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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时间:2024-11-09 07:27:43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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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1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 (承揽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焊接轨道板。共需加工36块,具体加工要求详见附图纸。甲方特委托乙方承办本项目的加工任务。

  二、 相关事宜:

  1、甲方将提供所需的产品原材料给乙方,并指定加工场所。乙方需要按照产品图纸的规定进行加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技术文件中的`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 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 时间要求: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根据本合同,该项目的总体加工费用为20万元,并由甲方负责支付增值税。双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不得随意修改费用条款。

  五、 付款方式: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39;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解决。对于合同中未涉及的事项,双方应共同协商并进行补充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制作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已方:__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2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经定制方委托承揽方承接加工任务并完成后,所有成品将全数交付给定制方,同时产生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各方确认以下内容作为定制方采购单的附件,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的具体品种和数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加工费用金额、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若本合同未涵盖的事项需要补充条款,双方将另附协议书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已经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也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双方一致同意,依约向承揽方委托定制加工目前和未来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对于除可批量生产产品之外的其他需求,双方将进行进一步协商并达成一致。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根据双方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仅当产品符合该标准时,定做方有权接收。

  3.2受托方需为每个产品提供合格证明。如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另外规定,应以相应标准为准。受托方须提供完整成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承揽方应在收到定做方订单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和交货数量。一般情况下,承揽方将在___________天内完成交货。大宗订单是指订购数量达到___________套以上的单品,而特殊产品则是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进行任何改动)以及新产品,对于这类产品的交货期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3定制订单必须由指定订货负责人签署或加盖定制方公司公章以生效,否则承揽方将不承认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双方确认后,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生效,订单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定做方需支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给承揽方,并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的___________天内将余下___________%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双方合作,承揽方负责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生产。如果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任何变更,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并经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需要进行产品检测的承揽方必须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同时还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每次订购产品,定制方将依据双方认可的样品作为验收标准。如果有产品与样品不符,定制方会通知承揽方,并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制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对承揽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在验收前,承揽方应向定制方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于一些难以在短期内检验出质量缺陷的定制物品或项目,应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规定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问题,除非是由于定制方的错误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否则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在对委托的定制物品和项目质量进行检验时发生争议,可以寻求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履行定做物的交付期限应遵循合同约定。如果任何一方希望提前或延后交付定做物品,必须事先与对方协商,并按照协议执行。

  10.2交付定制物日期计算:若由承揽方使用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制物,以定制方接收并戳记的日期为准;若委托运输部门进行运输,以承运部门签发戳记的日期为准;若定制方选择自行提取定制物,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制物通知时,必须给予定制方足够的途中时间;若双方有其他约定,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由于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所需材料,并且承揽方负责将加工制成品运送给定做方,因此承揽方需要承担运输和保险费用。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未经定做方的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的产品或带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其自身或与承揽方相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材料中。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我方同意对所有委托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纸、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在委托方负有责任的情况下,也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信息。

  13.6承揽方同意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措施,对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数据进行保护,以防止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获取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

  13.9承包方未经定制方事先书面同意,不能自行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加工产品,也不能使用上述任何(但不限于)数据、图表、原材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

  13.10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地处理专门为生产目的发送的样品,并且不应该让任何第三方轻易获取。只有在执行订单所必需时,才可以使用照片、扫描或其他光学记录方式。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交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一旦订单完成,这些样品应立即归还给定制方,不需要任何要求。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制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成果以及相关的技术秘密应当归属于定制方的完全所有权。除非获得定制方的许可,承揽方不得擅自使用这些成果和技术秘密。

  13.13为确保订单的顺利生产,双方同意以书面声明约束所有与订单生产相关的事项,并要求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如果定做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定制物品或完成工作,而定做方同意使用这些不合格的物品或工作成果,那么应该根据实际质量来确定价格,并相应减少酬金或价款;如果定做方不同意使用这些不合格的物品或工作成果,那么承揽方应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因交付延迟造成的责任;如果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然不符合合同规定,那么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需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4.2当承揽方交付定制物品或完成工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时,定制方仍然需要的部分应按比例进行补齐,并且逾期交付的部分需要根据逾期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少交或迟交的部分,如果定制方不再需要,承揽方应该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若无法按时交付定制物品或无法完成工作,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应为无法交付定制物品或未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或者是酬金总额的20%~60%。

  14.7当定制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暂由定制方代为保管时,应偿付定制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用。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如未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间对定制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及时通知定制方更换或补充,责任应由承揽方承担,包括工作质量和数量方面的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如若承揽方违背上述保密义务,其应负责赔偿定制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额外支付合同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协议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未经授权擅自更改或解除。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合同的更改或解除。然而,提出变更或解除请求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后的24小时内立即通知对方,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_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______日内不能退还。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终止。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若协议中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制定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___________元。

