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保密的协议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的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的协议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因为工作关系向乙方提供电脑,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6.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攻击其他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四、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络系统利用医院QQ群发表、转摘、传播不负责任、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慌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医院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向与医院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传递、转发或抄送医院机密信息。
六、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不得与单位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公司商业机密信息。
七、乙方应当做好存有医院秘密信息的软盘、u盘、硬盘、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及笔记本电脑等的保管工作。
八、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工资的10—20%,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保密的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企业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 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② 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③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④ 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⑤ 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____________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① 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② 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③ 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④ 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⑤ 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⑥ 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① 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② 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③ 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④ 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① 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② 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③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的协议3
协议签订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于 年 月 日起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可能掌握或接触甲方重要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确认,一旦上述商业秘密被公开或泄露,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甲方丧失竞争优势,因此有必要对上述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3、乙方在甲方任职,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甲方之商业秘密。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补偿、保密的期限,除非甲乙双方另行达成约定,一律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原则下,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或作息时间,而无论该加班或作息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范围,包括甲方自行拥有的或者甲方所投资/所属的企业所拥有的或者甲方依法从任何第三人处取得或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在内的各类信息及乙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
第四条 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经营的合同、经营计划、行销计划、交易条件、策略、诀窍、客户资料、成本计算、生产计划、计算机程序、客户名单、销售资料、财务报表、采购计划、定价政策、报价方案、进货渠道、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经营策略及各种备忘录、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一切信息;
第五条 管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管理的合同、电脑程序、各项规章制度、人事薪资资料、财务资料、人事决策和决议、人员档案、现职人员之信息(姓名、职称、技术专长、联系方式等)、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往来函件及其他与管理有关的一切信息;
第六条 财务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信息,包括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及附表附注资料,财务分析资料、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财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的重大业务中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境内外投资、捐赠、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产权变动、资产重组及转让等;公司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筹资融资计划、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
第七条 高新技术及知识产权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有关技术的合同书、计划书、报告书、实验结果、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技术数据、甲方标准作业程序、制造方法、设计图、作业流程、技术图纸、新产品研发计划书、不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其他依法正在研制或将要研制的技术之信息及其他与技术有关的一切信息;
2、知识产权: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由本协议第三章决定。
第八条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一切事项,以及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或指明为秘密及或采取措施限制接触接近的各项信息。
第三章 知识产权
第九条 乙方于在职期间所产生的构思、发现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著作(包括各种形态之电脑程式)、专有技术、营业秘密等资讯,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其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依下列原则处理:
1、乙方职务上之构思、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著作、专有技术或营业秘密,不论是否利用甲方资讯材料、仪器设备或其他设备而完成,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应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不得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且非使用甲方之资讯材料、仪器设备或其他设备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4、乙方没有申明并经甲方核实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条 对于甲方所享有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第十一条 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内部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章 保密规章与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所有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必须仔细阅读如下的保密规章和保密措施,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时,视为已经全部接受了甲方所规定的保密规章与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十三条 根据本协议第三章中规定的保密内容和范围,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将保密的内容划分保密等级,并将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定义为绝密文件和信息。双方承认绝密文件和信息事关甲方根本利益或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是甲方最重要的秘密,对其的泄露会使甲方的权利或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第十四条 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只能由公司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专门人员根据职权持有。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探听、套取、交易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乙方如处于职权而持有绝密文件和信息,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履行职务职权范围之外使用。
