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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协议

时间:2024-11-18 13:11:05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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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协议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1

  委托方: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_________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_________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2

  甲方: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应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元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2.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3.工程质保期满后3日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扣除合理支付(如有)部分后的余额返还乙方。

  4.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5.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______元存入甲方账户

  2、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3、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工程质保期满后3日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扣除合理支付(如有)部分后的余额返还乙方。

  5、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4

  工程质量保证合同书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考核,选择乙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甲方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分包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工程质量保证合同书:

  一、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介绍施工现场情况,乙方必须按《建设贯彻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记录,接受甲方审查,乙方应按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组织施工,服从甲方领导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配备持证(国家认证)的专职质量员,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三、进入施工现场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制定质量计划和作业指导书,报甲方项目部质量部门备案。

  四、每道工序必须进行“三检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填报质量计量周报、月报表。

  五、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持证上岗人员登记册及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门备查。

  六、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标准规范要求时,应由乙方承担责任,按甲方整改通知要求限期进行返工、返修至合格,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质量监督部门可根据《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规定进行分析处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5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致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

  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保函的有效期(保证期间,下同)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质量不符合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质量不符合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及被保证人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行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本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十、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6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乙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根据号和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时间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时间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本着“互利共赢,长远发展”的原则,在公平、合理、平等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采购甲方壁挂炉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详见附件一《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保修期限: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产品整机保修期从所供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三、交货时间及数量:

  乙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盖有乙方公章的书面《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形式,通知甲方具体的供货时间、地点、型号、数量等有关事宜,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工作。甲方自收到《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并与乙方确认安排生产,并收到乙方订单货款30%的预付款后45天内按照《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的要求安排供货。

  四、付款方式:

  甲方确认《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货物总额30%的预付款,提货前乙方必须付清订单货款,方可提货。

  五、验收标准:

  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

  2 乙方提货时必须进行现场完成甲方所供产品的验货工作(验货工作包括:检查货物的数量、品种、型号,验收产品的质量等),并签署《验货单》。若发现产品品种、型号、数量与《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不符,应提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舒适热能部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甲方所供产品合格。

  3 乙方在规定的产品异议期间内检查出甲方所供产品型号不符合《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可将产品退回甲方处要求甲方退换,因此产生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承担当次订单总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九、保密义务:

  本合同内容及双方执行的其它交易条件,知悉或掌握的对方的文件资料,均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处罚及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其它:

  若本合同未尽事宜(如:中途改变采购壁挂炉型号、数量、增加采购其他产品等问题),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若由企业法人为本合同签约,则提供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执照正本复印件和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并有法人亲自签字和盖章方为有效。

  3 若由非企业法人为本合同签约,则提供企业法人签约授权书和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一条款的“五证”,并有法人亲自签字和盖章方为有效。

  3.4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四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工程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质量等级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一、分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甲方承揽的工程(或部位)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

  二、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要求给乙方提供达到以上质量等级的条件。

  三、乙方必须按劳务合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各工种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乙方认真执行甲方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严格遵循ISO-9002国际标准,严格按规范标准施工,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同一标准》(GBS0211-95)等一系列标准进行质量自检控制。分承包方管理人员必须按分工范围,严格按照甲方编制《工序流程》组织施工,不偷工减序;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不野蛮施工;严格落实“三检制”中的自检、互检,及时、真实地作好“三上墙”,严格按样板施工,认真落实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1.分项工程的优良率必须达到,不合格点率必须控制在 以下;分部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 ;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综合观感评定必须达到 分。

  2.不能出现工程倒塌和重大结构工程质量事故。

  3.装修工程不能出现大面积返工。

  4.屋面、厕浴间、地下室不能出现渗漏情况;管道不能出现堵塞情况;地面、墙面不能出现空裂;水泥地面不能起砂;砼结构外墙装修不能出现不光不平的现象,外墙涂料不能出现大面起皮、脱落和大面积花的现象;现浇砼结构接槎、钢筋位移等方面不能出现严重超规范的.质量通病等。

  五、分承包方所承揽的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保修和服务的义务,并执行甲方《工程保修、服务管理办法》。