  最终标的以___________县财政局预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规格型号:高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全部交货。

  4、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5、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四条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1、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2、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___________%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

  3、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书架因质量出现问题,___________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4、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五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2、乙方交货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3、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4、剩余的合同标的额___________%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4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_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_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_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___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___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___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___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_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_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_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5

  承揽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经过充分的商议和协商,本合同由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定作方委托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加工一批家具。双方本着自愿、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加工产品及工价(见产品清单)

  第二条:加工产品质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

  第三条: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按照定制方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如发现定制方公司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完善,应立即通知定制方公司的质量部门,以便及时沟通并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在接受承揽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定作方的保密要求。未经定作方许可,承揽方不得保留任何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公司生产部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四条:薪资:按照委托方公司制定的生产订单所规定的工价进行结算(除非有特殊协议)。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验收。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产日期交货。交货地点为定作方公司仓库,严格依照定作方交货流程入库,即承揽方所制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质部检查验收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根据定作方对产品品质的验收标准合格以后,进行数据结账(除非有平时的借支情况)。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间,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依照公司规定实施管理和处理。

  2、我们要求承揽方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定和定制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合同期内,承揽方承诺对任何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与定制方公司无关。

  第九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承揽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生产排产单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将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若产品质量不达标,需要进行返工处理,返工费用应由承揽方自行承担。经过返工后,如果产品仍然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品质要求,定作方公司有权拒收产品,并要求承揽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损失。

  2、承揽方交付产品或完成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订单)规定,应当向定作方提出报损及申请补料。定作方公司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补料责任;

  3、承揽方应确保按时交付产品,除非因为定作方公司欠料等情况造成延迟。若承揽方延迟交付,定作方公司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由延期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4、在合同期间,若承揽方决定单方面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定作方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定作方公司同意后,在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后方可生效。如果承揽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无故取消合同,则视为承揽方违约行为。因此,承揽方郑重承诺并将全额赔偿定作方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定作方公司的责任

  提供承揽方的订单、工作场所,机器设备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合同期间,若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协议履行(或工程)完成即终止,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协议。如有需要,协议双方应共同商议并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代表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6

  定作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履约地: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第一条:定做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范围

  2.1本工程构件共计___________ / 件,含钢量约计___________吨,材质为___________;

  2.2委托加工范围:承揽方包工包料,加工范围为签字图纸范围内 。

  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单价:

  主桁架___________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拼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___________吨;系杆、水平撑___________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对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___________ 吨;

  3.2合同总价:共约计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约___________计 。

  3.3双方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日内定作方需一次性支付给承揽方定金¥ ___________元(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 %),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3.4若定作方一次性提货时,必须付清所有结算价款后方可提货;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必须在付清本批所提构件的货款后方可提货;当补充条款中有明确付款约定时,执行补充条款;

  3.5合同签订后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的定金,仅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不计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的提货款,仅在定作方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的一部分计入结算;

  3.6货款需全部到达承揽方账户后方可提清货物。(货款一律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

  第四条:质量要求

  4.1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4.2承揽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加工生产,确保所生产的构件质量符合相应要求,并满足《钢结构施工质量规范》(GB50205-20xx)和《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1-20xx)的规定。

  4.3所加工的钢构件底漆为___________,中间漆为___________ ,面漆为___________,漆膜总厚度___________ μm;

  4.4所用油漆全部由___________提供。

  第五条:验收、结算方式

  5.1验收方式:由承揽方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派质检人员到承揽方所在的加工车间对钢构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如定作方在此期间(钢构件出厂前3日至定作方要求发货之日)未派质检人员来厂对钢构件进行验收而要求发货。

  5.2结算方式:钢构件的结算重量将根据承揽方所提供的加工详图上标注的构件长度的理论重量进行实际结算。双方约定在发货完成后的5天内进行结算和审核,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在审核结算时,承揽方将提供构件加工地的结算资料。

  5.3结算期限:双方合同约定的钢构件全部加工完毕后,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书面(或电子版)的结算书,定作方应在收到结算书(包括电子版结算书)后14日内(电子版结算书以电子邮件到达定作方邮箱之日起开始计算)审核完毕,并给出结算意见;如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提交的结算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后。

  第六条:运输方式

  6.1 负责本合同加工钢构件的运输;

  第七条:图纸要求

  7.1定作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承揽方提供满足加工要求图纸一套,并将图纸签字认可;

  7.2承揽方在对图纸进行审核后发现有异议时,必须经过定作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修改,定作方对自己提供的图纸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定作方承担;

  7.3若定作方委托承揽方设计出图时,设计费用单独结算;