第十五条 乙方如在职权之外基于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持有了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应当立刻向甲方报告。在此之前乙方应尽量避免探知所获得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泄露的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 一旦乙方违反绝密信息和文件的保密义务,不论是乙方主动获得或是出于乙方意志以外的原因获得,导致绝密信息和文件被泄露给了甲方非必要知情人员或任何公司外人员,或是因乙方未遵守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而导致绝密文件和信息的损毁,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在甲方的一切职务,且甲方有权根据本保密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的保密文件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或者安排专门的人员管理、保存。密级最高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保管。
第十八条 非经甲方公司章程、制度中规定的处理机密信息的人员的批准,乙方不得复制和摘抄属于甲方的.需要保密的文件和信息。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属于甲方的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主管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通过其他方式传递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乙方的对外社交中,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其履行保密职责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在任何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秘密牟取私利。
第二十一条 不得以口述、交付文件、磁片或者其他磁性记录物、录音带、录像带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之方式,将甲方秘密泄露给于职务上无权接触该等秘密之人,该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其他员工、甲方所投资/所属企业之员工、客户、合作厂商、竞争对手或有竞争关系之对手、交易客户、潜在客户等。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将废弃物及时粉碎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接待来访参观者时,由甲方制定接待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接待来访者的人选,交流内容,参观路线,时间安排等。乙方在接待来访参观者时应注意保密。
第二十四条 如乙方代表甲方参与涉及技术信息的贸易,乙方首先应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定,然后才能开展技术谈判。如该涉及技术信息的交易,按保密协定,要求对方在若干年内不得使用己方已向其公开的技术、信息,并须保守秘密,否则就是违反协议,违反方要赔偿损失,有争议可诉诸法庭。
第二十五条 乙方根据职务范围或甲方要求参加甲方包括董事会议在内的各个会议时,甲方会将会议讨论的议案等资料同时送达乙方。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措施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离职游说和鼓动,以达到甲方工作人员从甲方离职的目的。
第二十七条 若乙方违反上述全部或任何一项保密规章或保密措施,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一旦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可能的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总经理或相关处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甲方必要时可以制定企业保密手册,分发给包括乙方在内的全体员工,作为学习和遵守的准则。
第三十条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并已明确告知乙方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十一条 如果乙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甲方保密事项,或乙方泄露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并构成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刑事侦察部门控告乙方。甲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以罚款等处罚形式与乙方达成解决。
第三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保密协议时尽心尽职,在日常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并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甲方可以自主决定给予乙方奖励。该奖励与乙方的报酬或其人事管理无关。
第五章 甲方承诺
第三十三条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的全部条款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完全了解并且批准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甲方的高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章 乙方承诺
第三十五条 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完全了解并且同意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
第三十六条 乙方承诺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论故意或过失、主动或被动,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受保密协议约束的或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十七条 乙方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都完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规章条款和保密措施条款中的全部义务。
第三十八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承诺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并偿还甲方因此而承担的侵权赔偿。
第七章 保密期限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内,乙方持续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具体的任职期限由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离职后仍永久性地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章 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 竞业禁止
第四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一切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该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四十二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计算贰年。 第四十三条 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非经政府机关调派或征用或甲方书面同意,不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投资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不担任业务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之公司或商号之受雇人、受任人或顾问。乙方承诺,其于聘用结束后,不使用其在职期间所持有或知悉之甲方知识产权,包括乙方自己发明或著作而依本协议属甲方所有之各种权利。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若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规定,则甲方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乙方警告、记过、留察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处分,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最近三年年度平均销售额十倍的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 若乙方离职后违反本协议关于离职后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应同样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最近三年年度平均销售额十倍的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同时主张该损害赔偿与违约金。
第四十七条 若乙方违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甲方有权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章 免责
