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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3 10:20:47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合同管理制度1

  1、合同管理的方法及要点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证和保证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全面履行,以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这是一个融法律、经济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

  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任务是订立一个详尽完善的承包合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律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任务是依据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协调合同双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变更、索赔、分包、违约责任等履行合同条款的事宜。

  为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监理应建立健全项目合同的管理制度,要做好合同分析,仔细分析合同条款的内涵,以求对合同作出正确的解释,明确合同的法律依据。要熟悉合同,建立完整的合同数据档案和合同网络,收集资料,凭数据说话,随时掌握各项合同条款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合同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包人、业主、监理各方履约情况,纠正各种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的各种做法、文字、文件等,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2、合同管理的内容

  对于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业主、承包人各自风险,必须正确作出评估,及时地提醒承包人及业主,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⑴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上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报业主审批后发布工程变更令,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调商量后,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费率。

  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价格涨跌(含因此发生的材料调差工作)、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对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⑵工程索赔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费用索赔申请,将依据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确认承包人所提出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证据是否充足,计算方法和合同依据是否正确,并通知有关监理人员做好资料收集、记录工作。同时要检查索赔事件的时效性,对承包人如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提出索赔意向的,应对其实际损失及自身的失职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各自承担,对业主方逾期未答复,而承包人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⑶工程延期

  总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并报总监(办)批准后方能工程延期:

  ①工程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②承包人在影响延期情况发生一个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延期报告;

  ③承包人在影响延期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正式提交延期申请资料。

  ⑷工程分包

  对承包人提出的分包申请,监理工程师需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包人的资格证明及情况、工程项目及内容,工程数量及金额、工程工期、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在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只有经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记。

  对于严格限制分包的主体结构及工程超过合同价款规定比例的将不予分包。

  ⑸保险

  对承包人的保险种类、范围、数额、时间、有效期、保险单及保险收据进行检查,以确保各种保险的落实。

  ⑹争端与仲裁

  当工程发生争议时,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取证,并对争议做出书面决定,通知业主和承包人。若业主和承包人不同意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决定,可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仲裁。

  ⑺违约

  监理工程师对业主违约进行确认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依据的事实主要为:

  ①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整顿,但清理不是为了改组或合并;

  ②由于不可预见的理由,而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③没有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向承包人付款,或干涉、阻挠、拒绝支付证书的颁发。

  ⑻违约处理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违约,将依据下列事实进行确认,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①无力偿还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等,因而放弃合同;

  ②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

  ③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④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3、严格控制和管理好分包

  对分包管理的目的是防止出现合同纠纷和带来质量、进度上的混乱,致力于发扬专业分包队伍的优势,有效地促进工程质量。对分包的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履行批准和开工申请手续,利用检查和工地会议了解情况;杜绝分包过多;核实分包人的队伍组成和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对较大的分包项目,应指定专门的监理工程师监管;跨越时间较长的分包合同,应对其进行中期审查;经常检查,发现问题严格处理。

  4、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框图

  延期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索赔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合同管理制度2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制定详尽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涵盖各方面的'规定。

  2. 定期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法规变化,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保持其适用性。

  3. 员工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4. 执行监督: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5. 反馈机制:建立员工反馈渠道,及时收集意见,持续优化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管理层的重视与全员参与,以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和谐劳动关系。

合同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集团公司管理中心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行政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

  三、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分公司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管理中心。

  2、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5、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管理中心甄别并予以销毁。

  3、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5、各分公司、各部门员工可在合同管理组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分公司、管理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

  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合同管理制度4

  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败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

  1、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责任。

  2、控制成本:通过严格的合同执行,防止超支和浪费,提高项目效益。

  3、保障工程质量: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维护合作关系:通过公正公平的合同管理,维护与供应商、承包商的良好关系,利于长期合作。

合同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

  知情权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

  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

  试用期

  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

  服务期

  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保守秘密

  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

  生效履行

  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中止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

  合同顺延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经济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

  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

  法律责任

  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

  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力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制度管理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操作实务

  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30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

