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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承揽加工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揽加工合同1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 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
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
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
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
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承揽加工合同2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1.防盗门名称:。
2.规格:。
3.单位:。
4.数量:。
5.单价:人民币(大写)(¥元)
合同价格已包含:门的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配件、闭门器、电控锁等所有相关内容。
注:根据实际安装的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干价。甲方在继续订货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天数,并提供计划通知单。
6.工期要求:。
7.工程地点(即施工安装现场):。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二、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1.乙方承包工程,包括提供所有所需材料、制作、安装以及运输到施工现场。
2.材质标准:。
3.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三、转包
乙方应当自行配备必要的设备、技术和人力资源,完成主要工作内容,除非另有约定。未经甲方同意,禁止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四、定作方的协助事项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将根据现场实测结果确定具体施工尺寸。
2.乙方进入场地后,甲方将配合接通电源并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4.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总包单位应积极配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清理门口的障碍物。乙方有责任保护安装好的成品,如因乙方保护不当而导致损坏,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合同金额】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为准)。
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与条件如下:
首笔款: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于本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笔款:¥元(合同总金额的%),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第三笔款:合同总金额的.50%,于合同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笔款:¥元(合同总金额的%),于甲方验收通过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
尾款: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将在质保期满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指定收款账号:
六、工期
1.甲方通知乙方,工程即将开工,工期将由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商定后确定。乙方需及时提交书面进度报告给甲方,保证加工安装进度,确保不会影响甲方工程的按期竣工验收。
2.遇到以下情况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工期会相应延长:
(1)根据施工准备规定,由于施工场地无法提供、电源无法接入、障碍物未能清除或者施工条件不具备,导致无法进行施工。
(2)如果因为现场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我们将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七、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1.本工程的不锈钢门窗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承诺严格遵循施工图纸、说明文件以及相关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乙方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并积极配合进行整改工作。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般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需将处理结果报告给发包方和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必须由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发包方等单位共同商讨,经设计单位签署确认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安全培训、安全责任和工地防护工作。
八、质量保修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对所承揽工程实施保修。保修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间内,凡是由于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乙方将负责维修或更换。
甲方提出返修要求后,乙方应立即进行维修处理。若乙方未能按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届满且无需支付额外维修费用时,甲方将全额退还质保金。
九、安全及特别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2.由于乙方修理或返工导致交付延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一天,逾期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
3.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除非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否则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双方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若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承揽加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双方针对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案号待填),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发生_______加工业务,该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撤销上诉,并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某某元作为补偿。甲方将开具相关收款发票给乙方。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4
承揽方: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定作方将承揽长春至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的加固、翻新和扩大面积工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根据合同约定,定作方应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的原材料。承揽方有责任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及时检验,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进行调换或补齐。在整个合作过程中,承揽方不得私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也不得进行任何偷换行为。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由承揽方提供
在承揽方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如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定作方进行通报。定作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应严格遵守定作方要求的保密要求,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擅自保留任何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订作商需支付给承揽方总价款的20%,当加工量达到50%时,定作方需再支付给承揽方总价款的30%,加工量全部完成并定作方验收合格后,定作方需支付给承揽方剩余50%的总价款。另外,定作方需预留10%的总价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给承揽方。价款或酬金的执行标准需遵循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若无规定则由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将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图纸和样品进行。
2、定作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承揽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在验收之前,承揽方需要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相关质量证明。对于一些短期内难以发现质量问题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除非是由于定作方的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的,否则承揽方需要负责修复或更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为长春市,具体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交货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作物交付期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作物,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交付期限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它