第四十八条 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乙方掌握或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被损毁、泄露、散播或信息的载体遗失、损毁或被他人获取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发生上述不可抗力的事由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应该采取一切必要、可能的措施加以弥补。
第四十九条 乙方可能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甲方的信息:该信息属于公开领域的,或由乙方在先合法拥有的,不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相关第三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所获得的,或由第三方基于诚信并有权提供给乙方的。乙方对于上述商业秘密或信息的使用或传播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十一章 财物的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五十一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五十二条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该信息与载体无法分离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五十三条 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二章 权利不放弃
第五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请求对方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条款的相关义务,并不等于放弃请求对方履行该义务的权利,同时也不构成其对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对方的义务的豁免。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法律。
第五十六条 甲方与乙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努力通过协商予以解决;若本协议任何一方不愿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或本协议双方在争议事件发生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争议一方或双方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七条 如本协议之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与相关法律抵触,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第五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之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第六十条 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可以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的协议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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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愿意就【 】进行合作,鉴于双方在本项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资料,为了促进协议双方的洽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明确协议双方的保密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1条 定义
1.1 信息的公开所谓“公开”,只要该信息已经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事项,即意味该信息已经被公开。
1.2 披露方所谓“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谓“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关联方所谓“关联方”是指控制该方的、被该方控制的或处于包括该方在内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就该方而言,“控制”一词是指对该方的绝大部分资产或享有表决权的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协议项下所谓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到的范围是: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合同、价格、成本、产销策略等协议双方在洽谈、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披露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内容信息。
1.5.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时标明有“内部数据”、“严格保密”、“专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标志。(2)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于该等信息被披露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等信息列为“保密信息”的声明提交到“接受方”处签字确认。
1.5.3 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1)披露时已公开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过错,而为第三人知悉且该第三人不负保密义务之信息。(3)披露时为秘密信息,但披露后非因“接受方”过错,而被公开之信息。(4)披露时已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负保密义务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当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强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该命令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给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机会。(6)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7)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发布、公开的信息。(8)由“接受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且“接受方”并未由此而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谓“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开发之前已为甲乙各方所有并于本项目开发期间披露给对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谓“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术、经营保密信息。
第2条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义务
2.1 接受方应以其保护自身同样重要之类似信息的同等审慎态度保护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但该等审慎度不应该低于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有必要知悉该“保密信息”的雇员,“接受方”有义务要求必需知晓该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雇员承担保密义务,并经常检查其雇员对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2.3 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期间,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该等第三方并不包括“接受方”的“关联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进一步披露给第三方,则需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权将“保密信息”传达给其“关联方”,但条件是该等“关联方”应接受本协议项下各条款的约束。
2.5 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发布、公开有关本协议书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发现来自对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时,发现方有义务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书面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发现方可以协助被泄密方防止该等“保密信息”进一步被泄露。发现方因阻止该等“保密信息”被进一步泄露采取合理措施所花费用,由被泄密方承担。
2.7 披露方披露给获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特殊情况下,经披露方书面同意,获取方可以对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少量的复制。如披露方提出要求,获取方应按照要求将复制的保密信息资料归还给披露方,或者在提供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予以销毁。
第3条 “保密信息”的产权、使用权
3.1 本项目开发之前所产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为各方所有,本保密协议的签署并不产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权的转移;但针对本开发项下所产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为基础,则接受方可以免费使用该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项目开发期间所产生的“新保密信息”,归 双方共同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第4条 保证条款“披露方”保证其有权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协议项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证,包括对于商业适销性、适合于特定目的性的保证。