  六、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领导和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共同监督、检查,结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综合考核。奖罚标准遵质量管理考核。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四公司质检处、项目经理部和分承包方各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9

  发包方: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项:承包方式:包工

  第二项: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为:优良。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的工程返工和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工程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处于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则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各道工序要严格进行报验,未经甲方人员检查,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业主验收,不的覆盖。

  4、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检制,按规定对现场机械、物资、工程进行标识。

  5、乙方对于工程缺陷不能或不愿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整,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10%,质保期为一年。

  第三项:工程结算及付款方法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每月按实际已完成的各单体分项工程结算,并扣除预付款项和工程罚款,结算单上报审批一周内支付工程款项的60%,剩余款项待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到90%,10%的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凡因工程施工图变更或图纸和预算外签证追加的工程量另行结算。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10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____市____区水务局____市____区消火栓维修更换工程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一、项目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二、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三、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辅材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用户的监督下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

  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六、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

  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七、所有设备按规范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进场开箱。

  经业主设计、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就位。

  安装设备过程中须有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旁监,并签字确认所有数据计入资料存档。

  八、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凡是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

  总包单位的会议纪要、谈判纪要、技术核定。

  工程联系单等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九、开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所承担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十、保证提供72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

  十一、本次工程提供________年质保,自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二、在系统质保期内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和管理文档。

  十三、质保期内工程发现质量问题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若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但提供优惠服务。

  十四、在保修期外,若与上述内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及产品更换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以下承诺:

  1.保修责任和义务;

  2.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3.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单位:(盖章)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1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牶细瘢牨曜(注:地基经复合地基工程处理后,经具有桩基础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复合地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其承载力应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小于180KPa),方可认定为合格工程。复合地基工程如达不到合格要求需返工或基础选型设计变更的,所需额外增加的一切费用(包括检测费)由承包方负责)。

  五、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

  8、工程报价、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肆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肆份。

  发包人: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__年版第三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1本合同协议书;

  1.2成交通知书;

  1.3投标书及其附件;

  1.4本合同专用条款;

  1.5本合同通用条款;

  1.6招标文件;

  1.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8图纸;

  1.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文件法规和规章。

  2.3适用标准及规范

  2.3.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2.3.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开工前七天

  2.3.3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七天提供图纸叁套

  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能传第三方或用于其它工程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

  5、项目建造师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按现状,合同规定时间。

  6.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已包含在竞标报价。

  6.1.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已包含在竞标报价。

  6.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根据实际需要。

  6.1.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七天办好施工许可证、监理等手续。

  6.1.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七天。

  6.1.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七天。

  6.1.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室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所需款项由发包人负责。

  6.1.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6.3合同签定约定:发出成交通知后30天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7.1.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的施工计划表。

  7.1.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9.1(3)条执行。

  7.1.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采购人和监理办公室各一间

  7.1.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接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通用条款》9.1(5)条执行。

  7.1.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9.1(6)条执行。

  7.1.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施工单位组织保护,发包方协调处理。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造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1.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现场干净、整齐。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7.1.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7.2合同签订的约定:发出成交通知后30天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按合同签订后七天内。

  8.2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3天内审查批准并提出修改意见。

  9、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三方(采购人、监理、施工)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9.1.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9.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9.1.3不可抗力;

  9.1.4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通用条款约定之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

  9.2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为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9.3工期奖励:无

  四、质量与验收

  10、工程质量

  10.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

  10.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玉林市建筑工程质量质监督站仲裁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相应验收规范要求验收的部位,必须经有关人员一同现场验收,按《通用条款》17.1执行。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12.1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3、工程量的确认

  1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

  13.2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3.3计量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以执行广西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结果为准。

  13.4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

  14、工程款支付

  14.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交清履约保证金和签合同进场施工7天内申请。

  1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中间支付,支付比例为月计量工程额的%,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拨付。

  六、材料和设备供应

  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5.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

  15.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无。

  16、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16.1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必须要与报价水平相对应的材料并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不能以次充好,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七、工程变更

  17、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发生的对原工程设计变更所增加工程量,视为本协议应有的工程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该项施工义务。

  18、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

  18.1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实时或提前三日

  18.2发包人暂定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承包人申请后20天内

  18.3凡因设计缺陷需要变更设计且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设计变更而增减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造价不超过成交价10%(含10%)的,工程量增加而引起工程造价增加额达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招标标准的应当进行重新招标。