(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额,并由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如果定作方未能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承揽方未能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也可以约定预付款的金额,定作方可向承揽方支付预付款。如果承揽方未能履行合同,则除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全额返还预付款。如果定作方未能履行合同,预付款可以用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剩余款项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根据合同规定,如果承包方交付的定制产品或完成的工作数量少于约定数量,定制方仍需的部分应按照约定数量补充交付,逾期交付的部分应按照延期交付处理。如果定制方不再需要少交或延迟交付的部分,承包方应赔偿定制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者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却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定作方进行调换或补充的情况下,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和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进行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损坏或事故,均由承揽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如需更改已经确定的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承包方应当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定作方除了交付定作物的日期会延迟外,还需要承担承揽方因停工待料而产生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领取定作物的,定作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承揽方因保管、保养费用产生的实际支出。若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仍未领取定作物,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进行变卖,所得款项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若变卖所得款项不足以支付报酬、保管、保养费用,定作方还需补偿差额。如果定作物无法变卖,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延期付款规定向承揽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按照酬金计算,则每逾期一天需支付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六、拒绝接收定作物,将导致承揽方和运输部门遭受损失。因此,拒绝接收定作物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以及运输部门可能面临的罚款。
七、根据客户要求,修改交付定制产品的地点或接收单位,需要承担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定作物或原物灭失,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除违约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若发生在合同规定履行期限外的情况,则不得免除责任。若是因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而导致的损失,则定作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处理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时,当事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期间,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确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盖章)承揽方: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5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承包方完成工作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文件,并等待定制方验收。对于难以在短期内检验出质量问题的定制品或项目,双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限。如果在保证期限内发现问题,除非是由于定制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否则承包方有责任修复或更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提)定作物期限。如有任何一方需要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且按照协议执行。
2、确定定作物交付日期的计算方法为:若承揽方自行安排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则以定作方接收物品的时间戳记为准;若委托运输部门运输,则以承运部门发放时间戳记的日期为准;若由定作方亲自提取,则以承揽方通知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必须在通知中留出适当的途中时间。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则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转包
1、乙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乙方同意甲方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乙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乙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2、如果承揽方在交付定制物品或完成工作时未能满足合同规定数量,但定制方仍需要这些物品或工作,那么承揽方应按照少数补齐,并且逾期部分应视为迟延交付。对于定制方不再需要的部分,承揽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如果承揽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对定制物品进行包装,需要进行返修或重新包装的,承揽方应该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果定制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承揽方应该支付低于合格包装物价值的不合格包装物部分的费用。如果由于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定制物品毁损或丢失,承揽方应该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如若无法交付定制物品或未能完成工作,违约方需支付无法交付定制物品或未能完成工作价值总和的________%(请自行填写具体数值,建议在10%~30%之间),或者酬金总额的________%(请自行填写具体数值,建议在20%~60%之间)作为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
3、如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定作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那么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延后外,定作方还需要承担停工待料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4、若定作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定作物,则需承担承揽方的保管、保养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6个月仍未领取定作物,则承揽方有权变卖该物品,所得价款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应退还给定作方。若变卖所得不足以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则定作方需要赔偿差额;如果无法变卖,则定作方需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_________机关申请____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或解除,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6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乙方需自行购买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完成画作,则在本厂购买的材料不予退还,以保证本厂产品质量。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本进行制作,未经厂方同意,不得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或进行技术转让。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月,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7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揽加工业务,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承揽方在接收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时,应当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符合生产要求。如发现原材料不合格,应立即通知定作方更换或补充原材料。承揽方不得在未经定作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原材料,也不得私自替换修理物品的零部件。另外,承揽方在生产过程中,每吨(件)成品所消耗的原材料量不得超出约定的范围。如因承揽方原料问题导致定作方损失的,承揽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提供原材料的一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并且能够满足承揽的需要。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双方应及时沟通,如承揽方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当立即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在接受定作方的委托工作时,如定作方要求保密,承揽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保留任何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五、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约定计算: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将依据规定的质量标准、图纸和样品进行。
2、验收前,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相关质量证明。对于难以在短期内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承揽方有责任进行修复或更换。
七、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定作方工厂内
八、包装要求
1、成品按照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九、运输安排及费用承担:货物的运输由承运方负责安排,运输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十、费用结算
结算时间:
十一、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照实际质量进行价值补偿,可以适当减少酬金或价款;如定作方不同意利用,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合同约定,承揽方如未按时交付定制物品或完成工作,定作方仍需的部分应当按照原定数量补齐,逾期交付的部分则需按照延迟交付的处理方式进行补偿。对于定作方不再需要的少交或迟交部分,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制物品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定制物品逾期交付时,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部分的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5、无法交付定制品或无法完成工作的一方,应支付无法交付定制品或无法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定制方造成的损失。