第5条 “接受方”保密义务期限协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满【 】 年时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经被合法地成为公开信息。
第6条 继受及受让本协议应对本协议每一方各自的继受人及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适用于该等继受人及受让人的利益。不过,未获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当任何一方通过吸收合并、重组、新设合并或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方式转让给某一权益继承人时,则无须该等同意。
第7条 违约责任7.1 出现以下情况时,获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7.1.1 获取方及获取方的员工等未经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获取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7.1.3 获取方的其他行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现上述情况时,获取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损失的扩大,同时,获取方应赔偿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解决
8.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与协议有关的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则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9条 举证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张本合同项下“保密信息”相关利益时,需证明该“保密信息”是秘密的、有一定价值的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条 其它
10.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协议语言如果本协议以中英文签署,以中文为准,英文只具参考之用。
10.3 协议修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由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保密协议,该补充文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协议中被修改条款自补充保密协议生效之日自动失效,原保密协议中其它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10.4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协议效力
10.5.1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吸收并取代双方之前有关其保密义务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协议是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商务合同、各类协议所规定内容发生冲突,以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保密的协议5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了双方进行长期的密切合作,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此保密协议。
一、责任与义务
1、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零件或组件图纸,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包括乙方内部的各分公司)公布该技术资料。
2、乙方需保证对所取得的任何与甲方相关之资料包括设计方案、工艺处理、技术规范等进行保密;并保证只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用于与甲方的业务上。
3、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展示或提供该产品。
4、对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模具或甲方委托乙方所开的模具,乙方只能用于为甲方加工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
5、对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含样品)及相应的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模具等,在未经甲方书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6、双方必须对对方的经营秘密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采购资料、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
7、作为供应商,乙方保证不将甲方列入其顾客名录以作商业用途及借此提高自身商业价值,不对外公开与甲方之合作关系。
8、除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保证不将与甲方的业务转包给第三方。
二、协议有效期限
双方合作期间及解除合作后的三年内。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
(3)要求赔偿损失:
a、甲方有权在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前,对乙方索赔人民币壹拾万元。
b、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已对甲方构成重大损害或影响,乙方还应赔偿因此所导致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c、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在当天签字、盖章、回传,并于三天内书面确认索赔事宜,如果在通知发出3天内无书面反馈,视为乙方接受。
2、若是甲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终止双方的合作;
(2)要求赔偿损失。
四、争议解决
1、本协议签订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2、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纠纷及索赔(以下称“争议”),应由双方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协议签订地法院受理解决。
五、其它事宜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如需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经双方同意。此前签署的《保密协议》如与本协议有冲突的话,以本协议为准。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将延续至下一年继续生效,依此类推。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盖章) (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保密的协议6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甲方、乙方、丙方每一方称“一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汇友网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三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就汇友网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汇友网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产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汇友网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经营策略,商业模式(包含运营模式、业务模式、赢利模式),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产品定价,网站任何运营数据(包含网站的各种数据库、网站的用户数、网站的在线用户数、网站的注册用户数、网站的用户资料等),网站活动的相关信息(包含活动的策划、参加活动的成员资料等);
3.汇友网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股权激励机制;
4.汇友网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网站需求分析文档,网站系统架构图,网站源代码,网站测试数据,网站维护日志,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本协议所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广告位,网站活动的冠名权、赞助权等,以商业目的建立的专题、内容,软件或网站的开发、维护服务。
本协议部分保密内容(如网站的用户数,网站的在线用户数),如因网站运营需要,需对外公开的,均要求三方同意并采取书面形式确认。对相同保密项目的二次(含两次)以上公开,每次均要求三方同意并采取书面形式确认。
(二)保密期限
不论三方中有几方退出汇友网的经营,本协议在汇友网的存续期间永久有效。
(三)脱密期限
汇友网因任何原因停止运营,本协议即时失效。
(四)保密津贴
三方均自愿保守本协议商定的商业秘密,汇友网对三方均不设立任何形式的`保密津贴。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中违反此协议的,造成未违反此协议方轻微经济损失的,违反协议方向未违反协议方支付三倍经济损失的补偿;违反协议方造成未违反协议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违反协议方向未违反协议方支付五倍经济损失的补偿。构成犯罪的,未违反协议方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违反协议方的刑事责任。
(六)其他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的一份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如与三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之变更须经三方同意并采取书面形式确认。在三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原协议继续有效。