  18.4工程量增减经审查批准后方能进行规划设计变更,对增减预算按规定由玉州区财政局和玉州区审计局进行评审和审计,工程量增减以玉州区财政局和玉州区审计局结论为准。

  18.5凡是独立增加的设计,未列入该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的,不属于该工程的工程量增加,属于另外的独立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

  19.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伍套竣工图给发包人。

  1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定。

  19.3支付与结算应以监理工程师认可,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完成的工程量应有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进行支付与结算;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双方商定或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报采购人批准后进行支付与结算。工程结算款项根据审计结论,由财政部门审批竣工财务决算后结清。

  19.4竣工结算由审计(或财政)部门对结算进行评审,承包方必须对送审的结算价真实性负责,如承包方有意违反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夸大送审结算价,经审计(或财政评审)所审定的结算价与送审结算价相差超过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造价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0、质量保修

  20.1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从竣工验收证明书颁发之日计算。

  20.2发包人代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送交给发包人,并将一副本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于某日前尽其责任施工、竣工、保修并符合发包人要求。缺陷责任证书应由发包人代表在最迟的缺陷责任期满,及承包人按指令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符合发包人代表要求的21天内,发出缺陷责任证书。

  20.3在缺陷责任满后28天内,发包人出具证明,把合同价5%的保修金(无息)一次性付给承包人。

  20.4质量保修的费用,在质量保修期内,属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修复的项目不属于承包者责任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21、违约

  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1.2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按成交价的万分之四赔偿罚款给发包人。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达不到工程约定标准执行返工至合格为止,返工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除损失费用自理和承担相应责任外(工期不顺延)。

  22、争议

  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玉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玉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23、工程分包

  23.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同意分包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24、不可抗力

  2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6)级以上的地震;

  2、(10)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风;

  3、(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

  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

  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严寒天气;

  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25、保险

  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自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6、担保

  26.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担保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27、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肆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叁份、代理机构执副本壹份。

  28、补充条款

  28.1施工人员人身事故保险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险等还本险。承包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一周内按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交纳,否则由采购人从最近的一期计量支付时扣缴。

  28.2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发包工程。同时还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承包人本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采购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证资格。

  28.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采购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全部合同条款的承包人。

  28.2.3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牟取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

  28.2.4承包人自签定合同之日15日内,无法组织合同规定的人员、机械进场或进场人员机械与合同严重不符。

  28.3承包人如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钩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采购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有关承包人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为该项目分包总额的5% (视情节严重而定)。

  28.4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28.5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28.6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得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

  28.7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所出现的“发包人”全部改为“采购人”。

  28.8凡是独立增加的设计,未列入该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的,不属于该工程的工程量增加,属于另外的独立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28.9工程竣工结算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否则不支付尾款(除质保金外,结算价的5%做为尾款)。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建筑工程)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桥梁工程为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为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

  3.排水(雨水)工程为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

  4.绿化工程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

  5.地下防水工程为年(建议为5年);

  6.其他附属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8、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9、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

  10、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1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12、装修工程为2年;

  13、室内外给排水和市政公用排水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

  14、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质量保证金比例:工程结算价的5% 。

  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及金额: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七、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12

  甲方(业主):___________乙方(施工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_________》装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要求,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20xx)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2.建材保证:甲方保证本工程涉及自购建材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要求,乙方对因甲方自购建材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超标不负责任。

  3.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4.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之6.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5.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6.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7.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乙方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8.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9.验收证书:由合同第5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0.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装修合同; □扣装修款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11.检测费用支付:应由_________方一次性垫付,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由甲方承担;不达标则 _________;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13.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射指数(iy)

  ≤1.0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测定项目

  限量

  a类

  b类

  内照射指数(ira)

  ≤1.0

  ≤1.3

  外射指数(iy)

  ≤1.3

  ≤1.9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y)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之表6.0.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

  ≤200

  ≤400

  游离甲醛(mg/m3)

  ≤0.08

  ≤0.12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0

  ≤0.5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mg/m3)

  ≤0.50

  ≤0.60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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