  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1.终止。

  2.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

  管理台账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个人明细账);

  3.员工培训记录台账(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账(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账(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账(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6

  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障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有条不紊的进行。特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资格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合同管理资格,有颁发资格证书者,方能上岗。

  二、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懂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合同业务。

  三、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四、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按时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合同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企业合同管理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

  二、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三、负责企业合同签订的审批。

  四、定期听取企业有关部门在合同管理和履行中的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合同管理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正确决策。

  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各种专项合同管理制度。

  六、监督检查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

  七、讨论决策发生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达到目的的要求。

  八、组织学习《合同法》,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统一管理负责企业各部门签订的各种合同,对公司负责。

  二、对企业各部门签订的各种合同依法进行审核登记、归档。

  三、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合同统计表,并做出统计分析,定期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

  四、做好对合同统一文本、合同专用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五、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学习有关《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订立程序和审批制度

  一、公司经理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所有合同必须经理签订或经理书面授权者签订的合同方能生效。

  二、公司各部门、各工程处无权对外订立合同,但可会同公司管理委员会、预算科、生技科、经理办公室与对方就合同的细则进行磋商后,报公司经理审阅签署。

  三、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订立的施工合同要以《合同法》、《招标法》、《重庆市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准,做到内容具体、责任明确、文字准确、数据清楚,如有涂改,必须有双方在涂改处签章。

  四、公司机具对外租借合同同公司后勤科负责填写后报经理签字,交租借方、公司财会科、行政科各一份,后勤科仓库留存一份。

  五、除机具对外租借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必须交公司经理办公室一份存档,交财会科、生技科、行政科各一份以便履约和结算。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后,由公司管委会员、公司各科对公司内项目经理进行全面考查,分析后作出选择,报经理决定。

  七、公司及工程处承揽的业务,不对外转包,原则上不对外分包,如有特殊情况需分包的,必须经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后由公司管理委员会对外选择施工队伍并负责监督施工情况直至竣工验收。

  八、公司内部基本建设和维修业务一律不对外承包由经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造价控制和施工队选择、监督,直至验收后交付使用。

  九、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同,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如发生纠纷,由经理、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仲裁,经理办公室监督履行。

  十、公司与外单位的合同如对方严重违约,经理交涉无效时,抓住有利时机,由经理办公室牵头进行仲裁或民事诉讼。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公司管理委员会协同解决。

  十一、本公司职工如有违返本管理制度的,由经理办公室全面调查情况后,提交公司办公室给予各种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市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7

  合同编号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合同管理的有序性和规范性。它主要涉及合同的编制、审批、执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通过有效的编号规则,实现对合同的追踪和控制。

  内容概述:

  1. 编号规则:制定一套科学的合同编号规则,包括年份、部门代码、合同类型、顺序号等元素,以便快速识别合同信息。

  2. 系统管理:利用信息化系统进行合同编号的'自动分配和记录,减少人为错误。

  3. 监控与审计:定期对合同编号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防止编号混乱或重复。

  4. 培训与执行:对员工进行合同编号制度的培训,确保制度的执行到位。

  5. 变更与更新:随着企业发展,适时调整和完善编号制度,以适应新的业务需求。

合同管理制度8

  1 、提升效率: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可以量化工作任务,引导员工高效工作,提升整体生产效率。

  2 、公平竞争:通过定额,员工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激发积极性。

  3 、保障权益:确保员工不会因过度工作而受损,维护其合法权益。

  4 、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提供数据支持,合理配置人力资本。

  5 、提高满意度:当员工感到工作量合理且有明确目标时,其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会提高。

合同管理制度9

  1. 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2. 制定详细的合同管理流程:从合同立项、谈判、签订到执行、变更、终止,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南。

  3. 强化合同风险管理:定期进行合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措施,降低合同执行中的不确定性。

  4. 提高合同执行力: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合同意识,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5.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利用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的电子化存储和跟踪,提高管理效率。

