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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物业管理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酒店物业管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酒店物业管理合同1
本协议旨在明确酒店物业管理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酒店正常运行,保障客户及员工的权益。
一、服务内容
1.公共区域保洁:确保电梯、走廊、大厅等公共区域保持整洁,定期清洁并消毒。
2.绿化养护:定期修剪、浇灌、施肥,保证绿化区域内的植物健康。
3.客房清洁:提供每日清洁、布草更换、杯具消毒等服务,确保客房卫生及设施完好。
4.餐饮服务:提供早餐、下午茶和晚宴等餐饮服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管理机制
1.员工管理:招聘、培训合格员工,确保员工遵守酒店管理制度。
2.工作流程:制定并执行各项服务流程,确保工作的高效与优质。
3.安全保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安防等设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费用分配
1.计费标准:公开并明确各项服务的计费标准,如客房价格、餐饮费用等。
2.收支预算:制定并执行合理的年度预算,确保酒店经营的稳定性。
3.费用报销流程:建立规范的报销流程,确保各项费用使用透明、合理。
四、纠纷解决
1.合同争议: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依据合同条款协商解决。
2.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投诉进行及时回应与处理。
3.仲裁:若协商不成,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五、其他条款
1.不良行为记录与通报:对违反酒店规定的行为进行记录,并在必要时进行通报。
2.职业道德规范:鼓励员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酒店形象。
3.服务承诺: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所列各项承诺,确保酒店服务质量的稳定提升。
4.合作期限与续约: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可根据双方意愿进行续约。
5.协议变更:本协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单方面变更。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合同终止:本协议到期后如无续约意愿,双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在协议期间有严重违约行为,对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7.保密义务:本协议内容及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信息均属保密范畴,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
8.违约责任: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签署。
3.本协议到期后如无续约意愿,双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在协议期间有严重违约行为,对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4.本协议属甲乙双方经协商共同制定的文件,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体现。因此,在协议期间内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双方书面确认的方式进行。
酒店物业管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项目提供酒店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本酒店物业管理委托人甲方现委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以甲方之受托人的名义管理本物业,而乙方也同意接受委任,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乙方须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6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委托而获得关于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分包
乙方应有权在事先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分包部分本物业专业管理工作内容给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将本业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2“物业管理受托人”指乙方。
2.3“本物业”指本项目之整体,包括宾馆、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专职管理本物业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2.9“公共设备”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空调系统、电信系统、电气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水设备、配电系统、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持本物业内公共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委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有关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委托期限暂为年,即由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委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如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积办公用房(具体面积见本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物业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应基本的办公条件及设施。
(7)负责收集、整理本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
(8)协调、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管理遗漏问题。
(9)协助、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支持乙方为保障良好物业管理而进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权力、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第三者。
(3)为本物业管理部门编制合理的人事组织架构,并保证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各岗位职责。
(5)招聘本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员工。负责培训各岗位员工有关本物业管理的专业技术,包括礼仪、礼貌、行为规范、业务训练等。
(6)制定一切有关日常本物业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等。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本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供甲方审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需要时查验,并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返还甲方或移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6.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元/月.建筑平米。
6.3空置面积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费标准全额支付乙方空置面积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和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中修以上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6.5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与政府价格政策变动,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新出价格进行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承诺
乙方参照本项目所在地区同类项目政府颁布之最高等级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管理费用的运作模式
8.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项目预支酬金支出书面知会时,甲方未能及时回复,给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3在本项目正常管理期间,甲方应按所定标准缴纳费用,乙方按预算执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监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支出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九条、保险
本物业的全部保险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物业实际情况办理。本物业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购买本物业所需投保的保险,此项费用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的,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2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过错,给物业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过错方应负责进行赔偿。
10.3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之过错,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档案、财务资料等的遗失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4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对方解除协议的,违法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10.5甲方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之规定承担保修责任。若甲方不予承担,乙方发出限期修改的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予答复,且情况紧急,则乙方可以代为保修,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乙方要求及时足额补偿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业时,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必要技术档案资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0.7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解除协议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一方终止协议: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所列明的责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对乙方、乙方委派人员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管理责任而使甲方受到地直接损失;
(2)乙方未能按协议条款中所列收到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时,有权给予甲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提前解除本协议,而无须对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对应收而未收的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向甲方追讨
11.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在发出及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一个月期间,甲、乙双方仍需履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就协议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对方作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1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解除与交接手续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15日工作日内,乙方应积极腾退物业管理用房,并与继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碍继任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物业管理的行为。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日,乙方需提交物品及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并向继任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管理期间的各类档案资料、甲方提供的相关物资以及乙方受托担任物业管理公司期间利用甲方资金购买的财产。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和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所有财务帐册,并将剩余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通知
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必须用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送达或以预先缴付的邮递方式或以电传方式送达。
13.3完整合约
本协议己包含当事人之协议,并推翻所有先前协议当事人之间关于管理本物业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协议任一条文在法律上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3.4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编制、审定和登记本协议之法律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3.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3.7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8修改协议
本协议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协议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或增加。经修改之后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13.9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3.10本协议共10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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