  7.4承揽方在获得定作方深化图纸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如果深化图纸与合同存在冲突,以合同条款为准。

  7.5由于在绘制方图纸时未能及时解决细节问题,导致延误了一些时间。鉴于此情况,交货期将会顺延相应的时间。

  第八条:加工时间

  8.1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后,且深化图纸经定作方审核确认无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全部加工完毕;

  8.2由于定作方责任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合同工期顺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9.2定作方中途废止合同,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

  9.3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定作方未按时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定作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承揽方不选择解除合同,除非交付定作物的日期顺延,定作方还应该向承揽方支付停工待料期间的损失费用。

  注意:

  1. 根据中文回答后的修改结果,请核对并确认修改是否满足您的要求;

  2. 请注意保留修改后内容的完整性,以避免信息丢失。

  9.4如果定作方超过合同约定的领取期限,应按每超期一天支付给承揽方违约金,金额为定作物总价的1.5‰。此外,定作方还需承担实际支付的保管和保养费用。如果定作方在领取期限过后六个月仍未领取定作物,承揽方有权将其变卖。所得价款扣除报酬、保管和保养费后将退还给定作方。若变卖所得不足以支付报酬、保管和保养费用,定作方还需补偿差额。

  9.5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9.6如果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品,承揽方因此遭受损失及运输部门受到罚款,应该要求定作方进行赔偿。

  9.7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其他条件

  10.1最后一批构件的发货必须在定作方和承揽方双方完成结算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及支付完毕剩余款项(结算金额定作方已支付金额)的基础上方可进行;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揽方收到定作方全部定金及图纸到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定作方:___________(盖章) 承揽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7

  定作单位:___________

  ___________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___________

  ___________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上升下降管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加工品名:___________高炉大修项目钢结构工程上升下降管及锚固件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承揽方式:本项目的承揽方式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等综合单价包干,并以完工结算作为基准。

  三、加工单价:每吨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会受市场物价波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经包含了加工制作过程中所需的全部加工内容及相关费用,范围内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支出。

  六、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加工期限:共计___________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交付状态:按双方签字认可的加工制作排图交付;预组装前坡口形成,再进行预组装验收,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甲方将负责供应本加工构件所需的工程钢材,并将其送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需要派专人向甲方办理领料手续,限定领取甲方提供的材料数量。甲方会对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进行审核并作为供料依据,其中板材材损率为3%。乙方要按照图纸要求组织排套材下料,下料前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如果超出供应的材料量,甲方会回收多余材料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扣除金额按照市场废钢价计算;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领取材料超额或浪费材料,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期市场价,并额外加收5%的采管费用。

  二、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和措施用料将由乙方独立采购;采取甲方控制乙方供应的方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乙方在自行采购材料、构配件等时,应确保其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如果材料、构配件没有合格证书,或未经鉴定或试验认定为不合格,甲方有权禁止使用这些材料和构配件。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18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选择使用代用材料。若乙方因个人原因选择使用代用材料,则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方案、转化图纸、变更通知、施工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我方将遵循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其他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规定,确保本加工构件的质量。

  二、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技术资料:甲方提供一套加工图纸和相关加工技术说明资料,并在交付后收回,乙方不得保留任何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记录整理,格式需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五、在加工完成和预组装后,根据国家颁发的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图纸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交付。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相关质量证明,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办理交付手续。在出厂时,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整理好加工的技术资料,并交给甲方一份。

  六、乙方必须按照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和甲方的要求严格组织加工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如果加工质量无法达到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进行返工或修理,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才能出厂。同时,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或修改所产生的费用。如果加工构件质量低劣且无法修复,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经过甲方监造人员的质量检查、监督和验收手续办理,确认并认可乙方工序的质量。然而,甲方监造人员的签字验收并不意味着对乙方加工构件的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仅代表甲方对乙方工序质量的认可。

  定作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做委托承揽加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一、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面积:___________平方,附工程详单。

  2、承包方式:甲方出资,乙方承包工、料(本钢架棚所有材料允许误差±0.3mm)含土建。

  3、工程造价___________元,总造价___________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首次付款总额的30%,同时柱子立起后乙方再付款总额的40%。乙方在验收完成后再支付剩余工程款项的25%。最后的`5%工程款项将在工程完工后的一年内全部支付完成。

  5、土建工程结束后开始施工,天交工。(备注:除不可抗拒外因素)。年内保证维护正常使用。

  6、在工程施工阶段,乙方需投入全部自己的施工人员,在发生工伤事故等情况时,乙方应自行解决相关问题,解决费用应从乙方的资金中支付,若存在不足部分,则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负责水、路两通及其费用,负责外围治安秩序,乙方负责按施工图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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