  6. 定期审计和反馈:定期对合同管理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效果。

  施工合同管理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为企业的工程项目保驾护航。

合同管理制度10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印章滥用导致的法律纠纷;另一方面,它维护了企业内部管理秩序,防止印章丢失或盗用带来的风险。此外,良好的印章管理制度还能提升企业对外的`形象,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合同管理制度11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为企业的稳定运营提供了法律保障,避免因合同纠纷影响日常运营。通过明确的制度,企业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良好的劳动合同管理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降低劳资冲突,提高工作效率。制度的执行也有助于企业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形象。

合同管理制度12

  1. 制定详尽的合同模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劳动合同模板,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公正。

  2. 定期培训:对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法律培训,提升他们处理合同事务的能力,同时定期对员工进行合同知识的普及。

  3. 建立争议解决机制:设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4. 审核与更新:定期审核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进行适时修订。

  5. 公开透明:确保合同条款公开透明,让员工了解自身权益,增强信任感。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起一套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共赢,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合同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建立法律风险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导致的各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与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在投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确保有关事项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二章法务机构和岗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明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机构(下称“法务机构”)和岗位(下称“法务岗位”)。集团公司新设立的所属企业应在设立后两个月内制定本企业法务机构、法务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集团公司原有所属企业应尽快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完成本企业法务机构及法务岗位的设置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可设立以下两种法务岗位:企业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统称“企业法律顾问”)。上述法务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的;

  (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第五条所属企业应将企业法律顾问的考核、聘任工作列入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范围。尚未设立法务机构的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法务岗位并明确其归口管理部门,该法务岗位人员在业务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直接向企业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法务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一)依法对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依法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合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谈判工作,参与和指导合同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对企业合同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三)及时收集、汇编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草拟、落实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集团公司法律纠纷的预警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仲裁、诉讼活动的策划、论证、实施工作;

  (六)参与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包括: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下同)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参与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员工法律业务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集团公司其他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

  所属企业应根据本条规定具体确定本企业法务机构的职责,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由综合事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完善法务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工作。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就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大的合同文件、企业行为、诉讼仲裁行为征询法学专家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法律管理水平。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法务机构及法务岗位人员应服从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就法务工作的统一管理。所属企业应将法务机构、法务岗位的设置和编制方案和法务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第八条本办法所述的合同文件包括以下形式的协议:

  (一)股权性投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合资、合作合同、合作公司章程等);

  (二)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企业改制合同、章程;

  (三)资产转让、处置、资产重组合同;

  (四)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合同、担保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

  (五)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征地拆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险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六)其他合同。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作为国有资产持有单位与行使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各种政府机构所签署的协议、各种责任状,不属于本办法所述的合同文件。

  第九条所属企业签署的合同文件,根据合同性质、涉及标的额和签约企业规模的不同,分为报集团公司审核的合同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的合同文件。

  所属企业拟签署第八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合同文件,应在签署前将合同草稿连同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核,集团公司将在收齐有关资料后十个工作日作出批复。所属企业在接到集团公司同意的批复意见后,方可正式签署。按照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属企业将有关合同文件与投资方案同时送审,合同文件的.批复合并在投资方案的批复文件中。

  所属企业拟签署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合同文件,若所涉及标的额占签约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5%以上(包含本数)或500万元以上的,签约企业应依照上款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签署。

  第十条所属企业签署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且所涉及的标的额占签约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5%以下(不含本数)的合同文件,或签署第八条第(五)、(六)项规定的合同文件,无须事先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但在签署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核;在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出具同意的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署。合同文件签署后应连同法律意见书归档,集团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

  签约企业应将属于第八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合同文件在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由集团公司两家以上所属企业共同签署的合同文件,属于股权性投资合同文件的,上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的工作由股份较大的所属企业负责,其他类型的合同文件,上报审核、备案的工作由上一年度期末净资产较大的所属企业负责。

  第十一条企业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合同文件的基本情况,包括:签约各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文件内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风险分析;

  (四)减少瑕疵或减低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七)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内容。

合同管理制度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制定并保持劳动合同的安全监督的职责、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过程中,对制定并保持劳动合同的安全监督过程。