甲方:身份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乙方:身份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丙方:身份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保密的协议7
甲方: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从事一职期间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2。甲方资料文件不得用于其他公司或其他项目。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乙方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U盘等。6。乙方有责任遵守在职期间甲方对外合同中及相应保密协议中的内容,并同时承担在职与离职后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而引发的责任和后果。
二、员工离职后有义务配合公司完成其在职期间发生的业务的后续问题。
三、如有违约,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不能用任何形式挖走现有职工,无论是一般员工还是技术类、管理类。
五、协议有效期限至签字日期起二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的协议8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件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必须全数交还甲方。
2、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保密的协议9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践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未公开资料。
8、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9、其他经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与公司有关的事项。
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第二条保密原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甲方的保密教育和监督,履行与工作岗位相的保密职责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其它保密职责。
2、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后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类秘密,履行相的保密措施,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未约定的,或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发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
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他人的各类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留存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甲方加有秘密标识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软件等,亦不得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类秘密的有关资料。
如乙方因工作需要不得不查阅甲方秘密资料的,按照甲方内部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同意的,方可查阅。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离开甲方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回家、出差、外出参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等);也不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第四条保密责任的除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须承担该项秘密的保密责任:1、某项秘密已经公开或已经甲方解密。
2、乙方从客观条件上完全不可能知悉或者接触到某项秘密。第五条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造成甲方保密事项外泄,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因乙方的违约行
为导致甲方利润减少、经营发展出现障碍等间接经济损失;2、依照本条第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
乙方(盖章):联系人:
联系方式:地址:
保密的协议10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严格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下,双方就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20__年度中粮保安外包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乙方每月10日前须将派驻甲方所有保安人员(含试用期保安员)名单、人员照片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对于有变动的队员,也需及时上报甲方,并附上前述材料。
三、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区域内应:
1。负责对保安员进行上岗前、上岗后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安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由于未进行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严禁保安员或车辆私自进入甲方其他不需保安巡检的.生产区域,如天然气、淀粉粉尘危险区域内等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须根据本行业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为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所有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等,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保安员在甲方工作过程中,因公产生的各类职业病、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保安上下班及工余时间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不遵守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规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甲方有权开具处罚单,处罚金额在每月结算时进行扣除。造成人员伤亡、其他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的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聘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乙方工作的性质,将不可避免得接触甲方的公司机密。现双方就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密的保密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公司机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未公开的、能为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母公司、分子公司等,下同)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或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本协议中公司机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职权划分、规章制度和主要会议纪要、记录;
(二)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等;
(三)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审计报表等;
(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的情况,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收入状况等;
(五)公司经营及产品销售的决策及与此相关的.信息资料;
(六)公司的产品包装设计及文案策划等信息资料;
(七)公司新产品上市计划等信息资料;
(八)公司正在洽谈或正在调研的产品和项目等信息资料;
(九)依照法定或约定,公司对他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他方公司机密;
(十)未经公开披露或未经授权披露的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公司认为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本协议中所称记载公司机密的载体
(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等);
(二)公司文档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的公司机密。若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的机密性。
第八条除因履行职务之必须外,未经公司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包括按照公司制度或信息保密等级,不得知悉该秘密的其他公司员工)使用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盗窃、利诱、胁迫或使用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机密;
(二)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保密要求或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相关约定;
(三)向任何人披露或者泄露本公司机密;
(四)未经公司许可,将公司机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途;
(五)协助任何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机密。