6、若因为保管不善导致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遭到损坏或丢失,责任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7、未经定作方允许,承揽方不得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若发生擅自更换情况,定作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承揽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定作方要求重做或重新修理,承揽方应按照要求进行,并承担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其它约定
1、双方在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定作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乙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时间:
承揽加工合同8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
一、材种:________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________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
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
________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元)。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________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9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材料费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期限: 。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八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
第九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 。
第十一条 定作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 。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 。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定作人: 承揽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10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内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提供的锦绣物流仓储楼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红丹防锈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预付款(或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四、加工量、单价及总金额
1、以上价格参考自《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_________),具体报价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在上面签字盖章,乙方应按照图纸要求进行严格加工制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0%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更。
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
4、本合同采用的定价方式结算。
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
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万元为定金,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后开始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果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如果工程在进行中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实际情况结算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甲方需承担在通知之前制造的半成品,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货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月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停工、延误工程进度、需要返工或者造成原材料和构件报废,那么甲方应当承担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如有未列明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如有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附工程详单。
2、承包方式:甲方出资,乙方承包工、料(本钢架棚所有材料允许误差
±0.3mm)含土建。
3、工程造价
____________元________,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造价
30%,柱子立起再付40%,验收后再付25%,剩余5%工程完成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5、土建工程结束后开始施工,天交工。(备注:除不可抗拒外因素)。年内保证维护正常使用。
6、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应由乙方全部投入
_____________,如发生工伤事故等事宜,由乙方从_____________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负责水、路两通及其费用,负责外围治安秩序,乙方负责按施工图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
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2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
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____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
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 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
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 分之 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轻型钢架棚
2、工程地点:________工业园区,________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附工程详单,见-3
2、承包方式:甲方出资,乙方承包工、料(本钢架棚所有材料允许误差±0.3mm)含土建。
3、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造价________%,柱子立起再付________%,验收后再付________%,剩余________%工程完成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5、土建工程结束后开始施工,________天交工。(备注:除不可抗拒外因素)。年内保证维护正常使用。
6、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应由乙方全部投入_____,如发生工伤事故等事宜,由乙方从_____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负责水、路两通及其费用,负责外围治安秩序,乙方负责按施工图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在本公司所在地合法注册的,专业从事部件加工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急需加工部件;
鉴于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加工业务,并且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品名______规格______单位______数量______备注______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______规格为:______数量为:______提供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后的第二天,乙方应进行检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情况。如果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存在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立即更换或补齐。
3、乙方将提供以下原材料:______,其规格为:______,数量为:______,预计提供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乙方应将提供的原材料提交给甲方进行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第二天进行检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验结果。如有需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技朶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在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次日之前,乙方有责任进行检查。如果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 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及图纸后的次日进行检验。若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两日内进行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制作规格样品。双方代表在当面进行封存样品,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乙方完成所有加工成品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验收。请将空白处填写具体的天数。
2、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图纸和封存样品,以及合同规定的.数量,进行验收。
3、如果乙方加工的成品经过验收后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理或重新加工。如果这导致了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4、甲方在收到加工成品后,如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理或重作。如果因此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所有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仓库,仓库地址为______。如果甲方要求交付地点在______市以外,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2、双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应提前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
3、实际交付 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 日期为准。
4、如果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且甲方认可,那么超出的部分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______元(或总报酬______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同时,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剩余的款项应在乙方交付后的______日内支付。乙方应在每次收到款项时提供发票给甲方,发票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甲方在每次交付货物时向乙方支付一定金额,乙方在收到款项时会给甲方开具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当收据上的款项累计达到一定金额时,乙方会向甲方开具发票,并同时收回相应金额的收据。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