  2 职责

  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等对制定并保持劳动合同进行安全监督。

  2.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内外承包、建筑安装、产品修理等工程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工、返聘职工、员工与企业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采购主管部门负责采购、外包合同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供方在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 保卫主管部门负责外雇厂内机动车服务合同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6 工会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员工、职工代表参与制定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内外承包、工程合同的安全监督

  3.1.1 对于内外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产品修理劳务等,发包单位应按q/sz g57.11标准规定填写内外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同意、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与承包单位签定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建筑(安装)安全合同。

  3.1.2 承包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建筑安装单位除有必要的资质外,还要有企业安全资质证书、法人和施工队长安全培训证书。

  3.1.3 承包单位应与发包单位签定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按规定上缴工程费用1-6%安全生产抵押金,方可进厂施工。

  3.1.4 承包方进厂所协带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3.1.5 发包方和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规定对承包方的施工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隐患等,有权指令其立即整改,必要时有权指令其停止施工,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罚款。

  3.2 劳务合同的安全监督

  3.2.1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37标准规定,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合同,并监督劳务合同的实施。

  3.2.2 凡是特殊工作需长期雇用工人的,原则上应通过具有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及双方应承担义务、要求和责任。

  3.2.3 各用人部门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其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2.4 劳务人员从事的岗位有职业危害时,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8标准规定,组织用人部门按国家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通过健康检查发现劳务人员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时,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务人员,并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3.2.5 凡是临时用工、返聘用工都要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临时用工、返聘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健康管理。

  3.3 采购、外包合同的安全监督

  3.3.1 采购主管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组织各采购、外包部门同供方签定采购、外包合同。

  3.3.2 同供方签定采购、外包合同时,应充分识别、评价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提出必要的环保、安全要求。

  3.3.3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便于吊运、维修、更新。

  3.3.4 各采购部门应对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供方人员活动,以及自身携带或使用本公司的设备、工具、工装、原材料中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同供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

  3.3.5 当供方人员到本公司实施外包过程(包括运输、返工、返修等)时,相关采购部门应监督其实施必要的安全、环保措施。

  3.4 外包运输服务合同的安全监督

  3.4.1 运输服务发包部门应按q/sz g57.11标准规定与运输服务承包方签订运输服务承包合同,同时签定《运输服务安全环保协议书》,要求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对运输的管理规定。

  3.4.2 外雇汽车进行厂内运输服务时,运输服务承包方应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厂内机动车标准要求,司机应持证驾驶,并遵守厂内交通、搬运、吊运等有关规定。

  3.4.3 保卫主管部门和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运输服务发包部门对外包运输服务承包方的运输车辆、运输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3.5 职工劳动合同的安全监督

  3.5.1 工会应按q/sz g59.42标准规定代表全体员工与公司签定集体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工伤保险等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5.2 工会应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5.3 工会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健康标准规定的问题向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必要时应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3.6 对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

  3.6.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6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的制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2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各项规定的情况时,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6标准的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处罚。

  3.7 记录的控制

  对劳动合同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应实施和保持必要的记录,并按q/sz g55.25标准规定予以控制。

  4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 内外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审批表

  4.2 内外承包(建筑安装)安全合同

  4.3 产品修理合同

  4.4 劳务合同

  4.5 采购、外包产品合同

  4.6 运输服务合同

  4.7 职工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15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专人负责各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经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文清楚完整,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恪守合同。避免违约行为,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四、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分析一次,并同时送到业主、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在监理月应予以反应。 。

  五、由于水利工程耗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多变,又具有不可逆转的质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各方行为,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完善合同咨询、定期检查和协商制度,以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

  六、当发生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不损害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协商调解。

  七、管理好监理委托合同:每月总监主持月度工作总结时,应检查分析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每个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达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标。

  八、对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事项,总监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由监理单位主管领导出面进一步与合同双方协商,以求得争议及时解决。 。

  九、合同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做好合同归档和借阅工作,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十、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档案应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合同档案需专业人员保管,避免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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