第九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其离职之后一年内仍对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十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机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提前30天通知,以便甲方采取脱密措施。若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在提出解除要求后的30日内配合甲方的脱密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保密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如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的协议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有限公司保密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范围与内容
保密范围:乙方因为甲方工作所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运营情况、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客户信息等一切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信息。
保密内容:
1.甲方所掌握的一切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办公电话、家庭住址、工作性质、工作单位名称等。
2.客户在 开立的各类账户所涉及的一切账户信息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账户余额、借记卡消费信息、借记卡开户信息、定期存单信息、贷记卡信用额度、贷记卡可用额度,贷记卡消费明细、对公账户余额、对公账户交易明细、国债信息、理财产品信息等。
3. 内部的所有员工、各部门领导、总行领导的联系方式及个人情况信息。
4.乙方在工作中获知的客户对于甲方业务需求的信息。
5.涉及 的一切没有以正式书面形式对外公开的信息。
(二)乙方的保密责任
对于上述第一条中所罗列的保密范围与内容,乙方承担以下保密责任。
1.不得刺探与其工作无关的上述保密内容。
2.除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外,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披露或泄露甲方所确定的机密信息。
3.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使用甲方的客户资料。
4.如发现甲方信息及所掌握的客户信息被披露或因本人过失造成信息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5.不得在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牟利。
6.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佣期间及雇佣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或为他人使用在雇佣期间取得或得知的一切甲方保密信息。
7.在没有得到正式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除了有直接工作关系以外的其他部门及部门员工提供乙方以工作名义获取的.任何关于甲方的保密信息。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工作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工作岗位并进行处罚,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进行追索损失,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索损失外。构成犯罪的,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的协议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公司客户资料保密协议如下:
1、商业保密
甲方所有客户的资料(含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报价(含各种交易合同等)等任何信息;
甲方的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其他:详见附件。
2、保密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上述商业资料。(经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在职期间,均不得将客户资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单。
乙方在离职后的任何时候,均不得与公司任何客户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在自营或与他人联营或挂名经营中使用甲方任何客户资料。即便该客户主动找到乙方,乙方仍应避嫌。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应当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泄露或自用上述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同情手软。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日期:_______
保密的协议1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所有员工薪酬数据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员工负有保密义务。根据甲方有关规定,乙方受聘于甲方任职服务期间工资实行密薪制,甲乙双方参与工资管理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负有保密责任,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乙方在甲方任职,按照《______________公司薪酬制度》及《_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定,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 岗位职责 、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按薪酬分配办法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为乙方保密。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本人的薪酬告知中心内外的其他人,更不能有意或无意打听其他员工的薪酬情况。
3、乙方的薪酬信息为其个人的保密信息,甲方不得将所掌握的乙方薪酬信息给除相关主管负责人及人事管理人员外的其他任何员工。
4、乙方如对薪酬分配或实际发放有疑问,可向甲方人事科质问,人事科负责人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及时给予答复,因甲方核定发放有过错的应及时调整。
5、甲方薪酬管理人员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薪酬泄密行为,扣罚当月工资的30%,且当事人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因泄密造成后果的,可加重处罚,直至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
6、乙方应该控制自己的薪酬信息不得在家属及亲朋中传递,如果泄密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约金10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7、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有效,有效期延伸至乙方服务期终止,各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协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密的协议15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项目专有信息、项目专有技术、项目成果、经营信息。
2、项目专有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项目企划运行方案、剧本、角色场景设计方案、分镜头故事板、角色场景模型贴图材质预览小样、角色绑定视频小样、项目预演调度视频小样、角色动画视频小样、灯光渲染出图文件、特效制作预览小样、合成序列、剪辑视频小样、前期配音文件、后期音效音乐制作小样、校色输出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项目外包相关文件等一切。
3、项目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各个动漫产品开发项目技术测试研发资料、技术测试研发成果及文档、因项目需求而研发的制作技术、制作软件插件、角色场景模型贴图材质制作文件、角色绑定制作文件、项目预演调度制作文件、角色动画制作文件、灯光制作模板、特效制作文件、合成制作模板、剪辑制作文件、后期音效音乐制作文件等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且未获得专利权保护的所有技术。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第三人(包括隶属甲方其他部门且与动漫产品开发无关的任何人)披露或允许使用,也不得自己通过博客、主页、空间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的公众披露或者自己使用,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履行工作任务而独立取得的。
2、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第三人(包括隶属甲方其他部门且与动漫产品开发无关的任何人)披露或允许使用,也不得自己通过博客、主页、空间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的公众披露或者自己使用,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履行工作任务而独立取得的。
第三条乙方保密义务的终止
乙方承担本协议第二条保密义务,不因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而终止,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即行终止:
1、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2、甲方商业秘密已为相关公众普遍知悉。
第四条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内有效。
第五条保密费用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方将通过有权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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