承揽加工合同15
定作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以上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长期合作共赢的精神,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产品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加工承揽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部分合法交易资格确认
一、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商业交易能力,并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因丧失此种能力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样式证明书。
5、请提供加工产品商标注册证或国家商标局受理商标申请通知书。
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或经营许可证书—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文件请确保提供的文件真实有效,以便甲方核实。
1、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经代理人身份证。
第二部分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条款术语定义
1、本合同指本加工承揽合同,包含本合同项下的附件。
2、“合同附件”是指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的文件,作为本加工承揽合同的附属部分。
3、“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或合同附件方能生效。
4、甲方专用材料是指为生产甲方产品而专门定制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箱、纸盒、商标贴等包装材料,以及专用的化工原料等。这些材料具有特定的规格和质量要求,能够确保产品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二条:当合同附件与合同本身出现不一致时,应当以合同本身为准。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合同附件通常是为了更详细地说明合同条款或提供补充性内容而附加的。因此,如果合同附件与合同本身存在冲突,应当优先遵循合同本身的内容。
双方同意,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相关具体规定由每次订单确定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相关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若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附件为准。
第三条:甲方在合同期内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数量将根据双方另行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及损耗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时,应由甲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双方在生产前需书面确认原材料的提供方式,并明确定额损耗。双方需以《报价单》形式达成协议,并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2、乙方有义务减少储存、输送、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将损耗率控制在《报价单》中所规定的指标范围内,超过部分由乙方自担费用补足差额部分或按原材料当期价值赔偿给甲方。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自行处理节余的原材料,并须妥善保管及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的提供
1、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需经乙方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方可生效,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等待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甲方回复,有权暂停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成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需严格按照每次委托加工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生产,并确保产品符合ISO9001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规范与要求。
2、甲方应在验收确认后,向乙方提供具有代表性的可视为交货品质的签封标准样品。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品质必须符合或优于封样样品的品质水平。
3、甲乙双方提供的原材料,均需经过乙方的验收合格,方可进入生产,按照原材料的验收标准或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封样,进行验收。
4、如果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甲方提供的自备原材料,但这些原材料未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导致损失发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5、双方在加工产品质量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以委托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对于检验结果,双方应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为准。如果产品经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交货期与延期处罚
1、甲方与乙方首先需要确定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并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原材料、成品的验收标准。
3、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材料损耗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4、甲方自己提供的原材料需运入到乙方仓库。
5、甲方需将预付款汇入乙方帐户。
6、在确定上述1—5条后,作为本次订单交期的开始日期,每次订单的具体交期,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由双方确认。
7、每次订单的实际交货数量与《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订单要求数量,允许有一定的偏差,具体偏差数量的确定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明确。
8、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期交付订单产品的。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委托加工产品订单》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签署《委托加工产品订单》后,甲方需支付订单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不包括材料费用。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将立即安排生产。
2、如有需要乙方代为采购甲方专用原材料的情况发生,甲方需将材料款、制版费用等相关款项全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确认收到款项后,将安排组织生产。
3、甲方每次提货时,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预付款只有在最后一次提货时才会转为货款使用。
第九条:加工产品验收及赔付
甲方将根据双方商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封样进行检测。若产品不符合标准,甲方将提供不合格品样本及相关报告,经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退回产品。甲方退回不合格产品,并要求退款和赔偿由此产生的检验、测试、运输等费用,或要求乙方根据书面要求立即补足数量、更换或退回整批产品,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人工等相关损失。
第十条:验收交货地点及运输:
1、第十一条:逾期提货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乙方也可以选择代为安排运输,但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乙方完成订单产品生产后,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乙方可帮甲方保管产品10天,甲方须在此期间提完货物,超过即为逾期提货,出现逾期提货情况,乙方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以甲方逾期提货产品的总金额加上乙方代购材料库存总额计算,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3‰偿付违约金。甲方超过3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
2、甲方如未按照《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约定的提货时间提取产品,应在10天内支付订单产品款项和乙方库存代购材料款项。在此期限内,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但需支付仓储费。每延迟一天,仓储费按总金额的0.5‰计算。若甲方超过6个月仍未提取产品且双方未就处理方式达成协议,乙方将视为甲方放弃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置这些产品并收回应有的权益。
第十二条: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将双方协商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保留或复制任何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向任何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订货和业务联系资料。如违反此约定,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五万元。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加工产品和原材料毁损或丢失,乙方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可免责。
第十四条、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任何可能发生的纠纷。如果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借款与馈赠:
1、甲方工作人员未经乙方书面盖章文件同意,私自向乙方借款、借贷,包括调用产品和材料等行为,均视为违规行为。该类行为与乙方无关,乙方不予认可。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要求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馈赠和回扣,否则甲方甘愿接受乙方对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终止或修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七:合同附件清单:
1、报价单
2、委托加工产品订单3、委托加工产品询价单
甲方: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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