按规定支付监理报酬的90%,监理人可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当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应当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 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应当将影响监理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监理人。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承担费用为监理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低于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四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八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四十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当向监理人按合同专用条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三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五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当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到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和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当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当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四条 保修期间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此报酬应当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滞纳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六条 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五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设委员会二○○五年八月修订

工程监理合同12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本合同标准条件;

  ②本合同专用条件;

  ③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合同范围内工程全部完成结束。

  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七份,监理人三份。

  委托人:****** 监理人: 监理有限

  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工程监理合同1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监理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

  投资金额: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建设工期或周期:____________

  其他: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____________ ,¥ _________)。

  包括:

  1、监理酬金:________ 。

  2、相关服务酬金:______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_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_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_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 。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_____ 。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共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合同14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监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利的原则,乙方需要资金投入搞基建工程。向甲方借款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下列条款:

  一. 甲方同意借给乙方陆拾万元(人民币)一年内还清本息。

  二.乙方必须按月利率千分之七(_______)付给甲方。

  三.乙方同意以_______路,宽_______米,深_______米,铺面坐南向北的_______平方米商住宅基土地作抵押。土地证“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四. 乙方如果不依时还清给甲方本息,抵押土地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建房使用永远所有,不需要向法院和公政部门进行起拆和办理其他手续。 五. 乙方要协助甲方办理好土地过户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有法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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